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制度6篇

村务公开制度6篇
村务公开制度6篇

村务公开制度6篇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一):

村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各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资料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状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状况;

3、群众资产及其经营管理状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状况和群众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状况;

4、村群众经济收益及使用状况;

5、兴办村群众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状况;

6、征用群众所有土地各项补偿的收入和使用状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状况;

8、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状况;

9、农民负担各种费用的状况;

10、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状况;

11、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状况;

12、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状况;

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状况;

14、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状况;

15、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时间

村务至少每半年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代表决定;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三、村务公开的形式

村委会应当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布村务,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同时利用广播等形式公布。

四、村务公开的监督

村设立由三至七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员会成员有其近亲属

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村委会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时间和资料,及时、全面、如实编制村务公开资料的草案,并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逐项审核签章后方可公布。村务公开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利用会议、村民议政日、专题座谈、意见箱、电话等形式征求村民意见。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村民委员会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应当于15日内作出答复。半数以上的村民对村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对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等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举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

村委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村务公开制度(二):

村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村社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树立干部勤政爱民、求真务实、廉洁自律的公仆形象,各项村务自觉理解村民监督,给村民一个明白,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村务公开采取设立固定公开栏、利用会议公开、文字张贴公开、发放明白卡、召开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村务公开由村委会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进行一次,

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随时公开。

三、村务公开的资料包括:村社财务、税费负担、救灾扶贫款发放、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宅基地申报审批、退耕还林补贴款发放等村民明白的事项都要公开。

四、村务公开的程序是:由村委会根据本村实际,一招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具体方案——村民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提交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讨论透过后在公开栏或会议上公开。

五、收集反馈村民意见,解答村民不明白的事项和提出的疑问,建立村务公开工作档案。

村务公开制度(三):

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资料:

财务收支、财产及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与处罚、征地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各种费用收缴管理、各业承包和其他需要公开的资料。

二、公开的时间:

坚持每月公布一次,每次公开时未涉及到的资料能够不公布,涉及到应及时公布的资料务必及时公布。

三、公开的形式:

以公开栏张榜及农廉网村级网页公布为主,适时召开村

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布。

四、公开的程度:

在村居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拟出公开的资料,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后公布。村务公开制度。

五、公开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村民代表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开启意见箱,吸取群众意见,宣传解释公开的有关资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村党支部反映,由村居“两委”会负责处理。

凡涉及村里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按照以下民主决策程序进行: “四议”程序

1、提议

凡是党支书记或村委主任认为需要开会讨论决定的事情,首先应在村两个主干之间相互提出来,两主干之间达成共识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认为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某一项工作需要上会研究的,应直接向书记或村委主任提议,由两个主干碰头商定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未经两主干碰头商定的事情,书记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准单独向两委会上提议。

2、商议

由党支书记组织并主持两委班子成员商议事情的联席会议,并由会前提议上会讨论的班子成员向会议作出议题说

明,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化时,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法,即总支书记在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证明自己的态度,最后总支书记综合各方面状况,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群众决定。

3、审议

透过支村两委讨论决定的事情,属于重大事项的,首先要经过党总支会议进行审议。审议形式为:支部书记向会议提出支村两委讨论的事项;参会党员以党小组分开讨论;以党小组汇报讨论结果;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表决。

4、决议

透过支部会议表决透过的事情,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议,决议的程序为:支部或村委主要领导向村民代表汇报支部所审议透过的事情;村民代表充分发表各自的观点;就支部审议透过的事情进行表决。村务公开制度。

5、要求

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实参会人员务必到达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讨论表决透过的事情务必经实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人员透过方可有效;

表决形式可选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

讨论确定某个分管领导所提议的问题无特殊状况务必

有其分管领导参会,否则,本次会议暂不确定。

两“公开”要求

1、决策过程公开:经过“四议”所决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将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公开,公开的资料包括:工作进展状况、资金使用状况、存在哪些问题,下阶段如何发展,让广大群众对该项工作有充分了解。

2、实施结果公开:每项工作结束后,要将该项工作的完成状况和资金使用状况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状况全方位向公众公开。

3、公开的形式为会议、公开栏、广播、网络、报刊等。

村务公开制度(四):

