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基本诊疗技术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设置基本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设置基本标准一、功能任务提供全科医疗、慢性病管理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并与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建立稳定、长期、紧密的医疗合作指导,承担与社区联系、指导及协助管理的任务。
搭建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与基层医疗协作平台,开展并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工作。
承担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任务。
二、设置基本要求(一)设有全科门诊和全科住院病房1.全科门诊:诊室≥2间。
2.全科住院病房:住院床位总数15张以上,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二)人员配置1.至少有5名以上全科执业医师(含加注全科执业范围),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全科医师(含加注全科执业范围)和3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全科医师(含加注全科执业范围)和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2.科室主任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科执业资质,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是科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信息化设备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需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基本设备并结合全科医疗科实际需要配置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仪器设备。
三、诊疗范围(一)收治涵盖常见症状,多系统多器官慢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及无法确定专科的疾病、复杂疑难转诊病例,开展亚健康人群的管理,有条件的医院结合科室特长开设特色门诊。
(二)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整体性的诊疗和慢性病管理及人性化、个体化、防治保康一体化的服务。
四、其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满足上述基本标准的情况下,还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
临床科室诊疗项目

二级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基本诊疗标准
一、内科(学科设置与专业项目)
(一)心血管内科
(二)呼吸内科专业
(三)消化内科专业
(四)内分泌专业
(五)肾脏内科专业
(六)神经内科专业
(七)肿瘤内科专业(可选)
(八)血液内科专业
二、外科(学科设置与专业项目)
(一)普通外科专业
(二)骨科专业
(三)神经外科专业
(三)泌尿外科专业
(四)心胸外科专业
(五)烧伤整形专业
三、妇产科
(一)妇科专业
(二)产科专业
四、儿科
五、眼科
六、耳鼻咽喉科
七、口腔科
注:8-13项为重点专科项目
八、皮肤科
九、急诊医学科
十、麻醉科。
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三级综合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移动式X光机X光机B超多普勒成像仪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支气管镜食道镜胃镜十二指肠镜乙状结肠镜结肠镜直肠镜腹腔镜膀胱镜宫腔镜妇科检查床产程监护仪万能产床胎儿监护仪婴儿保温箱骨科牵引床裂隙灯牙科治疗椅涡轮机牙钻机银汞搅拌机显微镜生化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光光度计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冲洗车电冰箱恒温箱离心机敷料柜器械柜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蒸馏器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洗衣机冲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通风降温、烘干设备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安徽省医疗机构一级、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2019年3月印发实施)

