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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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信息化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信息化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我们需要明确信息化工程档案管理的核心目标,即确保工程文档的安全、完整和可检索性。

为此,制度范本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细致规定。

一、档案分类与编号体系为了便于管理和检索,所有工程档案应按照既定的分类体系进行归档,并赋予唯一的编号。

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书、设计文档、开发代码、测试报告等。

同时,应定期对档案分类体系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新技术和新业务的需求。

二、档案存储与备份所有工程档案应当采用电子化管理,利用专业的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存储。

为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必须制定严格的数据备份策略。

包括本地备份和远程备份,确保在任何情况下数据的可恢复性。

三、权限管理与访问控制根据工作需要,对不同层级的员工设置不同的档案访问权限。

只有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特定的档案资料,从而保障信息安全并避免不必要的信息泄露。

四、档案的维护与更新随着项目的推进,相关档案材料也需不断更新和维护。

制度中应明确规定档案的维护责任人,以及定期检查和更新档案的要求和流程。

五、档案借阅与归还对于需要借阅档案的情况,应建立规范的借阅流程,包括借阅申请、审批、登记和归还确认等环节。

确保每一份档案的流动都在监控之下,防止丢失和损坏。

六、档案销毁与转移当档案不再具有保存价值时,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内部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同时,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档案,应考虑其安全转移至更为稳定的存档环境。

七、应急预案与灾难恢复面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应制定应急预案和灾难恢复计划。

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八、培训与宣传为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定期对员工进行档案管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的档案意识,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正确执行档案管理的相关流程。

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

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

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组织和机构开始将其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信息化,以提高效率和便利性。

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指导档案管理工作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本文将围绕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展开研究。

二、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信息化的推进,传统的手工档案管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组织和机构的需求。

信息化的档案管理能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准确性和安全性,同时也能够方便用户查询和利用档案资源。

因此,制定和实施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背景和意义。

三、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一体化原则: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应当与组织和机构的其他信息系统相结合,实现信息共享和互相补充。

2.安全性原则: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应当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和丢失。

3.准确性原则: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应当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度,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4.便利性原则: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应当提供便捷的查询和利用档案信息的功能,满足用户的需求。

四、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1)系统规划:制定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和任务。

(2)系统设计:根据需求分析,进行系统设计和功能划分,确保系统能够满足组织和机构的需求。

(3)系统实施:根据系统设计方案,进行系统建设和数据迁移,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系统运维:对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更新,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档案数字化处理(1)数字化策略:制定数字化处理的策略和流程,确保数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2)数字化设备和软件:购置和配置专业的数字化设备和软件,以提高数字化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3)数字化标准:制定数字化处理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数字化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4)数字化存储和备份:将数字化的档案信息进行存储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

3.档案信息查询和利用(1)查询平台建设:建设统一的档案信息查询平台,提供便捷的查询和检索功能。

档案信息化建设方案

档案信息化建设方案

档案信息化建设方案一、建设目标1、实现档案数字化将现有纸质档案通过扫描、录入等方式转化为电子档案,建立数字化档案库,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开发或引入一套功能齐全、操作便捷的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检索、利用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3、保障档案信息安全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档案信息在存储、传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丢失。

4、提高档案利用效率通过信息化手段,简化档案检索流程,缩短检索时间,提高档案的查准率和查全率,为单位的各项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服务。

二、建设原则1、规范性遵循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确保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实用性从单位实际需求出发,注重系统的功能和操作便捷性,提高系统的实用性。

3、安全性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体系,采用加密、备份、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

4、开放性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开放性和兼容性,能够与其他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和集成。

5、可扩展性考虑到单位未来的发展需求,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便于后续功能的升级和完善。

三、建设内容1、硬件设施建设(1)购置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为档案信息化提供稳定的运行环境。

(2)配备高速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满足档案数字化的需求。

(3)建立网络环境,确保档案信息的传输和共享畅通无阻。

2、软件系统建设(1)选择适合单位需求的档案管理软件,具备档案收集、整理、存储、检索、利用、统计、鉴定、销毁等功能。

(2)软件应支持多种格式的文件存储和检索,如文档、图片、音频、视频等。

(3)具备用户权限管理功能,根据不同用户的角色设置相应的操作权限。

3、档案数字化(1)制定档案数字化规范和标准,包括扫描分辨率、图像质量、文件命名规则等。

(2)对现有纸质档案进行分类、整理,按照规范进行数字化处理。

(3)对数字化后的档案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图像清晰、数据准确。

4、数据安全保障(1)安装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网络安全设备,防止外部攻击。

信息档案资料使用管理制度

信息档案资料使用管理制度

信息档案资料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保障信息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合规,并提高信息档案的利用效率。

