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规定
2020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2020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实施细则为做好文物保护工程资格考核工作,促进文物保护工程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文物保护工程资格考核工作,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报名条件凡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一)取得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二)取得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4年以上的;(三)取得其他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四)取得相近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6年以上的;(五)取得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7年以上的;(六)具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7年以上的;(七)具有相近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8年以上的;(八)具有其他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9年以上的。
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申报学历(或同等学位)前后在文物保护行业的累计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12月31日。
其中,全日制教育的年限不计入工作年限,非全日制教育可计入工作年限。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相关性,包括“相关专业”“相近专业”“其他专业”等,具体界定见下表:专业相关性对照表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须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大专学历须参照《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大专以下学历须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 业绩审核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的业绩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审核申请人在文物保护工程从业的经历和经验,包括从事文物保护工程的时间、完成的项目数量、工程等级等方面。
2. 审核申请人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技术水平,包括对文物价值的认识、保护修复技术的掌握、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等方面的能力。
3. 审核申请人在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过程中的工作态度、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热爱和责任心、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情况、与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协作和沟通能力等。
在业绩审核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程合同、验收报告、图纸、照片等,以证明申请人在文物保护工程从业的经历和经验以及技术水平和能力。
同时,还需要进行面试或笔试等形式的综合考核,以全面评估申请人的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总之,业绩审核是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保证文物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类责任工程师

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质考核复习指南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责任工程师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2015模拟试题参考书目索引模拟试题参考书目索引题目序号1 参考书目名称 判断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 潘谷西 编:《中国建筑史》(第六版)第十一章3. 潘谷西 编:《中国建筑史》(第六版)第三章4.《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年代标准》《第一至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简介》5.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6.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7. 《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8. 《古建筑测绘》第二章9. 《古建筑测绘》第二章10. 《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 》11.《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12.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13.《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14.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15. 《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第五章16. 《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第九章17.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18.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19.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20. 《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1本栏序号对应本科目复习指南中模拟试题题目序号21.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22. 《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第九章23. 《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24. 《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第九章25. 《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26. 《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27.《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28.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29.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30.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二章31.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32. 《中国古建筑修缮技术》第七章33.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单选题1. 《第一至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简介》2.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3. 潘谷西 编:《中国建筑史》(第六版)第十章4. 潘谷西 编:《中国建筑史(第六版)》第十四章5. 潘谷西 编:《中国建筑史(第六版)》第十二章6. 《第一至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简介》7. 潘谷西 编:《中国建筑史(第六版)》第十一章、第十四章8. 潘谷西 编:《中国建筑史(第六版)》第十二章9.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10.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11.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12. 《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13. 《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14. 《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15. 《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16. 《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17. 《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18.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19.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20. 《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第九章21.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二章22. 《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23.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 第三章21.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 第三章24. 《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第九章25. 《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第九章26. 《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第九章27. 《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第九章28. 《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第九章29.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30. 《文物建筑维修基本材料 石材》WW/T 0052-201431. 《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 》32. 《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第九章33. 《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34.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35. 《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第九章36.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37. 《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38. 《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39. 《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40. 