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修科技大学辐射防护计画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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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防护原则及标准

辐射防护原则及标准

辐射防护原则及标准汇报人:日期:•辐射防护概述•辐射防护原则•辐射防护标准目录•辐射防护措施与技术•辐射防护法规与政策•辐射防护教育与培训01辐射防护概述辐射防护是研究如何保护人类免受或少受电离辐射危害的一门科学。

它涉及对电离辐射的测量、控制、评价和管理,以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

辐射防护定义随着核能、放射性同位素等电离辐射源的广泛应用,辐射防护对于保护人类免受辐射危害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有助于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还能降低长期低剂量辐射的风险,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辐射防护意义辐射防护定义与意义早期的辐射防护主要关注于防止放射性物质泄漏和减少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

这一阶段的防护措施相对简单,主要依赖于工程屏障和距离控制。

随着对辐射危害认识的深入,辐射防护逐渐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这一阶段的研究重点在于辐射剂量测量、辐射风险评估以及辐射防护标准和法规的制定。

同时,也开始关注对公众和环境的辐射防护。

现代的辐射防护不仅关注对工作人员的防护,还更加重视对公众和环境的保护。

这一阶段的防护措施更加综合和全面,包括对辐射源的控制、辐射风险的评估和管理、以及公众教育和信息发布等。

同时,也更加注重国际合作和交流,推动全球范围内的辐射防护工作。

初始阶段发展阶段现代阶段辐射防护发展历程辐射防护重要性电离辐射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害,长期接触高剂量辐射可能导致癌症、遗传突变等健康问题。

因此,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对于保障人类健康至关重要。

促进核能与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发展核能与放射性同位素在医学、工业、科研等领域具有广泛应用。

然而,这些应用带来的潜在辐射风险也需要得到有效控制。

因此,完善的辐射防护措施是促进核能与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发展的必要条件。

02辐射防护原则尽可能减少或避免接触辐射源,以减少辐射暴露。

避免辐射最小化辐射剂量合理布局在无法完全避免辐射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辐射剂量,以降低潜在的健康风险。

合理规划工作和生活环境,避免高辐射区域与低辐射区域的混合布局。

辐射防护制度

辐射防护制度

辐射防护制度辐射防护制度是指为了保护人员和环境免受放射性物质辐射的伤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措施。

辐射防护制度的制定对于安全运行核能设施以及其他放射性物质相关工作的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辐射防护制度的内容和实施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辐射防护制度应包括对于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和控制。

这包括制定详细的放射性物质使用计划,明确使用放射性物质的目的和范围,以及对于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处置进行规定。

同时,制度还应明确对于放射性物质的购买和使用权限的设定,确保只有经过培训和资质验证的人员可以使用放射性物质。

其次,辐射防护制度应包括对于辐射源的安全保护和管控。

这包括对于辐射源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同时,还应制定辐射源准入和使用程序,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可以接触和操作辐射源。

此外,还应进行辐射源的定期标定和校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另外,辐射防护制度还应制定辐射监测计划和措施。

这包括对于放射性物质和辐射源周围环境的监测,以及对于工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剂量监测。

对于放射性物质和辐射源的周围环境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相应的监测频率和方法,确保环境中的辐射水平符合安全标准。

对于工作人员和周围人员,应设立个人剂量监测装置,定期检测和记录个人辐射剂量。

此外,辐射防护制度还应包括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和人员培训。

紧急情况可能包括事故、泄漏或放射性物质散布等,需要有相应的应急预案来应对。

制度应明确应急预案的内容、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紧急情况。

同时,制度还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流程,并提供相应的应急设备和防护装备。

最后,辐射防护制度还应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

对于违反辐射防护制度的人员,应依法进行处罚,并纠正其错误行为。

同时,制度还应设立相应的投诉和举报机制,确保人员可以随时向相关部门举报违法行为。

总之,辐射防护制度是为了保护人员和环境免受放射性物质辐射的伤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措施。

辐射防护培训计划2024年

辐射防护培训计划2024年

辐射防护培训计划2024年一、培训目标本培训计划的目标是为参与者提供必要的辐射防护知识和技能,使他们能够有效地应对辐射环境,并遵守辐射防护相关规定,保护自身和他人免受辐射伤害。

