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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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法律制度》课件

《医疗管理法律制度》课件

医疗执业者管理法律制度
执业资格认证
规定医疗执业者的资质要求和认证程序,保证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职业道德规范
制定医疗执业者的职业道德准则,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和责任。
医疗技术培训
要求医务人员进行持续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专来自水平。医疗质量管理法律制度
质量标准与评估
制定医疗质量标准和评估机制,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患者满意度调查
要求医疗机构进行定期的患者满 意度调查,改进医疗服务。
风险管理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预防和应对 医疗事故和纠纷。
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制度涉及患者权益保护、责任认定和纠纷解决等方面。
医疗事故赔偿法律制度
医疗事故赔偿法律制度规定医疗事故的认定、赔偿标准和赔偿程序。
医疗信息安全法律制度
《医疗管理法律制度》 PPT课件
本课件将介绍医疗管理法律制度,帮助您了解其定义、背景和相关内容。
医疗管理法律制度的定义和背景
1 什么是医疗管理法律 2 为何需要医疗管理法 3 医疗管理法律制度的
制度?
律制度?
背景
医疗管理法律制度是指规 范医疗实践和管理的法律 规定。
医疗过程中涉及众多利益 关系,法律制度可以保障 各方权益并维持医疗秩序。
医疗领域发展迅速,法律 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应对 挑战和提升质量的关键。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1
设施和设备管理
2
要求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和管
理设施设备,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3
医疗机构执照申领
规定医疗机构的资格要求和申领流程, 保证医疗机构的合法运营。
医生执业管理
明确医生执业的资质要求和行为准则, 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和患者权益。

医疗管理法律制度

医疗管理法律制度

医疗管理法律制度医疗管理法律制度是指在医疗行业中,针对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患者等各方面进行规范的法律制度,包括医疗法律、卫生法律、药品管理法律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法律制度旨在保障患者权益、规范医疗机构的行为、提升医务人员素质和维护公共健康。

一、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出台的实施细则。

医院条例规定了医院的基本管理原则、医院的组织领导、医疗质量管理、医疗纠纷处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医院要严格执行医疗行为规范,加强医疗质量检查和纠纷处理,建立医疗损害赔偿制度,保障患者权益。

二、医师管理法律制度医师管理法律制度包括《医师法》、《执业医师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医师法明确规定了医师的职业资格、从业条件、执业行为规范等内容,要求医师遵守医德医风,严格把好诊疗质量和安全关,对医疗纠纷要依法进行调解和处理。

三、护士管理法律制度护士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护士法》、《护理人员管理办法》等法规。

护士法规定了护士的从业资格、职责、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

护理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从业条件、行为规则等。

护士要按照医疗安全和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护理规范和操作规范,确保安全和保障患者权益。

四、患者权益保障法律制度患者权益保障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患者权益保护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

患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患者的基本权利和治疗自主权,要求医务人员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严格保密患者个人信息。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了医疗事故的认定、处理和赔偿规定,对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是医疗管理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法律法规。

医疗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医疗行业和社会健康发展的保障。

各方要认真遵守医疗法规,加强医疗质量监管,严格要求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加强患者权益保障体系的建设,为患者提供高质量、安全、便捷的医疗保障。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jianhua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jianhua

制定单位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内容
县级卫生行政 100张床以下的医疗机构具体配置 部门 和布局 设区的市级卫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基础) 生行政部门 省级卫生行政 500张床以上的医院、重点专科和 部门 重点专科医院、急救中心、临床检 验中心等
(二)医疗机构设置的原则
1、公平性原则; 2、整体效益原则; 3、可及性原则; 4、分级医疗原则; 5、公有制主导原则; 6、中西医并重原则
一、执业登记的条件 医疗机构开业必须登记,领取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批准 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登记的内容:1)名称、地址、 主要负责人;2)所有制形式;3) 诊疗科目、床位;4)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 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 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 他材料
System of Law on the Managing of Medical Institution
第一节、医疗机构管理法律规定概述
一、医疗机构(medical institution)的概念
医疗机构指的是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 机构的总称。
包括二个方面的含义: 1)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 )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 机构的总称。和疾病预防机构一起称卫生机构。 注: 疾病预防控制、国境卫生检疫、医
二、医疗机构设置的条件 (一)、设置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 (1)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 2)有与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医务人员并且人员 配备符合国家规定; ( 3 )有与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医疗业务用房,选 址、布局合理并符合卫生要求; (4)有与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床位数、仪器设备; (5)有符合要求的资金; (6)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

