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合集下载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在使用某一种药品后,存在大量患者出现相似或相同的不良反应的情况。

这类事件对患者的健康和医疗卫生工作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处理和控制药品群体不良事件。

一、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特点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由于同一种药品或者同一类药品的原因,在短时间内出现大量患者出现相似或相同的不良反应的事件。

这类事件的特点是规模大、影响范围广、处理难度大,需要及时、全面地进行处置。

二、建立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的必要性1. 保障患者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理不良事件,可以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2. 防止事件扩大:建立应急预案可以及时控制事件,避免事件扩大化。

3. 保障医疗秩序:对不良事件进行应急处置,有利于维护医疗秩序和患者信心。

三、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的内容1. 应急组织:建立专门的应急处理组织,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联系方式。

2. 信息监测:建立完善的信息监测系统,及时掌握事件发展态势。

3. 应急处置: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医疗救治、药品调查、信息发布等。

4. 评估与总结:对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为类似事件的处理提供经验。

四、建立健全的机制,提高不良事件应急处置能力1. 提高监管力度:加强对药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2. 完善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和提升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应急预案,提高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

3. 提高技术水平:增加医护人员在不良事件应急处理方面的技术培训和实战经验。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对保障患者的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和提高监管水平都是非常重要的。

希望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药品的治疗效果和副作用是双刃剑,随着各种新药品的上市以及非正规渠道的用药行为,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时有发生。

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对患者、家属和社会都会造成重大的影响,是一种具有相当严重性的事件,需要进行及时、有效的紧急处理和反应。

为应对突发性药品事件的发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一套完善的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能够在事件发生时迅速启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的定义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是指由于某些药品的药理作用、创伤作用或者其他因素而引起的严重健康风险,可能对大量患者或者使用人群造成危害的事件。

三、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的组成要素1. 应急机构和人员的组成和职责划分:包括指挥部、应急处置组、医疗救护组、信息报告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等。

(1)指挥部负责制定应急预案,起草各类文件,以及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2)应急处置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包括风险评估、危重病人治疗、病人转运等。

(3)医疗救护组负责病人救治工作,包括伤员的紧急抢救、急诊处置、病情监测等。

(4)信息报告组负责收集和汇总相关信息,及时向上汇报和向下传达指挥部关于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和指示。

(5)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保障工作,包括现场调配物资、人员布置、医疗设备的设置和维护等。

(6)宣传组负责向外界发布相关信息和情况,引导公众正确的了解和处理事件,累积广泛社会支持力量。

2.风险评估和处置应急预案:在短时间内制定出危险程度的评估标准,包括风险等级、应急预警阈值、反应措施等。

3.安全控制应急预案:在应急处置时,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控制措施,包括隔离观察、检测和监测、交通控制等,以确保应急处置的安全性。

4.信息管理与发布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信息管理和发布机制,做好内部和外部的信息报告、分析与发布,向相关机构及时且准确地公布信息,使公众充分了解事件的情况。

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预防和应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事件分级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分为四级:一级事件(特别重大事件)、二级事件(重大事件)、三级事件(较大事件)、四级事件(一般事件)。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成立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指挥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整个应急工作。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整个应急工作;(2)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3)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5)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善后处理;(6)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总结评估。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3.1 监测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监测网络,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情况。

3.2 预警根据监测情况,对可能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预警,采取措施防止事件发生。

3.3 报告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程序、时限和内容。

四、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分级根据事件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4.2 先期处置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先期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件蔓延。

4.3 启动级应急响应根据事件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在使用其中一药品后,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或意外事件,并且该事件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影响一大批使用者。

为了保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制定一份完善的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关于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供参考。

一、指导思想本应急预案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强调科学决策、快速有效的控制,确保应急工作的协调性与科学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事件给公众带来的危害。

二、应急预案的组织与协调(一)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指导,对发生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做出全面调查与处理。