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资料: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及实施状况;财务收支详细状况;投入的扶贫、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等资金使用状况;村土地、群众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租赁状况;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状况状况;宅基地审批状况;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及计划外生育的处罚状况;优抚、救灾救济、移民补偿、农业税减免、征地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等款物的发放状况;村干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评状况;涉及本村村民利益和村民的其它。

二、公开的间: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在村组干部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上公布。每季度个月日为上季度村务公

开日。

三、公开的程序:村务公开资料由村支两委会整理,经监督审查和村民代表会审议后公开,每次公开的资料要存档一份和上报一份。

四、与监督,村委会村务公开的组织实施。每季度个月日为村务公开接待日,村党支部收集、征求党员和村民的意见。公开、不按时公开、不按程序公开监督等状况,将《重庆市实施〈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查处。

五、村党支部和监督要督促村民组务公开、村小校务公开、村厂务公开。

村务公开制度(五):

社区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时间、形式,将涉及村民权益的重要事项如实公布于众。

二、村民委员会负责村务公开制度的实施,理解村民监督。

三、村务公开的基本资料

1、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执行状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和支出。

3、村群众经济收益分配和债权、债务状况。

4、群众资产的管理和经营状况、土地等生产资料和农业生产经营承包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状况。

5、兴办群众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状况。

6、救灾救济的发放状况。

7、被征用土地及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收支状况。

8、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状况。

9、结婚登记和计划生育的落实状况。

10、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及人员分工状况。

四、村级财务在理解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一个季度公布一次,每季度首月的10日为村务公开日,其它事项能够根据需要和村民要求及时公布。

五、村务公开的形式

1、召开村民代表会公布。

2、在公开栏内张榜公布。

3、透过村广播公布。

村务公开制度(六):

村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村务公开资料包括政务公开、财务公开、资产资源公开和村民自治公开四大资料。

(一)政务公开包括: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土地征用补偿、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招工征兵、优抚五保、水电费代收代缴、粮食补贴、教育补贴、兴修水利、人畜饮水补助

等。

(二)财务公开包括:村民委员会(含村办企业)的年度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财务公开项目中不允许出现“其他支出”等含糊语句,所有收支状况都要逐笔逐项明确说明。

(三)资产资源公开包括:村群众拥有或以投资、贷款和劳动积累构成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林木、果园、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设施,村群众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收益构成的资产状况;村群众拥有的土地、林场、荒田水面、滩涂等资源状况。

(四)村民自治公开包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群众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安排以及民主评议方案、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及土地流转状况、村干部及村民的社会保险等。

第二条:公开形式。村务公开主要采取公开栏的形式,各村公开栏要实现“三固定”,即固定的公开栏、固定的防雨设施和固定的意见箱,公开栏要有专人管理、时时维护。公开的格式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统一规定格式进行栏目设计。公开的形式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既按标准严要求,又因地、因村、因事制宜,既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

技术,不断创新村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又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公开既“见栏”又“见面”。

第三条:公开时间。一般的村务事项每季度公开一次,每季度首月15日前公开上季度状况;财务收支、水电费代收代缴等状况每月公布一次,每月15日前公布;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招商引资、公益事业建设、资产资源变动等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

第四条:公开程序。按照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一)由村委会提出公开资料;

(二)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把关,对公开资料进行补充完善;

(三)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四)向村民公开;

(五)村民委员会应在10日内对村民提出的意见与推荐给予解释和答复。

第五条:认真听取和处理群众意见。村民对公布的资料有疑问的,能够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资料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村委会重新公布;也能够直接向村党总支、村委会询问,村委会应在10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村委会要对村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

管。

村民对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等问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上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部门接到反映后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村务公开制度与财务公开制度

--------------------------------------------------------------------------------------------------------------- 先滩镇金堂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定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二)村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三)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 (四)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分配和使用情况; (五)宅基地的使用审批情况; (六)村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 (七)水、电等费用的收缴情况; (八)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九)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 (十)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和村干部报酬与补贴情况; (十一)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承发包情况; (十二)税费收缴情况和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十三)招待费支出情况; (十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十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

