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行为规范细则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通用7篇)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通用7篇)标准版的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有什么内容?下面请看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行为,为全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安顺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安顺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师德师风第三条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木原则,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思想政治学习,自觉提高政治修养。
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不崇洋媚外,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不组织或参加不合法组织,不组织或参加怠工、罢课,不组织或参加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集会、游行活动。
严禁发表不符合国家对外政策、与党和国家方针相违背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不做有损教育形象的事,不说不利教育发展的话。
第四条服从组织决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要通过正常渠道和方式反映。
第五条上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上课要提前侯课,按时上下课;不擅自缺课、调课;工作时间严禁打电话聊天、睡觉、下棋、打牌、上网玩游戏。
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长假的,需出具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联系。
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交待好相关工作后方可离校。
第六条不教唆学生作弊或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试题。
偷改学生成绩等。
第七条工作日中午时间不准饮酒,非工作日时间禁止不文明饮酒,任何时间不准酗酒;酒后不得进校园。
第八条严格执行禁止从事第二职业的规定;不直接或以投资入股等形式间接从事经商办企业及其他营利性活动,不参加有偿性中介活动,不搞有偿家教。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它系统组织的演出、比赛等活动,受其它系统聘请、邀请的,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教师日常行为规范教师日常行为规范1一、注重仪表,讲究礼仪1。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
2。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烟蒂,办公室、宿舍打扫整洁。
3。
举止文明,不体罚学生,不打骂人,不说脏话,不赌博,不酗酒,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4。
不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录像,不听、不唱不健康的歌曲。
5。
拾金不昧,不受利诱,爱惜名誉,不失人格。
6。
维护国家荣誉和尊严,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
7。
说话要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上课要讲普通话。
8。
尊重领导,尊重同事,尊重妇女,尊重学生,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
9。
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10.不叫学生替自己做私事,不向学生索要礼物,不通过学生关系购买物品。
11.守信守时,答应别人的事情要按时做到,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
12.不拆看他人信件,不私看他人日记,不私自动用他人物品,不传播小道消息。
二、治学严谨,好学不倦13.上课要精神饱满,不坐着上课,不提前下课,不随便迟到、缺课,不私下调课。
14.要讲究规格,作业要及时收齐,及时批改,及时订正。
15.监考要专一注视,不看书看报,不做其他事情,严格执行监考纪律。
16.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热情关心学生,多帮助后进生。
不歧视低差生,不拒收学校审查同意的插班生、调班生,不任意剥夺学生的学习权利。
17.既要管教,又要管导,全面关心学生的学习、品德、健康,关心学生在校内、校外的表现。
18.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学习文化业务,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文化业务水平。
19.要虚心学习他人经验,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0.切实履行岗位职守,办公专心致志,提高工作效率。
三、遵纪守法,遵守公德21.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维护安定团结。
2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
因病、因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调好课。
23.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敢于劝阻,敢于斗争。
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

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一、日常行为规范:1、上班时间使用普通话交流2、上班时间穿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披散头发、不穿高跟鞋、不穿拖鞋。