二、培训对象本培训计划主要面向需要接触辐射环境的人员,例如医务人员、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

此外,一般公众也可以参加本培训,增强辐射防护意识和知识。

三、培训内容1. 辐射基础知识- 辐射的概念和分类- 辐射的生物效应- 辐射的单位和计量2. 辐射防护法规和标准- 辐射防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基本内容- 工作场所辐射防护的规定3. 辐射测量和监测- 辐射检测仪器的使用和维护- 辐射监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4. 辐射防护装备和措施- 辐射防护服、眼镜、口罩等防护装备的选择和使用- 辐射防护的基本措施和原则5.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辐射事故的可能性和风险-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和方法6. 辐射健康监护- 辐射影响的健康监测和评估- 辐射健康监护的基本措施和方法7. 辐射防护管理- 辐射防护管理的组织和责任- 辐射防护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四、培训方式本培训将采取多种方式,包括课堂教学、案例分析、模拟演练、实地考察等。

培训内容将结合实际,注重参与性和互动性,以便更好地达到培训目标。

五、培训地点培训地点将在符合安全、舒适、便利条件的场所举行,以确保培训效果和参与者的舒适感。

六、培训时间本培训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培训时间,通常为连续几天或分批进行,以保证培训的深度和广度。

七、培训资质本培训计划的培训师都是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资质和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能够为参与者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

八、培训效果评估在培训结束后,将进行培训效果评估,以检验培训是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并对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地方进行改进。

九、培训后续服务为了保证培训效果的持续,我们将提供后续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以解决参与者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他们能够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辐射防护年度工作计划

辐射防护年度工作计划

辐射防护年度工作计划一、背景辐射防护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健康工作,它涉及到人员、设备和环境的辐射安全。

在当前低剂量辐射的环境中,辐射防护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

本年度工作计划的目标是确保辐射防护工作的顺利实施,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工作人员及环境的辐射安全。

二、工作目标1. 提高辐射防护意识: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工作人员对辐射防护的重视程度,使其主动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少辐射的危害;2. 加强辐射监测:完善辐射监测网络,建立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的合作,提高辐射监测能力,及时掌握辐射状况,确保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3. 加强辐射设备管理:依法建立健全辐射设备购置、使用和废弃处理制度,确保辐射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加强对辐射设备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辐射泄漏事故的发生;4. 加强辐射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活动,增强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概率;5. 完善辐射防护监管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加强对辐射防护工作的监管,确保工作的规范执行和辐射安全。

三、工作内容1. 加强宣传教育:(1) 开展辐射防护知识宣传活动,例如制作宣传手册、海报、宣传片,通过社区、学校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2) 在工作场所定期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辐射防护的认识和了解;(3) 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扩大辐射防护知识的宣传覆盖面,提高公众对辐射安全的了解。

2. 加强辐射监测:(1) 完善辐射监测网络,建立辐射监测站点,并与国内外相关机构进行合作,共享监测数据;(2) 加强对辐射监测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3) 定期组织辐射监测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监测能力。

3. 加强辐射设备管理:(1) 制定辐射设备的购置、使用和废弃处理制度,确保设备的规范使用;(2) 对辐射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设备;(3) 加强对辐射设备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确保辐射设备的使用安全。

辐射防护知识

辐射防护知识
辐射防护知识
xx年xx月xx日
目 录
• 辐射防护基本概念 • 辐射的种类和来源 • 个人辐射防护措施 • 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措施 • 辐射防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 辐射事故应对措施
01
辐射防护基本概念
辐射防护定义
辐射防护是指通过采取措施,降低或消除电离辐射对人类和 环境的危害。
辐射防护涉及多个领域,如医学、核能、环保等,其目的是 保障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03
避免摄入过度热量
避免摄入过多热量,以减少对机体代 谢的压力,降低辐射损伤的风险。
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
规律作息
保持规律的作息习惯,充足的 睡眠和休息有助于机体恢复和
免疫力提升。
进行适量运动
适量运动有助于促进血液循环 和新陈代谢,提高机体对辐射
损伤的耐受能力。
保持良好的心态
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应对辐 射问题,有助于减轻心理压力
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的防护效果与正确佩戴密切相关,需按照说明书正确佩戴。
定期检查防护用品
定期检查防护用品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防护用品。
注意饮食和营养
01
增加抗氧化食物摄入
多食用富含抗氧化物质的食物,如新 鲜蔬菜、水果、坚果等,以对抗辐射 对机体的损伤。
02
注意水分摄入
保持充足的水分摄入,有助于机体代 谢和降低辐射损伤的风险。
非电离辐射
包括无线电波、微波、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等,对人体 影响较小,但高强度时也会造成不良影响。
辐射的来源
天然辐射
来自宇宙空间、地壳和大气层中的放射性物质,如宇宙射线、天然放射性核 素等。
人为辐射
来自核设施、核材料、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医疗设备等产生的辐射。