《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41.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42.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_50348-2004)43. 《文物建筑防雷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试行)》44. 《文物建筑防雷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试行)》45. 《文物建筑防雷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试行))46. 《文物建筑防雷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试行)》47.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48.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49.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50. 《中国古建筑瓦石营法》第三章51.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52.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53. 《中国古建筑修缮技术》第七章54. 《中国古建筑修缮技术》第七章55. 《中国古建筑修缮技术》第四章56. 《中国古建筑修缮技术》第三章多选题1.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分类标准》2. 《第一至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简介》3.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4. 《第一至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5. 国家文物局 《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通知》6. 《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7. 《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8. 《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9.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10.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二章11.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 第三章12.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 第三章13. 《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第五章14. 《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第五章15.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 第三章16. 《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第九章17.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18.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二章19. 《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第九章20. 《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第九章21. 《历史建筑保护和修复的全过程》第五章22.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23. 《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24.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02)25. 《文物建筑防雷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试行)》26. 《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第三章27.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28. 《中国文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第三章29. 《中国古建筑瓦石营法》第七章30. 《中国古建筑修缮技术》第六章。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考试大纲

附件一: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考试大纲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2015年目录考试大纲说明 (1)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考试大纲 (2)第一部分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 (3)第二部分勘察设计和规划通论 (5)一.专业基础知识 (5)二.专业方向知识 (9)第三部分工程实务 (18)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大纲 (21)第一部分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 (22)第二部分施工通论 (23)一.专业基础知识 (23)二、专业方向知识 (26)第三部分工程实务 (31)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考试大纲 (34)第一部分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 (35)第二部分监理通论 (36)一.专业基础知识 (36)二.专业方向知识 (40)第三部分工程实务 (46)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考试、监理员考试大纲 (49)第一部分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 (50)第二部分施工技术人员工程实务 (51)第三部分监理员工程实务 (53)考试大纲说明根据《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考核规定》、《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规定》和《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考核规定》,考试内容包括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专业知识通论和工程实务3个科目,资格类型不同考试大纲内容也有所不同。
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包括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及各工种技术人员。
各类专业人员的考试大纲详见本部分内容。
大纲中重点用词的规范解释为:了解:对该条目内容有初步的认识,知道该条目的基本知识点。
熟悉:对该条目内容有全面的认知,知晓该条目的全部知识点。
掌握:对该条目内容有全面的理解,能灵活运用该条目的知识点。
就其认识要求程度而言,了解< 熟悉 < 掌握。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考试大纲第一部分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1文物保护的基本理念和原则1.1我国的文物保护理念1.1.1了解中国文物保护发展的历史1.1.2了解我国的文物保护理念的演变过程1.1.3熟悉我国保护理念在文物保护工程实践中的体现及指导意义1.2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1.2.1掌握《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版正文及阐释1.2.2了解《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实践1.3现代文物保护理念和原则的形成发展过程1.3.1了解欧洲文物建筑保护的几个流派1.3.2了解现代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与发展过程1.4文物保护相关国际公约1.4.1熟悉《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威尼斯宪章)》1.4.2了解《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4.3了解《奈良真实性文件》2中国文物保护法制建设历程及现行框架2.1文化遗产的基本认识2.1.1熟悉文物的概念与分类2.1.2熟悉文物的特性与作用2.1.3了解文化遗产的概念2.2我国文物立法与文物保护工程2.2.1了解我国文物保护工程的发展2.2.2熟悉我国文物保护工程法规的发展历史2.3文物保护工程的现行工作框架2.3.1熟悉文物保护工程立项程序2.3.2掌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报批及审批程序2.3.3熟悉文物保护工程实施程序要求2.3.4熟悉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要求2.3.5了解文物保护工程经费管理要求2.4文物保护工程师的执业准则2.4.1熟悉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2.4.2掌握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3文物保护法律法规3.1文物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3.1.1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3.1.2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3.1.3了解文物保护地方法律文件3.2文物保护工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2.1掌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3.2.2熟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3.2.3熟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3.2.4熟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3.3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法规3.3.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3.2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3.3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3.4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3.5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3.6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3.3.7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3.3.8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3.9了解《风景名胜区条例》3.3.10熟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3.3.11熟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注:所有法规及行业准则均以现行版本为准。