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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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经公司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目的:

为解决建设工程承发包环节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对工程进度款支付、用工

及工资支付、工程竣工结算的管理等,建立此管理机制,防止各类纠纷的发生,二,内容:

1、施工项目自用工之日起10日内与工人订立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必须明确约定工作期限、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工资及工资发放时间和方式。

2、工人工资实行月薪制,由项目部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支付给工人。工程量在一个月以上的,按每月完成的工程里,实行月结月发,

工程里在一个月以内的,应在工程里验收后三日内全额支付工人工资。

3、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实名制通道设置劳务人员登记室配置计算机、刷卡和考勤设备,确保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上下班进行刷卡考勤。

4、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民工工资认定公示牌,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民工考勤和工资认定情况进行公布。

5、公示内容包括民工每月上工时间、实发工资数额,公示内容应经劳资员和民工签字确认。

6、项目部安排人员经常检查公示牌的设置及管理情况,发现未按规定进行设置或损坏应及时进行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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