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定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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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作业简易设计说明书

林木采伐作业简易设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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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设计依据
根据田政办【2013】15号文件下达的商品材生产计划指标和个人提交的林木采伐申请报告。

二、伐区概况
1.作业区位于定安(镇)八新4林班46小班,小地名:平防来林权:个人;林分起源:人工;
林种:一般用材林;树种:杉木;林龄: 26。

2.伐区距村级公路1公里。

3.申请采伐单位或个人:王仕迁
三、伐区调查
(一)面积调查
1.调查方法:伐区作业小班采用万分之一地形图实地勾绘,用标准方格纸数方格计算。

2.调查结果:伐区面积0.2公顷或3亩。

(二)林分蓄积调查
1.调查方法:统一采用标准地每木调查方法,调查面积应不低于作业总面积的3%,标准地采用样方或者样圆,规格视具体情况设定。

2.调查结果:林分蓄积量31立方米,平均蓄积155.9立方/公顷,林分郁闭度0.9。

四、采伐设计措施及设计
1.采伐类型:主伐;采伐方式:皆伐。

2.作业面积:0.2公顷(或3亩),采伐株数:250株,蓄积31立方米,采伐强度(按蓄积量):100 %,出材量23立方米,保留郁闭度:0 ,保留株数:0 株。

3.采伐生产作业工艺:—伐木—打枝—造材—集材—归楞,伐根高不得超过10公分。

五、更新造林技术措施
1.更新方式:萌芽更新
2.更新技术措施:人工促进
3.完成更新时间:2014年5月
六、效益估算:除生产成本费用外,木材纯收入万元。

七、调查设计单位(人员)签字:
林农或林木采伐者签字:
八、调查日期:年月日。

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定稿)[1]

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定稿)[1]

湖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湖南省林业厅2011年5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1)第二条原则 (1)第三条主要依据 (1)第四条适用范围 (2)第五条调查设计资格 (2)第二章技术标准第六条采伐类型 (3)第七条主伐 (3)第八条用材林抚育采伐 (4)第九条低产林改造 (5)第十条公益林抚育采伐 (6)第十一条更新采伐 (7)第十二条低效林改造 (9)第十三条毛竹采伐 (10)第十四条其它采伐 (10)第十五条主伐与更新采伐年龄 (11)第十六条材质等级 (12)第十七条出材率 (12)第三章调查设计第十八条伐区调查设计分类 (13)第十九条伐区配置 (13)第二十条伐区区划 (13)第二十一条面积调查 (14)第二十二条蓄积调查 (15)第二十三条伐区生产工艺设计 (17)第二十四条木材用途 (18)第二十五条采伐更新及伐后管理措施 (18)第二十六条资料整理 (18)第二十七条伐区调查设计成果 (20)第二十八条伐区拨交 (20)第二十九条伐区简易调查设计 (21)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三十条管理制度 (22)第三十一条质量检查 (22)第三十二条质量责任 (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保证伐区调查设计质量,实现森林资源合理利用,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原则(一)遵循分类经营原则。

分别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设计不同的采伐措施,促进可持续森林经营。

(二)用材林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原则。

保证“限额”周期(5年)内,林木采伐总量小于林木生长总量,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促进森林资源总量稳步上升。

(三)凭证采伐作业原则。

林木采伐作业前,凭相关证件办理采伐许可证,实行凭证采伐。

(四)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原则。

协调好环境保护和森林利用之间的关系,保护自然景观、动植物生境和生物多样性。

(五)注重效率和效益原则。

优化生产工艺,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

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

湖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和目的为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保证伐区调查设计质量,实现林木采伐作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湖南省境内进行林木采伐伐区作业设计,必须遵守本规定。

