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建筑设计配套停车位计算
各类建筑设计配套停车位计算含幼儿园

各类建筑设计配套停车位计算含幼儿园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停车位的规划和设计成为了各类建筑设计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
不同类型的建筑有不同的停车位计算标准,其中包括了幼儿园建筑。
幼儿园是为了儿童学习和成长而建设的特殊场所,其停车位的规划计算也需要与其他建筑有所不同。
幼儿园停车位的计算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包括建筑面积、人口流量、车辆使用情况等。
一般来说,按照人口密度和用车需求程度不同,幼儿园停车位的计算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建筑面积。
幼儿园的建筑面积主要包括教室、游戏室、活动室、食堂等。
按照国家规定,幼儿园的建筑面积与停车位需求成正比。
一般来说,每1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需要提供15个停车位。
因此,如果幼儿园的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那么应该提供30个停车位。
其次,人口流量。
幼儿园的人口流量主要是指幼儿和家长的流动情况。
幼儿园一般有固定的上下学时间,这段时间往往会有很多家长到幼儿园接送孩子。
因此,在设计停车位时,需要考虑到人流的峰值情况。
一般来说,每个幼儿需要提供至少1个停车位,而每个家庭需要提供至少0.5个停车位。
如果幼儿园的幼儿有100人,那么至少需要提供100个停车位;如果家庭有50个,那么至少需要提供25个停车位。
再次,车辆使用情况。
幼儿园的车辆使用情况主要指幼儿园教职员工的用车情况。
通常情况下,教职员工的用车情况是固定的,不会像家长接送孩子那样有明显的峰值。
而且,教职员工的用车需求也相对较少。
因此,在设计停车位时,可以按照每个教职员工提供0.5个停车位进行计算。
如果幼儿园有50名教职员工,那么至少需要提供25个停车位。
最后,还需要考虑到特殊情况的停车位需求。
比如,幼儿园周边的道路交通情况、停车位资源的分布等。
如果周边道路交通拥堵,停车位资源紧张,那么需要提供更多的停车位。
此外,还需要留出适当的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
综上所述,幼儿园停车位的计算需要考虑到建筑面积、人口流量、车辆使用情况和特殊情况等因素。
各类建筑设计配套停车位计算

第二十一条建设匸程应当按照以下标准配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库):
(-)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指标应符合表3. 4的规定。
表3. 4
注:
1、交通发展策略确左的控制地区的停车位配建指标按该策略的规左执行。
2、学校校门应考虑停车场,并设接送学生的缓冲空间。
3、批发交易市场是指生产资料市场和批发为主的其它交易市场。
4、客运码头.火车站、公交枢纽站、机场、医院、文娱中心.商场、洒店.大型居住区及交通严格管制路段等地区,应设置2个以上出租车候客专用停车位。
5、建设工程配建的停车场(库)建成后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6、停车场用地面积:小型汽车按25耐/每车位、自行车按1. 5 mV每车位计算;停车库建筑而积:小型汽车按35 nV/每车位、自行车按1. 8 nV/每车位计算。
7、停车场(库)的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可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开设,距主干路交叉口距离应大于70米,且应有单独的车行道。
8、机动车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在城市中心地段一般不超过500米:在一般地段不宜超过800米。
9、其它未涉及的大型设施的停车位配建标准应专题研究确左。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室外停车场的停车位不得低于核定标准停车位的15%。
(三)停车场岀入口通道与城市道路相交,应当尽量采用正交布置,确需斜交的,其交角原则上不小于75。
建筑方案车位计算

