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学年第1、2学期辅修课程选课指南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辅修管理办法 -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欢迎您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辅修管理办法为了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培养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实行辅修专业、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辅修双学位制度,允许学生在学好一个主修专业的基础上,自愿参加本校或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另一个专业的辅修学习。
为了加强辅修管理,保证辅修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条件凡进校后前二个学期所修专业必修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学有余力,且学习能力较强,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或处理)者均可参加校内辅修学习;符合以上条件,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达到80分以上者,可申请参加校外辅修学习。
二、学分及学位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是指主修专业与攻读的第二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修读双学位是指主修专业与攻读的第二专业分别为不同的学科门类。
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总学分为50学分左右;辅修专业总学分为25学分以上。
修满规定课程的全部学分,通过论文答辩(毕业设计),且符合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者,在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基础上由学校授予相应的辅修学士学位;修满25学分(含25学分)以上者,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三、报名与交费1.每年十二月份由教务处公布本校开设的辅修专业和校外各学校开设的辅修专业。
2、学生辅修需按要求交纳辅修费。
校内辅修学生每学期按本学期所修学分交纳辅修费用,校外辅修学生每学年交纳一次辅修费用。
四、教学管理(一)校内辅修教学管理1.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制定辅修培养计划报教务处批准。
教务处根据开课需要从开课学院择优聘用教师任课。
2.辅修专业的课程学习与主修专业的课程学习同时进行,从学生进校后第四学期开始,到学生进校后第八学期为止。
3.修读辅修课程不及格者,参加学校安排的重考。
每门课程最多只能重考两次。
学生在修读辅修专业过程中,如辅修课程累计三门不及格(重考及格算通过),终止其继续修读辅修专业。
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

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教育管理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满足广大学生在素质教育方面的需求和对教育管理学科的深入学习,本学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对象凡本校正式本科生(下称“主修生”)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
本校教育管理研究生除外。
第三条学习时间教育管理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学习时间为2学年。
其中第一学期为学位课程的学习,第二学期为毕业论文的撰写,第三学期为论文指导,第四学期为论文答辩及毕业。
第四条课程设置教育管理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以遵循教育管理学科建设和适应时代发展为原则,共计八门必修课程和两门选修课程。
具体课程设置如下:1、必修课程(八门):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统计学教育管理学教育经济学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信息化教育沟通学2、选修课程(两门):教育史教育社会学第五条学位论文辅修生需在第三学期指定导师后自行撰写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以教育管理实践为基础,通过进一步实证研究,提出创新性或系统化的理论、方法、管理课题或重大现实问题,阐述和论证所提出问题的解决对策和建议,具有很强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学术论文成文应符合规范,内容应有独创性。
第六条考试评定1、课程学习的考核方式应以平时考核、作业、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相结合,并应有明确的权重比例。
其中平时考核应占总成绩的三分之一以上。
2、论文的评定应包括格式、内容、创新性、实践性及表达能力等方面。
3、综合成绩评定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第七条证书发放辅修生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可领取本校教育管理辅修第二专业(学位)证书。
学位与主修专业学位同等。
第八条其他规定辅修生参加的物资、场地使用等问题,应按照本校制度处理。
辅修生违纪或不符合毕业要求的,将不得领取学位证书。
第九条办法解释本办法由本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以前有关条款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学生选课指南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选课问答和选课操作指南(试用)亲,不管你是老生还是新生,不管你是否选过课,请耐心研读完本选课问答和操作指南,它虽然不能解决你选课过程中的所有问题,但能解决你在选课过程中遇到的许多问题,指导帮助你选好课,提高选课成功率。
