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表
积分入户人员信息申请表

积分入户人员信息申请表
(表一)
填表说明:
1、此表在网上申报信息成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
2、“子女数”栏,如属再婚家庭,按夫妻双方实际生育(含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之和填写。
离异的,无论子女判给本人或配偶,均按本人实际生育子女数如实填报。
3、“子女情况”栏,子女姓名、身份证号请按户籍登记姓名、身份号填报。
“是否随迁”,填“是”或“否”。
子女随迁条件为:未成年子女、20周岁以下在校中小学生(含高中生),户籍地与积分入户人员为同一地,并且在同一户口本上,户籍类别相同,方可随迁。
但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的可办理异地随迁子女。
4、“户籍类别”栏,根据本人户口本户籍类别,按“非农业”或“农业”填写。
5、配偶“就业状况”栏,按“有工作”、“失业”、“在校”或“其他”填写。
6.“户籍所在地”栏,以户口本首页户口登记机关名为准,或可参照二代身份证发证机关名填报。
市属县的填报县名、市级的填报市名。
7.“婚姻状况”栏,以本人及配偶的婚况分别填写:已婚(初婚)、再婚、复婚、离异、丧偶。
2011年深圳市申报积分入户人员积分明细
(表二)
本人已认真核对《积分入户人员信息校核表》表一、表二,确认网上填报的信息与申报的纸制材料一致,保证如实申报,准确无误。
积分入户申请人:年月日。
2012年新莞人积分入户全套资料及申请表

关于印发《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和《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和《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优化人口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制入户,是指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宏观规划,对申请人申请入户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当申请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在申请镇街获得入户资格。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并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积分制入户。
同时,符合以下三类条件之一,经审核属实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可直接在申请镇街获得入户资格,并依照积分制入户申请流程管理。
第一类:个人素质类。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50岁以下;(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高级技工教育),年龄在45岁以下,且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在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5岁以下,且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在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第二类:表彰奖励类。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一)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二)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且按规定予以入户奖励;(三)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1年、在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四)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2年、在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五)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3年、在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表

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表编号: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表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制填写说明一、申请人填表必须统一使用黑色或纯蓝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填写内容不得随意涂改。
二、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填写阿拉伯数字;需要文字表述的,必须使用汉字,不能使用英文或其他文字。
三、填表人要认真如实填写本表,并按如下格式填写相应内容:(一)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名字,用字要固定。
(二)民族:要写全称。
如“汉族”、“苗族”,不能简称“汉”、“苗”。
(三)照片: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四)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或“其他”。
(五)文化程度:填写“研究生”、“本科”、“大专(包括高职院校)”、“高中(包括中专、职校、技校)”、“初中”、“初中以下”。
(六)职称:填写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一致。
(七)婚姻:填写“未婚”、“已婚”、“丧偶”或“离异”。
(八)联系方式:填写本人常用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九)随迁人员:填写有随迁意愿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息。
(十)请在个人情况对应的“□”处打“√”。
(十一)申请所需的基本资料:1、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2、申请人本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3、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现场填报)。
5、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1)就业的,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单位证明;(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3)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6、目前在我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目前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
(十二)申请所需的积分材料。
申请人应按照本申请内的《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分标准》,提供相应积分项的证明资料,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不得通过审核或加分。
人才资格审核申请表

人才资格审核申请表
(
二
)
企
业
自
评
人
才
入
户
在符合自评资格的企业中从事技术岗位或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提供《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推荐表》:
□最近24个月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000元;
□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参加市、镇举办的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
□在该企业工作期间获得镇街以上表彰奖励;
□近5年由所在企业选派参加国内外培训或在职教育并取得证书;
□企业紧缺技术岗位的员工。
东莞市入户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谨以此书申请加入东莞市户籍,希望能得到贵局的批准。
以下是我个人情况的详细介绍及申请理由。
一、个人基本情况1. 姓名:[您的姓名]2. 性别:[您的性别]3. 出生日期:[您的出生年月日]4. 民族:[您的民族]5. 身份证号码:[您的身份证号码]6. 文化程度:[您的最高学历]7. 职业技能:[您的职业技能或职称]二、申请原因1. 工作原因:近年来,随着东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我所在的行业在东莞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为了抓住这一机遇,提升个人职业发展空间,我决定将工作地点转移到东莞市。
在此期间,我已经在东莞市连续工作满[工作年限]年,对东莞市的发展环境有了深入了解。
2. 家庭原因:我配偶[配偶姓名]已在东莞市居住多年,并在东莞市就业。
为了家庭团聚,共同承担家庭责任,我决定申请东莞市户籍。
3. 社会原因:东莞市作为我国经济特区之一,拥有优越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资源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我希望通过加入东莞市户籍,为东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个人承诺1. 我保证在东莞市居住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 我承诺在东莞市工作期间,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东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3. 我承诺在东莞市居住期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
四、申请材料1. 身份证复印件2. 户口簿复印件3. 学历证明复印件4. 工作证明复印件5. 居住证明复印件6. 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已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特此提交申请。
请您在收到此申请后,尽快予以审批。
如有需要,请随时与我联系。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申请,期待您的批准。
此致敬礼!申请人:[您的姓名]联系电话:[您的电话号码]申请日期:[申请日期]。
人才引进入户申请表

