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铁路数据通信网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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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通信传输与接入网工程设计规范

铁路通信传输与接入网工程设计规范

铁路通信传输与接入网工程设计规范铁路通信传输及接入网工程设计规范1总则1.0.1 为统一铁路通信传输及接入网工程的设计标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的铁路传输及接入网系统工程建设。

1.0.3 铁路通信传输及接入网工程设计应贯彻国家和铁路基本建设方针、政策,符合铁路运输生产和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的需要。

1.0.4 铁路通信传输及接入网工程建设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安全可靠和统一标准(制式)、符合运输、合理布局、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

新建和改建的工程都应做好与既有铁路通信网的衔接,合理利用既有资源。

条文说明:铁路通信传输系统是一个全程全网的系统。

任何新建的通信传输系统都不会是一个孤立的系统,它总是要与其他网络(包括传输网络)互联,信息要进行交换。

因此,新建和改建的工程都应做好与既有铁路通信网的衔接,合理利用既有资源,这部分也是设计应重点关注和考虑的问题。

1.0.5 作为铁路通信各种业务的基础承载平台,铁路通信传输及接入网应结合通信技术发展的主流,向传输数字化、管理智能化、业务多样化发展。

1.0.6 铁路通信传输及接入网工程设计应与业务需求和发展规划相适应,以近期业务需求为主,兼顾远期业务发展。

机房等不易改、扩建的基础设施宜按远期设计,电源等宜按近期设计,系统其他设备可按交付运营后五年设计。

条文说明:铁路通信传输及接入网工程以设备为主,而且投资相对较大,因此不宜按照初期考虑,应适当考虑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但也要结合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因此综合以上因素考虑,设计年度按照近期为宜。

通信机房、外电等不易扩容的基础设施宜按照远期考虑。

1.0.7 铁路通信传输及接入网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铁路运输通信设计规范》(TB 10006)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相关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 铁路通信 railway communication用于铁路运输组织、客货营销、经营管理等方面信息传输与交换的各种通信系统的总称。

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建设标准目录

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建设标准目录

铁二院
专项
36
铁路工程绿色通道建 设指南

铁总建设 20130808 [2013]94

铁四院
其他
37
铁路通信线路、传输 及接入设计规范

铁总建设 国铁科法
20140302 [2014]62 [2014]63


铁三院
设计
铁路自然灾害及异物
铁总建设
38 侵限监测系统工程设 无 20130722 [2013]86
行规定
5号
北京全路通号研究 设计院
设计
铁路大型临时工程和
铁建设
66 过渡工程设计暂行规 无 20081014 [2008]18
铁四院
设计

9号
67
铁路边坡防护及防排 水工程管理补充规定

铁建设 20090921 [2009]17
2号
铁二院
其他
68
铁路隧道施工机械配 置的指导意见

铁建设函 20080708 [2008]77
铁道部电气化工程 局
其他
58
铁路供电调度系统设 计规范
TB101172008
20080606
铁建设 [2008]86

铁四院
设计
59
铁路路基土工合成材 料应用设计规范
TB101182006
20060625
铁建设 [2006]11
7号
铁四院
设计
60
铁路路堑边坡光面 (预裂)爆破技术规

TB101222008
铁三院
设计
计暂行规定

39
铁路车站旅客服务信 息系统及客票系统工 程备品备件配置指导

高速铁路通信工程细部设计和工艺质量标准

高速铁路通信工程细部设计和工艺质量标准

高速铁路通信工程细部设计和工艺质量标准【主题】高速铁路通信工程细部设计和工艺质量标准【导言】高速铁路是现代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出行方式,还为人们的生活与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推动力。

然而,要保证高速铁路的安全和可靠运行,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通信系统。

本文将对高速铁路通信工程的细部设计和工艺质量标准展开探讨,并提供个人观点和理解。

【正文】1. 高速铁路通信工程概述高速铁路通信工程是指在高速铁路建设中使用的一套通信系统,其作用是实现高速列车与驾驶员之间的有效信息传递,为高速铁路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提供支持。