本制度依据《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管理部门、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外聘人员。

三、资料使用权限管理1. 建立资料使用权限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划分不同级别的资料使用权限,并明确每个权限所能够访问的档案资料范围。

2. 每个工作人员被分配到相应的权限,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和批准,确保权限分配合理、规范和安全。

3. 工作人员离岗、调岗或离职时,应及时进行权限的调整和移交,确保权限的及时更新和监控。

四、资料使用申请与审批1. 工作人员在需要使用档案资料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使用的目的、范围和时间,并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 审批人应根据工作需要、资料涉密程度和使用权限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确保资料使用符合实际情况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明确使用的期限和注意事项。

4.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商业机密等特殊类型的档案资料,应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批和管理。

五、资料使用监控与责任追究1. 建立档案资料的使用日志,记录每次的资料使用情况,包括使用人员、使用时间、使用目的等相关信息。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资料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并与审批记录进行比对,确保资料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 对于发现的违规使用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

六、档案资料的归还与销毁1. 使用档案资料的工作人员应在使用期限到期或完成工作任务后,及时归还档案资料,并经过档案管理部门的确认。

2. 对于已经完成工作任务后无继续使用需求的档案资料,应及时进行销毁,销毁过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由档案管理部门记录并备案。

3. 对于有保留价值的档案资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

工程档案智能化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智能化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智能化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推动档案资源的利用和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管理主体1. 公司领导班子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最终监督责任。

2. 公司档案管理员统一负责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3. 各项目部门按照档案管理员的指导,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整理、归档和查询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项目部门在启动工程项目时,需要收集相关的文件、图纸、合同等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整理清单上交给档案管理员。

2. 档案归档:档案管理员收到档案资料后,需按照标准的分类标准和编号规范,进行归档工作。

3. 档案查询:项目部门在需要查阅档案资料时,可向档案管理员提交查询申请,档案管理员根据相关规定提供查询服务。

4. 档案借阅:项目部门在需要借阅档案资料时,需填写借阅申请表,经档案管理员批准借阅。

5. 档案更新:档案管理员需要时刻更新档案资料,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智能化管理手段1. 智能化系统:引入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信息的数字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2. 云存储:将档案信息存储于云端,实现随时随地的查询和共享,方便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3. 智能检索: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档案信息的智能检索和分类,提高档案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4. 数据备份:定期对档案信息进行数据备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六、档案安全保密1.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2. 涉密档案需进行分级保护,并按规定的权限访问。

3. 对于重要信息,需做好定期备份和加密保护工作,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七、档案利用与服务1. 根据需要,公司可向内部员工提供档案查询和借阅服务。

2. 对外可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档案服务,推动档案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3. 定期组织档案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档案意识和能力,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档案局信息化建设科学管理方案

档案局信息化建设科学管理方案

档案局信息化建设科学管理方案一、总体目标1.实现档案资源数字化。

将档案实体转化为数字化信息,便于存储、检索和利用。

2.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

整合各类档案资源,实现档案的集中管理和高效利用。

3.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

培养具备信息化素养的档案管理人才,确保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具体措施1.档案数字化(1)档案扫描。

对现有档案进行扫描,将纸质档案转化为数字化信息。

(2)档案整理。

对扫描后的档案进行整理,建立电子档案库。

(3)档案备份。

定期对电子档案库进行备份,确保档案数据安全。

2.信息管理系统建设(1)需求分析。

深入了解档案局业务需求,制定符合实际的管理系统方案。

(2)系统设计。

根据需求分析,设计出一套功能完善、易于操作的信息管理系统。

(3)系统开发。

采用先进的开发技术,确保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4)系统部署。

在档案局内部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集中管理。

3.人员培训(1)培训内容。

针对档案管理人员,开展信息化知识、技能培训。

(2)培训方式。

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3)培训效果评估。

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三、实施步骤1.前期准备(1)成立项目组。

组建一支具备专业素质的项目团队,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

(2)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1)档案数字化。

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

(2)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同步开展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确保档案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

(3)人员培训。

针对不同岗位需求,开展针对性培训。

3.验收阶段(1)系统验收。

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验收,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2)档案验收。

对数字化档案进行验收,确保档案质量。

(3)人员考核。

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档案管理人员具备信息化素养。

四、预期效果1.档案管理效率提升。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档案检索、利用的效率。

