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朝阳区烟花爆竹致伤信息统计和医疗救治工作会议
北京市2006年7月至8月火灾情况分析

( )汽修工 操作失误 ,店 老板被 活活烧 死 1
7 1 日凌 晨 ,朝 阳区 一 汽 车 修 理 店 突 发 大 火 ,仅 一 会 功 夫 ,2 月 2 0余 m 的 汽 修 车 间 及 汽 车 配 件 和 一 辆 面包 车 付 之 一 炬 ,造 成 近 2万 元 的 损 失 ,因 汽修 工 操作 失误 ,2 4岁 的 店 老 板 和 老 板 娘 在 大 火 中丧 生 。
从这两个月火灾的总数看 ,与去 年 同比只上升 1 %。从发生火 灾 的主 要原 因看 ,电气火灾仍 然居首位 ,共 4 5 ,占 7 2起 、8两 月火 灾 总 数 的 4 .% ,比去 年 同期 增 加 9起 ,上 升 2 2 15 .%;其次 是 用 火 不 慎 24起 , 占 8
2 .% ;第 三 是 吸 烟 5 起 ,占 5 2 ( 火 灾 原 因 对 比 图 , 以下 各 图 表 中 自色 均 为 去 年 同 期 数 ) 78 3 .% 见 。
( )液化气 爆燃 ,母 女俩 一死一伤 2 湖北 省大悟 县农 民何某某 带着 1 岁 的女 儿来 到北 京 ,未 签订任何 协议 ,擅 自承租 朝 阳区一 村 民的 自建 房 1 屋 ,一方面居住 ,另一 方面销售液化气瓶。7月 2 0日傍晚 ,其女走进装液化气 瓶 的房 间时 ,恰 巧液 化气泄 漏遇
相 比,伤人 、直接 损 失下 降 ,火灾 起 数 、死人 略有 上 升。其 中伤人 减 少 2 4人 ,下 降 7 . %. 接损 失 减少 2 7 ,直
2 2 6 元 ,下 降 2 . % ;火 灾 起 数增 加 1 起 ,上 升 1 ,死 人 增 加 3 ,上 升 1 。 089 08 0 % 人 倍
( 刊 特 约记 者 本张 贤 ) Fra bibliotek维普资讯
烟花零售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烟花零售应急救援预案备案一、预案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在储存、运输和销售等过程中发生的一般及以上火灾、爆炸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三、预案目标1. 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确保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正常经营秩序。
3. 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四、预案内容1. 组织结构(1)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现场救援小组: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由零售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
(3)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伤员救治工作,由具备医疗救护技能的人员组成。
(4)警戒保卫小组: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疏导等工作,由公安部门人员组成。
2. 预警和信息报告(1)预警:当发现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隐患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信息报告:一旦发生事故,现场救援小组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部门。
3. 应急救援措施(1)火灾、爆炸事故初期:立即启动现场救援小组,进行灭火、救援工作,同时报警。
(2)火灾、爆炸事故扩大: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力量进行增援,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灭火、救援工作。
(3)伤员救治:医疗救护小组立即对伤员进行救治,如需转院,及时联系救护车辆。
(4)现场警戒:警戒保卫小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 应急救援资源配备(1)灭火器材:零售单位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毯等。
(2)救援工具:如担架、急救包等。
(3)通讯设备:确保应急救援指挥部与现场救援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之间的通讯畅通。
五、演练与培训1.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零售单位员工的应急救援能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4.19•【字号】朝政发〔2016〕5号•【施行日期】2016.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朝政发〔2016〕5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进一步完善我区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京政发〔2015〕26号)精神,结合我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临时救助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临时救助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临时救助制度以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为目标,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鼓励社会参与,增强救助时效,编实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临时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尽救,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坚持适度救助,着眼于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坚持制度衔接,加强各项救助、保障制度的衔接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坚持资源统筹,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二、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我区临时救助对象包括以下家庭和个人:(一)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本区低保、低收入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1北京市烟花燃放的“禁改限”

北京市烟花燃放的“禁改限”政策主题——政策系统分析本案例中政策客体对于政策主体、政策内容、政策价值、政策制定程序(政策议程)、政策执行、政策变迁的影响。
内容梗概:1.烟花爆竹的燃放与禁放燃放烟花爆竹在我国有悠久历史,寄托着人民驱瘟避邪、祈福佑安的美好心愿。
如今,放烟花不仅是人们欢度春节的保留习俗,也是人们庆祝重大节日和喜事庆典的一种标志性活动。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承载着祈福的寓意,也承担着抒发情感能量的效力。
正像俗语中所说:“过年了,姑娘戴花,小子放炮。
”可见,民间已将过年燃放烟花爆竹当成顺理成章的事情来操办,把过年燃放烟花爆竹看成是一种热闹喜庆的象征。
起码从现在看,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并未在城市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被抛弃。
然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带来的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环境污染也成为一大问题。
同时,许多市民也提出烟花爆竹的燃放已经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的休息和生活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燃放采取措施。
鉴于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多种问题,北京市于1986年出台并开始实施《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用以推进“逐步限制、趋于禁止”管理方针的落实。
到1993年年末,北京又正式出台并实施《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至此,北京市完成了对烟花爆竹燃放从毫无限制到完全禁止的法规制定。
2.烟花爆竹禁放的实际效果《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颁布以后,并未完全受到市民的拥护。
其反对的理由为:春节期间放鞭炮是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特有欢庆形式,不能将其视为陋习甚至恶习加以绝对制止。
而禁放令实施后的数年春节期间,违反禁放法规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