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考试大纲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考试大纲附件一: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考试大纲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2015年目录考试大纲说明 (1)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考试大纲 (2)第一部分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 (3)第二部分勘察设计和规划通论 (7)一.专业基础知识 (7)二.专业方向知识 (15)第三部分工程实务 (27)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大纲 (33)第一部分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 (35)第二部分施工通论 (36)一.专业基础知识 (36)二、专业方向知识 (41)第三部分工程实务 (48)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考试大纲 (53)第一部分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 (54)第二部分监理通论 (55)一.专业基础知识 (55)二.专业方向知识 (61)第三部分工程实务 (69)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考试、监理员考试大纲 (73)第一部分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 (74)第二部分施工技术人员工程实务 (75)第三部分监理员工程实务 (78)考试大纲说明根据《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考核规定》、《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规定》和《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考核规定》,考试内容包括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专业知识通论和工程实务3个科目,资格类型不同考试大纲内容也有所不同。
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包括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及各工种技术人员。
各类专业人员的考试大纲详见本部分内容。
大纲中重点用词的规范解释为:了解:对该条目内容有初步的认识,知道该条目的基本知识点。
熟悉:对该条目内容有全面的认知,知晓该条目的全部知识点。
掌握:对该条目内容有全面的理解,能灵活运用该条目的知识点。
就其认识要求程度而言,了解< 熟悉 < 掌握。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考试大纲第一部分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1文物保护的基本理念和原则1.1我国的文物保护理念1.1.1了解中国文物保护发展的历史1.1.2了解我国的文物保护理念的演变过程1.1.3熟悉我国保护理念在文物保护工程实践中的体现及指导意义1.2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1.2.1掌握《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版正文及阐释1.2.2了解《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实践1.3现代文物保护理念和原则的形成发展过程1.3.1了解欧洲文物建筑保护的几个流派1.3.2了解现代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与发展过程1.4文物保护相关国际公约1.4.1熟悉《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威尼斯宪章)》1.4.2了解《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4.3了解《奈良真实性文件》2中国文物保护法制建设历程及现行框架2.1文化遗产的基本认识2.1.1熟悉文物的概念与分类2.1.2熟悉文物的特性与作用2.1.3了解文化遗产的概念2.2我国文物立法与文物保护工程2.2.1了解我国文物保护工程的发展2.2.2熟悉我国文物保护工程法规的发展历史2.3文物保护工程的现行工作框架2.3.1熟悉文物保护工程立项程序2.3.2掌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报批及审批程序2.3.3熟悉文物保护工程实施程序要求2.3.4熟悉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要求2.3.5了解文物保护工程经费管理要求2.4文物保护工程师的执业准则2.4.1熟悉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2.4.2掌握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3文物保护法律法规3.1文物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3.1.1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3.1.2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3.1.3了解文物保护地方法律文件3.2文物保护工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2.1掌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3.2.2熟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3.2.3熟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3.2.4熟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3.3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法规3.3.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3.2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3.3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3.4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3.5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3.6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3.3.7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3.3.8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3.9了解《风景名胜区条例》3.3.10熟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3.3.11熟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注:所有法规及行业准则均以现行版本为准。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规定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工作,促进文物保护工程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工作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实施。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章考试第三条协会组织编制和定期修订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大纲,并向社会公布。
协会根据考试大纲,建立动态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题库,逐年扩充、调整,考试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第四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包括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施工通论、工程实务三个科目:1、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是指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准则等内容。
2、施工通论是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的专业知识,包括规范和标准。
3、工程实务是指按照考试设定的条件,编制或完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工程实务按照从业范围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五类,分别考试。
第五条协会组织考试,提前三个月公布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报名等具体要求。
第六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由本人向协会报名,并提交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证书。
第七条协会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提前一个月发布准考通知。
第八条考试采用闭卷笔试。
第九条应试人员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协会发放的准考证。
第十条应试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协会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二条应试人员可自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向协会申请复核试卷总分。
第十三条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内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施工通论、工程实务(五类中至少一类)考试全部合格的人员方可获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

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一般会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文物保护工程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包括文物保护的意义、原则、分类等方面的
知识。
2.文物保存环境:介绍文物保存环境的监测与调控,如温湿度、光照、尘埃及有
害气体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3.文物保护技术:包括文物修复的基本原理和技术,如清洗、加固、粘结、补全、
表面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4.文物安全与防护:介绍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如文物安全管理制度、文
物防盗窃、防破坏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5.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包括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策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
的管理知识和技能。
具体考试大纲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考试机构有所差异,建议考生查阅相关考试大纲或咨询相关机构。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考试大纲