建筑方案车位计算车位计算是建筑方案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功能性、效率和用户体验。
在进行车位计算时,需要考虑建筑物的用途、规模、场地条件、交通流量等因素,以确保合理、安全和便利的停车服务。
首先,进行车位计算需要确定建筑物的用途,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对车位的需求有所不同。
例如,住宅建筑需要提供充足的私人停车位,而商业建筑需要考虑到外来车辆的停车需求。
根据不同用途的需求,可以确定建筑物所需的车位数量。
其次,要考虑建筑物的规模和场地条件。
建筑物的规模越大,车位需求越多。
对于较大的建筑物,可能需要提供地下停车场或停车塔,以提供足够的停车位。
此外,场地条件也是车位计算的重要考虑因素。
不同的场地条件可能会限制车位的规划和布局,需要合理利用有限的空间来提供最多的停车位。
另外,车位计算还需要考虑交通流量。
交通流量是指周边道路的车流量和停车需求。
在高交通流量的地区,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停车位来满足停车需求。
此外,交通流量还决定了建筑物停车位的规划和布局,以确保车辆进出的顺畅性和安全性。
对于住宅建筑,车位计算还需要考虑到居民的车辆数量。
通常,每个住宅单位需要提供一个私人停车位,并提供额外的公共停车位来满足访客和外来车辆的需求。
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居民的车辆数量,可以计算出所需的停车位数量。
商业建筑的车位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内部员工、访客、供应商等各方的停车需求。
通常,商业建筑需要提供足够的公共停车位,以及专门为员工和供应商提供的停车位。
根据商业建筑的规模、员工数量和交通流量,可以计算出所需的停车位数量。
总之,车位计算是建筑方案设计中的重要环节。
它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物的用途、规模、场地条件、交通流量等因素,以确定合理、安全和便利的停车位数量。
通过科学、合理的车位计算,可以提供优质的停车服务,满足用户的需求。
工业建筑停车位配比计算

工业建筑停车位配比计算
车位配比计算方式:单位住宅小区内小区住宅总套数与设计布置停车位总数的比值。
目前一般住宅小区的车位、车库配比标准为1∶0.4-1∶0.8不等,小区最高车位配比接近1:1,也就是一户一个车位,最少的甚至有三户一个车位。
此外,中心区的小区配比最高,达到1∶0.8。
对于车位配比率。
国家没有固定的标准。
《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各省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实用标准汇总情况

各省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汇总Parking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目录:一、北京市标准二、上海市标准三、天津市标准四、重庆市标准五、浙江省标准六、山东省标准七、南京市标准八、长沙市标准九、沈阳市标准十、哈尔滨市标准一、北京市标准依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5.2.2 机动车1.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下列大中型公共建筑, 均须按照本规定配套建设停车场(含停车库,以下简称停车场)。
(1).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饭庄。
(2).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的电影院。
(3).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 )的旅馆、外国人公寓、办公楼、商店、医院、展览馆、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
现有停车场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应按本规定逐步补建、扩建。
小型汽车按每车位40平方米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8平方米计算。
(2)旅馆中的一类指《旅游旅馆设计暂行标准》规定的一级旅游旅馆,二类指该标准规定的二、三级旅游旅馆,三类指该标准规定的四级旅游旅馆。
(3)餐饮中的一类指特级饭庄,二类指一级饭庄。
(4)商场中的一类指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二类指建筑面积不足10000平方米的的商场。
(5)体育场馆中的一类指15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二类指不足15000座位的体育场或不足3000座位的体育馆。
(6)多功能的综合性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车位按各单位标准总和80%计算。
7.1.2 布局要求4.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必须相应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其它各型车辆停车位的换算办法,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中的有关规定。
(3)配建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并宜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
二、上海市标准依据《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9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70、建筑工程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指标,以小型车为计算当量,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当量,各类车辆的换算当量系数应符合以下规定:机动车类:小型车为1.0。
各类建筑设计配套停车位计算(含幼儿园)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应当按照以下标准配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库):(一)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指标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
注:
1、交通发展策略确定的控制地区的停车位配建指标按该策略的规定执行。
2、学校校门应考虑停车场,并设接送学生的缓冲空间。
3、批发交易市场是指生产资料市场和批发为主的其它交易市场。
4、客运码头、火车站、公交枢纽站、机场、医院、文娱中心、商场、酒店、大型居住区及交通严格管制路段等地区,应设置2个以上出租车候客专用停车位。
5、建设工程配建的停车场(库)建成后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6、停车场用地面积:小型汽车按25㎡/每车位、自行车按㎡/每车位计算;停车库建筑面积:小型汽车按35㎡/每车位、自行车按㎡/每车位计算。
7、停车场(库)的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可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开设,距主干路交叉口距离应大于70米,且应有单独的车行道。
8、机动车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在城市中心地段一般不超过500米;在一般地段不宜超过800米。
9、其它未涉及的大型设施的停车位配建标准应专题研究确定。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室外停车场的停车位不得低于核定标准停车位的15%。
(三)停车场出入口通道与城市道路相交,应当尽量采用正交布置,确需斜交的,其交角原则上不小于75º。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1 总则1.0.1 为引导城市交通发展需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使本市建筑工程和停车库(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符合城市交通组织需要和管理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建筑、住宅建筑以及停放标准车型的停车库(场)的新建、扩建工程,改建工程经技术、经济及交通影响评价,可适度放宽标准。
不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修缮工程、特种车型的停车库(场)、历史风貌保护街区的改扩建工程、文物保护建筑、工业建筑的标准厂房和普通仓库工程、公路工程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执行。
1.0.3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和停车库(场)的设置,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结合相关城市规划、专项规划的要求以及交通影响评价结论实施。
2 术语2.0.1 道路 road指供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交通工程设施,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公路、城市道路、道路广场以及住宅和公共建筑范围内具有交通功能的公共通道等。
2.0.2 主干路 arterial road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各区和国道、省道相通的交通性干路。
2.0.3 次干路 secondary trunk road以区域性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沿线服务功能,与主干路组成城市干路网。
2.0.4 支路 branch road以解决交通到发为主、连接次干路与街坊的道路,服务沿线交通需求。
2.0.5 公共通道 public road主要满足沿线地块公共通行的通道,包括总弄、街坊路。
2.0.6 小区路 district road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2.0.7 组团路 cluster road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2.0.8 宅间小路 residential alley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2.0.9 机非隔离带 central reserve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物理隔离。
2.0.10 机动车 motor vehicle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达到一定的排气量和速度,在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
各类建筑配建停车位指标