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

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一、引言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保障公民健康,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机构的定义和登记1. 医疗机构的定义: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机构。

2.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主要事项:(1) 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2) 所有制形式;(3) 诊疗科目、床位;(4) 注册资金。

三、医疗机构执业规则1.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2.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3. 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4.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德规范,督促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

四、医疗保障定点管理1.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供给侧改革,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

2.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定点管理政策,在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

3. 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医保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开展医保协议管理、考核等。

4.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五、医疗机构快速检测(POCT)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和加强现场快速检测( Point-of-care testing,POCT)医学装备管理,促进POCT在医院内合理配置、安全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价值,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建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机构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医疗机构:指专业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包括医院、卫生院、诊所、药店等。

医疗服务:指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的医疗、保健、康复和预防服务。

患者:指向医疗机构就医、接受医疗服务的个人。

医务人员:指医生、护士、药师及其他从事医疗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设立和关闭医疗机构第四条设立医疗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用地、建设标准、医疗设备、物资、人员等条件;(二)具备稳定的财政资金和合法资质;(三)设置医学、经济、行政等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四)制定内部制度、规章制度,明确各类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措施、质量管理体系等;(五)其它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定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改变现有医疗服务项目或扩大服务范围的医疗机构,应当报经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关闭手续,停止医疗服务。

第三章医疗机构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七条医疗机构应设置医务管理机构,担任医疗服务管理和质量控制的职责。

医务管理机构应设置主任、副主任,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并落实医疗机构整体管理和运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职质量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和病案管理部门等。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医师、护士、职业治疗师和康复师等医务人员,保证医疗人员的在岗比例符合要求。

第四章医疗服务管理和质量控制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规范。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和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器械和药品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使用安全、合法,并将产品质量纳入质量管理体系评价指标。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是现代医学发展所必需的基础,旨在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和利益。

医疗机构的管理法律制度涵盖了医院、诊所、护理院、卫生所等从事临床医学活动的各个单位。

其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职责、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人员管理、医疗机构设施设备管理等。

一、医疗机构职责医疗机构职责包括:诊断治疗疾病、预防疾病、卫生教育、科学研究、药品、器械的开发生产、社区卫生服务等。

医疗机构应遵守医学伦理、提供安全、质量高的医疗服务,对病人按照疾病和医学规范进行诊治。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定期进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医院环境卫生。

二、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包括:机构设置、机构关系、设备管理、卫生防疫等,旨在保证医疗机构的良好运作。

医疗机构应建立高效、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机构管理权限、责任、流程与制度等,同时完善管理人员的考核、奖惩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三、医疗机构人员管理医疗机构人员管理包括对医师、护士、行政人员等人员的选拔、聘任、考核和培训等。

医疗机构应保证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荣誉感和行为规范,建立医疗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医疗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审查和认证,保证医疗人员的技能、素质与职业道德的不断提升。

四、医疗机构设施设备管理医疗机构设施设备管理包括医疗器械、设备的采购、保养、维护、管理等方面。

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有效和正常运转;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病人的安全。

总之,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是现代医学发展所必需的基础,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医疗机构发展,为患者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1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1

实践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 和实施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绩效评价方 法和指标体系的构建 医疗机构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 的具体实践
问题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不 规范、质量评价指标不合理 医疗机构未能承担起应有的质 量管理责任 医疗机构不良事件报告机制不 完善
不同类型医疗机构的管 理法制度
除了基本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法律制度外,不同类型的医疗 机构还需遵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例如民营医疗机构需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规。
和安全
促进医疗机构 健康发展
有利于医疗机构提 高管理水平和服务
质量
保障病患和医 务人员合法权

有利于推动医患关 系和谐稳定
增强医疗机构 法律意识
有利于医疗机构依 法合规运营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的主要构成
医疗机构分类 管理法律制度
包括不同类型医疗 机构的管理法律制