附件一: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考试大纲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2015年目录考试大纲说明 (2)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考试大纲 (3)第一部分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 (4)第二部分勘察设计和规划通论 (7)一.专业基础知识 (7)二.专业方向知识 (14)第三部分工程实务 (27)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大纲 (32)第一部分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 (34)第二部分施工通论 (35)一.专业基础知识 (35)二、专业方向知识 (39)第三部分工程实务 (47)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考试大纲 (51)第一部分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 (52)第二部分监理通论 (53)一.专业基础知识 (53)二.专业方向知识 (59)第三部分工程实务 (66)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考试、监理员考试大纲 (70)第一部分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 (70)第二部分施工技术人员工程实务 (71)第三部分监理员工程实务 (74)考试大纲说明根据《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考核规定》、《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规定》和《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考核规定》,考试内容包括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专业知识通论和工程实务3个科目,资格类型不同考试大纲内容也有所不同。
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包括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及各工种技术人员。
各类专业人员的考试大纲详见本部分内容。
大纲中重点用词的规范解释为:了解:对该条目内容有初步的认识,知道该条目的基本知识点。
熟悉:对该条目内容有全面的认知,知晓该条目的全部知识点。
掌握:对该条目内容有全面的理解,能灵活运用该条目的知识点。
就其认识要求程度而言,了解< 熟悉< 掌握。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考试大纲第一部分文物保护法规与行业准则1文物保护的基本理念和原则1.1我国的文物保护理念1.1.1了解中国文物保护发展的历史1.1.2了解我国的文物保护理念的演变过程1.1.3熟悉我国保护理念在文物保护工程实践中的体现及指导意义1.2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1.2.1掌握《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版正文及阐释1.2.2了解《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实践1.3现代文物保护理念和原则的形成发展过程1.3.1了解欧洲文物建筑保护的几个流派1.3.2了解现代文物保护理念的形成与发展过程1.4文物保护相关国际公约1.4.1熟悉《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威尼斯宪章)》1.4.2了解《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4.3了解《奈良真实性文件》2中国文物保护法制建设历程及现行框架2.1文化遗产的基本认识2.1.1熟悉文物的概念与分类2.1.2熟悉文物的特性与作用2.1.3了解文化遗产的概念2.2我国文物立法与文物保护工程2.2.1了解我国文物保护工程的发展2.2.2熟悉我国文物保护工程法规的发展历史2.3文物保护工程的现行工作框架2.3.1熟悉文物保护工程立项程序2.3.2掌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报批及审批程序2.3.3熟悉文物保护工程实施程序要求2.3.4熟悉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要求2.3.5了解文物保护工程经费管理要求2.4文物保护工程师的执业准则2.4.1熟悉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2.4.2掌握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3文物保护法律法规3.1文物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3.1.1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3.1.2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3.1.3了解文物保护地方法律文件3.2文物保护工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2.1掌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3.2.2熟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3.2.3熟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3.2.4熟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3.3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法规3.3.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3.2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3.3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3.4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3.5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3.6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3.3.7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3.3.8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3.9了解《风景名胜区条例》3.3.10熟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3.3.11熟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注:所有法规及行业准则均以现行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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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工作,促进文物保护工程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原则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章考试
第三条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编制和定期修订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大纲,并向社会公布。
协会根据考试大纲,建立动态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题库,逐年扩充、调整,考试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第四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包括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施工通论、工程实务三个科目:
1、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是指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准则等内容。
2、施工通论是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的专业知识,包括规范和标准。
3、工程实务是指按照考试设定的条件,编制或完善文物保护施工组织方案。
工程实务按照从业范围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五类,分别考试。
第五条协会组织考试,提前三个月公布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报名等具体要求。
第六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由本人向协会报名,并提交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证书。
第七条协会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提前一个月发布准考通知。
第八条考试采用闭卷笔试。
第九条应试人员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协会发放的准考证。
第十条应试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协会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二条应试人员可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向协会申请复核试卷总分。
第十三条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内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施工通论、工程实务(五类中至少
一类)考试全部合格的人员方可获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第三章证书
第十四条协会在公布考试成绩的同时,公示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公示期间,协会对接获的有关举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经查实涉及违规违纪的人员,取消其考试合格成绩。
第十六条公示期满,协会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相应从业范围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第十七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由本人保管使用,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出借。
第十八条协会建立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人员信息系统,并在协会官方网站上提供查询。
第十九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变更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个人信息的,应当由本人向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协会在收到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变更或换发,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第二十条经协会认定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所规定情形的人员,由协会注销其文物保护工程责任
工程师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经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认定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三条所规定情形的人员,由协会注销其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考试应试人员和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协会建立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和责任工程师个人信息的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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