辐射防护年度工作计划

辐射防护年度工作计划

辐射防护年度工作计划一、工作背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工业的发展,人类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接触到辐射源,比如医疗设备、通讯设备、核技术等。

同时,环境污染和核辐射事故频频发生,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因此,做好辐射防护工作,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1. 提高辐射防护意识: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辐射防护的重视程度,提升全民的辐射防护意识。

2. 加强辐射监测与管理:加强对辐射源的监测和管理,确保辐射水平在合理范围内。

3. 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辐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辐射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4. 提高辐射防护技术水平:加强辐射防护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辐射防护的技术水平。

三、具体工作计划1. 加强宣传教育活动(1)开展辐射防护知识普及活动,包括举办讲座、发布宣传资料等,提高公众对辐射防护的认识和了解。

(2)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辐射防护知识的普及率。

(3)组织辐射防护知识培训,提高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对辐射防护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2. 加强辐射监测与管理(1)完善辐射监测体系,建立覆盖全国范围的辐射监测网络,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进行持续监测。

(2)加强对辐射源的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辐射设备和辐射材料的监管。

(3)建立辐射防护档案,记录辐射频率、指数等数据,定期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 完善应急预案(1)制定辐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响应责任人,建立应急响应机制。

(2)组织辐射应急演练,提高各级单位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紧急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确保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置。

4. 提高辐射防护技术水平(1)加强辐射防护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动辐射防护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2)开展辐射防护技术培训,提高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对辐射防护技术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3)加强对辐射防护装备的研发和生产,确保辐射防护装备的质量和效果。

2024年辐射防护培训计划

2024年辐射防护培训计划

2024年辐射防护培训计划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辐射污染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对人们的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防范辐射危害,保护公众健康,我国政府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加强辐射防护工作。

辐射防护工作离不开专业人员的支持,因此,培训合格的辐射防护专业人员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我们制定了2024年辐射防护培训计划,以满足不同单位和个人的培训需求,提高辐射防护专业人员的水平,进一步增强辐射防护能力。

二、培训目标1. 提高辐射防护专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使其能够熟练掌握辐射防护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做到守法防御;2. 增强辐射防护专业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能够积极履行辐射防护的职责,为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3. 提升辐射防护专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使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应对辐射事故,保障公众安全;4. 加强辐射防护专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使其能够在工作中保持身心健康,加强团队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培训内容1. 辐射防护理论知识:通过专业讲座和课堂教学,深入讲解辐射的种类、危害及防护措施,使学员能够全面理解辐射防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 辐射防护实践技能:通过实践操作,使学员能够熟练掌握辐射防护装备的使用和维护,掌握辐射监测和测量技术,提高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3. 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深入讲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使学员能够了解国家对辐射防护的要求和标准,做到守法防御;4. 应急处理和危机处理能力:通过模拟演练和实际案例讲解,提高学员的应急处理和危机处理能力,使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处置辐射事故;5. 自我保护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通过心理辅导和团队合作训练,提高学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增强学员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

四、培训对象1. 政府相关部门辐射防护专业人员;2. 核电站、医院、科研单位等相关从业人员;3. 辐射防护装备生产企业从业人员;4. 辐射监测和治理单位从业人员;5. 其他需要接受辐射防护培训的人员。

辐射防护课程设计

辐射防护课程设计

辐射防护课程设计一、课程目标知识目标:1. 让学生理解辐射的基本概念,掌握辐射的来源、种类及危害。

2. 使学生了解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掌握辐射防护的基本措施和实际应用。

3. 帮助学生掌握辐射剂量和辐射防护相关单位的知识。

技能目标:1. 培养学生分析辐射环境和评估辐射风险的能力。

2. 培养学生设计和实施辐射防护措施的能力。

3. 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辐射防护问题的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 培养学生关注辐射防护问题,增强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2. 培养学生对辐射防护学科的兴趣,激发学习积极性。