一、选课原则(一)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在导师指导下进行。
(二)按学校规定缴纳专业注册学费,取得注册资格。
(三)遵循课程修读顺序。
对于有先后修读顺序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再选后续课。
(四) 每学期选课分预选、正选、补改选三个阶段。
预选阶段,只选课程名称,没有人数限制,没有时间、地点和任课老师;正选阶段,设置了课堂容量。
当选课人数超过课堂容量时,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课堂进行增删改。
同时,采取“专业优先”、“高年级优先”和“学分绩点高者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把增删改后还超出课堂容量的学生筛选出课堂;补选阶段,设置课堂容量,采取“次序优先”的原则,当选课人数超过某个课堂容量上限时,不再允许选入,可改选同课程的其它课堂或者其它课程。
新生第一学期由学校根据其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批选进课堂。
第一次正选采取随机原则进行批量筛选。
(五) 对于进行分级教学的公共课程,应根据分级考试结果,参加对应级别课程的选课。
(六) 原则上,每个学生每学期选课不低于20学分,不高于35学分。
选定课程时,应考虑其上课时间,原则上不允许冲突。
(七) 每学期选课时间大致安排如下:原则上,第8周预选,第14周正选,第16周补选。
每学期每个阶段选课的具体时间将适时在教务在线的“教学公告”、学校电子大屏、微信等信息平台公布。
二、选课须知(一)选课前的准备每学期预选及正选前,你应熟悉所修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认真比照了解所修读专业下学期的开课计划,弄清楚你应修读的课程和具体安排,哪些课程必修,哪些课程需选修,哪些已修读课程补考不及格需重修或刷分,同时要了解每学期的选课时间安排。
每个选课阶段开始后,及时查看学习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首页的选课问答和操作指南及其他相关公告,对不清楚的问题,通过上网查询、向所在学院教办和你的选课导师咨询等方式弄清楚,这样才不会导致重选、错选和漏选以及不会操作等问题。
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

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激发学生学习潜力,培养适应性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结合学校辅修专业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辅修专业的设置与申办第二条辅修专业的设置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托学校学科专业优势资源与平台,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为出发点,以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为目标。
第三条辅修专业学制原则上为两年,文科专业总学时为450 至540 学时,总学分为 25 至 30 学分;理工科专业总学时为540 至630 学时,总学分为 30 至 35 学分。
第四条院(系)申办辅修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科学、规范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二)拥有完成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三)具备开办辅修专业所必须的仪器设备、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第五条申请开设辅修专业须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交包括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等在内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经教务处审查、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分委会讨论审核后,报分管校长批准。
第三章辅修专业的招生对象、条件与申请程序第六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校学生,完成主修专业已开课程的学习内容,学有余力并有兴趣爱好者,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且每人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第七条学生在主修专业学习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一)在主修专业课程学习中,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退学者;(二)未缴清应缴学费者。
第八条辅修专业报名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辅修专业所在院(系)应于每学年第二学期定期公布招生专业并开展招生咨询活动。
学生自愿申报辅修专业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九条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应提供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单并填写学校辅修专业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经主修专业所在院(系)推荐、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审核签章,报教务处审批。
哲学专业辅修学士学位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辅修专业辅修

哲学专业辅修学士学位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教学安排及选课指南1.辅修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要求培养目标:通过系统学习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理论思维,适应社会发展的高等复合型人才。
