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判决书 (一审作为类行政案件用) - 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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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维持原判的,此项不写。
……(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写: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高级)人民法院。)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案由:……
……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案由)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进行了审理。(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的事实)。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案由:……
上诉人×××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写明上诉请求)。
……(写明案件的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务或职业及住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原审原告(原审上诉人)……
上诉人王小平因与被上诉人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行政拘留及行政赔偿一案二审行政判决书

上诉人王小平因与被上诉人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行政拘留及行政赔偿一案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30【案件字号】(2021)湘10行终6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何文捷谷敏王洪【审理法官】何文捷谷敏王洪【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小平;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当事人】王小平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当事人-个人】王小平【当事人-公司】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代理律师/律所】贺陵郴湖南众望归律师事务所;郭莉华湖南星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贺陵郴湖南众望归律师事务所郭莉华湖南星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贺陵郴郭莉华【代理律所】湖南众望归律师事务所湖南星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小平【被告】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苏仙分局作出的1023号处罚决定是否合法。
虽然询问笔录等文书存在笔误,但并未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产生影响,王小平拒绝在训诫书、告知笔录等案涉文书上签名和捺指印,办案民警在笔录上注明并签名,符合公安部规章的规定。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警告罚款行政拘留一般程序行政赔偿拘留直接证据质证合法性证据确凿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苏仙分局作出的1023号处罚决定是否合法。
《信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第二十条第六项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扰乱公共秩序。
”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或滞留、滋事。
行政判决书(一审行政裁决类案件用)(2015行政诉讼文书样式)

“一、撤销被告xxx作出的……(行政裁决的具体名称);
二、责令被告xxx在……(限定重新处理的期限,不宜限定的也可不写)对原告xxx(或第三人xxx,写明行政裁决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提出的……(写明行政裁决的案由)行政裁决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第三,直接变更行政裁决结果的,写:
原告xxx不服被告xxx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字第xx号行政裁决(或其他法律规范规定的裁决类文书名称),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后,于xxxx年xx月xx日向被告xxx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xxxx年xx月xx日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参加庭审活动的当事人、行政机关负责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写明发生的其他重要程序活动,如:被批准延长本案审理期限等情况)。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三、行政裁决引发的行政案件,既不同于普通行政案件,也不同于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所规定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而引发的一并解决民事争议的案件,此类案件中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决本身就是解决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争议,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行使的是居中裁决的权力;行政裁决也是行政机关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的决定。故在行政裁决类案件的举证责任和事实认定部分,应有所体现。原告应重点提交与第三人存在民事权利争议方面及权利应归属于己方的证据,第三人也应重点提交与原告存在民事权利争议方面的证据,为法院解决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争议提供依据。当然,行政裁决合法性方面的证据主要仍应由被告提交。法院认定当事人民事争议的事实时,一般要查明原告与第三人民事争议产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
行政裁判文书

作用
作用
行政裁判文书对于严肃执法,增强人民群众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发展社会 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 法行使职权,密切人民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都具有重要作用。
制作要求
制作要求
制作行政裁判文书的基本要求是:合法、公开、规范、准确。 一、合法 制作行政裁判文书的合法性要求有两层含义:一是制作行政裁判文书要有法律依据,二是制作行 政裁判文书的程序要合法。 严格行政裁判文书的制作程序,是提高行政裁判文书质量,体现司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保证。法 律和司法解释并未对行政裁判文书的制作程序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行政裁判文书的制作是行 政审判程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应当符合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合议、回避、公开审 判等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精神。因此,在制作行政裁判文书时应当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一)起草。
行政裁判文书
法律文书
内容摘要
行政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的代表,像国家的守护者,行使着审判的权利。在行政诉讼的海洋中, 他们依照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还有地方性法规,以及参照行政规章,为了解决当事人之间那 些复杂的行政争议。 他们用文字描绘出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像一位艺术家挥洒着油彩,创作出具有深刻内涵 和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每一份行政裁判文书,都如同一片独特的树叶,脉络分明,色彩斑斓, 每一条线都透露着精细与严谨,每一抹色彩都闪烁着公正与公平。 在这里,文字的力量被发挥得淋漓尽致。他们不仅描绘了案件的实体和程序问题,还通过巧妙的 修辞和深刻的立意,让读者感受到司法公正的威严和温暖。他们用生动的语言,让那些枯燥的法 律条文跃然纸上,使每一个普通人都能理解并感受到法律的力量。
(二)撤销的判决,是指案件经过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行政主体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 或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因而否定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 性,予以撤销或部分撤销的判决,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张保水、聊城市公安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保水、聊城市公安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5【案件字号】(2020)鲁15行终16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孙金昌李扬孟庆杰【审理法官】孙金昌李扬孟庆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保水;聊城市公安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当事人】张保水聊城市公安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当事人-个人】张保水【当事人-公司】聊城市公安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张保水【被告】聊城市公安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本院观点】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行政拘留拘留扣押管辖证据确凿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本案中,上诉人张保水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已经人民法院处理裁定驳回其起诉,其但为达到不合理诉求,于2019年3月3日在全国两会期间到北京越级上访,同年9月3日国庆安保期间再次到北京越级上访,并且扬言“在这个时期来一次,顶我其他时间来十次",在湖西办事处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劝阻国庆期间不要去北京上访时,张保水提出“政府如果五天之内不能达到诉求,继续上访"。
度假区公安分局据此认定张保水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原审判决并无不当,依法应予维持。
法律文书(审判)