--------------------------------------------------------------------------------------------------------------- 他事项。 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及实施情况、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入和支出、收益使用分配、集资项目的收入和使用等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形式: (一)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二)通过村有线广播、闭路电视,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听证会,发放公开簿或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 (一)一般每年定期四次。每季度的前一个月公布。 (二)下列事项要定期公开: 1、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年初公布,完成结果在年底公布; 2、村财务常规性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专项收支在项目完成后半月内公布; 3、计划生育相关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开,生育审批结果和实际生育结果及计划外生育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 4、宅基地审批,上报审批前和审批结果各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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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赚钱就能降工资?企业合同新规引热议-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昨日在广州召开,会期3天。昨日上午,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61名,超过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符合法定人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副主任肖志恒、雷于蓝、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林少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聂式恢,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深圳、韶关、惠州、中山、肇庆、潮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也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委关于《广东省企业集体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资产评估管理条例〉等四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三十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救灾条例(草案)》、《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关于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情况、我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

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运用第三方评估成果深化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昨审议 可根据实际协商减工资 企业可以根据年度亏损或者利润下降的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物价、政府工资指导线等因素,提出工资不增长或者负增长的协商要求。《广东省企业集体

村级村务公开制度

村级村务公开制度

村级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财务收支、财产及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与处罚、征地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各种费用收缴管理、各业承包和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的时间: 坚持每月公布一次,每次公开时未涉及到的内容可以不公布,涉及到应及时公布的内容必须及时公布。 三、公开的形式: 以公开栏张榜及公布为主,适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布。 四、公开的程度: 在村居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拟出公开的内容,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后公布。

由党支书记组织并主持两委班子成员商议事情的联席会议,并由会前提议上会讨论的班子成员向会议作出议题说明,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化时,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法,即总支书记在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总支书记综合各方面情况,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集体决定。 3、审议 通过支村两委讨论决定的事情,属于重大事项的,首先要经过党总支会议进行审议。审议形式为:(1)支部书记向会议提出支村两委讨论的事项;(2)参会党员以党小组分开讨论;(3)以党小组汇报讨论结果;(4)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表决。 4、决议 通过支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情,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议,决议的程序为:(1)支部或村委主要领导向村民代表汇报支部所审议通过的事情;(2)村民代表充分发表各自的观点;(3)就支部审议通过的事情进行表决。

5、要求 (1)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实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2)讨论表决通过的事情必须经实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人员通过方可有效; (3)表决形式可选择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 (4)讨论确定某个分管领导所提议的问题无特殊情况必须有其分管领导参会,否则,本次会议暂不确定。 两“公开”要求 1、决策过程公开:经过“四议”所决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将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工

农村如何规范开展民主理财活动

如何规范开展民主理财活动 第一讲如何规范开展民主理财活动 目前,我镇12个村委会已会面完成了第三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工作,新选出的第三届村组两级理财小组,成员共246人,其中连任108人,新任的138人,占总人数的56%。大批新人上任,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如何进一步规范我镇的民主理财活动,使村务、财务公开工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并为我镇农村今后三年的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所以镇委、镇府按省、市、区换届选举工作步署,举办本次理财小组成员培训班,目的是提高理财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效地促进依法治镇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民主理财的意义: 民主理财是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原则在财务管理中的具体体现。其意义: 1、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2、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 3、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 4、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 二、民主理财小组的性质、任务和职责: (一)性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04年6月22日发出的《关于健立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格开支”。可见,民主理财小组是代表村民对村级事务履行监督职责,行使监督权力的监督机构。 (二)任务和职责 1、对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代表群众查阅审核有关帐目,反映有关财务问题; 3、对财务公开中发现和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5、配合会计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 6、年终向村民汇报民主理财工作及财务公开情况,并提出今后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7、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和财务人员工作。 三、民主理财小组应如何开展理财活动 (一)民主理财小组按职责要求,其理财活动内容包括: 1、代表村民对村中重大经济业务的全过程进行专项监督。比如:农村集体基建工程建设,理财小组必须遵守事前的立项决策监督,事中的项目招投标及工程验收监督,事后的决策支出审查监督。 2、代表村民参加每月的“民主理财日”活动。审核每月集体财务收支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是理财小组最主要的工作。 (二)我镇“民主理财活动日”活动的规范要求: 1、“民主理财活动日”的组织:民主理财活动日制度规定为每月的5号,各村活动的具体时间由镇农经站安排,活动地点集中在村委会,并由文书负责组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1、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2、村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3、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 4、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分配和使用情况; 5、宅基地的使用审批情况; 6、村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 7、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8、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 9、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和村干部报酬与补贴情况; 10、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和承发包情况; 11、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 13、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及实施情况、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入和支出、收益使用分配、集资项目的收入和使用等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形式: 1、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2、通过广播,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听证会,发放公开簿或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