安徽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019年3月印发实施,附文件)综合医院基本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安徽省一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3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全科医学科、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传染科(传染病隔离病房)、预防保健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超声诊断、心电诊断)、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卫生技术人员与实际开放床位之比不低于0.88:1;病区护理人员与实际开放床位之比不低于0.4:1;至少具有1名副主任医师和2名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临床医技科室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四、房屋每张床位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病房每张床位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医疗设备: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二维、三维)、数字X线(DR、CR)和其他能满足基本临床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的医疗设备。
(二)病房每张床位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痰杯)1个、病员服2套。
(三)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度制订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有完善的医院质量管理质控体系等。
七、资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有医疗用房的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无医疗用房的投资在6000万元以上。
安徽省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设有以下一级诊疗科目并提供相应医疗服务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传染科、急诊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肿瘤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
其中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
属地有二级以上公立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的,精神科、传染科可设门诊而不单独设置。
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移动式X光机X光机B超多普勒成象仪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支气管镜食道镜胃镜十二指肠镜乙状结肠镜结肠镜直肠镜腹腔镜膀胱镜宫腔镜妇科检查床产程监护仪万能产床胎儿监护仪婴儿保温箱骨科牵引床裂隙灯牙科治疗椅涡轮机牙钻机银汞搅拌机显微镜生化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光光度计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冲洗车电冰箱恒温箱离心机敷料柜器械柜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蒸馏器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洗衣机冲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通风降温、烘干设备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二级综合医院医技科室基本技术项目

二级综合医院医技科室基本技术项目为有序合理使用本区域的医疗资源,学科设置与专业项目,应立足本院常见病临床诊疗需求为主,若是非本院临床常用项目或县(直辖市的区)域内已有三级综合性医院可实行委托服务。
一、检验科(一)常规开展至少400项检验项目,包括临床输血学、临床血液学、临床化学、临床免疫学、临床微生物学。
(二)开展A、B、O血型及RH血型鉴定和不规则抗体检查;有输血管理制度,成分输血率≥90%,红细胞使用率≥80%。
(三)开展各种标本(尿液、粪便、痰液、脑脊液、胸腹水、精液、阴道分泌物和血液等)的物理、化学、涂片检查;开展血常规、溶血、骨髓细胞形态(组化、免疫分型)凝血、血流变等实验;如用尿沉渣分析仪有复检标准,复检有记录并报告;血常规检查有镜检标准,镜检有记录并报告。
(四)临床化学:检测类别包括蛋白、酶类、脂类、电解质、激素、血气等;有生命紧急值和报告制度。
(五)临床免疫学:检测类别包括体液免疫、细胞免疫、病原体血清学、肿瘤标志物、自身抗体、特定蛋白等;ELISA实验以酶标仪读数判断结果,并有原始记录。
(六)临床微生物学:开展项目包括涂片、培养、鉴定、药敏等试验及耐药性的检测、常见细菌鉴定要求到种,药敏试验用药的选择有制度和依据,细菌培养阳性率≥30%。
(七)所有开展项目均建立操作文件,有规范的标本管理和报告记录;所有专业均常规开展室内质控工作,平均RCV小于省推荐RCV;参加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内质评活动,成绩合格。
二、病理科(一)常见病的活体组织大体和镜下病理诊断。
(二)各种细胞学检查,包括痰、尿、胸腹水、脑脊液、乳头溢液、子宫颈细胞等。
(三)常规苏木素伊红染色法和几种特殊染色法,包括网织纤维、Masson、AB和PAS、抗酸、VG等。
(可选)(四)冰冻切片诊断(可选,若开展恶性肿瘤手术者为必备)。
(五)石蜡切片诊断的准确率≥95%。
三、医学影像科(一)设备要求。