2.档案安全得到保障。

实现档案的数字化备份,降低档案实体损失风险。

档案信息化工作制度汇编

档案信息化工作制度汇编

档案信息化工作制度汇编一、前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应用普及,档案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档案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为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推动档案工作转型升级,制定本汇编。

二、档案信息化工作制度1. 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度根据国家和地方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编制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明确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措施。

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方向;(2)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3)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4)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经费保障和资源配置;(5)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应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包括:(1)档案信息化硬件设施的采购、安装、维护和管理;(2)档案信息化软件系统的选型、开发、升级和维护;(3)档案数据库的建设、更新和管理;(4)档案信息网络的安全防护和运行维护。

3. 档案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与管理制度档案信息化应用系统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与管理制度,包括:(1)档案信息化应用系统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和测试;(2)档案信息化应用系统的部署、运行和维护;(3)档案信息化应用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4)档案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安全防护和知识产权保护。

4. 档案信息化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档案信息化信息安全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应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化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包括:(1)档案信息化信息安全的组织管理和责任制度;(2)档案信息化信息安全的访问控制和身份认证;(3)档案信息化信息安全的加密解密和数据备份;(4)档案信息化信息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

5. 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度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是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应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包括:(1)档案信息化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评价;(2)档案信息化人才的培训、交流和激励;(3)档案信息化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4)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和发展潜力。

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组织内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运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部门和人员。

3. 各部门和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档案管理部门所有。

二、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维护1. 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应当由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建立和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信息安全。

2. 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应当定期备份,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用户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了解系统的操作和管理规定。

4. 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员应当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5. 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应当建立权限控制机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系统中的档案信息。

三、档案信息的存储和管理1. 档案信息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存储,确保信息的查找和检索效率。

2. 档案信息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完整性。

3. 档案信息的存储介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确保信息的长期保存和安全性。

4. 档案信息的借阅和归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信息的安全和追溯性。

5. 档案信息的销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四、档案信息的安全管理1. 档案信息的访问应当记录并进行监控,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追溯性。

2. 档案信息的传输应当加密和安全,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3. 档案信息的保护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信息的泄露和损坏。

4. 档案信息的备份和恢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档案管理部门有权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档案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停职、降职、开除等处理。

3. 对于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违规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其他1.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档案管理部门所有,档案管理部门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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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适应本单位信息化建设需要,规范本单位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保障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文件是指本单位在履行行政职能、加强内部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参考利用价值并以数码形式记录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系统阅读、处理并可以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文件。

第三条按照档案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各科室形成的电子文件并需归档保存的应由单位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

综合档案室负责对电子文件归档的指导、验收以及接收后的编目、保管和提供利用,计算机管理工作人员对电子文件的归档提供协助和支持。

第四条各科室应建立电子文件归档制度,指定兼职档案员负责本科室的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将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纳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责职。

第五条为保证归档的电子文件完整、真实和有效利用,
各科室从电子文件产生时就要严格按制度要求,妥善管理,确保其不散失、不损失、不失真。

第六条归档电子文件的类型主要包括:文本文件、图像文件、图形文件、影像文件、声音文件、超媒体链接文件等。

第七条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密级划分,参照本单位有关纸质文件归档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电子文件的归档分逻辑归档和物理归档两种方式。

逻辑归档。

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不改变原存储方式和位置而实现的电子文件向档案室移交的过程。

物理归档。

是指把计算机及其网络中的电子文件集中传输至可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向档案室移交的过程。

推荐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依次为: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磁带、可擦写光盘、硬磁盘等,不允许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应转换为通用型电子文件。

第九条电子文件归档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他说明等应与相对应的电子文件一同归档保存。

第十条通过存储载体进行交接的归档电子文件,移交与
接收部门均应对其载体的技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载体清洁、无划痕、无病毒等。

第十一条各科室在每年6月之前将上一年度应归档的电子文件随纸档案一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电子文件视情况按月或按季度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电子文件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移交清单应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移交档案室的电子文件应一式三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异地封存保管,一套提供利用。

第十三条归档电子文件的保管除应符合纸质档案的要求外,还应采用专门的保护设备和保护技术手段,其载体应直立存放在防光、防尘、防磁、防有害气体的装具中,温度控制在17-20C ;相对湿度控制在35-45%。

第十四条接收入库的电子档案,应定期进行检验、转存,发现问题要及时米取恢复措施。

第十五条归档电子文件的封存载体不得外借,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电子文件。

第十六条利用归档的电子文件,应使用复制件。

对具有保密要求的归档电子文件采用网络方式提供利用时,应遵
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采取身份认证、权限控制等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归档电子文件的鉴定销毁,需经分管领导批准,编制销毁清册。