1、一般每年定期四次。每季度的前一个月公布。 2、下列事项要定期公开: (1)、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年初公布,完成结果在年底公布; (2)、村财务常规性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专项收支在项目完成后半月内公布; (3)、计划生育相关的生育政策作常年永久性公开,生育审批结果和实际生育结果及计划外生育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 (4)、宅基地审批,上报审批前和审批结果各公布一次; 3、下列事项要随时公开: (1)、经济项目承包; (2)、优抚费、救灾款物的发放; (3)、国家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 (4)、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村务公开的程序: 1、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村务公开的具体方案; 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 3、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4、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备查。 每次村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

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南中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一、村务公开制度 为做好村务公开工作,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容要规:一是财务公开。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二是村民自治事务公开。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民主决策事项要及时公开。三是协助上级办理的政务公开。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四是村民意见征询与反馈情况公开。另外,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继续坚持公开。 二、公开形式要规:要设立固定的公开栏。还可通过广播、电视、“明白卡”、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间要规: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每季度首月上、中旬为村务公开时间。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 四、公开程序要规:基本程序: 1、村委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 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 3、提交村两委(支委、村委)联席会议讨论审查; 4、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委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5、听取群众对公开的容的意见和建议,并在10日作出解释或答复; 6、对村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五、公开管理要规:有专人负责村务公开工作,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负责公开阵地的保护,尤其是固定公开栏要防止橱窗被打破、纸被撕毁、笔迹被涂抹等;二是负责听取村民对村务公开的反映、意见和要求,并反馈给村委会,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三是负责村民的查询,对村民查询应件件有着落。 六、村民群众对村务公开的满意率要达到85%以上:每年年终由村两委组织党员、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员、村民小组长对本村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测评,满意率达到85%以上,满意率低于85%的,要及时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改正。 本制度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民主监督制度.doc

民主监督制度 1、严格执行《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并根据上级文件制度,制定本村村务公开工作制度,设立固定公开的公布栏和村务信息公开平台,定期进行村务、财务公开和更新。 2、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民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审核村民委员会行政收支和村民委员会资产办的经营性收支。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经济来往要接受镇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离任审计监督。 3、村民委员会在每年年终要向村民代表会议作述职报告,并由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4、设立意见箱,收集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村民监督。 罗沙村村民委员会 2011年6月30日

民主决策制度 1、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参政议政民主决策村务大事的组织形式,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会议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2、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年度举行两次,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并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3、凡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按照议事程序审议决定。 4、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决定问题应当经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5、村中重大事项的决策,要严格按照《村民自治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罗沙村村民委员会 2011年6月30日

民主管理制度 1、以《村民自治章程》为核心建立村民自治的各项工作制度,并依法、依章开展村务民主管理工作。 2、本村的日常工作管理、决策应在村党组织书记的主持下,召开支 “两委”成员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3、对上级的有关精神或村内建设、发展、管理等事项应召开村民小组长进行传达和研究,村民小组长会议最少每月召开一次。村民小组长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并主持,会议由专人记录。 4、村民委员会决定涉及股份社利益的事项时,需经股份社理事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实施,讨论内容应作相关记录。 5、村财务管理要实行民主理财、审计监督、定期检查等制度,村民委员会的开支要实行严格的分级审批制度。 罗沙村村民委员会 2011年6月30日