(二)卫生计生委、药品监管部门、相关卫生健康机构、疾病控制中心、专家学者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参与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协调工作。

(三)建立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明确指挥职责和工作流程,协调各方资源,快速反应、集中指挥、高效运行。

三、应急预案的内容与措施(一)风险评估与预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和评估药品的临床数据和社会反馈,出现风险时迅速启动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事件处理与防控:在发生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时,及时开展调查与处理工作,追踪相关病例,进行病例登记、分析和发布。

同时应调整用药指南,主动通知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相应的停售和撤样工作,防控源头;开展对用药者的紧急筛查和监测工作,确保尽早发现和控制疑似病例,阻断传播途径。

(三)应急队伍与资源准备:建立专门的应急队伍,包括卫生健康机构、医疗机构、药店等相关单位的应急处理队伍;保障充足的人力、物力和技术设备,包括疫苗、药品、防护用品等的储备和调配。

(四)风险信息发布与公众教育:及时发布与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相关的信息,包括风险评估、事件处理进展、预防措施等;进行公众教育,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职责分工与协作机制
药品安全应急指挥部
药品安全应急办公室
专家组
协作机制
负责制定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 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 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 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
负责具体组织开展药品严重突 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处 置和善后工作,及时向药品安 全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 况。
负责对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 良事件进行技术评估,为应急 处置工作提供专业建议和技术 支持。
疏散人群
根据现场情况,及时疏散 无关人员,确保现场安全 。
医疗救治措施
启动应急预案
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 ,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组织专业医疗团队进行救 治。
救治患者
对患者进行紧急救治,包 括对症治疗、生命体征监 测等,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
报告与会诊
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报告事件情况,组织专家 进行会诊,为救治工作提 供技术支持。
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可能引发社会恐慌和不稳定 因素,通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可以迅速采取措施, 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提高应对能力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提高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应 对能力,确保在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发生时能够 迅速、有效地应对,减少损失和影响。
03
应急预案制定依据与原则
制定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应急预案的合法 性和规范性。
行业标准
实际情况
结合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 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应急 预案。
参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行业标准 ,确保应急预案符合行业要求。

突发性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性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性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性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在使用药品或者医疗器械过程中,突然出现的大规模不良事件,可能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针对这种突发性事件,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以确保迅速响应和有效控制。

一、组建应急调度中心建立专门的应急调度中心,收集、分析和监控全国各地不良事件的数据信息,协调各部门和机构的应急救援工作。

调度中心要配备专业的人员和技术设备,能够迅速发布警报,并根据情况做出应急决策。

二、建立不良事件报告机制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建立不良事件报告机制,任何不良事件都必须及时上报给省级药监部门,并按照统一的格式报告事件详情、原因和采取的应对措施。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不良事件的督导和监测,确保信息的及时流转和准确性。

三、制定责任分工方案在应急预案中,要明确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医疗机构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分工。

政府应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药监部门负责调查不良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方,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医疗机构要及时为受害者提供救治,并配合调查工作。

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排查生产环节的安全隐患,加强质量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

四、建立危险品保管仓库和应急药品库针对突发性不良事件,建立危险品保管仓库和应急药品库,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药品,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保管仓库要具备防火、防爆和防泄漏的设施,应急药品库要定期检查和更新库存,确保物资的及时可用性。

五、加强预警机制建设制定突发性不良事件的预警机制,通过对各种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对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预警。

预警信息要准确、及时地传递给有关部门和单位,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不良事件的扩大和蔓延。

六、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各级组织和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

通过演练,发现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

同时,要加强对各级人员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专业性和水平。

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一、事件概述药品严重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是指使用某种药物后,同一时期、同一使用方式下出现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了预期范围,甚至出现多人罹患严重疾病、危及生命的现象。

这种事件极易造成公众恐慌,对医学卫生事业及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应急预案的目的本应急预案旨在建立突发性药品不良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应对药品不良事件,减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在发生药品严重突发性不良事件时,停止不良事件持续发生,保护患者的生命和健康。