(根据森林法第34条规定,只有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才要求进行伐区作业设计。

但为加强森林采伐源头管理,切实提高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水平。

在实际工作中,我省的商品林皆伐、抚育采伐,征占用林地和受灾害林木的清理采伐,集体经济组织以及规模以上森林经营单位(个人)的林木采伐,都提倡伐区调查设计)。

第三条调查设计资格伐区调查设计由具有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单位承担。

从事伐区调查设计人员必须持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

第二章技术标准第四条采伐类型林木采伐类型分主伐、抚育采伐、低产(效)林改造、更新采伐、其他采伐五类。

第五条主伐主伐是对成熟的林分或部分成熟林木进行采伐,适用于对用材林、薪炭林的采伐,包括皆伐、择伐、渐伐三种方式。

一、皆伐:适用于单层同龄的成、过熟林以及需要更换树种林分的采伐。

天然阔叶林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森林,禁止皆伐。

皆伐面积5公顷以下为宜,坡度平缓,不易造成水土流失且能及时更新的地方,面积可适当扩大,但一次连片皆伐最大面积不得超过20公顷。

皆伐伐区之间间隔的面积不得少于皆伐的面积。

二、择选:适用于复层异龄林或皆伐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单层林以及经营、运输条件受限制的地方进行林木采伐。

择伐林木的年龄须在近熟林以上,对影响周围树木生长的“霸王树”、遭病虫、雷击、风、雪压等危害无生长前途的林木优先安排择伐,择伐强度一般不得大于伐前总蓄积的40%,当林分内成、过熟林木较多,可适当提高采伐强度,但择伐后林分郁闭应保留0.50以上。

两次择伐的间隔期不得少于一个龄级期。

三、渐伐:适用于天然更新能力强且伐后人工更新困难的成、过熟单层林。

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技术规范

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技术规范

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技术规范一、前期准备1.1制定采伐计划,明确采伐的范围、数量和时间。

1.2确定木材的品种、规格和质量要求。

1.3查看该区域的森林资源调查报告,了解森林的植被类型、物种构成和生态环境。

1.4进行环境评估,评估采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1.5安排采伐人员,确保采伐作业的顺利进行。

二、采伐操作2.1选伐木材前应进行标志,标志应明确标识采伐范围和选伐对象。

2.2在采伐范围内设立临时道路和工地,确保作业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2.3使用合适的采伐工具进行伐木,如电动锯、斧头等,确保采伐效果和操作安全。

2.4采伐木材后,及时进行处理,如锯割木材,清除树桩和树枝等。

2.5进行木材的装载和运输,必须保证木材的安全和质量。

三、环境保护3.1在采伐前必须进行环境调查,确保采伐对环境的影响达到最小化。

3.2采伐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和维护周围的植被,不得破坏其他无关木材。

3.3尽量减少采伐对土壤和水源的破坏,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和污染。

3.4采伐完毕后,要对采伐区域进行清理,清除作业留下的垃圾和残留物。

四、作业安全4.1采伐人员必须戴上相应的安全装备,如安全帽、手套、防护鞋等。

4.2严格遵守采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违反和绕过规定的安全措施。

4.3定期对采伐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和安全的使用状态。

4.4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确保采伐作业过程中的火灾安全。

五、记录和报告5.1采伐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记录作业的进展情况和问题。

5.2每天结束作业后要对当天的采伐情况进行总结和记录。

5.3完成采伐后要对作业成果进行检查和归档,制作采伐报告。

六、监督和检查6.1设置专门的监督小组,对采伐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的合规和质量。

6.2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6.3鼓励民众和群众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七、法律法规7.1采伐作业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

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

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是指在林木采伐伐区实施前,对林地进行综合调查和设计,明确林木资源的分布、数量、质量等信息,为合理利用和保护林木资源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参考。

为了确保调查设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了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以下为该技术规定的内容:一、总则1.该技术规定适用于国家和地方自然林、人工林和其他林木采伐伐区的调查设计工作。

2.调查设计应遵循科学性、公正性、规范性的原则,确保所采集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调查设计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林业规划要求,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调查内容1.调查对象:林木资源、林分结构、林地生态功能等。

2.调查范围:根据林木采伐伐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3.调查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树种、直径、高度、胸径、年龄、郁闭度、蓄积量、更新状况等。

4.调查方法:采用直接观察、测量、取样等方法进行调查,结合遥感和GIS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

三、调查设计程序1.制定调查设计方案:根据林木采伐伐区的具体要求,确定调查设计的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流程,编制调查设计方案。

2.采集调查数据:按照调查设计方案采集相应数据,采用GPS等设备记录样地位置,使用专业仪器进行测量。

3.数据整理和分析: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校验、清洗,并利用专业软件进行数据分析,生成统计报表和图表。