通信系统由多个子系统组成,包括列车通信系统、信号系统和通信网络。

2. 高速铁路通信工程细部设计内容(1)列车通信系统设计:包括列车内部通信系统和列车与地面的通信系统。

列车内部通信系统应覆盖整个列车,以确保驾驶员与列车乘务员之间的有效沟通。

列车与地面的通信系统则主要用于列车与铁路运营控制中心之间的信息交互。

(2)信号系统设计:高速列车通过信号系统获取路况信息,并根据信号系统的指示进行行驶。

信号系统设计应考虑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以保证高速列车的安全行驶。

(3)通信网络设计:高速铁路通信网络应保证全线覆盖,能够实现高速列车间的信息交换。

通信网络设计应考虑不同部分之间的互联和冗余,以提高通信系统的可靠性和鲁棒性。

3. 高速铁路通信工程工艺质量标准(1)设计标准:高速铁路通信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包括通信设备选用、布线方式、设备安装和调试等。

(2)技术要求:通信设备应具备高度可靠性和稳定性,能够适应高速列车的速度和振动环境。

通信设备应满足高速列车的数据传输需求,保证信息准确传递。

(3)施工标准:通信工程施工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包括设备安装、线缆布线和接口连接等。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线缆受到损伤,保证通信系统的可靠运行。

【个人观点和理解】高速铁路通信工程细部设计和工艺质量标准对于保障高速铁路的安全和可靠运行至关重要。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1基本规定《铁路桥涵施工规范》TBJ 203—961.0.2 铁路工程施工必须按铁路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

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现行铁路变更设计规定办理。

1.0.3 施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过程中,指定专人认真填写各项施工记录和工程日志。

1.0.4 隐蔽工程,必须经检查合格,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并经有关方面人员签认后,方准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1.0.5 铁路工程采用的各类主要材料、半成品、构件、器材和设备等,均应有符合国家或铁道部技术标准规定的出厂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经抽样试验鉴定合格,方准使用。

1.0.6 铁路工程各类施工机械、起重吊装设施、电力设备、风水汽管路和各种大型设施,使用前均应进行全面检查,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准使用。

在使用中应经常维修检查并定期检查标定。

1.0.8 铁路工程施工必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制订各项安全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火、防毒等工作。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

1.0.11 既有线施工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与运输相互干扰和确保行车安全。

如必须临时中断行车或降低行车速度时,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规定办理。

1.0.12 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备全竣工文件和技术设备等资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移交。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B l0210—975.10.1 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发生离析、漏浆、严重泌水及坍落度损失过多等现象。

当运至浇筑地点发生离析现象时,应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但不得再次加水。

2 施工安全《铁路路基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402—871.0.5 参加施工的工人应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1.0.6 从事爆破、电力、高处、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等作业的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1基本规定《铁路桥涵施工规范》TBJ 203—961.0.2 铁路工程施工必须按铁路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

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现行铁路变更设计规定办理。

1.0.3 施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过程中,指定专人认真填写各项施工记录和工程日志。

1.0.4 隐蔽工程,必须经检查合格,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并经有关方面人员签认后,方准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1.0.5 铁路工程采用的各类主要材料、半成品、构件、器材和设备等,均应有符合国家或铁道部技术标准规定的出厂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经抽样试验鉴定合格,方准使用。

1.0.6 铁路工程各类施工机械、起重吊装设施、电力设备、风水汽管路和各种大型设施,使用前均应进行全面检查,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准使用。

在使用中应经常维修检查并定期检查标定。

1.0.8 铁路工程施工必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制订各项安全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火、防毒等工作。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

1.0.11 既有线施工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与运输相互干扰和确保行车安全。

如必须临时中断行车或降低行车速度时,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规定办理。

1.0.12 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备全竣工文件和技术设备等资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移交。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B l0210—975.10.1 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发生离析、漏浆、严重泌水及坍落度损失过多等现象。

当运至浇筑地点发生离析现象时,应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但不得再次加水。

2 施工安全《铁路路基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402—871.0.5 参加施工的工人应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1.0.6 从事爆破、电力、高处、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等作业的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1.0.8 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26-(29)铁路运输通信设计规范.

26-(29)铁路运输通信设计规范.