村务公开制度6篇_范文完美版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一): 村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各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资料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状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状况; 3、群众资产及其经营管理状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状况和群众企业承包 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状况; 4、村群众经济收益及使用状况; 5、兴办村群众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状况; 6、征用群众所有土地各项补偿的收入和使用状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状况; 8、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状况; 9、农民负担各种费用的状况; 10、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状况; 11、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状况; 12、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状况; 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状况; 14、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状况; 15、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时间 村务至少每半年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代表决定;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三、村务公开的形式

村委会应当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布村务,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同时利用广播等形式公布。 四、村务公开的监督 村设立由三至七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员会成员有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村委会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时间和资料,及时、全面、如实编制村务公开资料的草案,并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逐项审核签章后方可公布。村务公开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利用会议、村民议政日、专题座谈、意见箱、电话等形式征求村民意见。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村民委员会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应当于15日内作出答复。半数以上的村民对村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对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等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举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 村委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村务公开制度(二): 村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村社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树立干部勤政爱民、求真务实、廉洁自律的公仆形象,各项村务自觉理解村民监督,给村民一个明白,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村务公开采取设立固定公开栏、利用会议公开、文字张贴公开、发放明白卡、召开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村务公开由村委会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进行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随时公开。 三、村务公开的资料包括:村社财务、税费负担、救灾扶贫款发放、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宅基地申报审批、退耕还林补贴款发放等村民明白的事项都要公开。 四、村务公开的程序是:由村委会根据本村实际,一招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具体方案村民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提交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讨论透过后在公开栏或会议上公开。 五、收集反馈村民意见,解答村民不明白的事项和提出的疑问,建立村务公开工作档案。 村务公开制度(三): 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资料:

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2018修正)

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2018修正)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8.09.21 【实施日期】2018.09.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 (200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村务公开的内容 第三章村务公开的程序 第四章村务公开的监督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务公开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促进民主管理,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务公开工作。 第三条村务公开应当坚持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的原则,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做好村务公开工作。 村民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定内容、程序、时间、形式实施村务公开。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实施村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对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等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务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中财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工作。 司法行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村务公开工作。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承担下列

村级村务公开制度

村级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财务收支、财产及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与处罚、征地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各种费用收缴管理、各业承包和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的时间: 坚持每月公布一次,每次公开时未涉及到的内容可以不公布,涉及到应及时公布的内容必须及时公布。 三、公开的形式: 以公开栏张榜及公布为主,适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布。 四、公开的程度: 在村居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拟出公开的内容,听取

村民代表意见后公布。 五、公开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村民代表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开启意见箱,吸取群众意见,宣传解释公开的有关内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村党支部反映,由村居“两委”会负责处理。 凡涉及村里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按照以下民主决策程序进行: “四议”程序 1、提议 凡是党支书记或村委主任认为需要开会讨论决定的事情,首先应在村两个主干之间相互提出来,两主干之间达成共识后,再向村两委会上提议,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认为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某一项工作需要上会研究的,应直接向书记或村委主任提议,由两个主干碰头商定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未经两主干碰头商定的事情,书记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准单独向两委会上提议。 2、商议

由党支书记组织并主持两委班子成员商议事情的联席会议,并由会前提议上会讨论的班子成员向会议作出议题说明,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化时,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法,即总支书记在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总支书记综合各方面情况,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集体决定。 3、审议 通过支村两委讨论决定的事情,属于重大事项的,首先要经过党总支会议进行审议。审议形式为:(1)支部书记向会议提出支村两委讨论的事项;(2)参会党员以党小组分开讨论;(3)以党小组汇报讨论结果;(4)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表决。 4、决议 通过支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情,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议,决议的程序为:(1)支部或村委主要领导向村民代表汇报支部所审议通过的事情;(2)村民代表充分发表各自的观点;(3)就支部审议通过的事情进行表决。

东莞市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东莞市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东府办[2006]37号 【发布部门】东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7.20 【实施日期】2006.07.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东莞市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2006年7月20日东府办〔2006〕3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文,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和《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农村(社区)基层民主建设,现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意见》、《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和村(居)委会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为核心,围绕有利于班子民主决

