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正式)
营业期间安全保卫的基本制度

营业期间安全保卫的基本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营业期间的安全,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员工和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营业网点。
二、组织架构1. 公司设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级分支机构应设立安全保卫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具体实施和监督。
3. 各级安全保卫工作小组应配备充足的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安全保卫工作内容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加强营业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防、监控等设施设备完好,不得擅自关闭或遮挡。
4. 加强营业期间的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营业区域。
5. 加强现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等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6. 加强信息安全防护,确保客户信息安全和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7.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8. 加强用电、用火、用水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触电、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9. 加强保卫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四、安全保卫工作制度1. 每日营业前,员工应认真检查营业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
2. 每日营业终了,员工应关闭门窗,切断非必要电源,确保营业场所的安全。
3. 员工在营业期间应保持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安全保卫工作小组。
4. 客户离开柜台时,员工应提醒客户携带好随身物品,防止遗失。
5. 员工在操作现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资金安全。
6. 员工应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和公司文件,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公司机密。
7. 员工在网络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随意下载、安装不明软件。
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5篇)

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一、营业人员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双人临柜,开启报警器,自卫武器、消防器材放置到位,电视监控正常运行,按规定关好门金库门及防尾随门。
二、未设金库单位早晚间送款时,双人持械护送款箱进入营业间内,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
三、加强柜面监督,做好防抢、防骗、防假钞、防冒领等工作;营业期间收取的大额现金,不得放柜面上或显眼地方,应及时放入库房或保险柜内;营业期间不得接受他人馈赠的香烟、食品、饮料及其它物品。
四、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按制度规定正确开关防尾随门;营业期间非营业人员禁止进入营业间内,禁止工作人员外出办私事或接待外人。
五、临时离柜,现金、印鉴(密押)、授权卡、重要凭证等入柜加锁保管,钥匙随携带,电脑程序退至初始状态或锁住终端。
六、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待外单位(银监部门、公安机关)安全工作检查,安全检查时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场或总行保卫部门人员的培同下,经验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入营业间内检查,并实行检查人员签名登记制度。
七、严格交接制度,中午交接或换班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交接手续。
八、营业终了,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扫数入箱(包);交接款(包)时,须严格审查接款车辆、牌照、人员无误后,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才能开开门提取款箱,并至少派两人持械护送款箱至运钞车上,同时将营业场所门窗关好,报警系统转为防盗功能后才能离开。
九、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实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各种情况。
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2)为了确保营业期间的安全,可以制定以下保卫工作制度:1. 值班制度:确定每天需要有专人进行值班,负责监控和维护营业期间的安全情况。
2. 出入登记制度:要求所有员工、供应商和访客进入和离开营业场所时必须进行登记,确保有记录可查。
3. 巡逻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巡逻,检查各个区域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信用社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信用社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信用社营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巡视制度:设立定期巡视制度,对信用社的各个办公区域、出入口、重要设施等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2. 出入管理制度:建立出入口进出人员的登记制度,确保只有合法人员进出信用社办公区域,所有人员进出必须通过安全检查。
3. 设备安全卫生制度:对信用社内的各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和安全性,避免因设备故障引起的事故。
4. 保密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保密制度,规范内部人员对客户信息、操作流程等保密内容的保护,保障客户信息的安全。
5.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和实施各种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盗窃、抢劫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客户资产的安全。
6. 基础设施安全制度:对信用社的基础设施进行安全规划和布局,确保建筑、电力、水源等方面的安全和可靠性。
7. 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增强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自觉性。
8.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以上是信用社营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制度还需要根据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细化和完善。
营业网点安全保卫工作规程

