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用水计划指标申请表
用水计划指标的核定或批准

用水计划指标的核定或批准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区公共供水企业供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自来水用水单位用水计划指标的核定或批准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用水计划指标的核定或批准代码:5313分项: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的核定和调整、月度用水计划指标的调整、建设项目用水计划指标的核定、临时用水(计划转移)计划指标的核定、用水计划指标的变更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
(二)《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十一条城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城市用水计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制定,并下达执行。
(三)《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本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市水务局和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用水单位核定并下达年度和月度用水计划指标,并按月进行考核。
超计划用水的单位,对超计划部分除缴纳水费外,还应当缴纳加价水费。
(四)《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市水务局和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以及不同时期供水平衡的要求,在当年年底前核定并下达各用水单位下一年的年度和月度用水计划指标。
(五)《上海市用水计划指标核定管理规定》全文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局负责对区属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自来水用水单位用水计划指标进行审核,包括受理、审查、决定。
(二)审批内容对用水计划指标的核定或批准(三)法律效力获得用水计划指标的核定或批准的审核批准文件的,申请人应当根据批准文件的要求,严格按照核定或批准的用水计划指标合理用水;用水单位超计划用水的,按规定对其超计划用水的部分收取加价水费。
(四)审批对象指在本区区属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的服务范围内的计划用水单位。
五、审批条件(一)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的核定和调整准予批准的条件:1.符合市、区(县)年度用水总量计划和供求平衡要求;2.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应的产业政策;3.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4.符合行业用水合理用水水平和发展需求;5.按规定进行水平测试。
珠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珠水〔2021〕47号)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加强用水科学管理、实现节约用水合理用水,推动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珠海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珠海市水务局反映。
珠海市水务局2021年6月7日附件:珠海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规范全市非居民用水户(以下统称为单位用户,不包括取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市范围内使用公共管网供水(含原水)的单位用户实行计划用水,并实施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第三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计划用水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用水计划管理应从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以科学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为原则,满足单位用户合理用水需要,有利于节水型社会建设。
第五条制定用水计划应考虑以下几种因素:(一)珠海市供水规划、节约用水规划、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用水总量指标、城市供水设施能力以及城市供水应急预案;(二)国家及广东省相关用水定额,单位用户近三年实际用水情况;(三)单位用户节水技术措施和节约用水管理现状,单位用户增产扩能情况、水平衡测试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
第六条年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单位用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纳入重点用水监控名录或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单位用户用水计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
此范围以外的单位用户用水计划按照管理权限由所在行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
XX市非居民用水单位大户调整用水计划申请表【模板】

手机
年度计划用水总量(m3)
调整前
调整后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计划用水量(m3)
调整前
调整后
核定值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调整前
调整后
核定值
调整理由(可另附证明材料)
调整类型
用水人数增加(人)
经营(租赁)面积增加(m2)
生产产量增加
用水设施增加
生产用水设备或辅助用水设备(空调机组或其他)
附件
编号:
XX市非居民用水单位大户调整用水计划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XX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节约用水办公室申请单位(盖ຫໍສະໝຸດ )所在行政区域(区、街道)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1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2
经营性质变化
绿化面积增加(m2)
其他
提交材料目录:
以下为XX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节约用水办公室核定审批办理栏
初审意见:
承办人:年月日
审核意见:
审核人:年月日
领导审批意见:
审批人:年月日
填表说明:1.本表未列项目可附表补充说明。
5.本表一式3份,XX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节约用水办公室留存
2份,申请单位留存1份。
计划用水指标调整申请表

床位数
其它
原计划指标(立方米/月)
申请指标(立方米/月)
本单位所提交的企业用水单耗等指标符合相关标准,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全部责任。若提交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法情形,本单位愿接受行政机关的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章):
经办人签字:
计划用水指标调整申请表
申请单位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水表卡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用水性质
□机关团体 □工业 □一般商业 □特种行业用水 □其他
申请前情况
申请后情况
申请前情况
申请后情况
申请调整理由(填写调整前后情况,或在“其他”一栏注明申请理由)(可多选)
用水人数(人)
用水设施
经营(租赁)面积(m2)
经营性质
生产产量
关于重新核定用水计划或调整XX年度用水指标的申请(函)

关于调整或重新核定xx年度用水指标的申请(函)
(红头文件)文号签发人
抬头(市区节水管理部门具体名称):
我单位xx,单位编号xx。
单位基本情况。
水源(自来水、自备井水、双水源)等用水基本情况。
节水管理的措施及效果。
申请调整或重新核定的原因(如临时任务的增加、闲置区域出租、新增人员、用水性质改变、政治任务、恢复使用等)。
特申请在总指标不变的情况下对各考核期之间用水指标进行调整(或特申请重新核定用水指标到xxx立方米)。
附:重新核定用水指标的相关证明或支撑性政策文件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用水项目核准表

