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域使用论证从业人员考试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5)【法规类别】水上运输【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1号【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发布日期】2015.11.11【实施日期】2016.05.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已于2015年11月3日经第2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5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管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内河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负责具体实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第四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及发证权限。
第五条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考试机构和发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适任考试和发证的各项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为船员参加适任考试和办理《适任证书》提供便利。
第二章《适任证书》申请、签发第六条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长和高级船员应当取得与任职船舶吨位、主机功率、航区(线)和职务要求相对应的《适任证书》。
持证人任职不得高于《适任证书》所记载的类别和职务资格,也不得超出《适任证书》所记载的航区(线)。
第七条《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二)证书类别、编号;(三)持证人职务资格、适任的航区(线);(四)证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五)发证机构;(六)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大纲(二三类驾驶和轮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大纲(二三类驾驶和轮机)附件: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大纲一、避碰与信号5201:各类船长 5202:各类驾驶员考试大纲1 总则 1.1 《内河避碰规则》的宗旨 1.2 《内河避碰规则》的适用范围 1.3 责任适用对象52015202√√√-1-1.3.1 不能免责的对象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1.3.2 各种疏忽的含义√√1.3.3 “背离”《内河避碰规则》的条件、目的和行动要求√√1.3.4 长江干线航行的客渡船的避让要求(非长江干线水域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确定的避让要求)1.4 制定特别规定的机构、内容、要求√√1.5 《内河避碰规则》第 5 条所列用语的含义√2 航行与避让2.1 行动通则-2-2.1.1 瞭望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2.1.1.1 瞭望的含义2.1.1.2 瞭望的目的2.1.1.3 正规瞭望的方法2.1.2 安全航速2.1.2.1 安全航速的概念2.1.2.2 决定安全航速时应考虑的因素2.1.2.3 控制船速的水域2.1.2.4 不能免责的规定-3-√√√√√√√√√√√√√2.1.3 航行原则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2.1.3.1 机动船航行原则2.1.3.2 任何船舶航行原则2.1.3.3 船舶在设有分道通航、定线制的水域航行原则2.1.4 避让原则2.1.4.1 船舶避让一般原则2.1.4.2 让路船与被让路船的避让权利与义务2.1.5 案例分析2.2 机动船相遇,存在碰撞危险时的避让行动-4-√√√√√√√√√√√2.2.1 机动船对驶相遇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2.2.1.1 机动船对驶相遇的判断2.2.1.2 机动船对驶相遇的责任2.2.1.3 机动船对驶相遇的行动2.2.1.4 案例分析2.2.2 机动船追越2.2.2.1 机动船追越的判断2.2.2.2 机动船追越的责任2.2.2.3 机动船追越的行动-5-√√√√√√√√√√√√√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2.2.2.4 案例分析√2.2.3 机动船横越和交叉相遇2.2.3.1 机动船交叉相遇局面判断√√2.2.3.2 机动船横越和交叉相遇的责任√2.2.2.3 机动船横越和交叉相遇的行动√√2.2.2.4 案例分析√2.2.4 机动船尾随行驶的责任和行动√√2.2.5 长江干线航行的渡船避让责任2.2.5.1 在长江干线航行的客渡船与其他顺航道或河道行驶的船舶相遇√√-6-时的责任和行动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2.2.5.2 在长江干线航行的两渡船相遇时的责任和行动2.2.6 机动船在干、支流交汇水域相遇2.2.6.1 机动船驶经支流河口的行动要求2.2.6.2 机动船在干、支流交汇水域相遇时的责任和行动2.2.7 机动船在汊河口相遇时的责任和行动2.2.8 机动船与在航施工的工程船相遇时的责任和行动2.2.9 限于吃水海船的避让责任2.2.10 快速船的避让责任-7-√√√√√√√√√√√√√2.2.11 机动船掉头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2.2.11.1 机动船掉头的责任和行动2.2.11.2 过往船舶的责任和行动2.3 机动船与人力船、帆船、排筏相遇时的避让行动2.4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及其他规定2.4.1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2.4.1.1 