经过哲学专业相关主干核心课程的系统学习、训练后,选修学生将掌握哲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问题意识和理论功底,形成初步的科研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课程设置:课程设置涉及范围广且全面,覆盖哲学专业相关二级学科的所有基础课和主干课的核心课程。
课程设置重点和特色明显。
突出对学生的中国哲学史和西方哲学史的专业培养,两个方向按时间和逻辑节点分别开设三门课程。
东大哲学在伦理学和科技哲学方面的学科优势明显,师资力量较强,因此,课程设置开设了道德哲学、科技思想史、科技哲学、科学哲学原著选读等课程。
整个课程设置突出哲学基础理论的培养,在毕业论文上也鼓励学生对基础理论展开深入研究,从而扎实锻炼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和哲学理论素养。
2.辅修学士学位课程对学生能力的培养知识:掌握哲学专业的基本知识,了解本专业前沿和发展方向,具备较好地理论思考能力。
能力: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初步具备独立研究问题的能力。
素质: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人格健全,心理承受力出众,能迅速适应各种工作环境和压力。
3.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的要求:报名要求:原则上学生应跨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新专业目录中专业类以及跨东南大学招生专业大类选修学士学位;大一下学期学生报名,大二上学期——大四下学期学生参加课程学习,完成毕业论文。
修读要求:若辅修学士学位过程中,学生无法完成所有要求的课程学习,则视学生已修课程和学分情况,若达到辅修专业学分要求,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若既没有达到辅修学位要求也没有达到辅修专业要求,则可用所修学分抵用相关人文通识课学分。
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满足一下条件可获得辅修学士学位:(1)在主修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获得主修专业的学士学位资格;(2)获得辅修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以及通过规定的必修环节;(3)完成辅修专业的毕业论文写作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辅修专业管理办法(2017版)

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辅修专业管理办法(2017版)为了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跨学科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进一步贯彻因材施教的人才培养理念,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学校决定实行本科学生辅修制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专业设置开设的辅修专业是我校师资力量雄厚、学科优势明显的专业,依据社会和学生的需求,由开办学院申请,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后设置。
第二条培养方案与修读年限(一)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开办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组织制订,课程体系涵盖该专业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中的主要课程。
(二)专业教学执行计划按照培养方案执行。
学生修读课程与主修专业有相同或相近的,可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申请免修。
(三)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在第五学期至第八学期共四个学期内完成,其中,第八学期完成辅修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
第三条修读条件(一)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自愿修读辅修专业者。
(二)学生学有余力,具备相关学科专业基础,符合相关专业招生条件者,可在第四学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
第四条申请与审批程序(一)凡符合条件并自愿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于第四学期按当年招生简章相关要求提交申请。
(二)教务处会同开办学院进行学生修读资格审查,对符合修读条件者,由教务处公布录取名单。
(三)学生依据录取通知登陆学校财务处“学校网上缴费综合平台”缴费系统缴费,学院根据学生缴费情况做好学籍注册工作。
未按期缴费者,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第五条教学管理(一)教务处工作职责:负责招生与宣传、培养方案审查、教学计划与主讲教师审定、教材审定与征订、教务系统管理与维护、证书打印与制作等。
(二)开办学院工作职责:负责培养方案制订,课程安排与调度、主讲教师选派、考试组织与实施、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班主任选派、学生学籍与成绩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等教学与教务管理工作。
2020年2020学年第1、2学期辅修课程选课指南

2016-2017学年第1、2学期辅修课程选课指南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我校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根据《东南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学生实际需求,现将各开课院系辅修选课工作细则、教学计划通知如下:一、经济管理学院1.教学安排及选课工作细则面向对象和报名条件:1)我校2015级在籍在校本科学生,学有余力的学生均可选辅修学位课程,修满相关专业辅修课程可获辅修学位。
2)我校2013、2014级在籍在校本科学生,学有余力的学生可继续选辅修专业课程,修满全部辅修专业课程可获得辅修证书。
2016-2017第1、2学期课程开设:教学安排:2013,2014级辅修专业课程安排在两个学期,分别为2016-2017-2、2016-2017-3。
