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规程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规程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专户,特设专户等。
几类账户相互联系,构成财政资金存储、支付和清算的基础。
1.国库单一账户。
这是财政部门开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专用存款账户,主要用于财政性资金的存储、支付以及与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等的清算。
2.零余额账户。
包括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是财政部门开设在商业银行的账户,主要用于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以及与清算银行的清算。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主要用于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以及与清算银行的清算。
零余额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与清算银行清算(授权支付不得超过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
由于该账户无余额过夜,故称之为零余额账户。
3.财政专户。
这是用于记录、核算有关非税收入和支出的专用存款账户。
4.特设专户。
用于核算经财政部或省财政厅批准,需要进行专门管理的特殊专项支出,如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中央和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央和地方各级承担的新农合补助资金等。
(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管理规定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与预算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主要是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该账户在管理方面有如下规定:1.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设。
预算单位提出设立银行账户的申请,并填写《预算单位开设(变更)银行账户申请表》,报市财政局国库科审核,按程序审批后,财政部门通知代理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2.独立核算预算单位,才能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3.非独立核算的单位,包括单位财务机构以外的内设职能部门,不得开设零余额账户。
独立核算的异地非法人机构等,确有需要,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也可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首先要有事前财政部门下达的用款额度,才能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5、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要求及业务流程

(五)用款计划编报要求
1、内容要准确、规范?编码要注意:预算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预算编码;科目编码,科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2、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必须填写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年中新 增项目无编码的与部预算执行中心联系,经与财政部国库司沟通确 定。 3、报送要及时?每年11月20日前二级预算单位报送下一年基本 支出1-5月分月用款计划。4月20日前报送基本支出6-12月分月用款 计划。二级预算单位上报项目支出分月用款计划时间是:11月20日 前报送第一季度计划;2月20日前报第二季度计划;5月20日前报第 三季度计划;8月20日前报第四季度计划。各基层预算单位要根据 自己所处级次,在报送时间上相应再提前。只有保证分月用款计划 的报送时间,才能为资金额度及时下达创造条件。
五、资金支付管理
(一)直接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的一般程序仍然遵照:财库[2002]28号 文,即:《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 付管理办法》办理。 1、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分月用款计 划、工程项目实际进度和有关支付凭证编制直接支付申 请书; 2、财政专员办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款是否符合预算,是否超已核批的用款计划; (2)是否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资金; (3)是否根据合同条款支付资金; (4)是否按项目进度申请使用资金。
3、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划分的依据
按照目前规定(财库[2004]179号,经调财[2004]171号 )和2005年资金支付方式和范围划分原则,“2005年财政 拨款中,使用财政资金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工程 采购支出、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且单项采购支出超过80万元 (含80万元)的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能够直接支付到用 款单位的转移性支出,原则上都要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各 试点单位财政拨款中,除上述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规定暂 按原渠道支付以外的资金,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总流程图课件

----要点3:清算额度下达
(三)直接支付业务流程
预算单位
国库处 支付中心
用款申请录入
用款申请接收
汇总清算单打印
代理银行
清算银行
用款申请审定
申请审核上报
直接支付凭证
国库科签章后发送
划款审请
支付凭证确认
单位入账
国库科入账
支付中心入账
入账通知书
确认划款清算 清算回单发送
直接支付流程
基层 预算单位
支付申请 …. ..
国库科
支付中心
代理银行
退库通知录入 凭证打印发送
清算银行 退款清算确认
接收入账
回单登记 国库科入账
日报或回单登记
支付中心入账
回单登记 退款通知书
清算回单发送
(六)对账管理 代理银行与财政局(集中支付管理机构) 代理银行与财政局(集中支付执行机构)及预算单位 代理银行与清算银行 预算单位与财政局
职责分工
(二)计划管理业务流程
预算单位
国库处
代理银行及清算银行
计划申请
计划录入
计划终审
计划审定
汇总清算额 度通知单
计划接收 通知书接收
计划批复、发送
授权支付额 度通知单
支付管理业务流程
汇总清算额 度接收
汇总清算额 度接收
到账通知书
SUCCESS
THANK YOU
2019/9/16
----要点1:用款计划编制内容和方法
财政资金
预 算 一般预算内资金 内 资 金
政府性基金
预算外资金 其他财政资金
现行财政资金拨付流程
财政部门 拨付 主管部门 拨付
账户
资金账户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图

1、预算单位根据批准的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该计划 按月编制,包括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和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 两部分。
3
2、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按照县财政局统一制定的《县级预 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表》编制。