三、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1、以人为本,保障公众生命和身体健康为首要任务。

2、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机制。

3、做好应急预测、主动监测、早期识别和预警处理,努力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及及时传递。

4、建立多部门、多层面的应急协作机制,做到各部门密切合作,危害降到最低。

四、应急预案的工作流程1、报告药品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是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的首要任务。

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及时向当地药监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2、突发事件预警当药监部门接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后,应当快速分析并做出相应预警处理,及时与卫生防疫、公安、交通、媒体等各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形成联合行动。

3、建立信息公开渠道药监部门应及时公开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相关信息,做到公众知情权的落实。

此外,加强社区宣传,及时向公众提供合理解释和建议。

4、组织会商,采取措施各相关部门应召开会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组织转运病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针对性的医学救治、停止药品生产、召回不合格药品等应急措施。

要运用严格的生物防护措施,避免二次传播。

5、药品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的后续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当立即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的疫情调查和流行病学分析,总结预警预测方法、处理经验、结果效果等情况。

药品不良反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不良反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不良反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不良反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制定的。

在药品不良反应突发事件发生时,应该采取快速反应、统一领导、严密监测和依靠科技等工作原则,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为了落实这些原则,需要成立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并对药品不良反应突发事件进行分级管理。

同时,预警和报告也是应急预案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可以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最后,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也是预防药品不良反应突发事件的重要措施。

4.1 当各科室发现药品出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时,应立
即向药剂科报告。

药剂科收到不良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医教质控科报告,并在1小时内核查涉案药品的名称、批号、标识的生产厂家、数量、使用情况等,并向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4.2 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收到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报告后,应采取紧急控制措施,立即停用疑似药品,并组织专家进
行抢救、事件分析评估等。

同时,需要指定专人24小时值守通信网络,接听电话和传真,并明确联系人,随时向上级汇报调查处理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目的为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处置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提供指导,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防止各种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发生,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药物滥用对社会的危害,确保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1.2.l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鸡东县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县政府负责全县应急处理的领导和现场指挥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在事件处理中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到分工明确,充分协作,尤其在对受害患者的救治中要注意与卫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

1.2.2依法监督,科学管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实行管理。

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贯彻依靠科学技术防范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发生的方针,实施科学监管。

加强日常监督、监测、评价,开展临床治疗方案及流行病学研究。

关注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相互作用及相关危险因素,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

1.2.3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相结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按“四早”要求,保证报告、评价、控制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群体不良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对已经发生的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及时查阅上级局的相关信息,避免或及时控制在我县发生类似事件。

1.2.4属地负责,分级管理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预防、监测与控制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

根据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不同情况,将其分为两个等级,并实施分级响应。

发生不同等级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时,启动相应级别的指挥体系和响应程序。

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局《黑龙江省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市局《鸡西市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群体健康损害的药品不良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指挥机构与有关部门职责2.1指挥机构与职责2.1.1领导机构按不良事件等级(分级见4.1)和分级响应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处理一级药品群体不良事件。

省政府负责指导、协调处理二级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协助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一级不良事件。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不良事件信息收集、分析、评价并对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采取相应的紧急控制措施。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不良事件信息收集、确认和上报;分析、综合有关药品安全监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采取相应紧急控制措施;协调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调度。

2.2有关部门职责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实施发生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发生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后,县卫生局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及时组建应急医疗救治队伍,指定急救机构,对所需的医疗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并统计、通报救治情况。

同时应及时将发现的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通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安机关负责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麻醉、精神药品群体性滥用事件的调查、核实;对吸毒成瘾的,依法实施强制戒毒或者劳教戒毒。

负责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涉及假劣药品引起的不良事件的查处;维护现场安全和社会稳定。

