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项目业务操作流程
集中采购规章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特制定本集中采购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各项目的集中采购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集中采购,是指本单位对一定金额以上的物资、工程和服务进行统一采购的行为。
二、采购原则第四条集中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五条集中采购应坚持节约资源、提高效益、注重质量、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集中采购应优先采购国产物资,鼓励采购绿色环保、节能降耗的产品。
三、采购范围第七条集中采购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物资采购:包括办公用品、设备、原材料、生产原材料等。
(二)工程采购:包括建筑、安装、维修、装饰等工程。
(三)服务采购:包括咨询、培训、维修、租赁等。
四、采购流程第八条集中采购流程如下:(一)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采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采购管理部门。
(二)编制采购计划: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申请,编制采购计划,报单位领导审批。
(三)发布采购信息:采购管理部门在单位内部公告栏或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明确采购内容、要求、时间、地点等。
(四)组织投标: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五)开标、评标、定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签订合同:采购管理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七)履约验收: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物资、工程或服务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合同要求。
(八)结算付款: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五、监督管理第九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集中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总结,分析采购成本、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六、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集中采购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集中采购流程规范

采购流程规范物资申购1、物资申购人须根据月度生产计划所需的各种原材料总量及合理库存数,编制采购计划及要求到货时间说明。
2.采购部门计划与生产部计划应密切沟通与配合,防止造成物资积累或欠缺做成生产上的脱节。
3、采购申请单应详细填写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有关技术参数、参考价格和供应厂家及用途;根据采购金额的不同,经有关负责人批准签字后,交集中采购部门办理。
采购1、采购人凭经有关负责人批准签字的采购单及时进行采购,采购员至少需两人经手,并根据物资采购地点,计划采购路线和运输方式,减少同一地点重复往返造成人力及其他资源浪费。
2、采购物资需货比三家,充分考察市场,比质量、比价格(询价、议价、比价)、比品牌、比售后服务,把好物资采购质量和采购成本,做到所购物资货真价实。
对于主要物资价格、质量做好及时反馈并确认样品。
3、采购人员对名称、规格、型号及有关技术参数负责,造成错误由采购人员调整;并对所采购货物的到货时间进行跟踪,确保如期到货,如造成损失由采购人员负全责。
4、对于非易损件、仓库无库存货或少库存物资,根据申购要求急事速办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生产,确保急报速购。
(可操作标准?)5、对供货商的资质进行评估,根据生产需求发展新供货商,平衡进货价格;定期对相关生产材料价格进行市场调研,根据调研结果与供货商沟通,力求降低公司材料成本。
6、采购材料各项内容资料存档,以备成本核算。
验收入库1、所采购物资如到公司即由申购部门主管确认无误签名后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质检并对物资进行验收。
要严格审核发票中所列事物的规格型号、生产单位是否与申购单一致。
认真清点数量,完成货物品质的检验,办理入库手续。
(所有采购物资必须先入库再进行出仓)2、有关质检人员应同时出示质检报告,方可入库,否则判定为待检区存放,不能入库。
3、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拒绝入库,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集中采购部人员反映查询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出具不合格说明,交由采购部门负责不合格品调换或退货手续的办理。
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流程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作业流程一、编制依据、原则、目的和适用范围1、编制依据:国家法规,股份公司采购框架组织体系、内控制度和企业改革发展实际等。
2、编制原则:依法合规,简易科学;切合实际,易于操作。
3、编制目的:规范采购运作,提高采购绩效。
4、适用范围:股份公司集采权限内的物资。
二、集中采购作业流程内容根据股份公司系统物资集中采购框架组织结构、物资采购种类、采购规模、采购程序、内外部采购环境和易于信息化等因素,建立物资集中采购作业流程(附件:“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作业流程图”),“流程图”共有11个作业模块,每个作业模块包括详尽的工作程序、标准和内容。
三、集中采购作业流程操作1采购计划上报、签核与审批1.1通过《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简称“CRCC-B2B”),需求项目部在上传项目信息的基础上,上报物资采购计划,按照采购权限和上报程序,工程公司与集团公司分别签核、审批和上报。
1.2根据物资采购种类、采购数量、需用时间、采购区域和内外部采购环境等,对需求时间和空间上具备整合条件的采购项目,股份公司审批实施集合采购,明确采购组织主体、组织方案(框架、区域和集团化采购等)和采购数量。
对股份公司投资项目(BT和BOT项目等),明确“集采+供应”对接方案。
(此条可区分内部和外部集采供应两种模式,制定集采方案。
此部分作业非常严重,如何有用实现两种模式市场化有用运行,可制定实施细则。
)2确认采购数量2.1采购组织单位进一步明确采购物资种类、规格、技术标准、数量、需求时间、需求地点和服务说明等。
2.2制定采购数量构成方案:针对一个或若干个项目采购总数量,结合市场采购环境,坚持“增强竞争性,获取优势资源”的原则,合理确定采购数量方案(分项或不分项)。
3确定生产厂家范围3.1对严重物资和需要试制配合比的物资,需确定采购物资生产厂家范围。