4.编制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果编制调查报告,包括调查的目的、方法、数据、分析结果和结论等内容,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四、质量控制措施1.调查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关林学和测量技术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严格按照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调查设计工作。

2.采用先进的测量仪器和设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采用适当的抽样方法和样地规模,以保证调查结果在一定误差范围内可代表整个采伐伐区的情况。

4.对数据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修正。

5.强化对调查设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调查设计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

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

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林木采伐是森林资源的一种合理开发方式,可以满足人们对木材的需求,同时也可以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需要进行林木采伐伐区的调查设计,以确定合适的采伐方式和采伐强度,下面是一份关于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的示例。

【背景介绍】【调查目的】本次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的目的是:1.了解采伐区内森林类型、树种组成和生长状况;2.评估采伐区内森林资源的可持续性;3.分析采伐对采伐区生态环境的影响;4.提出合理的采伐方式和采伐强度,以保护森林资源。

【调查内容】1.采伐区的基本情况调查:包括采伐区的地理位置、面积、所属地区和管理单位等信息;2.采伐区内森林资源状况调查:包括森林类型、树种组成、森林龄级、林分密度等信息;3.采伐区内生态环境调查:包括采伐区内的动植物种类、数量、生态环境质量等信息;4.采伐区内的土壤质量和水资源状况调查;5.采伐区周边的人类活动和影响调查,如农田、居民点等。

【调查方法】1.采取多样化的调查方法:包括实地考察、样方调查、统计学调查、工程测量等;2.实施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调查方式:通过样方调查获取定量数据,通过实地考察和调查问卷获取定性信息;3.采用常规的调查技术:包括样方法、平行样地法、相机陷阱法、走访调查等。

【数据分析】基于调查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林木生长状况分析:包括森林类型、树高、胸径、林分密度等分析;2.林木种类和数量分析:包括树种组成、种群数量分析;3.生物多样性分析:包括动植物物种丰富度、物种组成等分析;4.土壤质量和水资源状况分析;5.采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调查结果应用】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合理的林木采伐方案,包括采伐方式和采伐强度的确定,既能满足人们对木材的需求,又能保护森林生态环境。

此外,调查结果也可为采伐区生态环境保护长期监测提供依据,为保护生态平衡和森林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调查时限和保密性】本次调查的时限为一年,即从调查开始之日起至一年之内完成。

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

湖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和目的为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保证伐区调查设计质量,实现林木采伐作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湖南省境内进行林木采伐伐区作业设计,必须遵守本规定。

(根据森林法第34条规定,只有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才要求进行伐区作业设计。

但为加强森林采伐源头管理,切实提高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水平。

在实际工作中,我省的商品林皆伐、抚育采伐,征占用林地和受灾害林木的清理采伐,集体经济组织以及规模以上森林经营单位(个人)的林木采伐,都提倡伐区调查设计)。

第三条调查设计资格伐区调查设计由具有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单位承担。

从事伐区调查设计人员必须持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

第二章技术标准第四条采伐类型林木采伐类型分主伐、抚育采伐、低产(效)林改造、更新采伐、其他采伐五类。

第五条主伐主伐是对成熟的林分或部分成熟林木进行采伐,适用于对用材林、薪炭林的采伐,包括皆伐、择伐、渐伐三种方式。

一、皆伐:适用于单层同龄的成、过熟林以及需要更换树种林分的采伐。

天然阔叶林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森林,禁止皆伐。

皆伐面积5公顷以下为宜,坡度平缓,不易造成水土流失且能及时更新的地方,面积可适当扩大,但一次连片皆伐最大面积不得超过20公顷。

皆伐伐区之间间隔的面积不得少于皆伐的面积。

二、择选:适用于复层异龄林或皆伐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单层林以及经营、运输条件受限制的地方进行林木采伐。

择伐林木的年龄须在近熟林以上,对影响周围树木生长的“霸王树”、遭病虫、雷击、风、雪压等危害无生长前途的林木优先安排择伐,择伐强度一般不得大于伐前总蓄积的40%,当林分内成、过熟林木较多,可适当提高采伐强度,但择伐后林分郁闭应保留0.50以上。

两次择伐的间隔期不得少于一个龄级期。

三、渐伐:适用于天然更新能力强且伐后人工更新困难的成、过熟单层林。

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技术及运用研究

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技术及运用研究引言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技术是指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对伐区进行科学、系统、完整的调查和设计的一种方法和手段。

