郴州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申报表
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标准与操作流程

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标准与操作流程第1章示范社定义与评定目的 (4)1.1 示范社定义 (4)1.2 评定目的 (4)第2章评定原则与标准 (4)2.1 评定原则 (4)2.2 评定标准 (5)第3章示范社组织架构与管理 (5)3.1 组织架构 (5)3.1.1 合理设置组织机构 (5)3.1.2 明确职责分工 (6)3.1.3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6)3.2 管理制度 (6)3.2.1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6)3.2.2 规范决策程序 (6)3.2.3 强化内部监督 (6)3.3 运营效果 (6)3.3.1 经济效益 (6)3.3.2 社会效益 (6)3.3.3 生态效益 (6)3.3.4 会员满意度 (6)第4章资产与财务状况 (7)4.1 资产状况 (7)4.1.1 资产规模与结构 (7)4.1.2 资产质量与效益 (7)4.1.3 资产增减变动 (7)4.2 财务管理 (7)4.2.1 财务制度与内部控制 (7)4.2.2 资金管理 (7)4.2.3 成本费用控制 (7)4.3 盈利能力 (7)4.3.1 营业收入与利润 (7)4.3.2 资产收益率 (8)4.3.3 成本费用利润率 (8)4.3.4 盈余分配 (8)第5章产业发展与技术创新 (8)5.1 产业发展 (8)5.1.1 产业定位与规划 (8)5.1.2 产业链建设 (8)5.1.3 产业融合发展 (8)5.2 技术创新 (8)5.2.1 技术研发与应用 (8)5.2.3 创新激励机制 (8)5.3 市场拓展 (9)5.3.1 市场调研与预测 (9)5.3.2 品牌建设与推广 (9)5.3.3 营销渠道拓展 (9)第6章成员权益与收益分配 (9)6.1 成员权益保障 (9)6.1.1 成员资格确认 (9)6.1.2 成员权益内容 (9)6.1.3 成员权益保障措施 (9)6.2 收益分配机制 (9)6.2.1 盈余分配原则 (9)6.2.2 盈余分配方式 (9)6.2.3 盈余分配程序 (10)6.3 成员参与程度 (10)6.3.1 决策参与 (10)6.3.2 事务参与 (10)6.3.3 监督参与 (10)第7章社会责任与信用评价 (10)7.1 社会责任 (10)7.1.1 环境保护 (10)7.1.2 员工权益保护 (10)7.1.3 社区参与与支持 (10)7.2 信用评价 (10)7.2.1 信用体系建设 (10)7.2.2 信用评价流程 (11)7.2.3 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11)7.3 社会影响 (11)7.3.1 推动产业发展 (11)7.3.2 促进就业与创业 (11)7.3.3 传承文化与传统 (11)第8章评定流程与方法 (11)8.1 评定流程 (11)8.1.1 社场准备 (11)8.1.2 提交申请 (12)8.1.3 资格审查 (12)8.1.4 实地评定 (12)8.1.5 综合评审 (12)8.1.6 公示与反馈 (12)8.2 评定方法 (12)8.2.1 自我评估 (12)8.2.2 实地考察 (12)8.2.3 评分制 (12)8.3 评定组织 (12)8.3.1 组织架构 (12)8.3.2 评定人员 (13)8.3.3 责任分工 (13)8.3.4 监督管理 (13)第9章评定结果运用与政策支持 (13)9.1 评定结果运用 (13)9.1.1 评定结果公示:对通过评定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应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接受社会监督。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及评定流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及评定流程01.申报条件:申报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申报上一级示范社的原则上也应是下一级示范性合作社,并符合以下标准:(一)依法登记设立: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设立,且运行2年以上。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银行账户。
3.有经全体成员表决通过的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二)实行民主管理:1.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有效,职责发挥充分。
申报国家级示范社的要依法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成员代表人数一般为成员总人数的10%,最低人数为51人。
2.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生产经营管理等规章制度。
3.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会议记录完整,且所有出席成员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申报国家级示范社的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采取一人一票制加附加表决权办法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
(三)财务管理规范:1.有专(兼)职财会人员。
能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和核算。
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成员账户健全。
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记录准确清楚,依据充分。
3.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4.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要平均量化到各成员账户。
(四)经济实力较强:1.申报示范性农民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应达到以下标准。
国家级:100万元以上,联合社成员出资总额300万元以上;省级:80万元以上,联合社成员出资总额在240万元以上;市级:50万元以上,联合社成员出资总额在150万元以上。
2.申报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固定资产应达到以下标准。
国家级:50万元以上,联合社100万元以上;省级:30万元以上,联合社60万元以上;市级:20万元以上,联合社40万元以上。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意见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供销厅合字[2010]8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意见(供销厅合字〔2010〕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更好地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总社决定在“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实施基础上,自2010年起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活动。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国发40号文件和“五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立足供销合作社优势和资源,以规范化建设为手段,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为重点,以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为纽带,全面提升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带动力和影响力,推动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自2010年起,每年选择一定数量的专业合作社,引导其加强规范化管理,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示范带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其制度更加健全、管理不断规范、竞争力和带动力明显增强。
