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用查询、公示制度
医药费用查询制度

医药费用查询制度
为了全方位加强医患沟通,进一步增加收费透明度,加强社会对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制定本制度。
1.医疗服务费用查询内容:包括医院执行的医疗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查询,药品价格查询,患者的医疗总费用及明细费用查询。
2.医疗服务费用查询方式:
(1)门诊收费收据:由门诊收费处向患者收取医疗服务费用后提供。
(2)住院一日一清单:由各病区护士站提供。
(3)住院收费收据:由住院收费处在患者出院结清医疗费后提供。
(4)出院病人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由住院收费处根据出院收费收据提供。
(5)多媒体触摸查询系统:由价格管理办公室和信息科提供。
3.各病区、收费处应严格执行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的精神,为患者及其相关人员提供医疗费用查询服务,并为患者的医疗服务信息保密。
4.保证医疗费用查询渠道通畅,充分运用医院网络信息渠道,在我院网站、多媒体触摸查询系统、公示牌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5.患者对医疗费用如有疑问,各病区、收费处及相关科室应做好解释工作。
6.价格管理办公室负责处理患者的医疗服务收费、查询的投诉。
费用查询管理制度

医院费用查询管理制度
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精神,结合白山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阳光工程”,全面实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门诊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病人提供费用查询服务。
我院针对此情况,加大物价透明度,特制定病人费用查询制度,具体如下:
一、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公示。
在医院大厅、医技等主要医疗场所将主要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上墙公示。
二、针对调价及时更换公示内容。
三、住院费用清单:对有查询需要的患者及家属,由疗区负责提供医药费用汇总清单。
住院病人对费用有疑问,疗区护士站应及时向病人或家属解释清楚,出院病人由入院处提供明细清单。
四、门诊病人对费用有疑问,服务台给予说明解释。
投诉箱涉及医疗费的投诉,接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五、凡门诊及住院病人对医疗费用有疑异,可向服务台咨询,不能解答的问题可转给医院相关部门查询,做到:①有问必答。
②有错必纠。
实事求是的处理病人的费用投诉,并做好病人的查询及投诉记录。
医院费用查询与费用清单管理制度

医院费用查询与费用清单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疗价格行为,提高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方便群众查询医疗费用,根据XX市卫健局、发改委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在门诊大厅、住院处等处设置触摸屏,将所有的收费项目价格实行公开,公开内容要符合卫健局和发改委要求,内容要及时更新。
二、对于常规医疗收费项目的查询,患者及家属可以通过有关科室物价展板进行。
三、公示查询电话,方便患者及家属查询。
四、查询内容:
(一)《XX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XX市医药价格信息、XX市卫健局、XX市发改委公布文件中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二)药品目录及药品收费价格。
(三)医院常用可收费医用耗材名称、规格、厂家及收费价格。
(四)医院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价格。
(五)病人门诊号或住院号下的医疗费用明细项目。
五、门、急诊收费处负责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价格费用清单;住院处向住院患者提供住院期间各项费用结算清单。
六、向患者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本院服务监督电话。
医疗费用查询制度

医疗费用查询制度
医疗费用查询制度是指在医疗领域中,为了提高公众对医疗费用的透
明度和可查询性而实施的一种制度。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让患者能够及
时了解医疗费用的具体情况,避免出现费用不透明、不公开等问题,从而
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减轻患者的负担。
首先,医疗费用查询制度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医疗费用信息平台,该
平台可以与各家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费用信息的实时更新
和查询。
患者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自己的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药品费、检查费等项目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
其次,医疗费用查询制度还可以实施一些费用透明度措施,比如规定
医疗机构在患者就诊时必须进行明码标价,明确告知患者每个项目的具体
费用,避免出现隐性收费、乱收费等情况。
同时,对于一些非必要的检查
和治疗项目,也可以明确规定其费用,并在患者查询平台上进行公示,以
便患者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策。
此外,医疗费用查询制度还可以加强医疗费用管理和监督,对于价格
虚高、乱收费等情况进行严肃处理,保障患者的利益。
对于违规收费的医
疗机构,可以给予罚款、暂停资质等处罚,并公示这些信息,以警示其他
医疗机构。
医院价格公示制度

医院价格公示制度
一、凡按国家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医药收费,医院应全部进行公示。
二、医院应向患者提供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查询服务,并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
三、收费项目与收费价格在医院官网、门诊大厅、病区等显著位置,采用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监督。
四、公示内容:
1医疗服务项目:项目编码、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说明、收费依据、批准文号、监制单位及投诉电话等。
2.药品:药品通用名、商品名、生产厂家、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并明示是否为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
录。
3.医用材料:品名、规格、单位、进价、零售价、产地等。
五、价格公示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及范围等,严禁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通过公示合法化。
六、所有医疗收费价格公示由物价管理科负责,相关科室应做好收费政策、价格的沟通、传递工作。
其中药品及医用材料价格分别由药剂科、医疗设备部提供给物价管理科,物价管理科审核、汇总后由信息部、宣教部按相应渠道进行及时公示。
七、实行价格公示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应及时调整公示内容,确保公示价格与医院收费系统一致。
医院价格公示及费用清单制度价格维护及成本测算制度医药收费复核与自查制度三甲医院管理制度