策、有利于群众知晓、监督和参与、有利于调动农村干部群众积极性的目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基层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深化“三项制度”(考核制度、评议制度、通报制度)、“两会”(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两组”(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一章程”(村、居民自治章程)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我市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水平。具体工作任务有: (一)规范村务公开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东农资办〔2006〕3号)中“东莞市农村(社区)村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以下简称“模板样式”)的要求,规范村(居)务公开的格式、内容、形式、时限和基本程序。 一是科学设置公开栏的格式。旧的格式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要按“模板样式”重新对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建设。 二是村(居)务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按照“模板样式”要求,重点抓好财务、土地的征用、征地款分配使用等情况的公开。同时,根据农村(社区)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拓展村(居)务公开的内容。 三是完善村(居)务公开的形式。要把设立公开栏、定期逐户发放“明白纸”、村(社区居)委会向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述职三项作为村(居)务公开最基本的规定形式。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电子触摸屏、民主听证会等其他形式公开村(居)务。 四是严格公开时间。按照“模板样式”要求,村(居)委会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现金管理、干部工资(补贴)、征地款管理等财务活动,应每月单独公布;集体经济项目

村务公开制度和村民自制制度

目录 内容摘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村民自治制度的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村务公开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健全村务公开制度的意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村务公开制度的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如何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村民自治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民主选举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民主决策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民主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民主监督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在运作中存在的问题 (7) (一)自治制度配套规范的欠缺 (7) (二)观念意识上的阻碍 (8) (三)在村民自治过程中,浓厚的行政化倾向弱化了村民自治的自身发展 (8) 五、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建议和对策 (8) (一)培养和强化村民的民主意识 (8) (二)增加村民委员会经济的来源 (8) (三)改革党支部权力的生成机制 (8) (四)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 (8) (五)充分发挥舆论的作用 (8) 参考文献...................................................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正式文本

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 (2001年5月31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4年11月26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务公开,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时间、形式、程序和标准,将涉及村民切身利益、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事项以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予以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第三条村务公开应当坚持依法、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的原则,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实施村务公开的主要责任人。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务公开工作。开展村务公开工作的经费补助资金应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监察、公安、司法行政、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林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审计、信访、卫生计生、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村务公开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完善村务公开规章制度,督查村民委员会履行村务公开职责情况,指导村民委员会解决村务公开有关异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村务公开业务培训,并加强对村民有关村务公开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第七条村务公开事项包括: (一)本村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议事规则、村规民约。 (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1.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审议和执行情况,村庄规划及其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 2.村民委员会成员待遇补贴,本村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的聘用、辞退和补贴情况; 3.本村兴办公益事业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建设承包方案及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情况。 (三)本村财务收支和债权债务,以及村民委员会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 (四)本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处置及其经营管理情况: 1.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合同订立、履行和变更情- 2 -

村务公开制度6篇

村务公开制度6篇 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一): 村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各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资料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状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状况; 3、群众资产及其经营管理状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状况和群众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状况; 4、村群众经济收益及使用状况; 5、兴办村群众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状况; 6、征用群众所有土地各项补偿的收入和使用状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状况; 8、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状况;

9、农民负担各种费用的状况; 10、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状况; 11、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状况; 12、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状况; 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状况; 14、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状况; 15、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时间 村务至少每半年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代表决定;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三、村务公开的形式 村委会应当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布村务,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同时利用广播等形式公布。 四、村务公开的监督 村设立由三至七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员会成员有其近亲属

乡村村务公开制度

乡村村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村务活动的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政务公开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村务公开是指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将村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和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定期向村民公开,并接受村民监督的一种村务管理方式。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应逐项公开。 二、村务公开按“五统一”的要求,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具体工作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统一公开时间:每月的1 5日为“村务公开日’’,接受群众的质询并予以答复,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公开时间分为年度性公开、常规性公开、即时性公开。年度性公开每年至少公开一次,如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常规性公开每月公开一次,如财务情况、计划生育、干部报酬等;属于应急性情况以及村民反映强烈、要求尽快公开的事项,即时公开。 2、统一公开地点:在村部外墙设立固定公开栏,固定公开栏标题为“奎璧村村务公开栏"。 3、统一公开内容:凡是属于本村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问题,都向村民公开。包括: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