营业网点安全保卫工作规程目的为了保障公司营业网点的人员和财产安全,规范营业网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本规程是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营业人员的行为准则。
组织机构1.公司安保部门: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统一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
2.营业部门:负责本部门营业网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制定本规程的实施方案。
3.每个营业网点的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营业网点的安全保卫、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
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谨慎操作;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3.隐蔽保密,公开透明;4.线上线下共同作战,全员参与。
营业网点非常规情况处理自然灾害1.当发生自然灾害时,应首先确保人员安全,及时转移避难;2.各营业网点应建立完善灾害应急预案,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和服务内容。
急救处理1.营业网点应保证急救车辆和急救药品的存放;2.按照规定应急避难人员应在营业网点内进行救治,并保证救治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恶劣气候1.对于天气突变、温度骤降等情况,营业网点应加强室内空调、供暖设施的运行和维护;2.安全保卫人员应注意巡视送水,切勿妄自下楼,以免滑倒或感染气候相关疾病。
营业网点安全保卫工作工作标准1.按照公司标准设置保安人员数量和巡逻路线;2.对于门禁、摄像头等安全设备及时维护和更换。
巡查工作1.安保人员应定期巡查营业网点的各个区域,特别是易发生危险的区域;2.巡查时间及路线应定期更换。
门禁管理1.严格控制门禁进出,门禁系统应保证稳定有效;2.门禁密码定期更换,保证职员密码安全。
隐蔽保密1.职员应该定期参加安全演练,加强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2.安保人员应严守保密制度,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各种机密。
结束语本规程是对公司营业网点安全保卫工作的规范,同时也是在突发事件中应对的重要应急手册,希望每位职员都能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信用社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模版(五篇)

信用社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信用社的安全稳定运营,确保员工和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信用社在营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安全、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
第三条信用社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是辅助业务工作的基础,是信用社正常运营的重要保障,凡属该项工作,应全体人员共同配合,共建共享。
第二章机构安全工作第五条信用社的机构安全工作由各机构的负责人统一负责,并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
第六条各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的责任,必须熟悉并执行本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信用社各机构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各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员工和资金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设备第九条信用社机构应配备适当的安全设备,如: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等。
第十条安全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
第十一条安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有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使用和维护记录。
第十二条安全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合理,能够满足监控和报警的需要,并保护好相关设备的安全。
第四章人员安全工作第十三条信用社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掌握正确的安全防范知识和自救技能。
第十四条信用社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信用社全体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工作证件,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信用社全体员工在工作中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或可疑人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十七条信用社全体员工应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五章资金安全工作第十八条信用社的资金安全是企业运营的重要保障,必须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各机构应严格执行资金操作权限的分级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二十条各机构应定期进行现金清点工作,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审核机制。
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范本

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加强企业营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员工和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并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营业期间,包括各门店、办公场所等。
3.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并主动履行安全保卫职责。
二、岗位责任1. 经理:对营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2. 保安人员:负责维护企业门店安全秩序,保障员工和顾客的人身安全。
3. 员工:要积极参与安全保卫工作,配合保安人员的工作,严禁私自带走企业财物。
三、排查工作1. 经理要定期组织安全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建立检查台账。
2. 保安人员要负责巡查各个区域,特别是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如电源插座、防火门、紧急疏散通道等。
3. 员工要关注自己工作区域的安全情况,如有隐患应及时上报。
四、安全设施1. 企业必须配备合格的防盗、防火设施,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2. 员工要熟悉防盗、防火设施的使用方法,确保在必要时能够迅速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五、外部人员管理1. 外部人员进入企业需要经过保安人员的登记,领取临时工作证。
2. 外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工作,严禁进入未经许可的区域。
3. 外部人员工作完成后,必须归还临时工作证。
六、财务安全1. 营业结束后,员工要立即清点现金和财物,并上交给财务部门。
2. 营业期间不得私自使用企业财物,如需使用必须得到上级领导的书面批准。
七、突发事件处置1. 在发生火灾、抢劫、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时,保安人员要迅速应对,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并及时报警。
2. 员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保持冷静,按照防护知识和应急预案行动,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八、违纪处罚1. 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停职、记过、辞退等处理。
2. 员工对安全保卫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举报。
九、附则1. 所有员工参照本制度参与安全保卫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放弃或敷衍塞责。
营业场所安全保卫管理办法范本