2010年建设200个示范专业合作社,平均每个发展社员500户以上,带动社员1000户以上,帮助每户社员年实现收入5000元以上。
二、主要内容(一)规范化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机构建设。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构,明确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阶层的职责和理事长、监事长和经理的责权利关系。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8〕10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8〕10号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要求,根据《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评定办法》)要求,经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全国联席会议”)同意,决定启动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下简称“国家示范社”)评定工作,采取名额分配、等额推荐、媒体公示、发文认定的方式进行。
现将国家示范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名额分配申报国家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原则上应是省级示范社,符合《评定办法》规定的标准。
同时,根据新修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农民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方面。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存在经营异常等情况。
二是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规范方面。
农民合作社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07〕15号)规定,将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计入相应科目。
三是农民合作社社务管理规范方面。
依法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人数一般为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低人数为五十一人。
四是农民合作社社会声誉方面。
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农民合作社社风清明,恪守信誉,公平竞争,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不存在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申报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表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1。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3。
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6。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8。
以上需设立人或出资成员签署的,设立人或出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年月日注:1。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备案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年度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候选单位名单

2017年度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候选单位名单1、昆明石氏果蔬专业合作社2、东川区神美罗卜种植专业合作社3、安宁晟元种植专业合作社4、石林金实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5、嵩明恒鑫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6、寻甸欣蓉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7、巧家县大丰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8、盐津鹤立鸡群乌骨鸡养殖专业合作社9、永善县高坎子养殖专业合作社10、镇雄县五德龙艳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1、彝良永科养殖专业合作社12、水富县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13、会泽县驾车金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14、陆良县绿盛园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15、马龙县春彦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宣威市恒飞种植专业合作社17、富源县明荣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18、曲靖市联农共创专业合作社19、曲靖市沾益区盘江山水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0、玉溪市江川区早谷田野生菌产销专业合作社21、澂江县禄充车厘子水果樱桃农民专业合作社22、澄江县正林抗浪鱼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3、通海清山云雨乌天麻农民专业合作社24、华宁县绿然果蔬专业合作社25、峨山县甸中龙凤水果专业合作社26、易门县乾坤源核桃合作社27、易门县金橄园专业合作社28、新平水塘镇中鑫柑橘产销专业合作社29、元江县禾润芒果专业合作社30、隆阳区咏春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31、隆阳区丛岗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32、隆阳区琛源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33、隆阳区光辉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34、隆阳区宏良养殖专业合作社35、隆阳区钧宇航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36、保山明旺种植专业合作社37、隆阳区铺金龙眼种植专业合作社38、隆阳区春良养殖专业合作社39、隆阳区鑫盛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40、腾冲贸顺茶叶专业合作社41、腾冲谢家山金铁锁种植专业合作社42、腾冲进喜