Contents目次1 General Provisions1总则2 Transmission System2传输系统2. 1 Transmission and Access2.1传输及接入2. 2 Communication Cable2.2通信线路3 Phone Switching3电话交换3. 1 Network Structure3.1网路结构3. 2 Specifies of Numbering Scheme3.2编号规定3. 3 Trunking Scheme3.3中继方式4 Dispatching Communication4调度通信4. 1 General Requirements4.1一般规定4. 2 Network Structure4.2网络结构4. 3 Main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Dispatching Communication 4.3调度通信主要技术要求4. 4 Dispatching Communication of Ministry of Railways4.4铁道部调度通信4. 5 Train Dispatching Telephone4.5列车调度电话4. 6 Freight Transport Dispatching Telephone4.6货运调度电话4. 7 Electric Traction Feeding Electric Dispatching Telephone 4.7牵引供电调度电话4. 8 Radio Train Dispatching Telephone4.8列车无线调度电话5 Section Communication and Train Safety Early-warning5区段通信和列车安全预警5. 1 General Requirements5.1一般规定5. 2 Section Special Telephone5.2区段专用电话5. 3 Inter-station Train Operation Telephone5.3站间行车电话5. 4 Section and Highway Crossing Telephone5.4区间、道口电话5.5 Bridge and Tunnel Guarder's Telephone5.5桥隧守护电话5. 6 Train Tail and Train Safety Early-warning System5.6列尾和列车安全预警系统6 Station-yard Radio6站场通信6. 1 General Requirements6.1一般规定6. 2 Station-yard Wired Communication6.2站场有线通信6. 3 Station-yard Communication Line6.3站场通信线路6. 4 Switchman's (Clean) Telephone6.4扳道(清扫)电话6. 5 Information System for Station Passenger Transport6.5车站客运信息系统6. 6 Radio Station-yard Communication6.6站场无线通信7 Data Communication and Telegram7数据通信、电报7. 1 Data Communication7.1数据通信7. 2 Telegram7.2电报8 Emergency Communication8应急通信8. 1 General Requirements8.1一般规定8. 2 Device Configuration8.2设备配置8. 3 Transmission Channel Requirements8.3传输通道要求9 Conference Video and Telephone9会议电视、电话9. 1 Conference Video9.1会议电视9. 2 Conference Telephone9.2会议电话10 Communication Power and Grounding of Communication Device 10通信电源及通信设备接地10. 1 Communication Power10.1通信电源10. 2 Grounding of Communication Device10.2通信设备接地11 Effect and Protection Caused by AC Electrified Railway on Communication Cable11交流电气化铁路对通信电缆线路的影响及防护12 Communication Room and Introducing Matching Equipment12通信房屋、引入配套设备12. 1 Communication Room and Environmental Requirements12.1通信房屋及环境要求12. 2 Introducing Matching Equipment12.2引入配套设备Appendix A Interface Requirement of Digital Dispatching Communication System附录A数字调度通信系统的接口要求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本规范用词说明1 General Provisions1总则1. 0. 1 This Code is formulated in order to standardize the design standard of railway transportation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and 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advanced technology, economy and usability, safety and reliability, high-efficiency and operation of railway communication.1.0.1为统一铁路运输通信工程的设计标准,满足铁路通信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安全可靠、高效畅通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20.06.2021
6
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新规范培训
本地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5137-2005
基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原有电缆的作用,延缓工 程投资,各个不同路由的电缆,只有当其芯线 使用率达到最大限度时,才应进行扩充。因此 一般交换设备增容时,并不需要交换区内每一 处电缆线路都改扩建。电缆线路的扩建应以芯 线使用率为尺度,按路由走向,各自分期进行。 交换设备与线路设备的满足年限不应强求一致, 而应根据各自的发展规律,针对各自的特点进 行,从而使设备充分发挥经济效益。
对于原有线路如不需要作很多调整改 造时,可保留其原有的配线方式。
20.06.2021
16
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新规范培训
本地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5137-2005
主干电缆不宜进行复接。采用交接配线方 式的配线电缆也不宜进行复接。
电缆的容量应根据用户的分布及需要,结 合电缆系列,在充分提高电缆芯线使用率 的基础上,选用适当容量的电缆。
在同一路由上,电缆对数应综合考虑,不宜 分散设置多条小对数电缆,也不宜在原有不 合理的基础上再增加新的小对数电缆。
电缆线路建设应保持相对稳定,积极采用新 技术、新设备降低成本,满足各种新业务的 要求。
20.06.2021
14
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新规范培训
本地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5137-2005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新规范培训
本地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5137-2005
规范是对YD5006-2003《本地电话 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的修订
原规范题目是“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 工程设计规范”,根据目前业务发展 情况和本次规范编写审查组的意见, 本规范修订为《本地通信线路工程设 计规范》。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2020/6/27
9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5102-2010
在执行本规范与国家标准和规定不一致 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规范的相关规定办 理。
在特殊情况下执行本规范个别条款有困 难时,设计中应充分阐述理由,并提出 采用相应措施的报告,呈主管部门审批 。
2020/6/27
10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5102-2010
2020/6/27
23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5102-2010
原有的电缆拆移,仅在确有新增业务需求且无 法通过调剂现有网路解决时才可进行。
同一路由上的电缆容量应综合考虑,不宜分散 设置多条小对数电缆。原有多条小对数电缆时 ,也不宜再增加新的小对数电缆。
用户主干电缆设计,应在分析用户发展数量、
地域和时间的基础上,通过选择不同配线方式
、路由、对数、芯线递减点和建筑方式等技术
措施,使主干电缆构成一个调度灵活,芯线使
用率高、投资节省、便于发展、利于运营维护
的网络。
20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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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5102-2010
电缆线路网的配线方式应以交接配线为主,辅 以直通配线和自由配线,不宜采用复接配线。 交接配线宜采用一级交接配线及固定交接区。 在局站周围500m范围内的直接服务区,可采 用直通配线或自由配线,其中自由配线方式用 于全色谱全塑电缆的配线线路。对于原有电缆 线路,如不需要过多调整改造时,可维持其原 有的配线方式不变。
2020/6/27
16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5102-2010
光缆线路网的设计应符合以下原则。
1.光缆线路网应安全可靠,向下逐步延伸至通信业务最终用 户。
2.光缆线路网的容量和路由,在通信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综 合考虑远期业务需求和网络技术发展趋势,确定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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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数据通信网工程设计规范(送审稿)编制说明2008年5月北京一、编制依据本规范是根据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关于委托编制2006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经规标准【2006】45号),的要求,进行编制的。

