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请假及相关考勤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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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请假调休管理制度

公司请假调休管理制度

公司请假调休管理制度公司请假调休管理制度【7篇】公司请假调休加班管理制度怎么制定?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请假调休管理制度,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公司请假调休管理制度【篇1】1、公司的假别主要有: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探亲假。

2、员工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好职务代理人。

填写《员工请假卡》,同时附带与所请假别相对应的证明文件和材料,依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并于休假前将审批后的《员工请假卡》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如因紧急情况(如生重病、工伤、发生重大事故等)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休假第一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有权批假的领导请假,并于假后上班的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连续请假者须依累计之请假天数按核决权限由有权限批假的领导核决。

请假核决权限表见附件。

4、员工未经请假而擅离岗位或未经核准续假而不到职者,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经查明属实并经权限领导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处。

5、员工全年请假日数的计算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请假日数超过各种假别最高规定日数的,须呈报事由说明,核准后实施。

6、请假天数可能影响员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成绩。

7、员工在同一年度内请假,需使用同一张《员工请假卡》,以备年终考核。

8、所有假期请假期间的假日(星期日及国家法定假期)包括计算。

享受以上所有假期时不予享受当月全勤奖、请假当日午餐补贴。

公司请假调休管理制度【篇2】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工作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2:30-17: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指纹考勤,上下班指纹打卡各一次,1.请假、休假制度管理条例1.1员工请、休假需按各类假期规定进行书面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突发状况需缺/离岗且未及提前书面请假的,应及时打电话向上级主管请假,获批准后通知人事行政部门(如联系不上上级主管,可直接通知人事行政部)方可以假况处理,且须在到公司后的12小时内补填请假申请表;缺/离岗后没有电话通知,或者虽电话通知但未获批准便擅自缺/离岗,或者没有在12小时内填写请假申请单的,人事行政部将按实际离岗时间记为旷工。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15篇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15篇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15篇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管理员工出勤和休息时间而设立的一套规范和制度。

现在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看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15篇,希望你喜欢。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篇1)行政部对于不同的部门及级别,会对假期进行一个常规的休假管理,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考勤休假管理制度,请阅读下文。

一、考勤办法1.公司实行考勤机打卡方式2.打卡范围:上、下班和加班上下班。

3.考勤卡填写内容:在规定打卡时间里,因公外出或请假、休假、调休等情况下,在通知主管并办理相应手续后在卡上注明,填写者由当事人本人填写。

4.公司将设立考勤员岗位,考勤员职责范围:①将当月员工请假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收集,并与员工考勤卡查实。

②查实后,汇总填写《月度考勤报表》上交主管负责人。

③在以身作则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有关公司制度进行监督审核。

④考勤员:葛美云二、作息时间1.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会计部除外)。

每天工作时间8-9小时,早上9:00上班,下午17:00-18:00下班,中午12:00-13:00为中餐及午休时间。

2.公司实行每周单休制(会计部除外),休息日安排在每周六周日两班员工分休制。

三、节假日安排1.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时,公司假日安排如下表: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元旦一天春节五天2.节假日具体安排办法按照两班员工分休制根据情况公司另行通知。

四、事假及旷工处理办法1.一个月内允许请假2次,累计2小时。

2.一个工作日内,员工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脱岗在一小时以内(含)的,视作事假,不超过一小时(含)者,按事假半天处理;超过一小时者不足两小时按事假一天处理。

3.一个工作日内,员工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脱岗在两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不超过四小时(含)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四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4.员工事假,工资奖金扣发标准:①扣发工资额=(岗位工资/26)×事假天数②当月事假两天以上的(含),加扣发奖金=(当月奖金/26)×(事假天数-1)5.员工旷工,工资奖金扣发标准:①扣发额=(岗位工资+奖金/26)×旷工天数×2②当旷工三天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和奖金6.如果发现员工有旷工行为的,经批评教育无效者,连续旷工一周或一年累计旷工两周的,公司有权作除名处理。

考勤管理请假销假规定(3篇)

考勤管理请假销假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确保公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实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员工请假、销假应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请假制度第四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调休、事出有因假等。