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43、腾冲圆通石材专业合作社44、腾冲市叠水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45、腾冲团田乡生辉茶叶专业合作社46、昌宁县硝塘雪桃种植专业合作社47、昌宁县光宏掌旋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48、昌宁县逸农核桃专业合作社49、昌宁县旺民果蔬专业合作社50、昌宁县善善珍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51、昌宁县永升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52、昌宁县飞鸡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53、昌宁县嗨森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54、龙陵县赛芬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55、龙陵县廷超养殖专业合作社56、龙陵县联盛黄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57、施甸县云岭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58、施甸县富兴农产品专业合作社59、保山市兴边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60、楚雄市西舍路镇千峰谷核桃专业合作社61、大姚县仓屯特色大米购销专业合作社62、永仁县钱静板栗种植专业合作社63、蒙自市恩企农副产品电子商务专业合作社64、个旧市鸡街镇联帮农养殖专业合作社65、金平云海山茶油产销专业合作社66、开远市勤发种植专业合作社67、元阳县哈播德江河高原香蕉产销专业合作社68、红河县垤玛乡黑树林小耳朵猪养殖专业合作社69、屏边县振丰农特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70、石屏县彝跃果蔬专业合作社71、河口县瑶山乡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72、绿春县福运来养殖专业合作社73、建水县红冠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74、文山市颖睿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75、砚山县维摩乡柏全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76、西畴石漠水乡柑桔种植专业合作社77、麻栗坡县合力养殖专业合作社78、马关同心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79、丘北县树皮新寨畜牧养殖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80、富宁田蓬永恒种植专业合作社81、江城县国庆乡哈播大山寨养鱼农民专业合作社82、澜沧景迈世家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83、景洪市大渡岗乡正丰天鹅养殖专业合作社84、勐海兴荣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85、弥渡县岁物丰成葡萄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86、弥渡县千羽肉鹅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87、祥云县宏程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88、祥云县高原印象农民专业合作社89、大理市鑫农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90、大理市振锋绣花鞋农民专业合作社91、洱源县源江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92、洱源县绿典苦荞种植专业合作社93、宾川县兴达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94、宾川泰鑫种养专业合作社95、南涧县盈林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96、南涧县浪泥箐德发三七种植专业合作社97、瑞丽市垌锃蜜蜂养殖专业合作社98、芒市西山乡吕折畜牧专业合作社99、陇川县恩上嘉恩养殖专业合作社100、梁河县明毕阿昌茶畜专业合作社101、古城区雨润田野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02、宁蒗县永宁坪乡凯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103、维西得加统板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04、双江双龙茶叶专业合作社105、临沧市临翔区芳辛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106、云县丙山天麻种植专业合作社107、永德县永太正红菇专业合作社。
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管理办法
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根据**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市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定和管理。
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定范围为在本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下同)。
第三条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定坚持自愿申报、逐级审核、公开择优、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定和管理由市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定标准:(一)设立登记1.经工商注册登记,正常运行2年及以上,有合作社牌子,有固定的办公和服务场所;2.建立成员名册,成员数20名及以上(其中农机、植保等服务类合作社适当放宽),联合社成员5个及以上,农民成员占成员总数80%及以上;3.成员出资结构合理,每个社员认购股金,股金认购额度符合《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
(二)民主管理4.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活动规范正常;5.实行社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民主,表决规范;6.有规范的成员入社、退社制度,有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
(三)经营服务7.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农机、技术、信息等服务;8.强化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森林食品基地认证或地理标志认证之一的优先;9.指导成员建立农产品生产台帐记录制度,有规范的服务协议和完整的档案记录等;10.统一技术辅导和培训每年1次及以上。
(四)财务管理11.执行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实行独立建账核算;12.设立成员账户,按要求记载相关内容;13.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分配的比例不得低于60%;14.财政扶持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的通知
时报 农业 部经 管 司。
行 使监 督权 ,切 实做 到 民主监 督。
6根据 会计 业 务需要 配备 必要 的会 .