人才引进入户申请表
申请日 期:
申请人 曾用名 籍贯 健康状况
公民身份号码
性别 出生日 政期治面 文貌化程
度
年龄
民族 婚姻状 户况口类
型
户口所在地址
所属公安机关
毕业院校
学历 现工作单
位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个人传真
所在系
所属派出所
部 专业技术职称
所属部
门
QQ/微 电信子邮
箱
专业 岗位
个人主要 工作经历
申请人 声明
所在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人力资源 部意见
签名(盖章): 日期:
备注
此表由市、县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核准意见盖章后,申请人持 此表连同相关部门认证签发的人才证书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此表由市、县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核准意见盖章后,申请人持 此表连同相关部门认证签发的人才证书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东莞市入户申请审批表

(请在□内 打J)
□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鼎父母□收养孩子□随军家属
□市内搬迁入户□市内迁居入户□积分制人才入户□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
□其他
随
迁 家 属
姓名
称谓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公民身份号码原户口Fra bibliotek在地详址户
口
质
被
投
V-
人
称谓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公民身份号码
现住址
购
买
购房人
性别
公民身份证号
房产权共有人房屋建筑面积
受理编号
入户申请审批表
受理单位:公安局
所受理日期:年
分局
派出
申请 人
曾用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性别
公民身份号码
月 日
姓名
籍贯
省(自治区、市)市县联系电话
婚姻状况(请在□内打J)□有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结婚时间
年 月曰
原户口所在
地详址
迁出地户籍 登记机关
户口性质
迁入地详
址
迁入地户籍 登记机关
户口性质
m2房产交易
商 品W怙 况
价(元)
房地产权证号码
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号
内附证件
名称
申请人声
明
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如提供了假情况、假证明材料,愿 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年 月 日
迁入地(村)居委会
代码
派出所意
见
签名:年 月 日
(盖公章)
签名:年 月 日
公安分局
审核(批)意
(2016年入户)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20160408定)【最新精选】

编号: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表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制填写说明一、申请人填表必须统一使用黑色或纯蓝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填写内容不得随意涂改。
二、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填写阿拉伯数字;需要文字表述的,必须使用汉字,不能使用英文或其他文字。
三、填表人要认真如实填写本表,并按如下格式填写相应内容:(一)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名字,用字要固定。
(二)民族:要写全称。
如“汉族”、“苗族”,不能简称“汉”、“苗”。
(三)照片: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四)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或“其他”。
(五)文化程度:填写“研究生”、“本科”、“大专(包括高职院校)”、“高中(包括中专、职校、技校)”、“初中”、“初中以下”。
(六)职称:填写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一致。
(七)婚姻:填写“未婚”、“已婚”、“丧偶”或“离异”。
(八)联系方式:填写本人常用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九)随迁人员:填写有随迁意愿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息。
(十)请在个人情况对应的“□”处打“√”。
(十一)申请所需的基本资料:1、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2、申请人本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3、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现场填报)。
5、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1)就业的,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单位证明;(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3)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6、目前在我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目前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
(十二)申请所需的积分材料。
申请人应按照本申请内的《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分标准》,提供相应积分项的证明资料,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不得通过审核或加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
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
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一、申请人填表必须统一使用黑色或纯蓝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填写内容不得随意涂改。
二、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填写阿拉伯数字;需要文字表述的,必须使用汉字,不能使用英文或其他文字。
三、填表人要认真如实填写本表,并按如下格式填写相应内容:
(一)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名字,用字要固定。
(二)民族:要写全称。
如“汉族”、“苗族”,不能简称“汉”、“苗”。
(三)照片: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四)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或“其他”。
(五)文化程度:填写“研究生”、“本科”、“大专(包括高职院校)”、“高中(包括中专、职校、技校)”、“初中”、“初中以下”。
(六)职称:填写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一致。
(七)婚姻:填写“未婚”、“已婚”、“丧偶”或“离异”。
(八)联系方式:填写本人常用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九)随迁人员:填写有随迁意愿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息。
(十)请在个人情况对应的“□”处打“√”。
(十一)申请所需的基本资料:1、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2、申请人本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3、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现场填报)。
5、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1)就业的,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单位证明;(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3)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6、目前在我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目前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
(十二)申请所需的积分材料。
申请人应按照本申请内的《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分标准》,提供相应积分项的证明资料,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不得通过审核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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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二级指标中没有标明年限的,无年限限制。
②申请人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查实的,受理单位5年内不得接受其入户申请。
③新莞人申请积分制人才入户时,如系统无居住情况记录的,需填写《新莞人信息采集表》建立积分档案。
④正向加分项目中,不能提供有效的相应资料者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