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档案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基建档案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档案的管理,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城市建设档案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及报送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基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档案是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竣工到交付使用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录像、财会账册、凭证及报表决算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基建档案是基建工作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凭证,对于扩建、改建、使用、维修、抗震加固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基建档案的保管、保护和修复工作。
(四)负责基建档案的利用、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
(五)负责基建档案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基建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基建项目全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
(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三)连续性:收集的档案材料应保持连续性。
第七条基建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
(二)对分类后的档案材料进行编号、编目。
(三)对整理好的档案材料进行立卷、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保护第八条基建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等设施。
(二)档案柜应保持整洁、有序,便于查找。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九条基建档案的保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对已损坏的档案材料,应及时进行修复。
(二)对珍贵、易损的档案材料,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三)对数字化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咨询第十条基建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便民、高效。
基建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处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基建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建处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基建项目档案、技术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三条基建处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使用;(三)真实、准确、完整、系统;(四)安全、保密、高效、便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基建处设立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的保管、修复、复制、统计、统计等工作;(四)负责档案的查询、借阅、提供利用等工作;(五)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等工作;(六)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六条基建处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开展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规和政策,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档案;(二)对基建项目档案、技术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进行收集;(三)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项目等进行分类整理;(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编制目录;(三)对档案进行编目、分类、装订、编号、装盒等工作;(四)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鉴定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种类、特点、保管期限等因素,选择适宜的保管场所;(二)保持档案库房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三)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修复,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基建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办公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建办公室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基建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集中管理,方便利用;(四)规范操作,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施工、验收、保修等各个阶段的文件资料;(二)基建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通知、函件等;(三)基建项目的变更、洽商、协调等文件资料;(四)基建项目相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规范、标准等;(五)基建项目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完整、准确地收集档案资料;(二)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登记;(三)对收集到的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
第六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编目;(三)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装盒;(四)确保档案资料整洁、美观。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霉;(二)档案资料应按照分类、编号进行存放,便于查找;(三)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档案完整;(四)严禁在档案库房内吸烟、饮食、乱丢杂物。
第八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者需凭有效证件办理借阅手续;(二)借阅档案应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目的、期限;(三)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涂改、损坏、遗失;(四)档案利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九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销毁前,应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二)档案销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安全;(三)销毁档案应记录销毁时间、地点、原因等;(四)销毁档案后,应将销毁记录归档备查。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统一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的统一管理。
(三)集中保管原则:对基建项目档案实行集中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四)科学利用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基建项目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基建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五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查、批准基建项目档案的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协调解决基建项目档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开展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的培训、宣传等工作。
第六条设立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
(四)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保管、统计、查询、利用等工作。
(五)负责基建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基建项目档案收集范围:(一)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等文件资料。
(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文件资料。
(三)项目变更、索赔、合同等文件资料。
(四)项目竣工图、竣工资料等。
(五)项目验收报告、总结报告等。
第九条基建项目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
(二)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篇)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加强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档案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的基建档案管理工作。
三、基建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遵循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性。
2. 统一管理原则: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运用基建档案。
3. 全程管理原则:从档案的生成、归档、保管、利用到销毁等环节,全程管理基建档案。
4. 安全保密原则:确保基建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5. 自查自纠原则: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检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四、基建档案的分类与归档1. 分类原则基建档案按照项目性质、形式等进行分类,主要包括规划设计档案、招投标档案、施工档案、验收档案、竣工档案等。
2. 归档程序(1)档案责任人按照文件要求,对档案进行登记、编号和命名。
(2)经过初步整理后,将档案按照分类归入相应的档案室。
(3)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进行进一步整理和编目工作,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4)完成档案的整理后,将档案进行封装,然后登记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并编制数字档案目录。
五、基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1. 档案保管(1)加强档案室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不受损毁、丢失等事故。
(2)制定档案的保管周期,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工作。
(3)对于重要的基建档案,应建立备份和灾备系统。
2. 档案利用(1)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和避免档案流失。