北京市公安局提供的材料表明,2004年春节期间,禁放法规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在北京市城八区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密集的鞭炮声。
这种禁而不止的状况对社会造成的直接危害和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1)部分市民对禁放令不认同而违反法律法规私自燃放烟花爆竹,既损害法律尊严使严肃的法令形同虚设,也不利于公民养成守法观念造成连锁影响。
安委办〔2006〕35号

安委办〔2006〕35号关于近期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的通报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33起,死亡76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总数的36.7%、50.3%。
其中,重、特大事故10起,死亡50人,分别占重大以上事故总数和死亡总数的50%、50.5%。
仅第三季度,就已发生了5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7月10日,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栗源镇迳口村一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窝点发生爆炸,造成7人死亡;8月23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排上乡大路里村一非法引火线生产窝点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4人重伤;8月25日,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三江镇蒙渡村一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窝点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9月14日,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石马山镇团结村一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窝点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9月19日,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金山街道合山村一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窝点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在部分发生事故的地区开展的清查行动中,还查出了许多非法生产窝点,收缴了大量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药物、机械设备等。
如:湖南省涟源市在一周时间里查处取缔了28家非法烟花爆竹作坊;四川省成都市在十多天的时间里,收缴了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18.8万余饼,黑火药3000余公斤,专用设备98台,运输车5辆。
上述情况反映出,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明显抬头,且非法生产规模呈不断扩大趋势,非法生产活动猖獗。
也暴露出一些地区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的取缔和打击工作乏力,监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遏制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预防爆炸事故发生,再次重申如下:一、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是遏止事故多发频发的重要措施。
各地要全面深入贯彻《通知》精神,进一步认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这一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基层人民政府监管责任,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深入下去,把《通知》中提出的各项具体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1+N”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预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1+N”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27•【字号】朝政办发〔2017〕147号•【施行日期】2017.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消防管理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1+N”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预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7〕1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1+N”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27日朝阳市“1+N”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整合全市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力量,进一步完善由政府统一领导,各救援力量密切协同配合的灭火与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减少火灾危害,强化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朝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灭火是指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承担的火灾扑救工作。
应急救援是指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火灾事故和其他以抢险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条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第四条各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处置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体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设置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器材装备配备、教育培训、训练演练、培训基地建设以及应急救援处置等所需费用。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按照“第一时间调集足够力量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的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朝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朝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27•【字号】朝政发[2010]10号•【施行日期】2010.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朝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朝政发〔2010〕10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京政发〔2010〕12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朝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应急预案》”),经朝阳区应急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并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总体应急预案》,对于全面履行政府职责,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本区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区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再创“三个新优势”、推进“四个走在全市前列”与“新四区”建设的工作目标,高度重视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加强基础性工作,不断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要认真落实《总体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狠抓落实,抓紧制定和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预案,以及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社区、村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