1.大型X线机、CR/或DR、胃肠造影机。
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综合医院)

1基本设置三级综合医院是跨县(区)、市、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务等功能的医疗机构。
应具有与其相适应的基本设置,包括床位规模、诊疗科目、医疗设备以及结构合理的卫生技术人员,以满足三级医院服务功能、技术水平及管理要求。
1.1床位规模1.1.1外科床位数占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比例≥30%。
1.1.2重症医学科(含所有专业ICU)的床位数占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比例2%~8%。
1.2诊疗科目1.2.1一级诊疗科目必设一级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精神科、传染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可选一级诊疗科目:小儿外科。
1.2.2二级诊疗科目1.2.2.1内科必设二级诊疗科目: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肾病学科、内分泌科。
可选二级诊疗科目:免疫学科、老年病科、变态反应科。
1.2.2.2外科必设二级诊疗科目:普通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
可选二级诊疗科目:心脏大血管外科、整形外科、烧伤科。
1.2.2.3妇产科必设二级诊疗科目:妇科、产科。
可选二级诊疗科目:计划生育科、生殖健康与不孕症科、优生学科。
1.2.2.4儿科必设二级诊疗科目:新生儿科可选二级诊疗科目:小儿传染病科、小儿消化科、小儿呼吸科、小儿心脏病科、小儿肾病科、小儿血液科、小儿神经病科、小儿内分泌科、小儿遗传科、小儿免疫科。
1.2.2.5医学检验科必设二级科目: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1.2.2.6医学影像科必设二级科目:X线诊断专业、计算机断层扫描(CT)诊断专业、磁共振(MRI)成像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
二级综合医院医技科室技术标准

(1)药品供应率≥90%;无假药、劣药,无保健药品;能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盘点误差率±3‰;年报损金额≤0.5%(饮片≤1%)
(2)有药品进出库验收、药品养护、药品效期、药品淘汰等的管理制度与操作程序
3、制剂与药检工作
院内制剂有“制剂许可证”、药检室;制剂检验率100%
4、临床药学工作
4、对临床需要营养支持的病人应能进行营养会诊,按个体营养需要、病情进展及治疗需要,制定营养治疗计划,并随访、修订计划和观察治疗效果
5、除普食外,治疗膳食、诊断膳食和代谢膳食等的就餐率应达到100%;各种膳食配制和发送的符合率均应达到100%
6、特殊会诊病人、营养支持病人应书写营养病历,包括营养评估、营养治疗方案及实施记录等
5、临床免疫学:检测类别包括体液免疫、细胞免疫、病原体血清学、肿瘤标志物、自身抗体、特定蛋白等;ELISA实验以酶标仪读数判断结果,并有原始记录
6、临床微生物学:开展项目包括涂片、培养、鉴定、药敏等试验及耐药性的检测、常见细菌鉴定要求到种,药敏试验用药的选择有制度和依据,细菌培养阳性率≥30%
7、所有开展项目均建立操作文件,有规RCV小于省推荐RCV;参加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内质评活动,成绩合格
(1)临床药师工作:有专职临床药师;临床药师参与临床查房、会诊、病例讨论;书写药历≥30份/年;开展治疗药物监测工作,推行个体化给药方案
(2)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药剂科设有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办公室;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程序等,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
(3)合理用药管理: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监测及合理用药监测与管理
3、开展各种标本(尿液、粪便、痰液、脑脊液、胸腹水、精液、阴道分泌物和血液等)的物理、化学、涂片检查;开展血常规、溶血、骨髓细胞形态(组化、免疫分型)凝血、血流变等实验;如用尿沉渣分析仪有复检标准,复检有记录并报告;血常规检查有镜检标准,镜检有记录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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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基本诊疗技术标准为有序合理使用本区域的医疗资源,学科设臵与专业项目,应立足本地区常见病为主,以下所列“学科设置与专业项目”大部分引自卫生部第一周期医院评审《二级医院评审标准》中设置的《临床科室技术标准》“一般”与“重点”科室的要求。
若是本地区非常见病,县(直辖市的区)域内已有三级综合/专科医院、100公里范围内二级医院中已有该专业者或区域人口少于20万者,则为“可选”项目,非必备。
如“血液内科专业”、“烧伤整形科专业”,非常见病较多、100公里范围内其他医疗机构已有该专业者,或人口过少、需求不足可以不设置。
如有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已发布的现行文件不一致处,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
一、内科(学科设置与专业项目)(一)心血管内科专业1. 心脏骤停的抢救。
2. 心源性休克的抢救。
3. 静脉临时起搏(可选)。