3.2根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要求、加工要求和物资采购技术标准等,依据生产厂家容量、产品优质等级和生产规模等状况,优先锁定区域内的生产厂家,根据项目需要再拓展跨区域生产厂家。
采购中心职能及集中采购流程

采购中心职能及集中采购流程(框架确认讨论稿)一、采购中心的设立,主要目的为:控制采购成本,甄选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提高产品竞争力。
二、采购中心职能:负责集中采购物资的招标,负责日常采购过程中集中采购物资的价格及供应商的审核确认。
三、集中采购物资品种:(原标准)1、成批采购的原料(含中药材及其饮片)、辅料、包装材料;2、单价超过5000元以上和成批采购的生产设备、仪器、仪表、设备的备品备件、耗材等;3、公司认定需集中采购的其它物资。
4、其他划入零星采购。
如:劳保用品、生活用品、备件备品、模具、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玻璃器具、化学试剂等及价值5000元以下物资。
四、集中采购物资日常采购流程:1、集中采购物资,由采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组织1次或多次采购招标。
生产基地根据招标结果编制采购计划。
采购中心根据招标结果审核确认供应商与价格。
2、生产物料方面:1)销售部门每月制定销售计划交生产基地,生产基地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进而制定物料采购计划,物料采购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厂家、供应商、到货时间等;采购中心根据物料计划,审核确定供应商及价格,交生产基地按计划进行采购。
2)生产基地负责合同建立、物料验收、货款支付、售后跟踪等具体业务的实施;3、设备、仪器等方面:1)可按月做计划采购的,由生产基地每月制定采购计划,交采购中心审核确定供应商与价格,交生产基地按计划进行采购。
2)临时采购的,由生产基地填写大宗物资申购单,交采购中心审核确定供应商与价格,交生产基地按要求进行采购。
3)生产基地负责合同建立、物料验收、货款支付、售后跟踪等具体业务的实施;五、零星采购物资:由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每月向采购中心上报《月度零星物资采购统计表》,采购中心负责审查采购项目、数量、价格以及供应商合理性;六、采购中心机构设置:总经理1人,采购总监或经理2人(分管原辅料包材和设备),采购内勤1人(负责总经理及采购总监的内政事务)。
物资采购业务流程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公司设…2012‟222号关于印发《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业务流程》的通知集团各单位:为推进物资集中采购,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质量和效益,特制定《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业务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业务流程2.物资集中采购业务流程图3.邀请供应商推荐及审核确认表4.采购文件发放登记表5.投标文件递交(接收)等情况登记表6.采购会议程序7.评审报告8.中标通知书9.物资集中采购合同执行情况统计表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附件1: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业务流程一、集中采购业务流程编制依据、原则和目的㈠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中铁建物管办法》”)、《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中铁建集采办法》”)、《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物管办法》”)、《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物采办法》”)和《关于成立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和管理小组的通知》等。
㈡编制原则:合法合规,简便科学,切合实际,易于操作。
㈢编制目的:推进物资集采,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质量和效益。
二、集中采购业务流程内容根据物资集中采购集量、选商、签订购销合同、进货、验收和结算支付等作业程序,结合集团公司现行组织机构体系,绘制“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业务流程图”(以下简称“流程图”)(附件2),“流程图”共有11个业务模块构成,每个业务模块包括具体的业务工作程序、标准和内容。
三、集中采购业务流程操作说明㈠编报采购计划:1、编报采购计划的范围、周期、方法和标准执行《物管办法》和《物采办法》的相关规定。
2、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直接向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采购中心)编报采购计划,按照直属项目部界定的采购分工范围,参建子(分)公司和工程指挥部所属项目部自行采购部分向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采购分中心)编报采购计划。
政府集中采购方式流程以及相应的操作制度

政府集中采购方式流程以及相应的操作制度你了解政府集中采购方式流程以及相应的操作制度是什么吗?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政府集中采购方式流程以及相应的操作制度,欢迎大家阅读!政府集中采购方式流程以及相应的操作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流程及相应规定。
第二条政府采购主要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来购,询价采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和制度:一、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由采购中心按程序审核并由采购人确认后发布。
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服务要求、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包括附件、图纸等;(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七)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中可以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但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二、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浙江日报》等媒体上发布,专业性强的项目,还应当在相关的多家媒体上有针对性发布,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开透明。
招标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中心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实施地点和交货时间;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报名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地点和时间。