要切实加强应急机构、队伍和应急救援体系、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的指挥水平和专业技能。
要抓好面向全区的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
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
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护林防火【发文字号】京应急委发[2006]3号【发布部门】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发布日期】2006.04.11【实施日期】2006.04.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通知(京应急委发[2006]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北京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2006年4月11日北京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简本)一、总则森林火灾是突发性高、持续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
一旦发生,会给国家森林资源造成巨大的损失,威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森林火灾的扑救,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因此,必须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森林防火工作早投入、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目标。
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加快森林防火专业化、正规化和现代化建设,努力提高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减少森林火灾,努力防止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死亡事故。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38号)、《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北京市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56号)和《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要遵循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贯彻“打早、打小、打了”的扑火工作方针。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6〕131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6〕1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7日朝阳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依据依据《辽宁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朝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事故分级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危险状态等因素,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或可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Ⅱ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或可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Ⅲ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Ⅳ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应急预案体系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市政府部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各县(市)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总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1、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总指挥部)由分管行业监管工作副市长任总指挥,相关副市长、朝阳军分区参谋长、市武警支队支队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急救社区化
本网专访:北京朝阳区如何率先实现急救社区化,造福居民?2013年08月10日 09:25:31 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0�2�0�2�0�2�0�2�0�2�0�2�0�2�0�2日前,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开红(右)和北京市朝阳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北京市急救中心朝阳分中心主任朱庆生(左)接受新华网专访,介绍了我国急救体系以及北京朝阳区开展急救社区化工作的相关情况。
新华网北京频道摄�0�2�0�2�0�2�0�2按:在我国急救体系的建设中,作为示范区,北京朝阳区一直走在前列。
据了解,今年年内,朝阳区便将率先在北京市实现急救社区化,预计建成43个急救站,做到每个街乡建一个急救站,配一辆急救车,极大缩短急救时间,真正将急救服务带到居民身边,让居民急救呼叫的需求得到真正的满足。
�0�2�0�2�0�2�0�2那么,当前我国的急救现状如何?急救社区化具体有哪些内涵?朝阳区是怎样成为急救示范区的?又是怎样走上急救社区化的道路的?在开展的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取得了哪些成绩和突破?在以后的推进中还有哪些方面更待完善?�0�2�0�2�0�2�0�2为此,新华网记者日前采访了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开红和北京市朝阳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北京市急救中心朝阳分中心主任朱庆生。
他们在访谈中就我们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回答。
以下是本次访谈的观点摘要。
�0�2�0�2�0�2�0�2当前我国急救体系尚不完善存在两大问题�0�2�0�2�0�2�0�2问:急救有“黄金十分钟”,当人出现心梗突发疾病时,最初的十分钟也是最佳的救助时间。
目前国内急救工作现状如何?�0�2�0�2�0�2�0�2陈开红:我国急救学科建设年限比较短,和其他的医疗机构形成的历史不太一样,相对而言我们国家就是最近二三十年急救体系在逐步进行建设和完善。
�0�2�0�2�0�2�0�2目前我国对急救体系倾注了很多支持,包括大力的推进,但是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完整的急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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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放法规出台后,明确市卫生局的
职责 烟花爆竹致伤情况统计 对致伤情况进行责任追究,责任倒 查 作为各区县烟花管理责任追究的依 据
统计时段(6个)
12月31日18时--1月1日(元
旦)早6时 1月28日(除夕)18时--1月 29日(初一)早6时 2月2日(初五)18时--2月3 日(初六)早6时
统计时段(6个)
1月28日(除夕)18时---2
月3日(初六)早6时 2月12日(十五)18时--2月 13日(十六)早6时 1月28日(除夕)18时--2月 13日(十六)早6时
四次报送时间(医院)
1月1日(元旦)上午7时前上报
1月29日(初一)上午7时前上报
2月3日(初六)上午7时前上报
医院帐号和密码
帐号:各医院的组织机构代码 密码:各医院的组织机构代码 如果帐号是字母一定要大写 例:石佛营医院
帐号40084574X 例:石佛营医院 密码40084574X
下载网址
(朝阳区卫
生信息网) →首页→网上办公 →下载中心→医管中心→下载 烟花爆竹培训资料
2月13日(十六)上午7时前上报
上报时段
早六点以后才能点上报系统,
提前上报无效 零报告:统计时段期间没有 接诊烟花致伤人员一定要在 四次报送时间(早6-7点)进 行零报告
上报过程
7点以前医院上报区卫生局
8点以前区卫生局上报市卫生局
9点以前市卫生局上报市烟花办
录入和采集信息
随时随地录入 医院每接诊一名烟花爆竹致伤病 必填项 录入采集表内容---随时录入 避免漏报
病人信息填写方面的问题
填写姓名时,出具身份证明,避免
重复上报重复统计 转院后填写不一致:如张三和张3
统计方式和统计口径
五环内 五环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