3. 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科学态度,严谨求实,勇于创新。

课程性质:本课程属于科学学科,辐射防护是科学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具有实践性、应用性和综合性。

学生特点:学生为高中生,具有一定的物理、化学基础,思维活跃,具备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

教学要求:结合学生特点,采用启发式、探究式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达到上述课程目标,为未来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或进一步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二、教学内容本课程依据课程目标,结合教材内容,安排以下教学大纲:1. 辐射基本概念与来源- 辐射的定义、种类及其特点- 天然辐射与人工辐射的来源及影响2. 辐射危害与防护原理- 辐射的生物效应及危害- 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与措施3. 辐射剂量与单位- 辐射剂量的概念及计算- 常见辐射剂量单位及其转换4. 辐射防护实践与应用- 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估- 辐射防护措施的设计与实施5. 辐射防护法规与标准- 我国辐射防护相关法规介绍- 辐射防护标准及其应用教学内容安排与进度:1. 第1周:辐射基本概念与来源2. 第2周:辐射危害与防护原理3. 第3周:辐射剂量与单位4. 第4周:辐射防护实践与应用5. 第5周:辐射防护法规与标准本教学内容注重科学性和系统性,结合教材章节,使学生能够全面掌握辐射防护相关知识,为实际应用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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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修科技大學輻射防護計畫本校為管理校園內放射性物質即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確保游離輻射工作人員之健康與安全,以及防止游離輻射危害,特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與其相關法規,擬定本校輻射防護管理計畫,經本校原子能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實施,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第一章輻射防護單位及權責本校為推行輻射防護計畫,設立輻射防護委員會統籌規劃、督導、推行及定期檢討輻射防護計畫。

委員會以校長召集人,各輻射源管理單位主管為當然委員,總務處環境安全組為輻射防護管理單位,內有輻射防護管理人員乙名(人員資料如附件);每半年召開一次輻射管理組織會議,檢討輻射防護相關事宜,並留存紀錄備查。

一、輻射防護委員會之權責1.評估並定期檢討及修訂輻射防護管理計畫。

2.研議有關輻射防護教育相關事項。

3.研議各項輻射防護管理執行事項。

4.研議輻射操作人員健康管理事項。

5.研議各類輻射意外事件之處理措施。

二、輻射防護管理人員職責如下:1.訂定輻射防護計畫,協助訂定安全作業程序及緊急事故處理措施,並督導有關部門實施及執行。

2. 規劃、督導各部門之輻射防護管理及實施可發生游離設備之輻射防護檢測。

3. 規劃、實施游離輻射防護教育訓練。

4. 規劃、辦理辦理游離輻射工作人員健康檢查、協助健康管理。

5. 規劃、協助辦理輻射偵檢儀器之定期校驗及檢查。

6. 督導、辦理游離輻射工作人員劑量記錄管理、與超暴露之調查及處理。

7. 審核各類申請案件及各類記錄。

8. 建立本校輻射源完整帳料紀錄,並向原能會申報。

9. 輻射防護作業改進事項之建議。

第二章人員防護一、人員資格(一)放射性物質及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操作人員應年滿18歲。

(二)操作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人員,應受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並領有輻射安全證書或執照;但操作一定活度以下之放射性物質或一定能量以下之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者,得以訓練代之。

亦即輻射源屬許可類者,操作人員須具備『輻射安全證書』,屬於登記類者,可以十八小時訓練代替。

(三)若基於教學需要,學生在合格人員指導下從事操作訓練登記證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前,必須先接受合格人員至少三小時之規畫程序操作及輻射防護講習並報原能會核准後實施。