单独组班,上课时间安排在双休日。
2015级工商管理专业辅修学位课程,安排在2016-2017学年叁个学期,分别为2016-2017-1、2016-2017-2、2016-2017-3。
2015级会计专业辅修学位课程,安排在2016-2017学年两个学期,分别为2016-2017-2、2016-2017-3。
其他说明:1)工商管理专业辅修学位课程最多可接受辅修学生40人,会计学专业辅修学位课程最多可接受学生20人,授课形式均是跟随主修教学班上课,如主、辅修课程冲突,不可以办理免听申请。
课程结束,参加主修班级的结课考试,考试通过者获得相应学分。
2)2016-2017学年为辅修专业课程开设的最后一个学年,请2013,2014级同学特别关注。
2015级开始将不再设置辅修专业课程,只设置辅修学位课程。
3)如2013,2014级辅修专业课程与2015级辅修学位课程相同,且学分大于等于2015级辅修学位课程,2015级同学可在2016-2017学年选听相应的辅修专业课程,考核通过获得相应学分。
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选课说明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选课说明一、关于选课方式的说明1.选课阶段及选课形式:本次选课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前半段为开放注册阶段,该阶段对每门课程的选课人数不进行限制,也不分选课的时间先后,无需抢课,同学们可以在志愿范围内自由注册,所有注册后的课程状态均为“待审核”。
注册结束后系统将对所有注册结果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筛选,筛选结束后学生可登陆系统查看筛选结果,审核标志只有为“通过”的课程为最终选中的课程,“待审核”或“未通过”即表示该门课程在筛选过程中未被选中,选课无效,需继续在后续阶段选课。
从第二阶段后半段开始选课采用时间优先的规则,即在剩余的课程名额中先选先得。
2.系统筛选规则:1)第一阶段筛选规则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志愿、年级(高年级优先)和已修学分(已修学分少的学生优先),在上述条件完全一样的情况下采用随机确定。
即某门课筛选时,若该课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大于规定修读人数,则在第一志愿的学生中,按照年级高低进行筛选,年级相同时再看所修学分多少;若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少于规定的修读人数,系统自动选取第一志愿的学生后,余下的名额在第二志愿的人中筛选,以此类推。
系统筛选完后会有一段时间公布结果,请大家按时查看。
2)第二阶段前半段筛选规则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同课程类别内选课通过门数(通过门数少的优先)、志愿、年级(高年级优先),在上述条件完全一样的情况下采用随机确定。
选课提示:请同学们结合系统的选课筛选规则,根据自己的专业及个人兴趣及上课时间,合理安排和调整自己的选课志愿。
不建议学生同时选择多门热门课程,以免造成所选热门课程全部未被筛选上的情况。
3.志愿及志愿数:志愿:学生可根据自己对不同课程的喜好程度对多门课程进行志愿的排序。
一般志愿数等于该类课程最多可选门数加2。
即若某个课类(或子课类)最多可选中2门课程,则该类课程注册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择1门课程。
因此大家在选课时要尽量将志愿使用完,以增加选中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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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1、2学期辅修课程选课指南
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我校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根据《东南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学生实际需求,现将各开课院系辅修选课工作细则、教学计划通知如下:
一、经济管理学院
1.教学安排及选课工作细则
面向对象和报名条件:
1)我校2015级在籍在校本科学生,学有余力的学生均可选辅修学位课程,修
满相关专业辅修课程可获辅修学位。
2)我校2013、2014级在籍在校本科学生,学有余力的学生可继续选辅修专业
课程,修满全部辅修专业课程可获得辅修证书。
2016-2017第1、2学期课程开设:
教学安排:
2013,2014级辅修专业课程安排在两个学期,分别为2016-2017-2、
2016-2017-3。
单独组班,上课时间安排在双休日。
2015级工商管理专业辅修学位课程,安排在2016-2017学年叁个学期,分别为2016-2017-1、2016-2017-2、2016-2017-3。
2015级会计专业辅修学位课程,安排在2016-2017学年两个学期,分别为2016-2017-2、2016-2017-3。
其他说明:
1)工商管理专业辅修学位课程最多可接受辅修学生40人,会计学专业辅修学
位课程最多可接受学生20人,授课形式均是跟随主修教学班上课,如主、辅修课程冲突,不可以办理免听申请。
课程结束,参加主修班级的结课考试,考试通过者获得相应学分。
2)2016-2017学年为辅修专业课程开设的最后一个学年,请2013,2014级同学
特别关注。
2015级开始将不再设置辅修专业课程,只设置辅修学位课程。
3)如2013,2014级辅修专业课程与2015级辅修学位课程相同,且学分大于等
于2015级辅修学位课程,2015级同学可在2016-2017学年选听相应的辅修专业课程,考核通过获得相应学分。
4)如2013、2014级辅修专业课程以及2015级辅修学位课程与相应通识选修课
类型相同,且学分大于等于通识课课程,可以替代相应通识选修课程。
二、法学院
1.教学安排及选课工作细则
面向对象:
我校2015级在籍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学分绩点要求:
1)辅修学位:参照东南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及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位
管理办法(暂行),修满本辅修学位计划学分要求50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2.0者,可获得辅修学士学位。
2)辅修专业:不满足辅修学位授予条件,但已修完辅修专业计划课程,共计修
满24学分,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