适用范围2.4.1.2 戒备措施2.4.1.3 避碰行动-8-√√√√√√√√√√√2.4.1.4 案例分析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2.4.2 靠泊、离泊2.4.2.1 机动船靠泊、离泊的责任与行动2.4.2.2 靠泊、离泊水域附近行驶船舶的责任与行动2.4.3 停泊的规定2.4.4 渔船的避让责任2.4.5 失去控制的机动船、非自航船的避让责任与行动3 号灯和号型3.1 号灯和号型作用、种类及相关技术要求3.2 号灯和号型的显示时机和要求 -9-√√√√√√√√√√√√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3.3 在航机动船的号灯和号型的显示与识别 3.4 在航船队的号灯显示与识别3.5 在航人力船、帆船、排筏的号灯和信号旗的显示与识别3.6 工程船的号灯、号型和信号旗的显示与识别 3.7 机动船或船队在掉头前号灯、号型和信号旗的显示与识别3.8 船舶、排筏停泊时号灯、号型和信号旗的显示与识别3.9 搁浅的机动船、非自航船号灯和号型的显示与识别 3.10 装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在停泊、装卸及航行中号灯和信号旗的显示与识别 3.11 要求减速的船舶、排筏或者地段的号灯和信号旗显示与识别3.12 渔船捕鱼时号灯、号型和信号旗的显示与识别3.13 失去控制的机动船、非自航船锚泊前号灯和号型的显示与识别- 10 -√√√√√√√√√√√√√√√√√√√√√√3.14 船舶眠桅时号灯的显示要求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3.15 监督艇和航标艇号灯、号型的显示与识别4 声响信号4.1 船舶声响信号作用及其设备的技术要求4.2 声号的含义4.3 船舶相遇时声号的识别与应用4.4 能见度不良时声响信号的识别与应用4.5 甚高频无线电话的通话规定 5 遇险信号的识别与运用- 11 -√√√√√√√√√√√√√6 常用国际信号旗的识别和运用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5501:二类船长二、船舶驾驶与管理5502:二类驾驶员5503:三类驾驶员考试大纲1 船舶操纵 1.1 船舶操纵基本原理1.1.1 舵效及其影响因素适用对象550155025503√√√- 12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1.1.2 旋回时船舶横倾的特点及措施;反移量的应用1.1.3 船舶冲程及其影响因素 1.1.4 风对船舶操纵性能的影响 1.1.5 水流对船舶操纵性能的影响 1.1.6 浅水效应及岸壁效应 1.1.7 船间效应 1.2 系、离泊操纵 1.2.1 抛、起锚操纵1.2.1.1 锚的用途- 13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1.2.1.2 锚的抓力与出链长度的确定方法√√1.2.1.3 船舶抛起锚的方法√√1.2.1.4 各种锚泊方式特点及其适用条件√√1.2.1.5 大风浪中锚泊的特点和注意事项√√1.2.2 走锚和守锚1.2.2.1 船舶发生走锚的原因,走锚的判断方法及走锚的应√√√对措施1.2.2.2 锚泊值班的要求及注意事项,长期锚泊的活锚措施√√√1.2.3 船舶掉头- 14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1.2.3.1 船舶掉头方向选择及应考虑的因素1.2.3.2 船舶掉头常用的操纵方法 1.2.4 靠、离泊操纵 1.2.4.1 用缆的注意事项 1.2.4.2 靠泊操纵 1.2.4.3 离泊操纵 1.3 特殊情况下操纵 1.3.1 大风浪中的船舶操纵注意事项 1.3.2 雷暴雨中操纵注意事项- 15 -√√√√√√√√√√√√√√√√√√1.3.3 船舶防碰撞的操纵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1.3.3.1 碰撞事故的原因1.3.3.2 预防碰撞事故的措施1.3.3.3 船舶碰撞后操纵船舶的应急措施和注意事项1.3.4 搁浅与触礁1.3.4.1 出现搁浅与触礁危险时的紧急措施1.3.4.2 搁浅和触礁后的应急措施1.3.4.3 搁浅后的脱浅方法和脱浅救助的注意事项1.3.5 弃船、人落水- 16 -√√√√√√√√√√√√√√√√√√1.3.5.1 弃船的条件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1.3.5.2 弃船的注意事项1.3.5.3 人落水时的操纵1.3.6 主要设备损坏时的船舶操纵1.3.6.1 失锚和锚机损坏时的措施1.3.6.2 舵失灵及损坏时的措施1.3.6.3 缆绳绞缠桨叶时的紧急措施1.3.6.4 主机损坏时的措施1.3.5.5 全船失电时的措施- 17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2 航道与引航 2.1 内河航道与水文要素2.1.1 航道尺度的概念 2.1.2 富余水深、净空高度的概念 2.1.3 船舶安全通过跨河架空建筑物的计算 2.1.4 航区的划分标准 2.1.5 水位与水深的关系,实际水深的计算 2.1.6 流向、流态2.1.6.1 观测流向的方法- 18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2.1.6.2 常见流态概念及识别方法√√√2.1.6.3 常见流态对船舶航行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2.1.7 潮汐、河口潮汐的特点及利用√√2.2 内河助航标志2.2.1 航标的主要功能;决定河流左、右岸的原则;内河航标的涂色和光色规定√√2.2.2 内河航标2.2.2.1 主要航行标志的功能、形状、颜色√√2.2.2.2 主要信号标志的功能、形状、颜色√√- 19 -。
2015最新海洋局招聘人员考试复习资料整理汇编

(一)海洋科学1.[掌握]:海洋科学研究的对象[了解]:海洋科学的分支及海洋科学研究的特点1.海洋科学的研究内容中国大百科全书海洋科学卷(1987年):研究地球上海洋的自然现象、性质及其变化规律,以及和开发与利用海洋有关的知识体系。
《海洋科技名词》(第二版2007):研究海洋的自然现象、变化规律及其与大气圈、岩石圈、生物圈的相互作用以及开发、利用、保护海洋有关的知识体系。
2.海洋科学体系与分支中国大百科全书海洋科学卷的提法:(一)基础科学研究(二)应用性技术研究(三)海洋工程(四)海洋开发与管理《海洋科技名词》,一级分支学科名词:海洋科学:海洋学、物理海洋学、海洋物理学、海洋气象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化学、环境海洋学、海洋地质学、海洋地球物理学、海洋地理学、区域海洋学、极地科学。