第五条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每季度累计不超过3天。

第六条病假:因疾病需要请假,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每季度累计不超过10天。

第七条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

第八条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3天丧假。

第九条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

第十条陪产假:男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陪产假。

第十一条年休假:根据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

第十二条调休:因工作需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进行调休。

第十三条请假手续: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三章销假制度第十四条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五条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等假期结束后,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六条调休结束后,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供调休证明,办理销假手续。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旷工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扣除当月奖金10%;迟到30分钟以上,扣除当月奖金20%。

2. 早退:早退30分钟以内,扣除当月奖金10%;早退30分钟以上,扣除当月奖金20%。

3. 旷工:旷工半天,扣除当月奖金30%;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奖金50%。

4.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请假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销假的,按以下规定处理:1.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年休假等假期结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销假的,扣除当月奖金10%。

考勤制度病假事假规定

考勤制度病假事假规定

考勤制度病假事假规定考勤制度病假事假规定篇1一、请假制度员工因病因事需休工者,必须执行请假制度,未经批准擅自误工者,按旷工处理。

(一)事假。

在通常情况下,员工必须持请假条事先向领导请假。

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向领导请假。

请假要按下级向上一级领导请假的原则,工人请假一天由段长批准,二天由部长批准,三天以上者,由主管经理批准。

(二)病假。

病休两天以上者,要持市级医院诊断书请假。

(三)根据国发(82)59号文件规定,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予以除名。

二、假期待遇(一)事假待遇管理人员享受一年十四天事假待遇(只限当年),超过十四天的事假,扣发工资。

因工作需要占用节假日的,经领导批准,原则上可在淡季串休。

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的人员(只限生产工人),不享受一年十四天事假待遇。

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

(二)节日加班待遇1、由于我公司生产季节集中的特殊性,生产工人享受节日加班待遇,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属于节日加班范畴内的`有,新年放假一天(1月1日);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一天(5月1日);国庆节放假二天(10月1日至10月2日),节日串休不计入加班范畴之内。

2、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加班日工资以月基本工资和月平均25.5天为基本工作日为依据,计算出日工资额。

3、节日加班的工资报酬,即另支付给工人工资的200%的报酬。

4、临时雇工、季节工及农民工不享受节日加班待遇。

(三)病假待遇1、按黑劳险字(1987)207号文件,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下同)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短期病假工资为:(1)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2)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2、员工患病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长期病假,其生活救济费标准为:(1)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2)本行业连续工龄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五发给。

员工的作息、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员工的作息、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员工的作息、考勤、休假、请假制度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维护工作秩序,加强劳动纪律,强化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作息规定:1、公司作息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2、公司员工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3、公司实行每周单休制度,员工可根据部门排班及工作需要,选择周六或周日休息;4、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脱岗,串岗。

在岗期间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二、考勤管理1、公司考勤采用刷脸/指纹签到机。

2、公司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根据公司作息规定,上班考勤为签到,下班考勤为签退;3、员工考勤记录直接与个人工资薪酬相关。

所有非正常考勤情况都将直接影响当月、当年薪酬基数;4、公司考勤由行政部负责,每月5日前统计上月考勤记录,经由员工确认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核算员工工资。

行政部留存备案。

三、迟到、早退、旷工及无法正常签到情况1、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作息规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2、每次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早退)处理,扣罚30元/次。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3、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5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4、正常上班忘记签到者,一次处罚10元,并于当日下班前向行政部核实填写补签条。

若因个人操作不当无法签到者,需在当天下班前向行政部核实填写补签条。

补签条须在当日填写补签完成,过期无效。

四、请销假(一)事假1、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

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审核后,报行政部办理请假手续,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方为准假。

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向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

2、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

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考勤、请假、休假制度1. 考勤制度1.1 工作时间1.1.1 全体员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长为8个小时。

1.1.2 员工应定时上班,按时开始和结束工作。

上班时间为早上9点,下班时间为下午6点。

1.2 打卡记录1.2.1 员工需通过公司指定的打卡系统进行签到和签退操作。

1.2.2 员工应准确记录打卡时间,禁止刷卡替换自身出勤。

1.2.3 若因个人原因未定时打卡或未打卡, 员工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汇报,并在签到系统补录相关打卡记录。