营业场所安全保卫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第三条营业场所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防范措施,保障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营业场所的管理者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并构建安全保卫体系,提高安全保卫管理水平。
第五条营业场所的管理者应当配备专门的安保人员和设备,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营业场所的管理者应当与公安、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章安全防范措施第七条营业场所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备,全天候监控经营场所。
重点区域的监控画面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0天。
第八条营业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禁止区域,加强对员工和顾客的安全警示教育。
第九条营业场所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条营业场所应当制定防火预案,规定员工的应急疏散演练和火灾扑灭方法,并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应当按照规定数量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通畅。
安全出口应当标明标识,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二条营业场所应当加强对保密信息的管理和保护,建立保密制度,避免泄露和盗窃。
第十三条营业场所应当加强货物和现金的防护工作,建立安全存放、运输和交接制度,防止盗窃和损失。
第十四条营业场所应当定期检查维护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有效。
并建立设备设施维护记录。
第十五条营业场所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掌握自救和互救的方法。
第十六条营业场所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安全管理。
第三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第十七条营业场所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预案的执行流程。
第十八条营业场所应当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演练,确保顾客和员工的安全疏散。
商业银行营业部(网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商业银⾏营业部(⽹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商业银⾏营业部(⽹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营业部(⽹点)负责⼈安全保卫⼯作职责本⾏营业部(⽹点)负责⼈的安全保卫⼯作,在单位负责⼈的直接领导和本⾏安全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作。
营业部(⽹点)负责⼈,必须做到“三勤四落实”,即对安全保卫⼯作做到勤宣传、勤监督、勤检查和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整改。
具体职责是:(⼀)营业场所负责⼈是安全保卫⼯作的第⼀责任⼈,对营业场所安全保卫⼯作负全责。
认真执⾏上级安全保卫⼯作指⽰及规定,监督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负责本场所员⼯的安全教育,及时传达案情通报,落实有关安全应对措施。
(三)负责抓好技防、物防、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管理、检查、维护和保养⼯作,确保其性能良好,安防设施正常运转。
(四)负责落实本场所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指挥。
(五)负责督查安全保卫⼯作台账的登记。
(六)负责组织“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操作规程”的执⾏。
(七)负责本场所安全保卫⼯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并检查⼤厅保安落实职责情况。
(⼋)以⾝作则,⾃觉遵守营业部门(⽹点)在营业、押运、交接期间规章制度,制⽌违章现象、违规作业的发⽣。
(九)发⽣事故、案件及时报告,并组织保护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作。
(⼗)参加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做好治安联防⼯作。
(⼗⼀)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提出安全保卫⼯作建议。
⼆、营业部(⽹点)员⼯安全保卫⼯作职责(⼀)临柜⼈员必须按时上岗,营业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做到不串岗、不会客、不做与⼯作⽆关事宜,认真执⾏有关安全保卫⼯作的制度和规范。
(⼆)营业场所⼤门启闭时实⾏双⼈进出,营业期间⼤门必须开启。
钥匙实⾏垂直交接,坚持双⼈分开保管、垂直交接的原则,严禁交叉交接管理。
(三)营业⽹点互动通勤门,营业期间必须处于锁定状态。
早晚接尾箱时,1⼈留守⽹点负责启闭互动通勤门,其它⼈员参加交接。
(四)营业场所实⾏封闭营业,严禁⽆关⼈员进⼊柜台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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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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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4240-85 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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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人员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双人临柜,开启报警器,自卫武器、消防器材放置到位,电视监控正常运行,按规定关好门金库门及防尾随门。
二、未设金库单位早晚间送款时,双人持械护送款箱进入营业间内,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
三、加强柜面监督,做好防抢、防骗、防假钞、防冒领等工作;营业期间收取的大额现金,不得放柜面上或显眼地方,应及时放入库房或保险柜内;营业期间不得接受他人馈赠的香烟、食品、饮料及其它物品。
四、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按制度规定正确开关防尾随门;营业期间非营业人员禁止进入营业间内,禁止工作人员外出办私事或接待外人。
五、临时离柜,现金、印鉴(密押)、授权卡、重要凭证等入柜加锁保管,钥匙随携带,电脑程序退至
初始状态或锁住终端。
六、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待外单位(银监部门、公安机关)安全工作检查,安全检查时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场或总行保卫部门人员的培同下,经验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入营业间内检查,并实行检查人员签名登记制度。
七、严格交接制度,中午交接或换班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交接手续。
八、营业终了,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扫数入箱(包);交接款(包)时,须严格审查接款车辆、牌照、人员无误后,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才能开开门提取款箱,并至少派两人持械护送款箱至运钞车上,同时将营业场所门窗关好,报警系统转为防盗功能后才能离开。
九、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实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各种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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