属于保密范围的归档电子文件的销毁,如存储在不可擦除载体上应连同存储载体一起销毁,并在网络中彻底清除。

非保密归档电子文件可进行逻辑删除。

第十八条综合档案室应定期对归档电子文件的接收、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情况进行统计。

第二章安全保密制度
第十九条档案管理人员为数字档案室安全保密责任人,计算机管理工作人员要采取必要的计算机和网络安全措施以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做好电子档案安全保密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电子档案的安全保密C 第二十条数字档案室系统登录帐号和密码须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他人,密码应定期更改,密码长度应在八位以上,并由数字、大小写字母与符号等组成。

第二十一条电子档案条目和原文按利用级别划分为互联网
公开、政务网公开、本单位公开、不公开四个级别。

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电子档案实际内容设置条目和原文的网上查询利用级别,并根据查询用户需求设置该用户网上查询权限。

第二十二条电子档案(除业务档案外)仅限于本单位工作人员查询。

第二十三条电子档案原文仅供本人查阅,不得擅自外传。

涉密档案不得在网上提供查询。

第二十四条禁止外来计算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档案管理系统。

第三章数字档案查询利用制度
第二十五条数字档案室提供各类非涉密室藏档案查询。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工作人员经幵通个人帐号,登录进入兰台档案管理系统查询数字档案。

外单位人员查询需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相应查询操作。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工作人员数字档案利用权限分三级设定。

普通用户:是指一般工作人员通过档案管理员发布的
档案信息进行查阅。

中级用户:是指各处室兼职档案员在普通用户使用权限基础上,可以添加指定分类的资料。

高级用户:是指中层以上的领导可以查阅各类档案。

第二十八条外来人员利用数字档案管理系统查询业务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通过后台管理提供相应权限的内容。

第二十九条查询限制开放的数字档案和纸质档案需在网上提出查阅申请,由档案管理人员审查后提供查询利用,借出纸质档案还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出。

第三十条网上数字档案仅供本单位工作人员查阅,不得外传。

第四章档案数据管理维护制度
第三十一条数字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分别负责管理和维护,确保档案数据安全。

第三十二条各门类数字档案经质量检查合格后,输入数字档案室管理系统,由档案室统一管理。

第三十三条修改、删除数字档案必须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操作。

第三十四条数字档案应至少制作三套备份(一套硬盘,两套光盘),备份介质分开保管,一套异地保存。

第三十五条综合档案室应配备专用的电子文件柜,规范存放归档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

第五章数字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第三十六条数字档案鉴定以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文件和本单位《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作为鉴定的依据和标准。

第三十七条数字档案鉴定工作需经分管领导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鉴定小组,根据
档案的不同保管期限,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数字档案,重新进行审查,做出鉴定,提出存毁意见。

第三十八条经鉴定,对已失去利用价值和保存价值的数字档案,需要销毁的,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编造销毁清册。

第三十九条档案鉴定小组将数字档案鉴定工作情况写成报告,连同数字档案销毁清册,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在档案管理系统删除相关数据。

第四十条数字档案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

第四十一条严禁任何人,任何部门擅自销毁各类数字档案。

第六章档案数据网络和信息设备维护使用
制度
第四十二条禁止外来计算机在未经许可情况下使用档案管理系统。

第四十三条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遇电脑故障本人无法排除,应及时请技术人员处理,不得随意盲
目操作。

第四十四条认真保护计算机设备,保持设备清洁、整
齐,禁止在计算机旁安放带电、带热、带水的物品,避免高温及阳光照射计算机,机房温度控制在22C±5C,相对湿度V 75%。

第四十五条存、储介质如移动硬盘、U盘应由专人保管、专门使用,禁止带出外面使用,外来存储介质禁止在档案计算机上使用。

第四十六条禁止利用档案计算机访问互联网网站、玩电子游戏或者观看娱乐节目。

第七章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档案库房是保存档案的专用库房,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档案法》的要求,对库房进行经常性检查,必须保持库房整洁卫生。

严禁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第四十八条库房内档案排列应整齐、规范、有序,档案存放前后保持一致。

第四十九条做好防光、防潮、防虫霉、防火、防盗、防尘、防鼠、防高温等档案保护工作。

库房内应配备有关设施,并经常性进行检查,保持性能完好。

第五十条定期对库存档案进行检查、整理,如发现有
档案褪变、破损的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保护档案的安全,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第五^一条库房内禁止吸烟、生火,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经常检查库内电源线路及其它安全设施,及时排除各种隐患。

第五十二条非档案室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库房,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清点核查库存档案,严防损坏、丢失和失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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