海洋技术:海洋工程、海洋矿产资源开发技术、海水资源开发技术、海洋生物技术、海洋能开发技术、海洋水下技术、海洋观测技术、海洋遥感、海洋环境预报预测、海洋信息技术、海洋环境保护技术、海洋管理、海洋法规、海洋经济、海洋灾害。
3.海洋科学研究的特点(二)地球运动和结构2.[熟悉]:科氏力(地球自转偏向力)的作用;科氏力与地球自转产生的惯性离心力差别3.[掌握]:地球圈层结构及内部和外部圈层的构成4.[熟悉]:地球表面海陆分布的特点1.科氏力2.地球的圈层结构一、地球外部圈层:大气圈:近地面为对流层,向上依次为平流层、中层、热成层(暖层)和逸散层(详见第八章)水圈:海洋、湖沼、河川、地下水。
是我们的主要研究对象生物圈:微生物、植物、动物生存及活动的范围。
(详见第九章)二、地球的内部圈层:依地震波速度不连续面(莫霍面、古登堡面)分为三大圈层。
①地壳狭义:专指莫霍面之上(不含莫霍面)的岩石物质广义:泛指岩石圈(狭义的)含莫霍面。
岩石圈广义:相对于大气圈、水圈而言,泛指固体地球的上层。
狭义:专指“软流圈”之上的刚性固体物质,含地壳和莫霍面,即广义的地壳。
2015年下半年台湾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海底管道的监测、检测和评价考试试卷

2015年下半年台湾省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海底管道的监测、检测和评估考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机动车辆载物应当符合__严禁超载。
A.国家规定的重量B.《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重量C.核定重量D.载重重量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对事故调查组提交的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之日起__日内做出批复。
A.10B.15C.20D.303、典型的__是各行业中具有典型特点的基本过程或基本单元。
A.单元表格B.单元计划C.单元过程D .单元机构4、安全评价的目的不包括__。
A.确定和衡量来自危险源的危险性、危险程度B.确定应采取的控制措施C.采取控制措施后仍然存在的危险性是否可接受D.采取的控制措施是否可接受5、危险化学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危险化学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__批准。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贮存仓库。
A.安全部门B.消防部门C.危险品管理部门D.公安部门6、《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__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A.劳动保障部门B.卫生行政部门C.安全生产监督部门D.煤矿安全监察7、预警系统发出某事故警报,而该事故最终没有出现。
下列有关原因分析,正确的是__。
A.安全区设计过宽,危险区设计过窄B.指标设置不当,警报过严C.小概率事件也有发生的可能D.安全区和危险区设计都过宽8、及时、准确的职业病统计信息是职业健康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
最常用的职业病调查统计方法是__。
A.普查B.典型调查C.抽样调查D.重点调查9、发生事故后,作为不同的事故报告主体应当履行各自的报告义务。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__报告。
A.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B.事故发生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C.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D.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10、”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如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度,并转告有关部门。
国家海洋局关于2015年海域使用论证从业人员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2015年海域使用论证从业人员考试有关事项
的通知
【法规类别】海洋运输
【发布部门】国家海洋局
【发布日期】2015.05.18
【实施日期】2015.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海洋局关于2015年海域使用论证从业人员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满足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需求,督促海域使用论证从业人员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养和储备更多合格的论证从业人员,保证海域使用论证工作质量,国家海洋局决定举行海域使用论证从业人员考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各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主管论证质量的技术负责人和从事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拟申请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的单位中计划从事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人员。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围绕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涉及到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包括海域管理政策法
规、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程序及审查重点、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制度、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技术审查程序及要求、海域使用分类与海籍调查规范等。