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技术的运用能够提供准确的伐区定界、伐区面积、伐区林木资源等信息,为林业管理者和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技术及其运用进行研究。

一、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技术的内容1. 伐区边界的确定:通过现场测量和遥感技术相结合的方法,确定伐区的边界。

现场测量是指在伐区边缘进行标志点的设置和测量,以获取实地的边界数据;遥感技术则是通过利用航空或卫星影像,对伐区进行分析和识别,进而确定伐区边界。

2. 伐区面积的计算:根据伐区的边界数据,采用面积计算公式,计算出伐区的面积。

常用的面积计算方法有平面投影法、坐标法和体积法等,可以选择适宜的方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面积计算。

3. 伐区林木资源的调查:通过对伐区内木材品种、树种、数量、质量等信息的调查和采集,对伐区内的林木资源进行评估。

可以通过对样地的设置和测量,以及样方调查的方法,获取伐区林木资源的数据。

4. 伐区林地类型的划分:根据林木的树种、密度、年龄等特征,将伐区内的林地划分为适宜的类型。

可以运用统计学方法和GIS技术,对伐区内的林地进行分类和划分。

5. 伐区调查报告的编写:根据伐区调查数据和设计要求,撰写伐区调查报告。

报告应包括伐区调查的目的和任务、伐区边界的确定、伐区面积的计算、伐区林木资源的调查结果等内容,以及对伐区管理和利用的建议。

二、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技术的运用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技术的运用可以在以下方面发挥作用:1. 林业资源管理:通过对伐区的调查和设计,可以提供科学依据用于林业资源的合理管理。

包括制定伐区的经营规划和保护措施,促进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伐区经营决策:伐区调查设计的结果可以为林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通过对伐区林木资源的调查,可以了解伐区的资源状况,从而为伐区的经营和管理提供依据。

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技术及运用研究

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技术及运用研究引言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是林业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科学合理地进行林木伐区调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技术的基础知识、调查设计的原则和方法、技术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等方面展开研究,旨在提高林业伐区调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1.1 林业伐区调查设计的基本定义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是指为了科学了解伐区内林木的数量、分布、生长状况和土壤肥力等情况,从而为合理进行林木的伐割提供科学依据的过程。

调查设计需要确定调查的目标、范围、方法和样方个数等参数,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作出科学的结论。

林业伐区调查设计主要包括选择调查目标和确定调查范围、选择调查方法和样方个数、设计调查方案和制定调查表格等内容。

调查目标和范围的选择需要考虑调查的目的和资源情况等因素,调查方法和样方个数的选择需要根据调查目标和调查要求等要素,以获取准确的调查结果。

二、林业伐区调查设计的原则和方法(1)目标明确,合理安排调查内容和范围;(2)科学选择调查方法和样方个数,保证调查结果的准确性;(3)合理设计调查方案和调查表格,便于数据的记录和整理;(4)全面统计分析调查结果,作出科学结论。

(1)笔试法:对伐区内林木的数量、高度、径级等进行估算和记录,便于后续的统计分析;(2)计量法:利用仪器设备对林木的高度、径级等参数进行测量,提高测量的准确性;(3)抽样法:选择代表性的样方进行调查,通过统计分析得出整个伐区的情况;(4)实地勘查法:对伐区内的林木进行实地勘查,了解其分布状况和生长状况等情况。

以某林业公司的伐区为例,设计了一套完整的调查方案。

首先确定调查的目标为了解伐区内林木的数量和生长状况,范围为整个伐区;其次选择了计量法和抽样法作为主要调查方法,并根据伐区面积和伐区类型等因素确定了样方个数;最后设计了调查表格,便于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结论。

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技术规范(精编资料).doc

林木釆伐作业设计技术规范(茂源林业公司林调队)为加强公司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森林法以及有关林木采伐更新的规定、技术规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技术规范。

一、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的单位和人员从事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必须严格遵循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设计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职称,对伐区调查和采伐作业设计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工作由采伐销售分公司委托,生产技术部林调队承担,林调队队长负责技术监督、指导以及林调报告的审核、林调队内部复核,林调核查组负责核查。