(2)档案利用需填写借阅登记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
(3)对于档案的复制和提供信息服务,需与档案室经理沟通并书面确认。
(4)档案信息的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泄露档案信息。
六、档案的销毁与移交1. 档案销毁程序(1)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规定,对于到期的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
(2)档案销毁必须由档案保管责任人提出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3)对于档案销毁,应制定销毁记录,并进行备案和归档。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基建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档案是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竣工到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录像、财会账册、凭证及报表决算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项目组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按照本制度要求,做好基建档案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一)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
(二)基建项目在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等各个阶段,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相关档案材料。
(三)各部门、项目组应将收集到的档案材料及时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第七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编号等要求进行。
(二)档案整理应保证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档案整理应遵循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材料,应采取保密措施。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的安全。
(二)档案保管应实行分类、分柜、分架管理,明确责任人和保管期限。
(三)档案保管应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便捷、高效的原则。
(二)档案利用应按照规定程序,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档案利用过程中,应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条档案销毁(一)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三)档案销毁应采取焚毁、化浆、碎纸等方式,确保档案信息无法恢复。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基建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泄密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3篇)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加强tq-04标段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____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以及有关各类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二、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施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部应根据分管业务内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考核本分部工作的一部分。
三、档案管理体系与职责经理负责档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主管。
项目经理部诚恳接收通启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的指导和检查。
(一)主管经理1、____经理部、分部技术部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档案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检查档案工作。
3、布置和检查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和检查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二)档案管理室1、档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统一管理档案。
2、负责检查和协助各分部及有关资料管理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3、对各分部档案管理的质量好坏,给予奖励和处罚。
4、参加建设项目竣工及重要设备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必须参加。
5、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负责,由工程部主任根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或合同中规定要求进行收集组卷,移交通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各分部1、各分部接收档案管理室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室负责人的领导。
2、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统计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四、经理部、分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由分部经理领导分管分部此项工作。
并应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计划管理之中,纳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围,纳入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纳入经济责任制,建设项目专职档案或兼职档案员要参加工作例会和工程质量评定会,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各单项验收和工程项目总验收。
基建处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处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基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建处所有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基建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二)集中管理、分室存放:资料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分室存放,确保档案安全。
(三)规范收集、整理、归档:严格按照档案收集、整理、归档要求,确保档案质量。
(四)方便利用、提高效率:优化档案检索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资料档案的收集与归档第四条资料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基建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等文件材料;(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书、合同、技术文件、图纸等;(三)施工过程中的变更、验收、保修等文件材料;(四)竣工、验收、移交等文件材料;(五)其他与基建项目相关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资料档案的收集要求:(一)档案收集工作应贯穿于基建项目全过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遗漏、伪造;(三)收集的档案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规范。
第六条资料档案的归档要求:(一)归档前,应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目;(二)归档的档案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分类存放;(三)归档的档案应填写归档目录,并妥善保管。
第三章资料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七条资料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档案室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二)档案柜应安装防盗、防火、防潮、防尘设施;(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资料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保密要求进行;(二)档案查阅应填写查阅登记表,登记查阅人、查阅目的、查阅时间等信息;(三)档案复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
第四章资料档案的销毁第九条资料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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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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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档案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条基建档案资料管理部门在档案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公司基建档案和单项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第二条在办理验收移交使用的同时,应建立基建技术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程竣工图;
(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和技术核定单;
(三)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六)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和处理记录;
(七)测量定位,放线检查验收记录;
(八)建构筑物沉降和变型观测记录;
(九)设备、管道、电气安装试验、调整试运转记录。
对于重大精尖及大型动力设备或专用生产线,应将安装、调试情况专门记录;
(十)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的建构筑物使用注意事项;
(十一)上级部门对该工程的有关技术决定;
(十二)施工日记。
第三条按照公司建档规范进行登记整理,注明密级和保管期限,同时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第四条凡新开工项目竣工后,均应及时整理资料,并做好综合验收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借阅基建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重要基建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六条基建档案须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图纸档案资料有无丢失、霉烂、虫咬,帐物是否相符,如存在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第七条档案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汛工作,未经许可闲杂人员不准进入。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可在此位置输入公司或组织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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