二、铁路数据网现状及规范铁路数据网建设的必要性1、目前铁路数据网现状铁道部在1992年开始,先后建设了X.25、帧中继网络、ATM 网络。

其网络规模覆盖全国各铁路局及铁路站段,地理位置主要在铁路沿线。

X.25网络原来主要承载铁路各种MIS系统的业务,为其提供低速数据通道,随着业务量的增加,业务通道需要的带宽逐渐增大,由于X.25网络提供的通道带宽较小(在2M以下),因此,X.25网络原有业务基本上导入帧中继或ATM网络上,X.25网络目前不再使用。

帧中继、ATM网络,主要为铁路各MIS系统提供通道。

网络中继带宽大多采用2M或N×2M速率,少数链路采用STM-1速率。

ATM/帧中继网络在铁通成立后,已移交铁通,铁路仅为铁通ATM/帧中继网络的大客户,铁通为铁路的各MIS系统提供ATM/帧中继通道。

2007年4月铁路进行了第六次提速,列车行驶速度增加到每小时200公里,随着列车行驶速度的加快,将需要更多的、准确的信息,辅以更加先进的技术手段来保证列车的行车安全。

目前铁路的各种数据业务,基本上都是IP数据业务,铁路信息化的发展需求,也正向IP需求集中,同时,由于IP网络能承载数据、语音、图像,因此,从数据网络技术发展趋势上看,正向IP技术这一种数据网络形式集中。

目前铁路既有的IP数据网,是铁路为TMIS、CTC/TDCS、客票、公安系统等分别独立建设的IP数据承载网络,网络带宽很低(基本为2M或n*2M等的连接),设备等级也较低,不能满足铁路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同时,各种与资金往来、安全生产无关的业务都独立建设IP 数据网,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因此,急需为铁路信息化需求建设一个承载与资金往来、安全生产无关业务的共用IP数据网络。

我国铁路正快速跨越式的发展,我国目前及今后几年,将建设多条300Km/h的客运专线铁路及200m/h客货混运铁路。

随着这些铁路的建设,也同期建设着为本铁路数据业务服务的共用IP数据网络。

京津客运专线铁路数据网正在建设中。

既有铁路的各铁路局,如北京局、西安局、呼和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上海局、南昌局及胶济线等,为适应铁路的发展,更好的为铁路生产指挥服务,由于5T业务需求的迫切性及视频监控、动力环境监控、视频会议等业务需求已提出建设铁路IP数据网络的要求。