二、教育訓練(一)環安組負責相關輻射工作人員教育訓練計畫,應將包括講習課程、指導人員及講習地點等講習計畫。

(二)教育訓練每人每年受訓時數須為三小時以上,並記錄備查。

紀錄應記載參加訓練人員之姓名與參加訓練之時間、地點、時數、訓練科目及授課人員等相關資料,並至少保存十年。

(三)教育訓練應受的課程應參照如下:一、輻射基礎課程。

二、輻射度量及劑量。

三、輻射生物效應。

四、輻射防護課程。

五、原子能相關法規。

六、安全作業程序及工作守則。

七、主管機關提供之相關資訊。

前項訓練之授課人員,應由輻射防護人員,或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相關科系畢業,且在公、私立機構、學校、研究單位從事輻射防護實務工作五年以上之人員擔任。

三、劑量監測(一)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依下列規定:1.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百毫西弗,且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等效劑量不得超過五0毫西弗。

2.眼球水晶體之等效劑量逾一年內不得超過一百五十毫西弗。

3.皮膚或四肢之等效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五百毫西弗。

(二)若有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告知懷孕後,應即告知環安組並檢討其工作條件,以確保妊娠期間胚胎或胎兒所受之暴露符合一般人之劑量限度。

對告知懷孕之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其腹部表面之等效劑量於剩餘妊娠期間不超過一毫西弗,且攝入體內之放射性核種不超過年攝入限度之百分之二,視為不超過前項胎兒之劑量限度。

(三)輻射工作人員應穿著實驗衣並配帶人員配佩章。

人員劑量佩章應由環安組或指定人員管理保存。

(四)輻射工作人員所接受之輻射劑量應定期紀錄,並於工作人員離職提供證明。

第三章醫務監護一、體格檢查與健康檢查(一)僱用輻射工作人員時,必須要求體格檢查;對在職員工實施每年健康檢查,並依檢查結果為適當之處理;健康檢查費用由本校支付。

(二)檢查項目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

(三)檢康檢查紀錄應由環安組保存三十年。

(四)輻射工作人員有接受健康檢查及特別醫務監護之義務。

第四章地區管制一、於輻射源所在地點應有明顯耐久之輻射示警標誌並加註『輻射危險,請勿靠近』字樣。

輻射源使用執照及輻射警示標示必須張貼於儀器旁。

二、裝備週邊空間輻射劑量率達7.5微西弗/小時之區域劃定為輻射管制區;於管制區進出口處及區內適當位置張貼輻射警示標示及警語,並註明負責人及使用核種或設備名稱;非管制區域其劑量率應不得超過0.5微西弗/小時。

三、管制區之管制措施應定期檢討,並確保對一般人造成之劑量符合劑量限度。

四、非輻射實驗室工作人員因故需進入輻射管制區內工作時,應事先經實驗室負責人核可,且關閉裝備射源後,相關人員方可進入該輻射管制區內工作。

第五章輻射源管制一、輻射源之採購:(一)各單位新購買輻射源設備需依原能會規定,並經環安組審查後送原能會申請。

(二)新購置之密封放射性物質及可能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須由本校輻射防護人員或委請合格之輻射防護偵測業者實施輻射安全測試,填寫輻射防護檢查記錄表,再陳報原能會。

(三)放射性物質到貨時,確認包裝、包件表面完整性,並偵測其表面劑量率及擦拭測試後記錄之。

但放射性物質為豁免管制量一百倍以下、微量包件或惰性氣體之放射性物質者,不在此限。

(四)輻射源容器表面應有明顯耐久之警告標誌及必要之說明,並附註有關核種、名稱、活度及必要之說明。

(五)新購輻射源到本校收料時,操作人員應將射源妥善儲存,並加鎖在射源儲存場所;貨品進口同意書、規格、結構圖、維修保養手冊及其他技術資料應妥善收存。

二、輻射源之管制:(一)經原能會檢查合格,核發設備、物質使用執照後才可正式使用,使用單位應將設備執照張貼於儀器旁,以備查核;許可類執照有效期為五年,五年後需重新申請換照;而登記類每五年應提報輻射安全測試報告、教育訓練紀錄等文件備查。