1.3 迟到与早退1.3.1 员工迟到超出15分钟则算作迟到,三次及以上迟到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1.3.2 员工早退超出15分钟则算作早退,三次及以上早退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1.3.3 迟到、早退超出1小时或频繁发生的情况,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纪律处分,包含扣发工资、降薪、绩效评估下降等。

1.4 加班1.4.1 员工如需加班,应提前请示主管,并获得上级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

1.4.2 加班需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记录,由主管或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1.4.3 加班应确保工作场合的安全,并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

2. 请假制度2.1 请假类别2.1.1 年假: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假,年假天数从员工入职第二年开始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累积。

2.1.2 病假:员工因病需请假,需供应医生的相关证明,并经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审批批准。

2.1.3 事假:员工因特殊情况下需要请假,如结婚、丧假、产假、陪产假等,需提前向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2.2 请假申请与批准2.2.1 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估计返岗时间等。

2.2.2 请假时间在2天以内的,需提前1天申请;请假时间超出2天的,需提前3天申请。

2.2.3 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将依据员工的请假事由、工作情况等审核请假申请,并及时予以回复。

员工考勤请休假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考勤和请假的规定(5篇)

员工考勤请休假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考勤和请假的规定(5篇)

员工考勤请休假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考勤和请假的规定(5篇)精选员工考勤请休假治理制度(精)一为了标准公司考勤治理,严厉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员工。

3.治理规定3.1.工作制度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1.2打卡制度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需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3.1.2.2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别状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准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

上述状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工程文员帮助人力资源部进展治理。

3.1.3手工考勤制度3.1.3.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3.2参加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展考勤治理,并于每月30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3.3参加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状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照实填报相关表单。

3.1.3.4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3.2各类假期规定3.2.1病假3.2.1.1 员工休病假需供应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效劳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供应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5篇)

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5篇)

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5篇)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5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公司启用管理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管理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一般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篇1员工休假及加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也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实行员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条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

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二章请销假的审批及手续第五条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一)请假不超过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三)请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四)经审批的《请假单》应当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第六条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七条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

第三章法定节假日休假第八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或组织集体活动;(六)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根据国家政策,对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实行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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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请假及相关考勤制度的规定
休假、请假及相关考勤制度的规定
一、休假类别、期限及待遇
(一)寒暑假、带薪年休假
1、医院正式在编职工享受寒暑假,合同制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详见北大六院[2008]人字第4号《合同制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规定》)。

2、在编人员每年应享受寒暑假天数以本人工龄为基础确定:
(1)工龄不满5年者,每年可连续休假2周,如不连续则可休假10天;工龄5—14年者,每年可连续休假3周,如不连续则可休假15天;工龄15年及以上者,每年可连续休假4周,如不连续则可休假20天。

(2)硕士研究生毕业的,硕士学习期间折合1年并入工龄计算寒暑假天数。

(3)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博士学习期间以3年计工龄计算寒暑假天数,其硕士期间不再折合年限。

3、休病假、事假应先利用寒暑假、年休假。

4、当年6月30日之前来院者可享受当年一半寒暑假,7月1日以后来院者均不再享受当年寒暑假。

(二)病假
1、凡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需有本院保健医、三院医师证明,经科室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急诊可在其它医院就诊并开病假证明(须附诊疗记录及相关资料)。

2、病假期限及待遇
(1)凡休满规定的寒暑假或年休假后,当月连续或累计病休8-15天者,扣发下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20%,扣发浮动工资100%,补贴1-10的50%。

(2)凡休满规定的寒暑假或年休假后,当月连续或累计病休16天及以上者,扣发下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40%,扣发浮动工资、补贴1-10的100%。

(3)病假期间按比例计发的工资待遇,如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可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数额发放。

(4)半日工作者,两个半天折合为一天,累计后按规定扣发。

(5)凡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受伤者,在休息期间工资停发,医药费自理。

3、病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三)事假(出国探亲除外)
1、事假期限及待遇
(1)凡休满规定的寒暑假或年休假后,需请事假1—3天者,由科室领导审批;需连续请事假4—7天者,由人事处审批;需连续请事假8天及以上者,由人事处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2)凡休满规定的寒暑假或年休假后,当月连续或累计休事假4天及以上者扣发下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40%;扣发浮动工资、补贴1-10的100%。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科室领导批准,可以不计入事假,但要计入考勤:
(1)职工凭子女幼儿园、学校通知书参加家长会的;
(2)女职工有一周岁以内的婴儿需要哺乳者,每天享有1小时哺乳时间。