设计人员必须具有技术员(含技术员)以上职称。

二、伐区调査(一)采伐面积采伐小班应当四至界线、权属清楚,面积测量误差W5%。

(1)地形图勾绘:采用1:1万或1:2. 5万地形图对坡目测勾绘,适用于地势较高、地物明显、易判图的地段。

(2)GPS定位测量:GPS进行周界绕测,适用于周界通行条件好地块(如平原地带。

(二)样地设置样地设置一般采用角规样点法。

对于林相整齐的人工林或带林可设置样行,样行长度根据株行距确定;对于林分稀疏、林相复杂、呈带状分布或面积0.3公顷以下的小班不宜采用样地调查,要进行全林每木检尺。

1、样地:在具有代表性的地段设置样地,或根据株行距确定样行长度,并在角规样地中心点或样行起点标记(用GPS拍照并定点)。

2、样地个数的确定:以采伐小班面积确定最低数量,采伐面积20亩以下的不少于2个,每增加15亩,增设1—2个。

3、注意事项:Cl)为确保调查精度,样地的设置必须具有代表性,要能够准确反映林分的整体状况,不应选择林缘、林中空地、林间道路旁;(2)在调查时,对于林相不均匀的小班,为准确起见也可以首先确定各样地在小班中代表的成数,在蓄积量计算时,根据各样地的成数进行加权平均。

(三)胸径测量实测进入检尺径阶(胸径5cm以上)的每株样木,不得漏测,并在采伐木上标记。

在进行角规样地测量时,必须要有三个人,一人用角规,一人测数据,一人记数据,具体检尺操作要求如下:1、检尺时,检量者应站在树木的上坡位置,在树干距地面1.3米处进行检尺,围尺与树干要水平垂直,并拉紧后读数(注意防止围尺倒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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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湖南省林业厅2011年5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1)第二条原则 (1)第三条主要依据 (1)第四条适用范围 (2)第五条调查设计资格 (2)第二章技术标准第六条采伐类型 (3)第七条主伐 (3)第八条用材林抚育采伐 (4)第九条低产林改造 (5)第十条公益林抚育采伐 (6)第十一条更新采伐 (7)第十二条低效林改造 (9)第十三条毛竹采伐 (10)第十四条其它采伐 (10)第十五条主伐与更新采伐年龄 (11)第十六条材质等级 (12)第十七条出材率 (12)第三章调查设计第十八条伐区调查设计分类 (13)第十九条伐区配置 (13)第二十条伐区区划 (13)第二十一条面积调查 (14)第二十二条蓄积调查 (15)第二十三条伐区生产工艺设计 (17)第二十四条木材用途 (18)第二十五条采伐更新及伐后管理措施 (18)第二十六条资料整理 (18)第二十七条伐区调查设计成果 (20)第二十八条伐区拨交 (20)第二十九条伐区简易调查设计 (21)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三十条管理制度 (22)第三十一条质量检查 (22)第三十二条质量责任 (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保证伐区调查设计质量,实现森林资源合理利用,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原则(一)遵循分类经营原则。

分别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设计不同的采伐措施,促进可持续森林经营。

(二)用材林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原则。

保证“限额”周期(5年)内,林木采伐总量小于林木生长总量,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促进森林资源总量稳步上升。

(三)凭证采伐作业原则。

林木采伐作业前,凭相关证件办理采伐许可证,实行凭证采伐。

(四)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原则。

协调好环境保护和森林利用之间的关系,保护自然景观、动植物生境和生物多样性。

(五)注重效率和效益原则。

优化生产工艺,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三条主要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

(三)《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四)《湖南省林业条例》(2001年1月8日)。

(五)《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

(六)《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

(七)《短轮伐期和速生丰产用材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724—2008)。

(八)《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07)。

第四条适用范围凡湖南省境内进行林木采伐伐区作业设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调查设计资格伐区调查设计应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从事伐区调查设计的人员应持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人员资格证书。