3、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或部门预算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数) 和项目进度,科学编制用款计划。
人民银行
第三章:财政直接支付 国库集中直接支付的具体支出围 一、人员支出。包括纳入工资统发围的人员支出和未纳入工 资统发围的人员支出(各单位自筹自支人员和临时工) 1、工资统发围的人员已实行了国库集中直接支付。 2、未纳入工资统发围的人员,由于目前条件暂不成熟,建 议暂缓实行直接支付。 二、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离退休人员费用已实行了国库集中直接支付。 2、生活补助费(遗属费、抚恤金、社会救济费、生活补贴 等)可以通过国库工资系统进行集中直接支付。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 1、办公费:一次性购买单项在 2 千元(含)以上或批量在 1 万元(含)以上的政府采购目录以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 办公消耗用品、公务服装、网络设备、软件等实行国库集中直接 支付。对于购买单项在 2 千元以下或批量在 1 万元以下的办公消 耗品和零星支出建议采用国库授权支付方式或采用备用金方式。 2、印刷费:在政府采购目录以印刷大宗宣传画、报表、证 件、书籍、专用票据等费用支出实行国库集中直接支付。零星印 刷品采用备用金报账。 3、水电费及邮电费:已实行了国库直接支付。 4、交通费:车辆保险、刷卡加油、车辆维修等实行国库集 中直接支付。对于过路、过桥、及洗车费等零星开支采用备用金
4、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批复前,根据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 制数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待正式批复下达后,根据县财政局批复 的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还应同时结合部门预算收支执行 进度编制。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一、准备工作1.组织人员:设立专门的财政集中支付部门,组建由财政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支付团队。
2.设备准备:购置必要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包括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等。
3.系统安装:进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安装、配置和测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建立账户体系:建立统一的财政账户体系,包括设立中央财政账户、地方财政账户和基金账户等。
5.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根据国家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修订相关的支付管理办法以及操作规范。
二、支付工作准备1.预算编制:编制支付的预算,包括各级政府的支出计划和资金需求预测。
2.支付计划制定:根据预算编制支付计划,确定每个支付项目的金额、时间和支付方式。
3.支付凭证的准备:准备支付所需的各种凭证,包括支付申请单、支付凭证、支付指令等。
4.支付方式的选择:根据不同的支付项目,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包括电子支付、银行划款、支票等方式。
1.支付申请:支付申请由支付单位填写,包括支付单位、支付金额、支付对象等信息。
2.支付凭证制作:根据支付申请,支付单位提供相关的财务凭证,包括支付凭证、报账凭证等。
4.支付凭证审批:财政部门根据支付凭证的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支付,包括审核人员和审批人员的签字。
5.支付指令生成:支付凭证批准后,支付系统根据凭证信息生成相应的支付指令。
7.支付指令审批:支付指令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批准支付指令,并签署相关文件。
8.支付指令传输:支付指令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传输至银行系统,由银行进行支付操作。
9.支付结果反馈:银行将支付结果反馈给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并通过系统通知支付单位和财政部门。
10.支付结果核对:财政部门核对支付结果,确保支付金额和支付对象的准确性。
11.支付凭证归档:支付凭证、支付指令和支付结果等文件进行归档,作为支付的凭证和记录。
四、支付监督和检查1.支付监督:财政部门对支付过程进行监督,包括对支付凭证、支付指令和支付结果进行检查和抽查。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一、概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是指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将各项收入和支出资金集中收付的一种财政支付方式。
为了规范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行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级政府各类资金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的资金支付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资本性收入、预算内支出和政府性基金等。
三、资金支付流程1. 财政局或者财政部门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各级政府各类资金预算安排后,依法将资金划拨至各级国库;2. 各级国库按照拨款指令将划拨资金转入各级预算拨款单位账户;3. 预算拨款单位在收到资金后,按照预算授权和财政支付管理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四、资金支付管理1. 资金支付依据:资金支付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预算、支付指令等规定,确保支出合法合规;2. 资金支付审批:资金支付应当按照权限层级进行审批,确保审批程序合规;3. 资金支付形式:资金支付可以采用电汇、支票、转账等形式,支付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支付安全规定;4. 资金支付记录:对每笔资金支付应当建立相应的支付凭证和账务记录,确保支付过程留有完整的记录;5. 资金支付监督检查:对资金支付活动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资金支付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
五、资金支付风险防范1. 资金支付安全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支付环节资金安全;2. 资金支付风险评估:定期对资金支付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发现和解决支付过程中的风险问题;3. 资金支付风险防范措施:为了降低资金支付风险,可以采取资金支付凭证数字签名、支付指令双重认证等措施;4. 资金支付灾备预案:建立健全资金支付灾备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恢复资金支付服务。
六、结语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促进财政管理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流程

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流程一、单位用款计划申请流程国年科指定指标填报方式→单位经办岗录入《单位用款计划市审批表》提交→单位审核岗审核→主管部门审核→主管科室审核→国库终审并加盖电子凭证核算专用章。
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正向流程1.预算单位经办岗录入《山东省省级预算单位财政集中支付申请节(9210)》,加盖预算单位经办人章,送审至单位审核岗审核加盖预算单位法人章。
2.单位审核岗审核完成后,系统校验通过自动生成《国库集中支付凭证》(5214)、《国库集中支付明细表》(5215)加盖预算单位电子支付专用章(预算单位公章),后发送代理银行。