各类建筑配建停车位指标建筑配建停车位是指在建筑物建设过程中所分配用于停放车辆的停车位。
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对停车位的需求也不同,因此有各类建筑配建停车位指标。
下面将分别介绍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停车位配建指标。
1.住宅建筑配建停车位指标: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住宅建筑的停车位配建指标一般以单位建筑面积或单位住户数为基础。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停车位设置的意见》规定,普通商品房应按每100㎡建筑面积设置不少于1个机动车停车位;经济适用房应按每50㎡建筑面积设置不少于1个机动车停车位。
2.商业建筑配建停车位指标:商业建筑的停车位配建指标通常以经营面积或容积率为基础。
例如,根据《上海市停车设施配建指标》规定,购物中心、超市等商业建筑的停车位比例为每1000㎡经营面积配建不少于10个停车位。
3.办公建筑配建停车位指标:对于办公建筑,停车位配建指标一般以单位建筑面积或单位办公人员数为基础。
例如,《杭州市办公楼停车位规划设计标准》规定,办公楼停车位应按照每500㎡建筑面积配置1个停车位。
4.公共建筑配建停车位指标:公共建筑包括医院、学校、体育馆等,停车位配建指标一般以总容量或使用人数为基础。
例如,《深圳市医院停车设施规划设计标准》规定,医院停车位应按照每100张病床配置20个停车位。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类型建筑的停车位配建指标。
例如,大型购物中心、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建筑的停车位配建指标较高,一般会根据预计高峰期的停车需求进行设置。
总之,建筑配建停车位的指标根据建筑物的性质、规模和地区的规定而异。
这些指标的制定旨在合理规划和有效利用停车资源,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提高停车效率和居民服务质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应当按照以下标准配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库):(一)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指标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
注:
1、交通发展策略确定的控制地区的停车位配建指标按该策略的规定执行。
2、学校校门应考虑停车场,并设接送学生的缓冲空间。
3、批发交易市场是指生产资料市场和批发为主的其它交易市场。
4、客运码头、火车站、公交枢纽站、机场、医院、文娱中心、商场、酒店、大型居住区及交通严格管制路段等地区,应设置2个以上出租车候客专用停车位。
5、建设工程配建的停车场(库)建成后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6、停车场用地面积:小型汽车按25㎡/每车位、自行车按㎡/每车位计算;停车库建筑面积:小型汽车按35㎡/每车位、自行车按㎡/每车位计算。
7、停车场(库)的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可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开设,距主干路交叉口距离应大于70米,且应有单独的车行道。
8、机动车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在城市中心地段一般不超过500米;在一般地段不宜超过800米。
9、其它未涉及的大型设施的停车位配建标准应专题研究确定。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室外停车场的停车位不得低于核定标准停车位的15%。
(三)停车场出入口通道与城市道路相交,应当尽量采用正交布置,确需斜交的,其交角原则上不小于75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