客户名称(盖章) :
用水地址:
联系人地址:
联系人姓名:
电话:
填报日期:
年
(以 上 信 息 由 客 户 填 写)
月
日
供水企业:
开户编号 No:
第
卷、附件
份
客户编号 No:
经办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用水项目及核准信息表
客户填写栏(请客户填写并加盖公章) 办理业务内容 用水项目 □开户 □分户 □核调用水指标2Biblioteka 行政3 4 5 6
非 居 民 经营 服务
工业 商业服务 建筑施工
特种行业
装表口径(毫米)及数量
接管地点
核准说明:
核准 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 签名
年
月
日
附录:
客户档案资料记录表
客户用水状况登记表 深圳市城市供(排)水合同 供排水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 供水合同执行单 委托银行代收款协议书 用水性质(指标)调整通知书 报停、恢复用水申请表(复印件) 更名申请表 分户申请报告 临时(施工)用水接管示意图 给水工程竣工图 计划局立项批文(复印件) 计划局投资许可证(复印件) 国土局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建设局建筑施工许可证 (复印件) 国土局宗地图(复印件) 宗地建筑平面布置图(复印件) 水池水质检测中心检测报告 水表检定证书 管道自行施工申请表 给水管道工程档案 居民用水住户清单 市编制委员会编制批文 补交水费发票(复印件) 其它: 排水申请书 排水接管登记申请表 排水费减免申请书 排水减免申请表 排水减免通知书 排水工程竣工图 国土局排水接口批文(复印件) 国土局批准的排水工程施工图(复 印件) 单位成文批文(复印件)
调整梅州城区自来水价格及简化用水

调整梅州城区自来水价格及简化用水价格分类等听证方案今年3月下旬,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报送《关于调整梅州城区自来水价格实行自来水价格与原水、水资源价格联动的请示》(梅粤水务〔2019〕19号)。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梅市府办会函〔2018〕53号)有关规定,市发改局4月份正式启动了调整梅州城区自来水价格等程序。
在市价格成本调查队组织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我们还进行了民意调查、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和专家咨询论证,拟订了调整梅州城区自来水价格等听证方案如下:一、现行水价(一)基本水价。
目前梅州城区自来水综合平均售价2.131元/ m³。
居民生活用水1.84元/ m³,工业用水2.03元/ m³,行政事业用水2.46元/ m³,经营服务业用水2.46元/ m³,特种行业用水3.74元/ m³。
(二)原水价格。
清凉山原水价格为0.69元/ m³。
二、调整自来水价格、简化水价分类等主要理由(一)原水价格和固定资产投资大幅提高。
由于水资源费大幅提高(2002年0.02元/ m³提高到目前0.20元/ m³),导致清凉山原水成本大幅提高。
经市政府批准,2018年5月1日起,清凉山- 1 -原水价格由0.55元/ m³调整为0.69元/ m³,从而使自来水供水成本随着大幅上升;投入3.23亿元资金新建梅县新城水厂,致使制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大幅提高,导致制水成本和利润分摊大幅提高。
(二)自来水的构成改变。
近年来,由于梅州城区不断扩大,城区用水需求也随着增加,清凉山供水已经不能满足用水需求。
从2015年7月起,江南水厂重新启用梅江河水(设计能力5万吨/日),2018年2月起,梅县新城水厂开始启用梅江河水(设计能力10万吨/日)。
从而改善了城区正常用水需求,同时也改变了梅州城区的自来水结构。
上海市用水计划指标核定管理规定(2013年修正)

上海市用水计划指标核定管理规定(2013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5.07•【字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上海市用水计划指标核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21日沪水务〔2007〕1008号发布,根据2013年5月7日《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修改<上海市用水计划指标核定管理>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公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用水计划指标核定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公共供水企业供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自来水用水单位用水计划指标核定的管理。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计划用水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供水管理处(与市计划用水办公室合署,以下简称市供水管理处)受市水务局委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区(县)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的计划用水的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水务局领导。
市公共供水企业(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管网到达区域内用水单位用水计划指标核定管理由市供水管理处具体负责,区(县)公共供水企业(含乡镇水厂)供水管网到达区域内用水单位用水计划指标核定管理由区(县)计划用水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第四条(用水计划指标核定原则)用水计划指标应当根据以下原则核定:(一)符合市、区(县)年度用水总量计划和供求平衡要求;(二)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应的产业政策;(三)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四)符合行业用水合理用水水平和发展需求;(五)用水单位节水措施、节水指标得到落实。
用水单位用水计划指标的调整从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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