3.待代理银行支付,财政签收交付凭证回单后,财政根据支付凭证回单生成《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号清单》(5213),国库科审核岗加盖会计专用章发送代理银行。
4.待代理银行支付,财政签收支付凭证回单后,国库科经办岗生成《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5108)、《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5106)加盖财政局法人章,送审至国库科审核岗加盖会计专用章并发送至人民银行。
5.财政签收《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5108)、《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5106)及《直接/授权划款凭证》(2301)回单之后,生成《集中支付入账通知书》(2205)并加盖电子凭证核算专用章。
三、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退款流程1.代理银行退款凭证录入《集中支付退款通知书》(2216),加盖电于支付专用章,发送至财政。
2.财政签收《集中支付退款通知书》(2216)后,国库科经办岗生成《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5108)、《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5106),并加盖财政法人章,送审至国库科审核岗加盖会计专用章发送至人民银行。
3.人民银行签收《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5108)、《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5106)后,加盖业务转讫章后,回单。
4.财政根据《集中支付退款通知书》(2216)生成《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号清单》(5213),国库科审核加盖会计专用章发送代理银行。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国库集中支付的含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
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降低政府筹资成本,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可选择的手段。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和支付的制度,由于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对现金进行集中管理。
这种制度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财政统一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二是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主要财政支出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三是建立高效的预算执行机构,科学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
我国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设置为五类账户的集合: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预算资金的日常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收入和支出,并对预算外资金的日常收支进行清算。
4、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转帐和小额零星支出,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5、经国务院批准或授权财政部批准开设的专户。
由于目前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政策性支出项目还比较多,某些财政支出具有特殊意义,账户和支付的管理有特殊要求,有的需要通过政策性银行封闭运行,如粮食风险基金等。
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不同的支出类型实行不同的支付方式和程序:1、直接支付方式: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目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一、用款计划申报
用款计划申报的基本流程是:
??? 基层预算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批复→财政部门审核。
??? ?用款计划申报方式分为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申报内容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预算内基本支出、往来资金不需要单位申报计划,由支付中心直接形成用款计划。
预算内项目支出和预算外资金由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等申报用款计划。
纸质申报计划:单位根据部门预算填写用款计划表,加盖单位印鉴后送交财政局相应的支出处室。
支出处室审核后将用款计划表传递至支付中心,由支付中心录入支付系统。
网上申报计划:
单位首先登陆“合肥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网上查询申报审核系统”,点击进入相应的资金账套,然后点击用款申请下面的分月用款计划,进入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申报界面,选择相应的功能科目和预算管理类型,录入完整的申报信息,录入完毕再输入用户密码、经办人和电话并确认提交。
单位可以点击受理反馈下面的用款计划批复,查询用款计划申报的进度。
单位申报完成以后,主管部门登陆“合肥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网上查询申报审核系统”,点击进入相应的资金账套,然后点击计划受理下面的计划批复,计划批复后财政局相应的支出处室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传递至支付中心,由支付中心导入到支付系统。
由于用款计划申报月份默认为下个月,单位需要注意计划申报的月份。
二、资金支付
1、授权支付
?
授权支付是指单位经财政授权,在财政批准的资金使用额度内,自行开具银行结算凭证,通过财政为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适用于单位的零星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每月只有10号、20号、30号下达用款额度,单位要注意计划申报的时间。
预算单位办理授权支付,首先登陆“合肥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网上查询申报审核系统”,点击进入相应的资金账套,然后点击用款申请下面的财政授权支付,进入财政授权支付申报界面,选择相应的功能科目和预算管理类型,录入完整的支付信息,录入完毕再输入用户密码、经办人和电话并确认提交,待支付中心受理以后,通过“受理反馈”——“授权支付受理”栏目,查询相应的受理编号,将单位代码、账套号、受理编号填写在结算凭证指定位置,持该结算凭证到代理行办理资金支付。
2、直接支付
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单位申请,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令,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财政直接支付类型包括工资支出、政府采购、其他支出、基建支出、公务卡支出等。
预算单位办理直接支付,需在网上填写直接支付申请,提交成功后,将所提交的申请套打到“合肥市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没有打印机的单位请对照提交打印界面的内容手工填写)。
直接支付申请书上“申请书编号”栏单位不需填写。
15分钟后将盖好印鉴章的直接支付申请书送至代理银行网点。
银行将纸质申请书和网上提交的电子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回单联加盖受理章退回单位。
未实行网上支付的特殊业务,请填写直接支付申请书后前往支付中心大厅办理。
预算单位在网上申请并将单据送交银行网点后的次日,支付中心办理资金的实际划转,请预算单位注意付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