(二)涉及輻射源或容器之修理維護工作,應報經原能會核准,並由合格人員或供應商之合格專業人員使用適當之裝備及屏障方可執行。

(三)停用輻射源應依法向原能會陳報核驗,並予標明集中存放於有適當防護之安全場所,且對於通往之門扉加以鎖扣管制。

(四)定期(登記類一年、許可類半年)填寫輻射源之使用現況表,並做紀錄備查。

(五)每季實施輻射源清點,同時輻檢查射源容器及輻射示警標誌標語是否污損,檢查記錄存檔備查。

密封性放射性物質必須定期檢查數量,並作洩漏擦拭檢查並記錄。

(六)為預防輻射源未經核准報廢,於財產卡上加註輻射管制品,並註明『報廢前應報經原能會核准』字樣。

(七)每個月查核密封放射性物質現況乙次並上網申報。

(八)輻射源遺失或失竊,實驗室負責人應向系主任及環安組報備,並送報原能會處理。

三、輻射偵測:(一)每年定期一次委託合格輻射防護專業機構進行輻射源洩漏擦拭檢查,將結果報告向原能會申報並存檔備查。

(二)每年至少乙次實施射源表面、工作位置及環境之輻射偵檢,檢查記錄存檔備查。

(三)登記類之密封放射性物質每年一月一日至+五日向原能會申報使用及操作人員異動情形。

第六章輻射源廢棄一、本校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永久停止使用時,依「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極其輻射防護作業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至第四十條之規定辦理(條文如下)。

第三十八條設施經營者於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永久停止使用,而以輸出國外方式處理時,應檢送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合格後,發給許可:一、輸出申請書。

二、原領使用許可證或登記證。

三、放射性物質應提送運送說明相關文件。

第三十九條設施經營者於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永久停止使用,而以轉讓方式處理時,受讓人應依下列方式辦理:一、經指定應申請許可之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應依第五條及第十四條規定辦理。

二、經指定應申請登記備查之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應依第五條及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前項受讓人申請持有者,應依第五條及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

第四十條設施經營者於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永久停止使用,而以廢棄方式處理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原領使用許可證或登記證,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合格後,依主管機關指定之部分自行破壞至不堪使用狀態,並拍照留存備查或報請主管機關派員檢查。

二、密封放射線物質之永久停止使用以輸出國外方式處理時,應檢送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一)廢棄計畫表。

(二)原領使用許可證或登記證。

(三)放射性物質應提送運送說明相關文件。

(四)主管機關核准後,應於三個月內,將廢棄物運送至接收單位。

於完成接收後三十日內,檢送輻射作業場所偵測證明及接收文件,送主管機關備查。

三、密封放射線物質之永久停止使用送國內報廢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送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一)密封放射性物質廢棄計畫表。

(二)放射性物質原始證明文件影本。

(三)原領使用許可證或登記證。

(四)運送說明相關文件。

前項申請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應於三個月內,將放射性廢棄物運送至接收單位。

於完成接收後三十日內,檢送輻射作業場所偵測證明及接收文件,送主管機關備查。

第七章意外事故處理一、意外事故通報單位:(一)應於明顯位置公佈國內管制機關與核能服務單位之電話、地址等資料以備緊急聯絡之需。

(二)目前國內放射性物質管制機構與核能服務單位之電話、地址如下,以備緊急聯絡之需。

1.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台北縣永和市成功路一段80號電話:(02)82317919轉2179~2187(02)823172502.原子能委員會核研所保健物理組桃園縣龍潭鄉文化路1000號電話:(02)82317717轉7606(03)4711400轉7606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高雄縣鳥松鄉澄清路823號電話:(07)3707206-9二、意外事故處理程序:(一)發生輻射意外事故時,應立即電話通知原能會,並即時妥善處理,採取緊急必要之防護措施,嚴密管制現場,設法減少或控制事故造成的輻射和影響範圍。

(二)事故發生後,針對範圍設立明顯的標誌,並揭示於管制區明顯易見之處,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以免受到不必要照射。

(三)事故單位應實施調查、分析、記錄、並提出自事故發生日起或自知悉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環安組提出事故報告,由環安組向原能會函報。

報告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1.描述,含人、事、時、地、物。

2.原因分析。

3.評估影響:評估可能對工作人員或一般民眾造成之輻射暴露及有效等效劑量。

4.經過、善後措施及偵測記錄。

5.改善及防範措施。

6.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事項。

(四)事故單位應負責清理現場。

(五)如發生下列事項,環安組應經委員會討論呈報校長,並依規定立即通知原能會:1.人員接受之劑量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規定時。

2.輻射工作場所以外地區之輻射強度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規定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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