医疗机构安全 管理法律制度
包括医疗机构安全 管理法规和标准的
施效果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 制度的实施效果评
估和问题分析
度的实施和发展的主 要问题和对策
01 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不健全
如何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管理体制
02 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能力不足
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应该具备哪些能力
03 医疗机构的审批和监管不到位
医疗机构的审批和监管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未来的发展前景和展望
由政府出资兴办,以公益性为主导
02 民营医疗机构管理
由社会力量出资兴办,以盈利性为主导
03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管理
以社会公益为主导,但可实现一定盈余、用于自身 发展
医疗机构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医疗机构法律制度概述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医疗机构法律制度概述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概述
一、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概况
1951 年发布《医院诊所管理暂行条例》
1994 年 2 月 26 日国务院发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于 1994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卫生部制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以投资者经济回报
提供服务 税收政策 财政政策 价格政策
财会制度
基本医疗服务 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财政补助 政府规定指导价格 《医院财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自主确定服务项目 照章纳税 无
医疗服务价格放开
企业的财会制度
3 、医疗机构的管理
一、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 二、登记与校验 ※ 三、执业管理 四、监督管理 五、法律责任
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 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 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 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 保健所、卫生站 村卫生室 急救中心、急救站 临床检验中心 专科疾病防治院、站、所 护理院、站 其他诊疗机构
按照经营目的、服务任务不同分类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营利性医疗机构
经营目的 为社会公众服务
二、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概念
※ 1 、医疗机构( Medical Institution ) 是指依法设立的、 以 保护人体健康为宗旨,从事疾病的 预 防、诊断、治疗和康复活动的社会 组 织。
2 、医疗机构的类别
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 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 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妇幼保健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 院、街道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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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街道卫生院 疗养院 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
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 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 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 保健所、卫生站
村卫生室 急救中心、急救站 临床检验中心 专科疾病防治院、站、所 护理院、站 其他诊疗机构
按照经营目的、服务任务不同分类
经营目的 收入用途 提供服务 税收政策 财政政策 价格政策
提出申请
1.申请书

提交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审 批 程
受理申请
期限:30日内

审核
※禁止申请的情况
不予批准的情况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可行性报告
(一) 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 历、身份证号码;
(二) 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三) 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四) 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五) 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六) 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七) 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三)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与审批
1、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是以区域内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 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利用 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地向全体公民提供高质量的 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将各级各类、不同隶属关 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设置和 布局,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申请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 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日内,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医疗机构的执业管理
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 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 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 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
1、任何单位或者者恢个复健人康,的活未动。取得《医疗机构
选址报告
(一) 选址的依据; (二) 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三) 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
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四) 占地和建筑面积。
※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形
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5.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二)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概念
1、医疗机构(Medical Institution) 是指依法设立的、以保护人体健康为宗旨 ,从事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活 动的社会组织。
2、医疗机构的类别
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 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 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妇幼保健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
可行性报告(续)
(八) 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九) 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十) 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十一) 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十二) 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十三) 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十四) 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财会制度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为社会公众服务 弥补成本 、自身发展
基本医疗服务 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财政补助 政府规定指导价格 《医院财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营利性医疗机构
以营利为目的 投资者经济回报 自主确定服务项目
照章纳税 无
医疗服务价格放开
企业的财会制度
3、医疗机构的管理
一、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 二、登记与校验 ※三、执业管理 四、监督管理 五、法律责任
办理机关
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由
所在地的省、治自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办理。 单位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由所在地的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
(一)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 (二)所有制形式; (三)诊疗科目、床位; (四)注册资金。 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System of Law on the Managing of Medical Institution
哈尔滨医科大学 公共卫生学院 李莉
本讲内容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概念 ※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与审批
医疗机构执业管理 ※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责任
(一)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1951年政务院发布《医院诊所管理暂行条例》
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于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卫生部制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设置规划原则
公平性原则 整体效益原则 可及性原则 分级原则 公有制主导 中西医并重
2、医疗机构审批
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县级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床位在100张以上\专科医院—省级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等,报所在地的县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负责人; 7.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设置人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3.不能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 4.投资总额不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 5.医疗机构选址不合理 6.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不合理 7.其他情形
3、医疗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构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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