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农村优抚、五保、低保等;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及补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村集体山林、“四荒地”等资产发包;村宅基地批建;新农合开展等。村务公开的项目按逐项进行公开,财务收支按逐笔据实公开。属于非生产性项目开支以具体明细账目形式公开。 4、统一公开方式:村坟立囤定翰竞劳、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辅助以电子触摸屏、广播、村干部入户宣传和召开民主听证会、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户(联户)代表会议、发放村务公开表等方式逐项公布,扩大公开范围。公开栏附近设立急见箱,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应当作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应当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应当坚决予以纠正。 5、统一公开程序:按照提议、审查、确定、公开、建档的程序进行。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近期村民的意见要求,作出提议;村委会按照领导小组的提议制作具体的公开内容清单;领导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以村委会名义公布;党务工作以村党组织名义公布;村委会建立村务公开工作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公开资料;村务公开档案要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与村财务账簿相同。 三、村务公开的监督。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务公开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

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中国共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机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保障村民管理自己事务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和农村基层治理机制,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群众监督组织,监督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监督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主动收集和认真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建议,接受村民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和经济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村务监督委员会接受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监督。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本行政区域内村务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村务监督工作的再监督,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严肃问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协同做好村务监督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至5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接受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全年有三分之二以上时间居住在本村。 (四)熟悉村情,热心公益,协调议事能力强。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成员或者村内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及以上人员的近亲属、村文书、村报账员等村务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名称统一为:××县(自治县、市)××乡镇××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市(设区的市)××区(县)××乡镇××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村务监督委员会衔牌的规格、样式和制发参照村民委员会衔牌规格、样式和制发的相关规定执行。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衔牌悬挂在村民委员会衔牌之后。 第六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的模式、制发、使用、保管、追责等参照村民委员会印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农村三务公开制度(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乡(镇)党委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分工情况和联系方式;《农村基 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党政班子成员廉政承诺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年度党务工作计划;党委上一年度(上半年)工作实绩;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党员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党委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困难党员的帮扶和救助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随时公开的内容:参加上级党组织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及党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受处理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测评结果的情况;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 2、村党支部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党支部成员分工情况;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监事会)、村民理财小组、党风廉政监督员情况;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廉政承诺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缴情况;民主评议 党员及处理情况;困难党员帮扶和救助情况。

(3)随时公开的内容:承诺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参加上级党组织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及党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党员违反党纪受处理的情况;村干部述职述廉测评结果的情况;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程序 1、公开栏公开。对固定公开的内容,每年公开一次;对定期公开的 内容每半年公开一次;对随时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 2、党内公开。对只限于在党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党委会、支部 党员大会、下发党内文件、在党员活动室公布等形式进行公开。 3、网上公开。对定期公开的内容每半年在《抚州廉政网》上公开一 次。 4、党务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的程序办理。 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乡(镇)、村相关责任人提出,乡(镇) 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审核,乡(镇)纪委、村纪检委员负责 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乡(镇)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乡(镇)机关工 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各职能部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 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 2、定期公开的内容:乡(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要工程项目 安排及招投标情况;乡(镇)经济实体的承包、租赁、拍卖情况;乡

《村务公开制度规范》

《村务公开制度规范》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定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召集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执行其作出的决定、决议,并向其负责、报告工作; (三)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依法接受评议和监督; (四)编制本村经济、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草案,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五)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合作经济组织、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六)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七)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做好管理服务,改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八)支持本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九)调解民间纠纷,妥善化解矛盾,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十)教育和引导村民团结互助,尊老爱幼,树立文明风尚,建设和谐文明新农村。 村委会工作制度 村委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实施决策执行权。 1、村委会实施决策执行权,应当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为依据,坚持依法、科学、公开的原则进行,切实维护村民的利益。 2、执行决议前,村委会应当根据决议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按照村委会成员的责任分工确定具体负责人员。 3、执行决议过程中,村委会应当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交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环节及时向村民公开。凡出现特殊情况或困难,村委会应当对原决议研究提出修正意见,并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对决议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按照程序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执行决议完成后,村委会应当将决议实施情况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并将各种有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村民对公布内容提出问题的,村委会原则上在十日内要予以解释和答复。 5、村委会在执行决议时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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