邀请招标方式应以书面形式向被邀请方发出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通过随机方式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选择三家以上。
投标邀请书的主要内容与招标公告的内容相同。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时间不得少于20天,因特殊原因经批准缩短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10日。
XX银行总行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操作流程

XX银行总行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操作流程为加强总行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下简称集采会)工作事务管理,规范集中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提高工作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及《XX 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XX银行总行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操作规程》,制定本流程。
一、招标操作流程(一)制作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原则上由需求部门制作,承办人根据采购项目的需求和特点拟定招标文件初稿,经需求部门负责人初审,报送法律事务部审核。
(二)提交申请。
需求部门根据行长办公会议决议、财务审查委员会决议、集采会主任委员批示或经签批立项的项目需求和管理部门申请,经本行法律事务部审核后的招标公告(含评标规则),填写《XX银行集中采购申请表》(附件),报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审批。
(三)资料审核。
计划财务部经办人员在收到需求部门提供的采购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发现资料不全、评标规则不合理等,应及时与需求部门经办人沟通,并要求予以补充或纠正。
(四)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由计划财务部经办人员在本行官方网站、国家指定报刊或其他媒介上发布。
(五)招标答疑或澄清。
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计划财务部经办人员可以组织不特定的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或以书面形式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同时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接受投标。
1.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2.核实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计划财务部负责核实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情况,并登记保证金台账。
未按约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3.供应商经登记备案并递交投标文件后即成为该招标项目的有效投标人,可行使投标人的法定权利,并履行投标人应尽的责任义务。
4.集采会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前,接受投标人递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
物资集中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工作流程

物资集中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工作流程 :
注明:
1.单一来源采购: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方式采购货物。
2.专家论证报告指经非本单位3人以上单数专业人员对采购货物供应商的来源唯一性及项目需求不可替代性的论证报告;
3. 单一来源公示期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2)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5)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6
)公示的期限;
(7)采购人或管理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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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集中采购项目业务操作流程
依据《关于推进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政府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为了全面推进我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流程。
一、采购任务确定
(一)采购任务的范围
1、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以下简称“街镇”)纳入区招标投标中心操作的集中采购任务为:根据《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规定的区集中采购任务、部门集中采购任务,
2、属于《目录》规定的纳入市级电子集市采购的通用货物,由街镇登陆市政府电子采购信息平台,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协议采购网上供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实行协议采购和电子集市直购。
(二)采购任务的下达
1、统一由区财政局按照类别进行编号,以书面的形式,将街镇集中采购计划下达至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同时报送区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管办”)。
该计划中的信息包括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具体明细需求、数量、预算资金、采购形式、采购方式、执行时间等。
2、招标中心政府采购计划岗位工作人员负责对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进行登记、汇总,并报招标中心主任,由招标中心主任将政府采购任务下达至执行科室。
3、执行科室在接到采购任务后着手开始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二、集中采购任务的流程
(一)项目启动
1、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街镇集中采购项目启动前,须由街镇将本年度计划中同类通用货物、服务、工程项目实行归并。