3、上班时间将手机存放在门岗室,携带手机入园扣。
4、上班时间不看非业务书、不写教案,不做私事、不串岗、不接打电话、不发短信、不上网、不发微信、不吃零食、不聚众闲聊、非规定时间不到办公室打文件等。
二、仪容仪表:1、面部不化妆或只化淡妆。
2、长发要用发绳系好,不可随意胡乱挽起。
刘海最长不要遮住眼睛,头发要梳理顺滑,不烫蓬乱的短发,染发仅限于深褐色和黑色。
3、工作时间穿着工作服和工作鞋,不穿高跟鞋或拖鞋。
4、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指甲。
除结婚戒指外,不佩戴戒指、手镯、摇摆式耳坠和过长的项饰。
5、注意个人形象,保持个人服装和仪表的卫生。
三、语言表达:1、运用礼貌词语:您、请、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
2、说话声不高,语不俗,声音甜润柔和。
3、语言规范,上班时间使用普通话交流。
四、行为举止:1、为人师表,谈吐文雅礼貌,行为举止稳重得体,符合教师身份。
拒绝喧闹、爆粗口、传是非。
2、举止端正,不两手抱肩、不翘腿、不叉腰、不背手、不插兜。
3、不在别人身后急速超行;不在面对面交谈的人中穿行;不在教学活动区以跑代走,不拖地行走。
4、上班时间不吃零食,不吃幼儿点心;不吃、不拿、不用幼儿物品,不在幼儿床上睡觉。
5、在走廊内或上下楼梯要靠右侧行走,在狭窄的地方遇到孩子或其他人要热情问候并礼让对方。
6、与人前后进出门应拉开门让走在后边的人先行,进门时对面与人相遇应拉开门让对方先行。
7、吃饭时保持良好的进食习惯,并及时纠正幼儿的不良习惯。
(使用筷子姿势正确,不剩饭,不挑食,不当着幼儿的面评论自己不喜欢吃的食物。
吃饭时不发出不雅的声音,不在菜盘里挑来捡去等。
)五、人际关系:1、与同事建立友好、互助、互敬的合作关系;与家长建立友善、平等的共育关系。
2、对人不冷漠,同事遇到麻烦时,主动伸出援手。
遇到意见冲突时,主动沟通,不固执己见,积极换位思考,倾听对方意见。
十条教师行为规范十条

十条教师行为规范十条十条教师行为规范十条第一条:教师进入课堂要衣冠干净、仪表端正,应带齐基本的教学要件,做到"三有':有教材、有教案、有所教班级学生名单。
第二条:课前候课。
预备铃响,教师应到教室门口面向学生站立,目视学生候课状况,督促未进教室的学生快速进教室做好上课预备,未到学生做好登记,反馈班主任。
第三条:课程第一堂课,任课教师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
第四条。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面向全体学生,重视每个同学的站姿、坐姿、看书姿态和听课状态,严禁玩XX、睡觉、打闹现象。
提问时要照看到好、中、差。
问题要有梯度,不能只提问几个尖子生。
第五条。
教师必需既管教又管导,严格治理课堂纪律,做好组织教学工作,对任教课内的常规纪律负全责。
对学生违犯课堂常规要求的行为要准时制止,准时教育。
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
第六条:教师在课堂上要使用礼貌用语,使用一般话;要讲究语言艺术,严禁语言粗俗,动作粗XX。
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在课堂上发泄个人怨气。
第七条:教师要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中途不随便离开,站立上课。
在课堂上不准吸烟,不准拨打和接听XX,XX要关机或调整为静音振动。
第八条:教师要重视讲课效果的信息反馈,恰当安排课堂时间,不同意出现超过5 分钟的自习时间,依据实际状况准时调整教学进度与教学方法,力求教与学两个方面的协调一致。
第九条:下课铃响后,教师应马上结束并说:"下课',全体学生起立站好后齐说"老师再见',教师向学生鞠躬说:"同学们再见'。
如有人听课,教师应示意学生请听课人先离开教室,必要时鼓掌欢送。
第十条。
要依据教学内容做适当的作业布置,作业有批有改。
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情操,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小学、高等学校、职业教育机构等教育单位的教师行为规范。
第三条教师职业行为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真实、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教师职业行为应当符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社会做出贡献。
第二章教学行为规范第六条教师在开展教学工作时,应当亲身示范,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七条教师应当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系统、教学方法灵活。
第八条教师应当注重教学过程的积极互动,鼓励学生积极思考,主动参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合作意识。
第九条教师应当对学生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及时给予学生正面的鼓励,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和评价观念。
第十条教师应当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惑和问题,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工作。
第三章师德行为规范第十一条教师应当热爱教育事业,尊师重道,树立崇高的教师职业操守。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权益,保护学生和家长的隐私,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不得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从事任何有损教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遵守教育制度和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权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教师应当注重个人素质的提高与道德修养,不断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第十六条教师应当主动参加教师培训和学术研讨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范的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教师在处理违规行为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十九条教师在接受处理措施后,应当进行反思及时改正错误,重新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和教学能力。