第二章技术标准第一节采伐分类第六条采伐类型森林采伐按森林类别分为商品林采伐和公益林采伐。

一、商品林采伐:分为主伐、抚育采伐和其它采伐。

其他采伐是指除主伐和抚育采伐以外的采伐方式,包括低产林改造。

二、公益林采伐:分为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和其它采伐。

其他采伐指除抚育采伐和更新采伐以外的采伐方式,包括低效林改造。

第二节商品林采伐第七条主伐主伐是对成熟林分或部分成熟林木进行采伐,适用于对用材林、薪炭林的采伐,包括皆伐、择伐、渐伐三种方式。

一、皆伐:适用于人工单层同龄的成、过熟林,中小径级林木株数低于30%的人工异龄的成、过熟林,以及天然针叶林。

技术要求:皆伐面积以5公顷以下为宜,坡度平缓,不易造成水土流失且能及时更新的地方,面积可适当扩大,但一次连片皆伐最大面积不得超过20公顷。

皆伐伐区之间的间隔面积不得少于皆伐的面积。

需要天然更新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伐区,采伐时要保留一定数量的母树,保存伐前更新的幼苗、幼树以及目的树种的中小径林木。

二、择伐:适用于复层异龄林,为培能复层异龄林,培育超大径级林木的同龄成、过熟林,或皆伐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单层林。

技术要求:择伐强度一般不得大于伐前总蓄积量的40%,择伐后林分郁闭度应保留0.5以上。

择伐后林中空地直径不应大于林分平均高。

两次择伐的间隔期不得少于1个龄级期,下一次的采伐量不得超过间隔期内的生长量,林分单位蓄积量应不小于本次采伐时林分单位蓄积量。

择伐可采用径级作业法,单株择伐或群状择伐。

首先号定保留木,将能达到优良林木的保留下来,再确定采伐木。

凡胸径达到培育目的林木蓄积占全林蓄积超过70%的异龄林,或林分平均年龄达到成熟龄的成、过熟同龄林或单层林,可以采伐达到起伐胸径指标的林木。

三、渐伐:适用于天然更新能力强且伐后人工更新困难的成、过熟单层林,或接近单层林的林分。

技术要求:上层林木郁闭度小,伐前天然更新等级中等以上的林分,可分两次进行渐伐,第一次采伐林木蓄积量的50%;上层林木郁闭度较大,伐前天然更新等级中等以下的林分,可分三次进行渐伐,第一次采伐林木蓄积量的30%,第二次采伐保留林木蓄积量的50%,林内幼树达到更新标准,接近或达到郁闭时,最后将留下的成、过熟林木伐除。

全部采伐更新过程不得不超过1个龄级期。

采伐时,寻找具有幼苗幼树的林中空地作为基点,由此向外扩大采伐,每公顷布设3~4个基点,或者用带状方式进行,带宽以种子飞散距离为依据确定,一般为1~2倍树高。

对采伐木的选择应有利于林内卫生状况,维护良好的森林环境;有利于树木结实、下种和天然更新;有利于种子落地发芽、幼苗和幼树的生长。

第八条用材林抚育采伐一、用材林抚育采伐是对密度较大的中、幼龄林实施的培育措施,其目的是调整林分组成或密度,改善林分生长环境,提高林分产量和质量。

二、抚育采伐的原则:砍小留大,砍密留稀,砍劣留优。

三、抚育采伐的对象1、人工林郁闭度0.8以上,天然林郁闭度0.7以上。

2、非目的树种、残留的上一世代林木、霸王树以及杂草、灌木、藤蔓等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天然幼龄林。

3、遭受轻度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倒、风折等自然灾害的林分。

四、用材林抚育采伐的种类:透光伐、生长伐和卫生伐。

1、透光伐:在幼龄林阶段进行。

对纯林主要是间密留匀、去劣存优。

对混交林主要是调整林分组成,同时伐去目的树种中生长不良的林木。

透光伐的实施可视林分特征和交通、劳力等社会经济条件不同分别采取全面抚育、团状抚育或带状抚育。

透光伐在幼林出现营养空间竞争、林木开始分化时进行。

2、生长伐:在中龄林阶段进行。

主要为促进林木的干形生长,培育优良木,伐除生长过密和生长不良的林木。

生长伐在林木分化加剧、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时进行,一般到近熟龄前作业1~2次。