一审刑事判决书 是国家审判机关适用一审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 结论; 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对被告人执行刑罚的 法律根据;是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在 法定期限内上诉或同级人民检察院在法定期限内 抗诉的根据; 同时为适用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继续审理 案件打下基础。
一审刑事判决书具体有五种:适 用普通程序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 决书,适用单位犯罪的第一审刑事判 决书,适用简易程序的第一审公诉案 件刑事判决书,适用普通的第一审刑 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一审自诉案件 刑事判决书。
第三节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一、概念
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于公诉或自诉的刑事案 件,按法定程序审理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 证据和有关实体法的规定,对于被告人有罪或 者无罪、构成何种罪,判处什么刑罚或者免除 处罚,或者宣告无罪等实体问题作出处理决定 时所使用的文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164条的规定,“在被 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 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 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 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 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中依文书用途 和案件性质将法院诉讼文书分为14类314种,为我 们介绍审判文书的类别提供了实用性的参考。
本章主要介绍刑事裁判文书、民事裁 判文书和行政裁判文书。
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 判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有关刑事法律的 规定,在审理各类刑事案件时,就其实体问题和 程序问题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张和平、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和平、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合同【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8【案件字号】(2020)豫01行终37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吕家祥董正方郭凤彩【审理法官】吕家祥董正方郭凤彩【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和平;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新郑市龙湖镇崔垌社区居民委员会【当事人】张和平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新郑市龙湖镇崔垌社区居民委员会【当事人-个人】张和平【当事人-公司】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新郑市龙湖镇崔垌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刘佳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曹利霞河南林泽律师事务所;吴严冬、田慧河南铭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佳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曹利霞河南林泽律师事务所吴严冬、田慧河南铭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佳曹利霞吴严冬、田慧【代理律所】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河南林泽律师事务所河南铭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张和平;新郑市龙湖镇崔垌社区居民委员会【被告】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上诉人在一审的诉讼请求是请求被告依法交付《新郑市龙湖镇崔垌村征迁补偿协议书》中第三款第4条约定的120平(6人*20平方米)商业用房,并协助原告办理相关房屋手续。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受案范围第三人关联性合法性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在一审的诉讼请求是请求被告依法交付《新郑市龙湖镇崔垌村征迁补偿协议书》中第三款第4条约定的120平(6人*20平方米)商业用房,并协助原告办理相关房屋手续。
本案三方当事人自愿签订的《新郑市龙湖镇崔垌村征迁补偿协议书》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行政协议,各方均应依约履行。
行政裁判文书

第三、部分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 “一、维持××××(行政机关名称) ××××年××月××日(××××)×××字 第××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其他具体行政 行为)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 容); 二、撤销××××(行政机关名称) ××××年××月××日(××××)×××字 第××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其他具体行政 行为)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 容); 三、……(相对撤销部分写明判决被告重新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如果是不需要重新作 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此项不写。如果是确认被告 侵犯原告合法权益而须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应 当写明赔偿的数额和交付时间等
一审行政判决书写作存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印发并于1993年1月1日起试行的《法 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对行政判决书的制作做了一 些具体要求,体现的是职权主义行为模式下的纠问方式。 随着审判方式由纠问式向诉辩式的转变,各级法院对一审 行政判决书已进行了一些改革,如对证据和当事人意见的 叙写较为详细,增加了论证说理等,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 忽视的问题:
第九章人民法院行政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 第三节 第二审行政判决书 第四节 再审行政判决书 第五节 行政裁定书 第六节 行政赔偿调解书
第一节 概述
概念与分类
行政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为解决 当事人之间的具体行政争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依 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行政诉讼法第1 条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 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宪法制订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是继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之后, 建立的又一个重要诉讼制度,随之便产生了相应的 行政审判文书。
第四、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 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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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判决书(一审作为类行政案件用) -法律文书
________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一审作为类行政案件用)
(_______)___行初字第____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性别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行政主体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性别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性别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告________不服(行政主体名称)(具体行政行为),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受理后,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写明到庭参加庭审活动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
……(写明发生的其他重要程序活动,如:被批准延长本案审理期限等情况)。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行政主体名称) (写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程序)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对原告作出________号________决定(或其他名称),……(详细写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处理的内容)。
被告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本院提供了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若有经法院批准延期提供证据的情况,应当予以说明):1.……(证据的名称及内容等),证明……(写明证据的证明目的。
可以按被告举证顺序,归类概括证明目的);2.……(可以根据案情,从法定职权、执法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分类列举有关证据和依据;或者综合列举证据,略写无争议部分)。
原告_________诉称,……(概括写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原告提供的证据)。
被告_________ 辩称,……(概括写明被告答辩的主要理由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