培训机构-教师培训-教师行为规范细则

培训机构-教师培训-教师行为规范细则为了规范本学校的管理,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并体现有奖有罚、公平竞争的原则,特制定了教师行为规范细则。
如果员工违反任何一条规定,将扣除10分,累计达到30分者将罚款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在该季度员工考核中扣除5分。
对于正式员工,将给予一个月的考察期,如果表现仍不合格,学校将其转为试用期员工或解除聘用合同。
对于试用期员工,学校将延长试用期限或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将用罚款款项建立奖励基金,对表现出色的员工将结合季度评比给予奖励。
具体规定如下:一)个人行为规范1.上班时间统一着制服,保持衣着整洁,并佩戴胸卡。
2.工作时间禁止吃零食。
3.工作时间未经部门主管允许禁止擅自离岗、串岗或随意外出。
4.禁止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5.未经部门主管同意禁止请假、私自串班。
6.禁止占用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朋友。
7.禁止在工作时间睡觉、聚集闲聊。
8.禁止在工作时间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超过3分钟)。
9.未经允许禁止拨打长途电话。
10.工作时间注意形象,禁止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11.工作时间禁止阅读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或刊物。
12.工作时间禁止玩电脑游戏或使用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程序。
13.禁止未经学校允许,私自将学校物品据为己有。
14.能正确使用各项设施,避免对仪器造成损坏。
15.因工作需要自带软盘的情况下,应主动、认真做好防毒、查毒工作。
禁止擅自使用软盘。
16.因工作需要上网下载信息、资料等,必须注意网络安全。
17.关心学校声誉,禁止与学员或员工谈论有损学校利益的事情。
18.每天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并于每月25日上午主动交给部门主管。
19.禁止向学校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如实报告。
20.发扬团队精神,对非本班人员遗留下来的问题仍予以处理。
21.在不调查、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禁止乱发表意见和处理问题。
22.禁止在员工之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不利于团结;禁止不尊重他人人格,以粗言秽语对他人进行侮辱。
学校教师文明行为规模版

学校教师文明行为规模版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的行为,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文明修养,学校特制定了以下教师文明行为规范,希望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并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榜样。
一、尊重学生,严禁体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责骂等伤害行为。
教师应当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理智沟通,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遵守课堂纪律,课堂教学秩序良好教师在进行教学过程中,应当保持课堂纪律的良好状态。
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计划进行教学,不得擅自改变授课内容和安排。
同时,教师应当在上课期间保持专注,做到不过多使用手机、不随意离开讲台。
三、言行文明,以身作则教师在校内外都应当以言行文明为准则,严禁在教学中使用粗鄙低俗的语言,不得使用侮辱性词汇对待学生或他人。
教师应当注重自己的形象和仪态,维护良好的教师形象,严禁在公共场合吸烟、饮酒等不良行为。
四、保护学生隐私,不得泄露教师应当严格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家长信息,不得将学生的问题和教育事务随意向他人透露。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和管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与同事合作,相互尊重教师应当积极与同事合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
教师之间应该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得互相攀比、争功争利。
教师在面对意见不同的情况时,应当保持理性、客观的态度,善于沟通、解决问题。
六、不接受贿赂,遵守诚信原则教师应当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贿赂行为,不接受学生、家长或他人的贿赂。
教师应当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工作,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教师应当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意识,增强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的能力。
七、关爱学生,积极引导教师应当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教师应当在学生遇到困难时给予适当的帮助和鼓励,不得嘲笑、歧视学生。
教师应当了解学生的个性特点和需求,为学生提供适应性的教育和指导。
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细则(新版)