4. 急性心肌梗塞的规范化治疗(溶栓)。
5. 常见心律失常的诊治。
6. 设立心脏监护独立的护理单元(CCU)包括监测心、血压、呼吸、血氧饱和度。
7. 高血压急诊抢救。
8. 高血压的诊治(包括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高血压规范化治疗)。
9. 慢性心功能不全的规范化诊治。
10. 急性心力衰竭的抢救。
11.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规范化诊治。
(二)呼吸内科专业1. 支气管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分级与规范化治疗。
2. 肺炎和COPD 急性加重期的病原学检查及抗感染的合理应用。
3. 支气管肺癌的早期诊断、临床分期与规范化治疗。
4. 大咯血的诊断与治疗。
5. 自发性气胸诊断与治疗,张力性气胸的救治。
6. 急性和慢性呼吸衰竭的诊断与治疗。
7. 呼吸道传染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8. 肺功能检查。
9. 纤维支气管镜检查(可选)。
(三)消化内科专业1. 能够正确、规范地诊断与治疗消化系统常见病多发病。
2. 消化道大出血的诊治:消化道大出血的综合抢救:急诊内镜诊断及内镜下治疗(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出血镜下治疗,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及其他原因出血的内镜下止血治疗)。
3. 功能性胃肠道疾病及炎症性肠病的诊断与治疗。
4. 肝硬化并发症的诊断与治疗。
5. 常规开展规范的胃镜、肠镜检查工作。
6. 黄疸的鉴别诊断。
7. 开展肝穿刺诊断与治疗。
(四)内分泌科专业1. 甲状腺疾病:单纯性甲状腺肿、甲亢、甲减、甲状腺炎、甲状腺结节和肿瘤的诊断、鉴别诊断与治疗。
甲亢危象的识别和处理。
2. 糖尿病的诊断、分型。
合理应用口服降糖药和胰岛素。
医源性低血糖、糖尿病酮症酸中度和高渗性非酮症昏迷的诊断和处理。
3. 代谢综合征的诊断和治疗。
4. 能测定TSH、FT3、FT4、Trab、TGab、TPOab。
(五)肾脏内科专业1. 血尿的诊断及鉴别诊断。
2. 蛋白尿的诊断及鉴别诊断。
3. 原发性肾小球的诊治。
4. 继发性肾小球疾病的临床诊断及治疗:糖尿病肾病、紫癜性肾炎、高血压肾小动脉硬化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尿酸性肾病、梗阻性肾病。
5. 尿路感染的诊治(急性肾盂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
6. 急性肾衰的诊治。
7. 慢性肾衰的诊治。
8. 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可选)。
(六)神经内科专业1. 神经系统危重病人的抢救(包括昏迷,脑疝,呼吸肌麻痹,癫痫持续状态等)。
2. 脑血管病的鉴别诊断及治疗。
3. 颅内高压普通病因检查和对症治疗。
4. 头痛的诊断、鉴别诊断、相关检查及治疗。
5.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性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
6. 癫痫病诊断分型及抗癫痫药的合理应用。
7. 肌无力初步筛查(可选)。
(七)肿瘤内科专业(可选)1. 食管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治疗。
2. 胃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治疗。
3. 结、直肠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疗。
4. 小细胞肺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治疗。
5. 非小细胞肺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治疗。
6. 乳腺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治疗。
7. 原发性肝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规范化治疗。
8. 晚期肿瘤临终关怀治疗及三阶梯镇痛治疗。
9. 深静脉穿刺臵管常规。
10 .骨髓抑制患者处理常规。
(八)血液内科专业(可选)1. 常见贫血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缺铁性、溶血性、巨幼细胞性)。
2. 各种白血病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3.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4. 再生障碍性贫血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5. 多发性骨髓瘤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6. 恶性淋巴瘤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7. 骨髓穿刺及细胞形态学、组织化学分类。
8. 常见出血性疾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二、外科(学科设置与专业项目)(一)普通外科专业1. 常见外科急腹症的手术处理。
2. 肝部分切除、脾切除术。
3. 重症急性胰腺炎引流术。
4. 门静脉高压症断流术(可选)。
5. 胆总管切开取石(探查)T 管引流术、胆肠内引流术。
6. 甲状腺次全切除术。
7. 胃癌根治性大部切除术。
8. 乳腺癌根治术。
9. 胸腹联合损伤的救治。
10. 右/左半结肠切除术。
(可选)11. 无张力疝修补术(二)骨科专业1. 四肢骨折钢板或髓内钉内固定术。