3、事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四)婚假
1、凡来我院工作后领取结婚证者,自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可休婚假。

2、法定婚假为3天。

初婚登记结婚,男女双方均为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另享受奖励假7天。

3、婚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五)生育假、节育手术假
1、生育假
(1)已婚女职工生育后可享受生育假。

生育假为90天;晚育者(指24岁及以上初育者)可另增加奖励假30天;难产、剖腹产再增加生育假15天(须有诊断证明);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生育假15天,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2)女方护理婴儿确有困难的,男方在女方单位出具证明的情况下可享受所增加的30天奖励假协助女方护理婴儿,而女方就此不再享受奖励假。

(3)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每月享受10元独生子女奖励费(父母各5元),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时止。

2、节育手术假
(1)已采取长效措施而接受人工流产及节育手术者,凭医疗单位证明休假。

人工流产休假14天;人工流产同时放节育环休假17天;人工流产同时结扎休假30天;人工流产同时取节育环休假15天;单纯结扎休假20天。

中期引产休假30天,同时输卵管结扎休假50天;生育后输卵管结扎者,生育假增加20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取节育环休假1天。

(2)未采取长效措施做人工流产者,按病假处理;一年内做两次及以上人工流产者,第二次起按事假处理,医药费自理。

3、生育假、节育手术假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

(六)探亲假
1、职工工作满一年后,与配偶或父母不在同一城市居住的,可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路程假。

2、探亲假期限及待遇
(1)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有探亲假一次,假期20天。

(2)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有探亲假一次,假期20天。

(3)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有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

3、休探亲假应利用寒暑假,寒暑假天数不足的可根据相应的探亲假天数予以补足。

4、出国探亲除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外,可根据情况给予最多1个月的事假。

出国时间超过3个月及以上的,不再保留公职。

5、职工探亲路费报销根据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6、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七)丧假
1、凡职工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自幼抚养人及岳父母、公婆死亡的可以请丧假,北京地区假期为3天,外省市假期为7天。

2、丧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严格考勤制度及对旷工的处理
(一)有关考勤的相关事宜
1、各科室应严格考勤登记制度,上述各类休假原则上均为当年有效,确因工作安排当年无法休假的,经科室同意,允许保留至下一年度的第一季度。


于休值班休原则上应于一个月内完成补休,禁止累积数月值班休集中补休。

2、考勤员应于每月22日前将当月考勤表报送人事处。

考勤员每月应向本科室人员公布一次考勤情况。

3、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及休假期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如因特殊情况确不能到单位请假者,事后需附有关证明材料办理补假手续。

续假应在假期期满前提出,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休假完毕后应及时到科室或人事处销假,以便恢复相关待遇。

凡不按规定及审批程序休假或放任违反规定者,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共同承担责任。

4、当年退休人员可在退休前休完当年相应的寒暑假、探亲假,不再单独享有其他假期。

5、根据考勤登记,除寒暑假和值班补休外,其他休假均不享受卫生津贴、午餐补贴、交通补贴;除寒暑假外连续休假1个月以上者不享受当月的电话补贴。

连续休寒暑假或值班补休等2周以上者,超过2周的天数不享受岗位奖金。

(二)旷工及处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假期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或调动,经教育仍不按要求报到上岗者;
(4)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属实或伪造者;
(5)擅自离岗从事非本职工作者。

2、旷工期间的相应处理:
(1)对旷工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必要时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2)每旷工1天即扣发1个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40%,扣发浮动工资、补贴1-10的100%。

三、以上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从2008年9月1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有我院规章制度中内容与此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我院合同制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规定
为了维护合同制人员休息休假权利,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在我院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合同制人员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合同制人员在我院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各科室根据工作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合同制人员年休假。

年休假当年有效,不得跨年度休假。

4、合同制人员休年休假期间的各种待遇与在编人员休寒暑假期间的各种待遇相同。

5、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未尽事宜,参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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