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细则(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教师的行为,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增强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特制定本行为规范细则。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幼儿园教师的日常工作和行为,教师必须遵守,并以身作则,做到以德育人。
第三条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素养、职业道德,关心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职务要求第四条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五条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创造能力等。
第六条幼儿园教师应当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和乐观向上的品质,积极投入工作,关心幼儿的成长和发展。
第七条幼儿园教师应当不断学习和研究最新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八条幼儿园教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不违反国家、社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
第九条幼儿园教师应当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遵守教育教学计划和安排,按时上课,并认真备课。
第十条幼儿园教师应当教育引导幼儿遵守班规、纪律,注重培养幼儿的良好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第十一条幼儿园教师应当及时了解幼儿的家庭情况和特殊需求,并关心照顾幼儿的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幼儿园教师不得对幼儿进行体罚、变相体罚、不当批评等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四章课堂规范第十三条幼儿园教师应当根据幼儿的年龄和特点,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和设计丰富多样的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幼儿园教师应当积极引导幼儿积极参与课堂,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幼儿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第十五条幼儿园教师应当注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关注每个幼儿的成长进步,并采取个别辅导和完善后续教育。
第十六条幼儿园教师应当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课堂秩序,不得任由幼儿打闹或影响其他幼儿学习。
第十七条幼儿园教师应当注重课堂教学的反思和总结,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和策略,提高教学效果。
第五章与家长的沟通第十八条幼儿园教师应当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定期举行家长会,及时反馈幼儿学习进展和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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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行为规范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行为,构建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对教师行为规范作如下规定:
一、思想道德行为规范
1、热爱祖国。
认真严肃参加升国旗活动,升国旗时要立正,行注目礼,不走动,不讲话。
努力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不散布损害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做有辱国格的事。
2、坚定政治信仰。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各项教育法律法规以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思想上和政治上始终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忠诚教育事业。
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4、遵纪守法,依法执教。
模范遵守国纪国法,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
5、端正教育思想,积极传播先进文化。
崇尚科学,反对迷信,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迷信活动和伪科学组织。
坚决抵
制不良思想观念和社会陋习的影响,拒绝消极、腐朽文化侵入校园。
6、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的思想,自觉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行为习惯教育,热情而有耐心地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7、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情趣高雅、健康,不参与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自觉维护教育形象,维护学校和教师职业荣誉。
8、不信奉邪教,不参加非法组织,不传播歪理邪说,不散布反动言论,不崇洋媚外,不参加对抗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不做有损国格的事。
二、教育教学行为规范
1、树立责任意识,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廉洁从教,不以岗谋私,不乱收费,不有偿补课,工作日不在校外兼课,不在校外组织有偿辅导班,不向学生推销、宣传、介绍市局下发的“学生用书目录”以外学习资料、学习用品以及其它商品。