试卷题型包括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和论述题等。
未取得过国家海洋局颁发的。
全国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大纲

全国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大纲A级第一科目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科目(一)考试目的考察专业技术人员掌握船舶与海上设施及船用产品检验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规程以及有关国际公约、规则总则部分内容,实施各类检验要求的能力。
(二)考试要求1、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等船检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检验准备工作。
2、依据《中国籍船舶等效、免除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免除程序,防止违规签发免除证书而导致证书的无效。
3、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73/78 防污公约》、《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经1988年议定书修订的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ILO船员舱室设备公约》、《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MODU CODE)总则,熟悉各种检验的依据、宗旨,了解执行检验方、船东、船旗国、港口国的责任与权利和船舶滞留对船舶检验机构的影响,判断、处理各个公约的适用船舶、年限、各类证书的签发、展期和等效免除的事项。
第二科目船舶检验专业实务科目(一) 考试目的考察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4及其修改案),《73/78防污公约》及其修正案,《经1988年议定书修订的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ILO船员舱室设备公约》、《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MODU CODE)等公约、技术规则、证书签发规定的检验程序和检验项目,解决执行船舶审图、建造、营运和产品相关检验工作的能力。
(二) 考试要求1、依据相关公约确定公约船舶干舷、计算和校核稳性、戡划载重线、签发《国际载重线证书》、《国际载重线免除证书》和签发《国际吨位证书(1969)》。
2、依据公约规定实施油船和散货船的审图、建造、营运和产品检验,审核检验报告,签发《货船构造安全证书》、《货船设备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国际防止油污染证书》、《船员舱室设备符合证明》、《起重设备证书》、《海上移动钻井平台安全证书》。
海洋渔政执法船工作人员考试真题试卷(2套)

海洋渔政执法船工作人员考试真题试卷(2套)海洋渔政执法人员考试试题(A卷)一、填空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于1986年7月1日(年、月、日)起实施,2004年8月28日,第10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渔业法的决定》,该决定于2004年8月28日(年、月、日)起施行。
2.国家对渔业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基本原则。
3.在我国,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对外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4我国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设渔政监督管理人员,来执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
6.渔业行政执法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统一制定。
7.渔业执法人员在水上当场处罚的,应当自抵岸之日起 2 日内将《当场处罚决定书》报所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8.《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业经2006年4月13日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修订后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自2006年7月1日(年、月、日)起施行。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
10.具备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证书的渔业船舶,渔业部门方可批准发放捕捞许可证。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遵守《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12.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工作。
13.在船名变更、船籍港变更、渔船所有权共有人之间变更或渔业捕捞许可证使用期满时须持《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渔业捕捞许可证。
14.使用期1年以上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
15.《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和签发实行_签发人_____制度。
大副面试大纲