2. 骨关节肿瘤的手术治疗(可选)。
3. 脊柱结核病灶清除术(可选)。
4. 腰椎间盘摘除术(可选)。
5. 脊椎后路椎板减压。
6. 周围神经损伤(缺损)的修复术。
7. 关节融合术。
(三)神经外科专业1. 颅骨凹陷骨折复位术。
2. 颅骨成形术。
3. 常见脑肿瘤手术(脑膜瘤、胶质瘤)(可选)。
4. 颅内血肿清除术。
5. 椎板切除减压术。
6. 脑室内、外减压术。
(四)泌尿外科专业1. 膀胱部分切除术。
2. 膀胱损伤修补术。
3. 肾切除术。
4. 附睾切除术。
5. 输尿管、膀胱切开取石术。
(五)心胸外科专业(可选)1. 常见胸部创伤救治。
2. 肺叶及全肺切除术。
3. 贲门、食管下段肿瘤切除术。
4. 贲门括约肌切开成形术。
5. 心包部分切除术。
(六)烧伤整形科专业(可选)1. 各期烧伤清创术。
2. 切(削)痂植皮术(<20%TBSA)。
3. 焦痂切开减压术。
4. 内穿刺植皮术。
5. 微粒皮移植术。
6. 带蒂皮瓣修复术。
三、妇产科(一)妇科专业1. 子宫肌瘤剔除术。
2. 子宫全切术。
3. 附件切除术。
4. 有异常的人流、取环术。
5. 子宫内膜异位症的诊治。
6. 闭经的诊治。
7. 宫腔镜检查术(可选)。
8. 妇科常见恶性肿瘤的诊断和规范化治疗(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卵巢癌、绒癌)。
9.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
(二)产科专业首先应符合《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基本标准》1. 围产保健规范化管理:(1)胎儿的产前筛查;(2)B 超产前诊断;(3)对胎儿宫内情况监护,胎儿成熟度监测和胎盘功能监测。
2. 妊娠及分娩并发症的诊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胆汁郁积症,妊娠期糖尿病,前臵胎盘,胎盘早剥,羊水量异常,多胎妊娠,产后出血,胎位异常,子宫破裂等)。
3. 单纯剖宫产术(不包括腹膜外剖宫产)。
4. 客观测量产后出血。
5. 高危妊娠诊断及处理(子痫、胎位异常)。
6. 产程监护和产程并发症处理。
7. 开展各类助产技术,包括会阴侧切、胎吸助娩。
8. 产后出血率<5%。
9. 围产儿死亡率<15‰。
10. 新生儿卡介苗和乙肝疫苗首针接种率符合国家规定。
四、儿科1. 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HIE)与颅内出血(ICH)的诊治。
2. 新生儿溶血病的诊治。
3. 新生儿感染性疾病的诊断。
4. 小儿重症肺炎、支原体肺炎的诊治。
5. 小儿腹泻规范的液体疗法。
6. 小儿出血性疾病的诊治。
7. 血尿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8. 急慢性肾炎和原发性肾病综合征的诊治。
9. 急性呼吸衰竭的诊断与急救。
10. 各种先天性心脏病的诊断。
11. 儿童甲亢、甲减及糖尿病的诊断及治疗。
12. 川崎病的诊治。
13. 心肌炎的诊治。
14. 哮喘的诊治。
15. 小儿结核病的诊断。
16. 开展儿童保健工作。
五、感染性疾病科1. 霍乱的诊断。
2.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乙脑的诊断。
3. 流行性出血热及其合并症的诊治。
4. 重症及耐药伤寒的诊治。
5. 急性、慢性、重型肝炎的诊治。
乙肝、丙肝的抗病毒治疗。
6. 肝炎后肝硬化及并发症的诊断与治疗。
7. 病毒性肝炎实验室检查开展项目:抗HAV-IgM、HBV 血清标志物、HBV-DNA定性及定量测定、抗HCV、抗HDV、抗HEV-IgM 和抗HEV-IgG。
8. 中毒性痢疾的诊治。
9. 结核病的规范化治疗。
10. 手足口病()诊治。
11. 流行性感冒的诊治。
疾病流行区域作为基本技术项目。
1. 疟疾诊治。
2. 钩端螺旋体病的诊治。
3. 血吸虫病的诊治。
4. 布鲁氏菌病的诊治。
5.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的诊治。
6. 立克次氏体病的诊治。
7. 登革热的诊治。
8. 丝虫病的诊治。
六、眼科1. 眼球穿孔伤缝合术。
2. 白内障囊外摘除术。
3. 球内异物(磁性)取出术。
4. 抗青光眼滤过性手术。
5. 周边虹膜切除术。
6. 眼球摘除术。
7. 鼻腔泪囊吻合术。
8. 眼球内容物剜除术。
七、耳鼻咽喉科1. 乳突根治术。
2. 上颌窦根治术。
3. 鼻侧切开肿瘤切除术。
4. 气管切开术。
5. 听功能评估技术(含主、客观测听技术:纯音测听、声导抗)。
6. 食管异物取出术。
7. 扁桃体切除术。
8. 鼻中隔矫正术。
八、口腔科1. 口腔预防适宜技术:窝沟封闭,局部用氟,预防性树脂充填,龈上洁治,非创伤性充填(ART)。
2. 甲状舌骨囊肿摘除术。
3. 颌骨囊肿、良性肿瘤摘除术。
4. 可摘义齿修复、义齿固定。
5. 牙正畸(活动矫治器)。
6. 简单根管治疗。
7. 腮腺肿瘤及腺体摘除术。
8. 舌部分切除术。
9. 颌面部骨折复位及固定术。
10. 口腔上颌窦漏修补术。
11. 颌下腺摘除术、舌下腺摘除术。
12. 腭部良性肿瘤切除术。
13. 唇裂修复术(一般)。
注:8-13 项为重点专科项目九、皮肤科1. 银屑病、湿疹、皮炎、痤疮、白癜风、荨麻疹等常见皮肤病的诊治。
2. 与皮肤病有关的结缔组织病的诊治。
3. 性传播疾病、浅部真菌病等感染性皮肤病的诊治。
4. 常见皮肤组织病理学检查及诊断。
5. 微波、冷冻和Coz 激光治疗。
十、急诊医学科1. 完善的急诊体系,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
2. 心肺脑复苏术。
3. 心电图检查以及心电监测。
4. 正确氧疗。
5. 呼吸机应用(有创和无创通气)。
6. 除颤、电复律。
7. 急腹症鉴别诊断。
8. 多发伤诊断及急诊处理。
9. 急性中毒诊断、鉴别诊断及处理。
10. B 超诊断在急诊中的应用。
11. 中暑、溺水、电击及自缢处理。
12. 急性心肌梗塞的监测和抢救。
13. 哮喘持续状态的抢救。
14. 各种大出血的初步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