杜绝任何与教学、学生有关的商业性行为。
2、树立纪律意识。
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教研活动,养成守时习惯,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自调课、缺课,不私自找人代课;病事假要按学校制度办好请假手续。
开会和集体学习时要专心听讲,不干私活,不看书报,不乱讲话。
3、强化学习意识,积极、主动参加业务培训和教育科研,按时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做终身学习模范。
4、强化研究意识,潜心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学生认知规律和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积极参与集体备课,精心研究课程标准,积极参与课程改革,积极研究教法和学法,经常反思,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尝试。
5、树立规范意识。
教学计划符合学校要求,不随意增删内容;积极参与集体备课,精心撰写教案,不上无教案课,不重复使用旧教案;按时上下课,不拖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做好课后辅导,科学布置作业,不搞“题海”战术,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及时批改并按时检查作业。
6、树立创新意识,认真分析学情,及时调整教法,注重因材施教,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终身学习的习惯和能力,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7、树立健康意识。
生活规律,坚持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准时到操场做课间广播体操,劳逸结合。
服从工作安排,不埋怨、不指责、不扯皮、不推卸责任,乐观、自信,始终
保持良好的心态、饱满的精神、旺盛的精力和积极向上的情绪,做到身体心理双健康。
8、树立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注意发现苗头性问题,主动排调学生纠纷,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人际关系行为规范
1、要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充满爱心和亲情,平等、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管理学生讲究方式方法,不随心所欲,不放任自流;对有缺点、错误或成绩较差学生,不随意停课,不劝其转学、退学。
2、正确评价学生,肯定学生的优点,尊重学生的个性,增强学生自主发展的自信心,避免学生疏远教师倾向。
3、尊重、理解学生家长,不与学生家长发生争执,不责备、训斥家长,与家长交往文明、得体,接待家长客气、礼让。
4、坚持家访,采取其它有效方法,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与建议。
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接收学生及家长钱物;不要求学生或家长办私事,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5、尊重同事,和谐共处,团结协作,相互帮助,理解宽容,胸怀坦荡,相互信任,坦诚以待,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言行一致,平等待人。
6、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不拉帮结派,不轻信传言,不拨弄是非,不弄虚作假,不凭空许诺,不在他人面前议论其他教师短处,同事有不同意见不在学生中散布。
7、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对学校或领导有意见,用正常渠道反映;不背后议论,不散布流言蜚语;不写匿名信、小字报;不出现过激行为,不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8、教师与异性学生谈心或辅导,必须在工作时间、在教师集体办公室或教室,不得在教师宿舍和其它场所。
四、仪表举止行为规范
1、衣着整洁,朴素大方,符合教育工作者的职业要求。
在学校不穿短裤、背心、拖鞋,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蓬头污垢。
女教师发型美观、朴实,首饰佩戴不过分点缀,不穿超短裙,不袒胸露怀。
男教师须、发常修、剪,头发不过后衣领,发角不过耳。
2、举止文雅端庄,言谈文明礼貌,坐态典雅端正,站态自然稳重。
教态自然,动静自如,文明授课,精神饱满。
板书整洁规范,内容简练精要。
3、上课、开会期间要关掉手机等通讯工具。
上课时间不会客访友,严禁上课接打手机。
4、爱护环境卫生,养成卫生习惯。
不乱丢果皮、烟头、纸屑,不随地吐痰。
5、学生在校期间,不在校内玩扑克、下棋以及搞其它娱乐活动,不在办公室打闹、高谈阔论,不干私活。
6、不在学生面前和办公室、教室、会场等公共场所抽烟、嬉闹、勾肩搭背;不酗酒,工作日不喝酒。
7、不打麻将,不参与赌博、色情活动,远离毒品,不看不健康书籍,不上不健康网站。
8、养成勤俭节约美德,人离熄灯(关风扇、关水等),爱护公物,领用公物适量,不把公用品视为已有给家庭、朋友使用。
五、语言行为规范
1、积极推广普通话,上课、会议以及和学生交流尽量使用普通话,普通话应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说话要符合语言规范,要准确、严谨、有条理,避免语法错误,逻辑错误。
3、说话要注意场合,用语要文明,态度要友善,语调要亲切,不讲粗话、脏话、野话,不恶语伤人,不阴阳怪气,不讽刺、挖苦或取笑别人,禁说“教师忌语”,不说别人忌讳的话,不说伤害别人感情的话,不谈论他人隐私,不用带有歧视、蔑视、取笑性质的词语称呼他人。
4、授课表达、讲解要简明、扼要,要有声有色,声情并茂;坚持“兴趣、体验、赏识”教育理念;善于运用启发
性教学语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求知欲。
解答学生问题时态度必须谦和、耐心、语气要亲切,做到循循善诱。
5、批评学生时态度要严肃,言词要恳切,感情要真诚,不训斥学生,不大吵大叫。
6、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说话,不强词夺理,不盛气凌人。
7、语言表达要干净利落,少用“啊”“这个这个”等衬语,避免口头禅。
8、和别人谈话时要保持适当距离,眼睛要注视对方,不顾左右而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