大副面试大纲一,ISPS(2004 年7 月1 日生效):1.船舶保安等级由谁颁布?2.船上有哪些保安设备?3.SSP 由谁保管?如何保管?其他船员是否可以看?4.作为一个船舶保安员(SSO)应具备哪些保安方面的知识?5.一般船上有哪些登船口?如何管制?6.在不同保安等级情况下,梯口是如何管制的?(尤其是官方或港口当局人员,装卸工人及船公司人员等)7.何谓限制区域?船上的限制区域是如何管制的?8.在港期间如何收受物料?9.在何种情况下要签署和提交保安声明(DOS)?10.培训/演习在时间上有哪些要求和规定?11. ISSC,SSP,SSAS,AIS,IMO NBR,DOS,SSO,PFSO,CSO,MARSEC,RESTRICTED AREA。
二,ISM (1998年7 月 1 日):1.ISM 的英文全称及主要目标?2.对船上相应证书的了解(DOC,SMC)。
3.何谓DP?4.船上SPECIAL OPERATION 一般指哪些操作?5.何谓HOT WORK?其操作程序怎样?6.何谓ENTERING ENCLOSED SPACE?其操作程序怎样?7.对测氧仪/气体探测器使用方法及需送岸检测(CALIBRATION)周期的了解程度。
8.在船上接受了何种培训或船上是如何进行相关培训的?9.在船上船长是如何发布简短命令的?10.在船上发现了不符合项或缺失是如何处理的?三,SOLAS (1974年):1.演习时间要求:至少每月参加一次弃船演习和消防演习;当换员人数和合并未参加上月演习的人员超过1/4时,应在开航后24小时之内演习一次,如新接船,那么应在开航前举行这些演习;救生艇(包括救助艇)每三个月至少一次降落下水,并在水上进行操纵。
2.放艇要求:有 2 名船员能在不到 5 分钟内完成登乘和降落准备工作;所有救生艇/ 筏应能在发出弃船信号后10 分钟内,载足全部人员及属具后降落水面。
3.对舵装置的要求:能在船舶最深航海吃水和以最大营运前进航速前进时将舵自一舷35 度转至另一舷35 度,以及于相同条件下在不超过28 秒内将舵自一舷35 度转至另一舷3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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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域使用论证从业人员考试大纲国家海洋局2015年6月前言为指导海域使用论证从业人员复习备考,国家海洋局组织编制了《2015年海域使用论证从业人员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大纲紧扣现行有效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注重考察海域使用论证从业人员的应用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大纲中对知识点的要求分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种程度,掌握是要求能够灵活运用于实际工作,熟悉是要求能够理解并简单应用,了解是要求具有海域使用论证相关的知识。
本大纲是2015年海域使用论证从业人员复习备考的依据。
第一部分海域管理法律法规考试目的通过海域管理法律法规考试,检验海域使用论证专业技术人员对从事海域使用论证所必需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知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海域使用论证及相关业务工作中正确理解、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能力。
考试内容一、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1.总则(1)掌握海域、内水的含义;(2)掌握海域法的适用范围;(3)掌握海域所有权、使用权的规定;(4)掌握对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用海活动的管理要求;(5)熟悉海域使用统计制度、海域使用监督管理以及海域使用监视、监测的有关规定。
2.海洋功能区划掌握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的有关规定。
3.海域使用的申请与审批掌握海域使用申请与审批的有关规定。
4.海域使用权(1)熟悉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2)熟悉海域使用权获取方式的有关规定;(3)熟悉海域使用权人权益的有关规定;(4)掌握海域使用权最高期限的有关规定;(5)熟悉海域使用权期满后的有关规定;(6)了解海域使用权变更的有关规定;(7)了解海域使用权收回的有关规定;(8)了解海域使用权争议的有关规定;(9)了解对填海项目形成土地的有关管理规定。
5.海域使用金(1)掌握海域有偿使用制度;(2)了解海域使用金减免的有关规定。
6.监督检查了解海域使用的监督检查制度。
7.法律责任熟悉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
8.附则(1)掌握办理临时海域使用权证的有关规定;(2)了解对军事用海管理的有关规定;(3)掌握海域法施行的起始时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1)掌握物权的含义;(2)掌握《物权法》就海域物权第四十六条和第一百二十二条的专门规定;(3)了解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规定。
二、行政法规与国务院文件熟悉《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办法》、《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和《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了解《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和《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了解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要求。
(二)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办法(1)了解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审查内容;(2)了解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审查依据、审查报批程序。
(三)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通知(1)熟悉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填海、围海和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三类项目用海审批权限;(2)了解严格项目用海的审批管理要求、海域使用权登记与证书颁发工作。