2、规范铁路IP数据网建设的必要性随着我国300Km/h的客运专线铁路及200m/h客货混运铁路的建设及既有铁路的提速,为保证铁路安全运营及生产指挥,必须为铁路各部门提供更多、更准确的信息,因此,铁路信息化数据业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越来越迫切,新建线及既有线铁路的IP数据网建设也纷纷开始或即将开始。

铁路各种信息业务根据其服务对象及对服务质量要求的不同,主要由两种IP数据网来承载信息:专用IP数据网和综合IP数据网。

涉及铁路运输安全控制、财务往来等业务,使用专用IP数据网;对于不涉及铁路运输安全控制、财务往来等业务,使用综合IP数据网。

专用IP数据网的工程设计规范已完成制定或正在制定中。

为统一铁路综合IP数据通信网工程设计的技术标准,使铁路综合IP数据通信网工程设计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必须制定铁路共用IP数据通信网工程设计规范。

三、编制原则本规范坚持“尊重现状,适度超前,加强整合,共享资源”的基本原则,结合铁路运输生产实际需要,适应全面深入推进我国铁路跨越式发展战略的需要。

在编制过程中主要体现以下几个原则:1.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贯彻执行《铁路主要技术政策》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信息化总体规划》,参考国家及行业有关IP数据网络方面的规范和标准。

2.规范铁路IP数据网工程的建设,使铁路IP数据网的设计有章可寻,设计效率更高。

使铁路IP数据网更高效、更安全的为铁路运输服务。

3.铁路IP数据网是为铁路运输的各个应用系统提供数据通道的网络,系统的设计、规划均应围绕“为铁路运输服务”、“为铁路运营服务”、“为铁路运输、运营提供可靠、安全的承载条件”的用户需求为核心、为依据。

4.铁路IP数据网作为铁路信息系统的承载基础网络,在遵循信息化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其采用的技术、设备水平均应具备先进性。

5.规范将充分考虑新建、改建客货共线铁路及客运专线铁路的用户需求,具备一定的适应性,这样,才能为铁路IP数据网的设计提供依据和标准。

6.规范具备一定的前瞻性,以适应中国铁路跨越式发展的步伐,能够在一定的时间段内为铁路IP数据网的设计提供依据。

四、编制工作概况2006年3月13日,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关于委托编制2006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经规标准【2006】45号),确定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做为编制单位,承担编写《铁路数据通信网工程设计规范》的任务。

2006年4月25日,经规院标准所在北京组织召开《铁路数据通信网工程设计规范》(大纲)审查会。

2006年4月25日经规院下发审查意见“关于印发《铁路数据通信网工程设计规范》(大纲)专家意见的通知”(经规标准【2006】77号),会后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编制大纲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2006年5月开始,编制单位开始进行编制工作。

其间,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组织自己内部编制人员先后多次召开内部编制工作会议,并多次与其他单位专家及铁道部相关部门就业务需求、网络结构、IP地址等方面问题进行讨论。

2007年3月,完成了规范的征求意见稿。

2007年4月6日,经规院向北京、济南、西安铁路局,铁道第一、二、三、四、五勘察设计院,中铁咨询,电化局通号院,铁通公司等单位下发“关于征求对《铁路数据通信网工程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经规标准【2007】43号),开始广泛征求意见。

2007年6月4~5日,经规院标准所在北京组织召开《铁路数据通信网工程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审查会。

2007年6月13日经规院下发审查意见“关于印发《铁路数据通信网工程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专家审查意见的通知”(经规标准【2007】83号),会后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完成了送审稿。

五、编制的主要内容《铁路数据通信网工程数据规范》共分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网络结构、路由及网络协议、IP地址分配原则、域名系统、网络安全、网络管理、设备配置原则、辅助设施。

还包括了三个附录:缩略语、域名解析路由器命名规则、MPLS VPN的命名规则。

1.在总则中体现规范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与国家和铁道部强制性标准的关系等。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客货共线铁路、客运专线铁路的共用IP数据网的设计。