教育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等专业部门,组织实施学校中的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2.3业务技术机构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业务技术机构,负责上市后药品的不良事件信息收集、评价、上报与技术组织工作,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2.4专家委员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卫生局设立药品不良事件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由药学、临床医学、药理毒理学、流行病学、生物工程、公共卫生管理、法律、心理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县药品不良事件技术问题进行咨询和研究,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3.预警预防机制3.1报告责任制度(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时,都应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同时间及时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门。

(2)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全县药品不良事件报告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及其他有关工作。

3.2预警预防行动3.2.1监测网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安全性问题的信息体系建设与管理,逐步建设和扩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

通过不断完善的网络建设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反馈,提高预警行动和快速反应能力。

3.2.2信息通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对有安全性隐患的药品向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通报。

对于重大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借助多种渠道和方式对药品可能引起的安全性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务必使公众了解身边可能存在的药品安全性隐患,减少用药所带来的不良后果。

3.2.3预防行动对发生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要逐级上报国家ADR监测中心,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析、评价后决定是否采取警示、通报、修改说明书、暂停使用、强制再评价、撤县和调整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级别等预防措施。

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依照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不同情况和严重程度,将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划分为二个等级:一级事件:出现药品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0人,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特别严重的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

二级事件:药品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发生人数超过30人,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出现死亡病例;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的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

4.2预案启动依照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级别,分别由省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督管理局认定后宣布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3响应程序4.3.1一级响应(1)生产、经营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药品或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立即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同时向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一级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或生产、经营企业在24小时内发出通知,对所有市场上销售的该批次产品暂停销售,并于24小时内汇总该药品在全国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医疗卫生机构立刻停止使用该药品,统一封存。

(2)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报告后立即会同省卫生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以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报告,涉及特殊药品群体滥用事件,要会同省公安厅报告公安部。

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药物滥用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刻指定专人查收或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卫生机构24小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同时按7.2要求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送有关资料;医疗用麻、精药品出现群体滥用性事件时于24小时内填写并上报《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县局协助市局完成上述工作。

(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的同时负责核实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情况,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药品的名称,不良事件表现,发生不良反应和死亡病例人数,组织相关人员亲临现场,掌握群体事件的第一手资料。

核实该产品的生产批号,依法对引起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经确认为假劣药品引起的不良事件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4)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并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发生医疗用麻醉、精神药品滥用引起的群体性药物滥用事件,卫生部门和公安部门应根据产生滥用性的表现和严重程度,密切配合,同时开展医疗救治和强制戒毒工作。

4.3.2二级响应(1)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药品或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立即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以及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同时向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二级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或生产、经营企业在24小时内发出通知,对发生地所在省级辖区内销售的该批次产品暂停销售,并于24小时内汇总该药品或在发生地所在省级辖区内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医疗卫生机构立刻停止使用该药品,统一封存。

(2)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应在接到群体不良事件报告后,指定专人查收或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在24小时内填写并上报《药品群体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同时按7.2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医疗用麻、精药品出现群体滥用性事件时于24小时内填写并上报《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出现群体不良事件时于24小时内填写上报《可疑不良事件报告表》;组织人员对我省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资料进行统计汇总,并于2小时内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同时,密切跟踪事件发展,将病例报告、既往数据资料、文献资料等其它相关检索资料汇总,于24小时内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集专家委员会会议,县局协助市局完成上述工作。

(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会同省卫生厅组织核实药品或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情况,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药品名称,不良事件表现,发生药物滥用性的严重程度,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报告,组织相关人员亲临现场,掌握群体事件的第一手资料。

明确该品种生产批号,依法对该批号所有产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协助医疗机构对需要救治的患者实施救治。

麻、精药品的群体滥用事件要会同公安机关进行查实,县局协助市局完成上述工作。

(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专家委员会的评价结果、意见与建议,可在全省辖区内对该品种作出警示,组织专人对该药品生产企业进行GMP跟踪检查。

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本省内依法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医疗用麻醉、精神药品,应会同省公安厅做好控制措施,并上报公安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