(四)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1)掌握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范围;(2)熟悉审查内容和审批程序;(3)了解审查原则和审查依据。
(五)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熟悉海域勘界的范围。
(六)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1)熟悉本规定适用范围和主管机关;(2)熟悉海底电缆、管道的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等各阶段的管理要求;(3)熟悉“电缆”和“管道”的含义。
三、部门规章了解《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掌握《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熟悉《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
(一)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了解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的有关规定。
(二)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1)了解海底电缆管道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2)了解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的有关规定;(3)掌握海底电缆管道路由选择的有关规定;(4)掌握《路由调查、勘测报告》应包括的内容;(5)了解为海洋石油开发所铺设的海底电缆管道审批、备案的有关规定;(6)了解对违反《规定》及本办法罚则的规定。
(三)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1)掌握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制度、保护区范围的有关规定;(2)熟悉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内禁止的海上作业的有关规定;(3)了解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对海上作业者、海底电缆管道所有者等的有关规定。
四、规范性文件(一)海洋功能区划掌握《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熟悉《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和《关于规范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改工作的通知》;了解《海洋功能区划备案管理办法》。
1.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1)掌握海洋功能区划分级和海洋功能区划成果的有关规定;(2)掌握海域使用项目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相关规定;(3)了解海洋功能区划编制的原则;(4)了解各级海洋功能区划的主要任务;(5)熟悉海洋功能区划期限的有关规定;(6)熟悉海洋功能区划修改的有关规定;(7)了解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的有关规定。
2.海洋功能区划备案管理办法了解各级海洋功能区划备案的主管部门、时间和提交材料的有关规定。
3.关于规范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改工作的通知(1)掌握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改的前提条件;(2)了解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改方案报批材料的有关要求;(3)了解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改方案文本包含的主要内容;(4)了解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改方案编制说明的主要内容。
4.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1)掌握海洋基本功能、海洋基本功能区、海岸基本功能区、近海基本功能区和海洋功能区划的含义;(2)掌握调整后的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3)掌握海洋基本功能区管理要求包括的主要内容;(4)掌握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判断原则;(5)了解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需要完成的任务;(6)了解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具体目标;(7)了解省级海洋功能区分区时考虑的原则要求;(8)了解海洋功能区划编制的主要成果图件。
(二)海域权属管理掌握《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关于完善国家海洋局直接受理项目用海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熟悉《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属地受理、逐级审查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申请审查工作规则》、《关于全面实施以市场化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的通知》和《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了解《海域使用权登记技术规程(试行)》、《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全面落实海域物权制度的通知》和《海域使用权争议调解处理办法》。