市立医院行政管理制度三甲评审复审制度资料修订版目录医院价格公示及费用清单制度价格维护及成本测算制度医药收费复核与自查制度一制定目的为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价格,保障患者的价格知情权,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和患者的监督,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全院三主要内容1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全院价格公示工作,各相关科室负责本科室的价格公示工作,分别负责管理职权范围内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确定;医院宣传部和运行保障部信息科分别负责价格公示的相关媒介、载体和技术支持工作。
2公示方式2.1自助机价格查询。
在各诊疗区域设置收费与查询一体机(自助机),通过医疗服务价格查询模块,为患者或其家属提供实时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卫生材料的收费标准和个人费用清单查询服务。
2.2院区电子屏、公示牌、公示栏公示。
药学部负责药品价格的更新,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卫生材料价格的更新,并由医院宣传部和和运行保障部配合公示牌的制作、电子数据的维护。
2.3门诊患者收据和交费小票提供费用详单;住院患者每日由科室发放前一日费用详单,出院时由住院处发放费用总清单。
2.4医院官网价格公示。
3公示内容3.1药品价格公示应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价格、生产厂家等,并应标识是否为医保报销的药品。
3.2医用耗材公示应包括其品名、规格、型号、价格等。
3.3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应包括医疗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执行价格等。
4价格调整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确保对外公布信息的准确、及时。
药品价格由药学部负责,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卫生材料价格由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
5实行患者费用清单制度3.1费用清单内容包括: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卫生材料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5.2在住院期间,由各科室每天主动、免费向患者或家属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
5.3医务人员应热情接待患者对费用使用情况的询问,并耐心解答各项收费的相关内容,解答患者对清单中所列项目提出的疑问,对解释不清楚的问题,应及时与物价管理人员一起协助解答。
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一、医院收费项目实行价格公示制度,由物价办负责,采用电子显示屏、自助查询机等方式,在医院显著位置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及对外服务性收费的项目和价格。
二、医院所有服务收费都必须提供清单及正规收费票据。
住院及门急诊费用结算清单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三、临床各科室要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对住院病人当天发生的所有费用逐一登记,免费提供给住院患者。
四、全院工作人员有义务为患者提供医药费用查询服务或告知查询方式,患者提出疑问时,要做好解释,不得推诿。
五、收费价格发生变动时,物价办要及时调整公示内容。
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投诉电话,发挥外部监督管理作用。
医院收费查询制度范本

医院收费查询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收费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收费项目。
第三条医院收费查询制度是指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有权利查询医院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医院有责任提供相关信息和解答相关问题。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收费查询的基本权利、查询程序、查询渠道、查询方式等。
第二章收费查询的基本权利第五条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有权利查询医院收费项目的名称、数量、价格以及相关政策。
第六条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有权利要求医院提供收费明细。
第七条医院收费查询应及时、准确、充分。
第三章查询程序第八条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收费查询。
第十条医院接到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的查询申请后,应及时安排专人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一条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查询时应遵守医院规定的时间段。
第十二条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查询结果,如有需要,可提供打印或文书形式的收费明细。
第四章查询渠道第十三条医院设立收费查询工作站,负责收费查询的受理、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医院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收费查询窗口,方便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进行查询。
第五章查询方式第十六条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可以直接前往医院收费查询窗口进行实时查询。
第十八条医院应积极回应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的查询,并尽快提供查询结果。
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九条若医院未能及时提供查询结果,或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医院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若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查询,医院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十一条具体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措施,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医院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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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县人民医院医药费用查询公示制度
为维护患者和医院的合法权益,加强医院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杜绝不合理收费,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增加收费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和省、州有关部门对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医院为方便患者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价格信息,以及在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情况,特做如下公示:
1、在急救中心、门诊部、住院部大厅的醒目位置对主要医疗服务项目设立价格公示栏。
2、各专业治疗、检查科室和各病区对所开展的主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单独进行公示。
3、利用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一次性材料价格。
4、在门诊部大厅、住院部大厅设立电子触摸屏,便于查询各项价格和费用信息。
5、公布医院价格举报和价格查询电话:
6、所公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是按照《云南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文件汇编》标准进行公布的。
二、查询制度与方法
1、住院期间患者对费用查询时,可向所住病区的护士长,物价员进行查询,也可用医疗费用一日清单进行核查。
2、门诊患者对费用查询时,可在价格公示栏和电子触摸屏中进行查询,也可到门诊主任值班台进行查询。
3、患者可直接到物价管理部进行查询,也可拨打电话进行查询。
4、凡患者对医疗费用有疑义的,由门诊部主任值班台或各病区转介到物价管理部或咨询者直接到物价管理部查询。
三、接待查询的制度与要求
1、物价管理部工作人员、各科室护士长和物价员,要主动热情、认真细致地接待好每一位查询者。
2、在查询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给予处理解决,对查询患者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及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报物价管理部。
四、住院费用清单制度
每日由各病区向住院患者提供医药费用的明细清单,必须及时发到每个患者手中。
出院患者由住院结算处提供医药费用总清单,患者可通过清单了解所发生费用的情况。
欢迎广大患者及其家属对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我们将做到有问必答,有错必纠,实事求是地处理好每一位患者对医疗服务费用的查询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