2、委托区招标投标中心操作的项目必须为区财政局已经下达的集中采购项目。
3、中心在接受街镇委托操作时,所托项目将纳入全区集中采购工作中统筹安排,归并采购。
4、《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需求表》
(1)根据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的有关规定,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货物、服务的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后,填制《委托代理采购项目需求表(由区招标中心制作,可在闵行区招投标网政府采购栏下载)》并送达招标中心。
(2)《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需求表》(以下简称“需求表”)应明确列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员、规格型号、数量、预算金额、采购结束时间等。
以上信息必须与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保持一致。
5、招标中心政府采购计划岗位负责根据财政下达的任务中的规定对《需求表》进行审核、接收。
(二)采购工作小组会议
区招标中心在接到需求表后,分配给具体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将与采购人联系,召开采购工作小组会议。
(1)参加人员:街镇政府采购责任人、财政所代表、采购人代表、中心主办人员。
(2)采购人介绍项目情况、时间进度以及提供详细采购需求。
(3)中心主办人员应介绍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适用的采购方式、大致的时间节点、需要预算单位补充提供的资料等。
(4)对于复杂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由采购人选择,提供招标环节的咨询服务,但必须在具备上海市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中选择。
(5)形成第一次采购工作会议的书面纪要。
(三)采购公告
采购工作小组按照项目要求制作采购信息,经采购人的确认同意后,必须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 )、上海闵行网站()、闵行区招投标网()上发布采购信息,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信息同时在上海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四)采购文件制作
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时,区招标中心及招标代理公司会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制作采购文件,在经过采购人的确认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发售给前来报名的合格供应商。
为完善采购文件的制作,参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凡属于货物和服务且预算资金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参与采购文件论证的专家不得参与评标。
(五)答疑
采购文件发售后,需要答疑的项目,由区招标中心及招标代理公司组织采购人及报名供应商在区招标中心内召开项目答疑会议,并形成答疑会纪要。
(六)开标
采购文件发售后,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区招标中心内召开项目开标会议,并形成开标记录。
(七)评标
开标结束后,由区招标中心及招标代理公司组织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专家在区招标中心内召开项目评标会议,并形成评标记录。
评委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专家组成,也可全部由政府采购专家组成,政府采购专家由区招管办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应当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八)中标(成交)公告
确定供应商后,由招标中心及招标代理公司制作中标(成交)公告在法定网站公布。
公告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投标(报价)供应商可对项目进行质疑。
(九)商务谈判
中标(成交)公告公布后,由区招标中心工作人员组织采购人及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区招标中心内召开项目商务谈判会议。
会议中需确定合同具体内容,如付款形式、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货时间等,并形成商务谈判会议纪要。
(十)合同签订
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其中采购人为甲方,供应商为乙方,招标中心为见证方。
(十一)质保金
工程项目及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货物项目(机动车辆除外)均需按照合同总额的5%留存质保金,期限为一年,并作为合同条款加以明确。
三、部门集中采购任务的流程
(一)项目启动
采购人须在项目启动前填写《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纳管环节时间节点计划表》并通过政务网发送邮件到区招标中心设立的部门集中采购专用信箱,区招标中心部门集中采购专职服务岗位会按照《计划表》安排会议室,并反馈给采购人。
(二)采购信息
采购人在制作好采购公告后,通过政务网发送邮件到部门集中采购专用信箱。
区招标中心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闵行门户网站及闵行招投标网发布。
(三)采购文件制作
采购人在报名前制作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格式样张可在闵行招投标网下载。
(四)答疑
由预算单位自行组织报名供应商进行答疑。
(五)评标专家申请
填写《专家评审申请表》并通过政务网发送邮件到部门集中采购专用信箱。
区招标中心报区招管办抽取好专家后反馈采购人。
(六)开标
由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时间组织各投标(报价)供应商在区招标中心召开开标会议。
并将形成的会议签到表及开标记录复印一份,交部门集中采购专职岗位留存。
(七)评标
由采购人按照《计划表》的时间在区招标中心召开评标会议。
并将形成的会议签到表、评审意见表复印一份给部门集中采购专职岗位留存。
(八)中标(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以后,采购人须制作中标(成交)公告,并通过政务网发送邮件到部门集中采购专用信箱,由区招标中心进行网上公示。
(九)商务谈判、合同签订
由采购人自行组织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会议。
并签订合同。
(十)资料存档
项目采购所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由预算单位自行保管存档。
四、本流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