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交通运输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服务系统2020年度资金计划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部属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规划发〔2020〕8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部属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部属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规划发〔2020〕8号部属各单位:现将《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20年1月7日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部属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部属单位基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财政资金(包括专项建设资金)安排的部属单位履行职责所需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
船舶建造、飞机购置项目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部属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
部主管部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部属单位基本建设管理。
部有关司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环节的管理工作。
部属单位和项目单位是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建设项目申请报批和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要加强协调和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和廉政。
第四条部属单位基本建设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基本建设程序,并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
部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一般应当按照以下程序执行:(一)根据相关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设计文件(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四)根据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依法组织招投标或政府采购。
(五)落实建设条件和依法办理相关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09.08
•【字号】津交发〔2023〕175号
•【施行日期】2023.09.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高速公路差异化收
费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津交发〔2023〕175号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津财预指〔2023〕100号),经2023年8月31日第19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度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补助资金计划下达你中心,请遵照执行。
本次共下达资金35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2023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由2023年我委部门预算科目中“2022年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补助—成品油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列支。
本次下达资金全部为2022年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补助资金,2022年度应补助资金4865.2624万元,本次下达资金3500万元,补助金额按本次下达资金与应补助资金之比进行分配,各公司补助金额见附件。
所列资金随文拨付,应专款专用,请及时将资金支付到相关企业,同时按要求
做好项目绩效评价。
附件:2022年度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补助资金明细表
2023年9月8日附件
2023年度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补助资金明细表。
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7.26•【字号】津政务办发〔2019〕28号•【施行日期】2019.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深入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提高交易服务水平和效率,市政务服务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
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务服务办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7月26日天津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精神,深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应进必进,推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进平台,坚持统一规范,推动平台整合和互联共享,坚持公开透明,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坚持服务高效,推动平台利企便民,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
到2020年,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统一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全程电子化交易、在线实时监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显著增强。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结果的通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0.18•【字号】津交发〔2023〕198号•【施行日期】2023.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结果的通报津交发〔2023〕198号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及有关单位:为持续加强我市公路水运行业质量检测监督管理,验证机构检测能力,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我委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比对试验选取水泥凝结时间和水泥3天胶砂强度指标,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和交通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共有37家具有相应检测参数的检测机构和在建项目工地试验室参加。
比对试验前期成立专家组负责比对试验方案制定及论证、比对试验样品制备和均匀性检验、作业指导书编制,确保比对科学性、规范性;过程中强化比对现场监督、比对视频录制和提交,保证试验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后期加强试验数据统计分析和复核校验,确保比对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
从比对结果来看,27家为“满意”,7家为“基本满意”,3家为“不满意”,公路水运工程试验室水泥检测能力总体平稳。
二、评价标准和比对结果本次比对试验结果分析依据《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GB/T 28043-2019),以Z比分数评价每个参加试验室的试验结果。
结果分类如下:(一)“满意”:所有检测指标试验结果│Z│≤2;(二)“基本满意”: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检测指标试验结果2<│Z│<3,且其余检测指标试验结果│Z│≤2;(三)“不满意”: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检测指标试验结果│Z│≥3或者有明显计算错误的结果。
比对试验结果总体统计见表1,单位名录见附件。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1.30•【字号】•【施行日期】2024.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港航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2024年全市交通工作会议部署,现将《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24年1月30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我市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之年。
做好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着力落实“十项行动”,聚焦保交通运输资源供给、保通保畅、保安全稳定,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现代化高质量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努力当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开路先锋。
2024年主要任务指标: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含津潍高铁),公路、水路货物周转量同比增长力争达到4%,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300万标准箱。
一、聚焦保基础设施供给,强化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一)加快构建铁路网。
建成津静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加快建设津潍高铁、京滨城际铁路(北辰—滨海新区);完成黄万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天津段)、静海城投铁路专用线;开工建设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二线束。
推进黄万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前期研究。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_企业报告(业主版)

报告时间:
2023-02-13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 队机关及各支队物业管理项目 天津好旺得物业服 (项目编号:TGPC-2022-D-0111) 务有限公司 中标结果公告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18.1 39.9
2022-04-28 2022-04-28
(5)餐饮业(2)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3~2023-02):
项目数(个)
35
同比增长:-14.6%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2146.00
同比增长:33.9%
平均金额(万元)
¥65.03
同比增长:33.9%
0.4
告
2022-12-30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4)物业管理(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3 日 生成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安装货车称重劝返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安装货车称重劝返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3.25•【字号】津交发〔2019〕66号•【施行日期】2019.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交通运输正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安装货车称重劝返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治理超限超载有关工作要求,我们制定了《天津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安装货车称重劝返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请各单位(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贯彻落实。
2019年3月25日天津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安装货车称重劝返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年第62号令)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29号)等文件提出的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全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安装货车称重劝返设施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保护人民群主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为目标,完成全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货车称重劝返设施建设安装,全面杜绝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
二、总体目标及工作原则(一)总体目标2019年全面实施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货车称重劝返设施建设工作,2020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
通过实施入口称重检测,实行检测数据和收费站入口发卡系统联动管理,优化工作机制,强化科技监管,推进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基本实现高速公路货车“零超重”,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高效运行,更好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公路建设养护计划情况汇编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公路建设养护计划情况汇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1.27•【字号】津交发〔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正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公路建设养护计划情况汇编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2019年公路建设养护计划下达情况和实际执行情况,现将2019年公路建设养护计划情况汇编印发你单位,请做好各项目结算工作,对全年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2020年1月27日附件:1.津交发〔2020〕19号附件—2019年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计划下达.2. 津交发〔2020〕19号附件—2019年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计划执行汇编.3.津交发〔2020〕19号—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公路建设养护计划情况汇编的通知.附件22019年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计划执行汇编2019年公路建设养护计划预算内资金340157万元,其中:燃油税转移支付271468万元(含区县农村公路转移支付资金31464万元)、中央车购税68689万元。
另外,市财政后期到位地方政府一般债资金50000万元,四季度重点项目建设资金64720万元,中央车购税后期调增32564万元,上年度跨转中央车购税资金1050万元,上年度燃油税转移支付调整使用资金130万元。
合计计划资金总额为488621万元,全年共安排支出分为6项,包括固定项目支出、公路建设工程、公路养护管理及支持保障系统、公路处公路养护管理切块资金、偿还债务和高速公路资本金,具体如下。
一、固定项目支出全年安排固定项目支出项目12项,分别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切块资金、应急抢险、科技发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普通公路规划前期费、普通公路标志标线养护、大桥特大桥养护费、应急基地日常维护费、设施规划前期费、高速处劳务派遣人员经费、高速公路规划前期费、养护处管理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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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交通运输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服务系统2020年度资金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0.23
•【字号】津交发〔2020〕188号
•【施行日期】2020.10.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
正文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交通运输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服务系统2020年度资金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经2020年第56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结合今年预算安排情况,现将交通运输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服务系统2020年度投资计划下达你中心,请遵照执行。
本次共下达资金1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0年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所列资金随文拨付,请专款专用,按规定组织实施,同时按要求做好项目绩效评价。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津交发〔2020〕188号—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交通运输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服务系统2020年度资金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