3、卫生伐:在遭受病虫害、风折、风倒、雪压、森林火灾的林分中进行,伐除已被危害、失培育前途的林木。

五、采伐强度应根据经营目的、立地条件、林分状况等综合因素考虑。

抚育采伐强度的确定应掌握陡坡小于缓坡、山地小于平地、阴坡小于阳坡的原则。

抚育采伐的蓄积强度低于20%~25%;透光伐株数强度低于40%,生长伐株数强度低于30%。

抚育采伐后,人工林郁闭度不低于0.6,天然林郁闭度不低于0.5,不能造成“天窗”。

第九条低产林改造一、低产用材林改造的对象为立地条件好、有生产潜力、坡度在35度以下并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商品林:1、郁闭度0.3以下;2、近成熟林亩平蓄积在县(市、区)平均水平的50%以下;3、经多次破坏性采伐形成的残次林;4、多代萌生无培育前途的萌生林;5、有培育前途的目的树种株数不足林分适宜保留株数40%的中龄林;6、遭受严重的火烧、病虫害、鼠害、雪压、风折、雷击等自然灾害且没有复壮希望的中幼龄林。

7、人工林因采伐利用或灾害损失后,林地上天然生长形成的林分,可以作为人工林管理,其中立地条件好、有生产潜力、坡度在35度以下的林地进行低产林改造时,可不受郁闭度和亩平蓄积指标的约束。

二、低产用材林改造的方法1、对于无生长前途的残次林,或生产力低、自然灾害严重的低产林实行皆伐后重新造林。

2、对于林相不整齐,疏密不均,目的树种数量不足的低产林采用择伐改造。

伐除非目的树种,无培育前途的老龄木、病腐木、濒死木,保留有培育前途的中小径木,林下或林中空地补植耐阴的树种。

改造后及时更新,更新期不超过1年。

第三节公益林采伐第十条公益林抚育采伐一、防护林和未禁止采伐特用林的抚育采伐(一)适用对象1、对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形成的幼龄林,开始出现营养空间竞争时进行定株抚育伐;2、对坡度小于25°、土层深厚、立地条件好,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下层木或植被受光困难的中龄林,采用生态疏伐;3、对密度大,竞争激烈,林木出现挤压现象,结构不符合防护和特种用途要求的林带进行株间间伐。

(二)技术要求1、定株抚育伐与调整树种结构相结合,根据公益林功能分1~2次进行,伐除过密幼树,对稀疏地段补植目的树种;2、生态疏伐应先将彼此有密切联系的林木划分成若干植生组(树群),然后按有利于树冠形成梯度郁闭,主林层与次林层都能直接受光的要求在每组内将林木分为优良木、有益木和有害木,伐除有害木、保留优良木、有益木和适量的灌木与藤蔓,林分郁闭度保留在0.6以上,不能降低其生态效益;3、林带间伐后疏透度在0.4以上,并保持原林带的总体结构;4、伐后林分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5、抚育的蓄积强度低于20%,株数强度低于30%。

第十一条公益林更新采伐特殊保护地区内的生态公益林不允许进行更新采伐;重点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更新采伐须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生态公益林管理部门核实,县级以上(含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一般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允许进行合理更新。

一、更新采伐对象:林分更新采伐和林带更新采伐。

林分更新采伐:防护林以及除国防林、自然保护区林与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以外的特用林中,主要树种平均年龄达到更新采伐年龄的同龄林,或大径木蓄积比达到70~80%的异龄林,濒死木超过30%,病虫危害严重的林分。

林分更新采伐包括渐伐、择伐和径级择伐等采伐方式。

林带更新采伐:达到或超过防护成熟年龄的防护林带,生长停滞、林内卫生状况极差、防护效益严重下降的防护林带。

林带更新采伐包括全带采伐、断带采伐和分行采伐等采伐方式。

二、更新采伐方式(一)林分更新采伐1、同龄林更新采伐方式分为渐伐和择伐。

渐伐:适用于上层林木郁闭度小、伐前更新中等以上的林分。

采伐时寻找时寻找具有幼苗幼树的林窗作为基点,由此向外扩大采伐,每公顷4~5个基点,分2~3次采伐完成,第一次采伐强度控制在伐前林木蓄积量的25%以内,以后每次小于保留木蓄积量的50%,最后视林下幼树的生长情况,接近或达到郁闭时,伐除上层林木,但在一个龄级期内采伐完成。

择伐:适用于上层林木郁闭度大、伐前更新中等以下的林分。

一般实行群状择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群面积大小,但最大采伐林窗的直径不应超过周围林木高度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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