2.在基本规定中对铁路数据网工程设计应涵盖范围、设备配置的合理性、新建及改建铁路应如何遵循本规范等方面进行规定。

对承载的业务种类进行了规定。

铁路数据通信网应承载运输组织、客货营销、经营管理等铁路信息系统中(除铁路运输安全控制、财务往来等业务以外)的铁路信息化业务及通信IP数据业务。

铁路数据通信网为各信息系统(除涉及铁路运输安全控制、财务往来等信息系统以外)、GSM-R的GPRS提供承载网络。

对网络构成原则、网络构架、功能及性能总体要求等进行了规定。

对网络的时间同步体系进行了规定。

3.在网络结构章节中,对网络具体结构等进行了规定。

铁路数据通信网由广域网部分及局域网部分组成,广域网部分包括全国骨干网络、区域网络两层结构。

4.在路由及网络协议章节中,对网络域内及域间协议、路由策略、路由选择规则等进行了规定。

5.在IP地址分配原则章节中,对IP地址分配原则进行了规定。

6.在域名系统章节中,对域名系统层次结构、域名服务器要求等进行了规定。

7.在网络安全章节中,对网络防护、网络设备安全、网管安全等进行了规定。

8.在网络管理章节中,对网管接口、网管系统功能等进行了规定。

9.在设备配置原则章节中,对网络设备配置原则、路由器、防火墙等设备的配置进行了规定。

10.在辅助设施章节中,对主设备机房、设备供电、防雷及接地等进行了规定。

11.在附录A中,对本规范使用的缩略语进行了说明。

12.在附录B中,对域名解析时路由器命名规则进行了说明。

13.在附录C中,对MPLS VPN的命名规则进行了说明。

六、规范涉及到的关键技术在本规范中,主要涉及到的关键技术包括自治域的划分、路由及网络协议、MPLS-VPN、QoS等。

七、对征求意见稿修改的主要内容1.第2章补全缩略语,并作为附录。

2. 第3章明确本规范范围为数据业务承载网。

3. 第4章●修改图4.1.1:路局网络和调度所网络分开;仅作逻辑描述。

●大区节点按路局大区节点和铁道部大区节点进行了描述。

●修改图4.3.1:路局网络和调度所网络核心层、汇聚层、接入层改为核心节点、汇聚节点、接入节点。

●补充“用户接入方式”一节。

4. 第5章● 5.0.1明确铁路数据网采用多自治域方案,并补充了相关条文说明。

●增加VPN的编号原则,做为附录。

5.第7章●7.0.1 明确本规范DNS仅包括承载网络的域名系统。

●增加域名系统路由器命名原则,做为附录。

6. 第10章10.0.8补充各类节点路由器配置原则并分别描述。

八、问题和建议1.关于业务接入由于本规范主要对铁路数据业务的广域承载部分的工程设计进行规范,因此,本规范侧重广域网部分的编写,弱化业务接入的编写内容。

在域名系统及网络安全章节中主要规范了广域网部分。

2.客运专线总体方案尚在研究中,但考虑到目前客运专线建设的需要,在规范中也作了初步的规定,随着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的逐步明确,这部分条文将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3.网络结构层次的定义本规范将原来的网络结构层次中的路局/调度所网络更改为区域网络。

4.多自治域本规范确定了采用多自治域系统的方式。

九、参考文献1.《铁路信息化总体规划》(铁信息【2005】4号)2.《铁路主要技术政策》(铁科技【2004】78号)3.《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1999】20号)4.《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建标【1993】123号)5.《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试行)》(铁建设【2002】45号)6.《铁路旅客车站客运信息系统设计规范》(TB10074—2007)7.《铁路信息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报批稿)8.《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设计规范》YD/T 5037-20059.《新建时速300~3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上、下)》铁建设[2007]47号10.《新建时速200~2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上、下)》铁建设[2005]140号1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4943-200112.《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总体》YD/T 1170—200113.《路由器设备技术规范—低端路由器》YD/T 1096-2001 14.《路由器设备技术规范—高端路由器》YD/T l097-200115.《IP网络安全技术要求——安全框架》YD/T 1163-200116.《多协议标记交换(MPLS)总体技术要求》YD/T 1162.1-2001 17.《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YD/T 1171-2001 18.IEEE/IETF(RFC)相关标准及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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