农 民 专 业 合 作社 示 范 社 创 建
( )民主管 理好 一
计 人 员 ,设 置 会 计 账 簿 ,编 制 会 计 报
表 ,或 委 托 有 关 代 理 记 账 机 构 代 理 记
20 月 6 0年 第期 16
政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传真
衄 I l L _ 豳 圈
农业部关于印发 《 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 ( 农 试行 )》 的通知
( 0 0 6 1 日) 2 1年 月 1
为 贯 彻落 实 《中 共 中央 国 务 院 关 充分 发挥 其 示范带 动作 用。
于加大统 筹城 乡发展 力度 进一 步夯 实农
范社贷款授信等级和 贷款用信额度 , 搞 好 示 范 社 宣 传 ,扩 大 示 范 社 影 响 ,
中国农民 合作社
票 数 不 超 过 本 社 成 员 基 本 表 决 权 总 票 办 公 地 点 供 成 员 查 阅 ,并 接 受 成 员 质 数 的2 %,切 实做 到 民主管理 。 0
要高 度 重视 农 民专 业 合 作 社 示 范 社 建 席 成 员在 会 议 记 录 上 签 名 。 涉 及 到 重 易 量 ( )比例 返 还 ,返 还 总 额不 低 额
设 ,参 照本 标 准 ,采 取 多种 方 式 ,因 大 财 产 处 置 和 重 要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等 事 于 可分配 盈余 的6 % 0。
见 》 ( 经发 [0 9 1 号 )确定 的示 范 标 准 ( 行 ) 农 20] 0 试 社建 设 目标 和 主要 内容 ,结 合各 地示 范 社建 设经验 ,我 部 制定 了 《 民专业 合 农
合作社申报资料范本
行(产)业分类:农村经营管理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名称:XXXXX红桔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单位:重庆市XXXXX红桔专业合作社通讯地址:重庆市X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联系人:XXX 职务/职称:理事长办公电话:023—XXXXXXXX 手机:XXXXXXXXXXXX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XXXXX农业委员会联系人:XXX 职务/职称:XXXXXX办公电话:023-XXXXXXX 手机:XXXXXXXXXX填制日期: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制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XXXXX地处三峡库区中心地带,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丰富,春早、夏热、秋凉、冬暖,盛夏雨热同季。
农作物和牧草四季都能生长,有利于农业、畜牧业、果业、水产和多种经营的发展。
水能、生物、旅游、矿产资源丰富。
年均气温18℃,无霜期267天,年平均日照数1081小时,年降雨量1416毫米,为发展农业提供了较好的自然条件。
境内地势相对平缓,中山、低山、丘陵分别占幅员面积的9%、48%、43%。
海拔106-1721米。
红桔产业是XXXXX农业三大重点产业之一,现有18万亩种植规模,常年产量12余吨主要分布于三峡库区长江沿线两边的175米水位线至海拔高度800米以下区域。
在万州已有上千年的红桔栽培种植历史,随着全球气候环境的变化和市场价值的取向变化,全世界其它地域分布的红桔大量消失,其种植面积还不足5万亩,专家都称万州的红桔成为了全球最好、最宽、最多的红桔基因库,生物活化石。
万州是一个三峡移民大区,农业大区,农户37.2万户,农业人口120万人。
长江沿线农村移民家庭80%从使红桔种植,多年来红桔产业是他们赖以生存发展的依靠。
建国初期,政府就把发展红桔产业作为当地农业重点产业,一直发展至今。
重庆市XXXXX红桔专业合作社位于XXXXXXXXXXX,于2011年4月成立,2011年4月登记注册,注册出资100万元。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22]5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
的通知(农经发[2022]5号)
无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年(卷),期】2022()6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农经发〔2019〕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
【总页数】8页(P28-35)
【作者】无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
【相关文献】
1.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
2.农业部关于开展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
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
4.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第三次监测合格
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农经发〔2020〕1号)5.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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