1.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1)熟悉申请人取得用海预审意见的时间规定和预审意见有效期的有关规定;(2)掌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项目和属地受理的项目的有关规定;(3)熟悉申请使用海域需提交材料的有关规定;(4)熟悉海域使用权续期需提交材料内容及时间要求;(5)熟悉海域使用权人需重新申请报批的有关规定;(6)熟悉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适用范围;(7)了解海域使用权转让、变更、出租、抵押的有关规定;(8)熟悉超面积填海的处罚规定。
2.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1)掌握海域使用权登记的含义;(2)掌握海域使用权登记以宗海为基本单位的有关规定;(3)熟悉海域使用权分级登记的有关规定;(4)熟悉初始登记申请材料的有关规定;(5)熟悉海域使用权人申请变更登记的相关条件;(6)了解变更登记时间要求和变更登记材料的有关规定;(7)了解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的有关规定;(8)了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9)了解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登记申请的有关规定;(10)了解登记机关暂缓登记的有关规定。
3.海域使用权登记技术规程(试行)(1)熟悉海域使用权登记流程;(2)了解注销登记流程的有关规定。
4.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全面落实海域物权制度的通知(1)了解养殖海域使用权收回补偿制度的有关要求;(2)了解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的征收管理。
5.属地受理、逐级审查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申请审查工作规则(1)掌握属地受理、逐级审查的审查范围和原则;(2)熟悉属地受理、逐级审查的审查依据、内容和程序;(3)了解属地受理、逐级审查的审查要件和期限。
6.关于完善国家海洋局直接受理项目用海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了解建设项目单位向国家海洋局提出项目用海预审申请材料的内容;(2)掌握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提交的时限要求;(3)了解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的重点审查事项;(4)了解国家海洋局直接受理项目海域使用申请材料目录。
7.关于全面实施以市场化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的通知(1)熟悉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出让组织单位和出让形式;(2)掌握海砂开采用海区域选划限制要求;(3)了解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拍卖挂牌底价的确定。
8.海域使用权争议调解处理办法(1)熟悉海域使用权争议的含义;(2)熟悉申请调解处理海域使用权争议的条件要求;(3)了解负责调解处理海域使用权争议的处理机关;(4)了解当事人申请调解处理海域使用权争议时应提交调解申请书的内容规定;(5)了解不属于海域使用权争议调解处理案件范围的有关规定。
9.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1)掌握需要办理临时海域使用证的用海活动;(2)熟悉临时海域使用不得转让、抵押、出租和续期的有关规定;(3)掌握临时海域使用活动申请受理和审批的机关;(4)熟悉临时海域使用期限届满后的有关规定;(5)熟悉临时使用海域须符合的相关条件。
(三)海域有偿使用掌握《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了解《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和《海域评估技术指引》。
1.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1)熟悉海域使用金征收计算依据及临时用海海域使用金的计算标准;(2)了解海域使用金征收方式的相关要求;(3)了解全国海域等别划分。
2.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1)熟悉依法免缴海域使用金的项目用海;(2)熟悉依法减免海域使用金的项目用海。
3.海域评估技术指引(1)熟悉海域评估、海域价格和海域基准价格的含义;(2)了解海域价格评估方法。
(四)海域使用论证掌握《海域使用论证管理规定》、《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管理规定》、《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分级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意见》、《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依申请公开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分类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写大纲的通知》;熟悉《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举报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全面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
1.海域使用论证管理规定(1)掌握海域使用论证分级管理的规定;(2)掌握论证报告的有效期限;(3)了解论证报告需归档的材料要求;(4)熟悉委托或选择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服务的方式;(5)掌握对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服务单位和人员的相关要求及违反的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