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公司)干部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干部管理制度

本质要求:德才兼备,注重实绩。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干部指副科级以上的实职和非实职干部。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在市局(公司)党组领导下,由人力部门会同纪检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条任用基本条件

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岗位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第三条任用具体资格

(一)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三)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四)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原则上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一级正职提任上一级副职的,原则上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五)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干部任职回避规定。

第四条干部原则上从后备干部中选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应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五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制度。

(一)市局(公司)各部门原则上推荐1—2名后备干部;各单位原则上按照正职1:2,副职1:1的数量推荐后备干部。后备干部应当注重吸收、培养、使用原聘用工,原则上各单位推荐不得低于一名原聘用工作为后备干部。后备干部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其中35岁以下的比例应达到50%左右。

(二)人力、纪检部门在各部门、单位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候选人员的工作绩效、民主测评得分在相应序列中的排序(原则上在前三位)等条件,向市局(公司)党组提供人选及考察材料,由市局(公司)党组研究确定后备干部。

(三)在市局(公司)组织的副科级以上岗位竞争中,排序在竞聘岗位前三

位且年龄在45岁以下的员工,可进入市局(公司)优秀人才库。

(四)建立后备干部档案,定期进行考核;开展交流任职、挂职和岗位轮换工作,注重安排后备干部到生产经营和管理一线培养锻炼。

第六条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由考察组主持。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一般应达到规定范围人数的三分之二,考察对象的民主推荐票数一般不低于参加推荐人数的百分之三十,民主推荐结果在1年内有效。

第七条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公开选拔面向社会或全省、全市烟草商业系统;竞争上岗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具体方案,根据岗位要求,由人力部门制定。

第八条组织考察

(一)人力部门根据岗位需要、任用条件,从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公开选拨、竞争上岗等形式产生的人选,提报考察人员名单,由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二)在党组领导下,由人力、纪检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报党组研究确定;对县级局领导班子考察可会同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联合进行。

第九条任前公示

市局(公司)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人力部门在拟任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党组名义发文任命。

第十条县级局领导班子中正职的调整,在市局(公司)党组讨论决定后、任前公示前,以书面形式征求地方党委意见,地方党委自收到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双方意见不一致协商未果的,报省局(公司)人力部门和市委组织部门协调,副职的任免由市局(公司)党组直接决定。

第十一条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为1年,从提任试用职务的任职通知发出之日起计算;在试用期间,履行试用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市局(公司)人力部门在1个月内完成考核,最迟不超过2个月。经考核合格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试用前的职级层次另行安排工作。对公开选拔、竞争的,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应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第十二条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县级局局长在本岗位连续任职满6年的,无特殊情况必须进行异地交流;各部门正科级实职干部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5年的,无特殊情况必须进行岗位轮换;调任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须在一周内将关系转到新的工作部门或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调动和交流决定的,在原单位、原部门免职或降职使用。

第十三条干部挂职制度

挂职可以在行业内,也可以在行业外;可以平级,也可以上挂一级或下挂一级;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不占挂职单位职数;挂职所任职务原则上不作为挂职结束后安排任职的依据。挂职干部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学历在大专以上。

第十四条干部异地任职、挂职,每月给予300元生活补贴;每周报销一次回家探亲往返交通费(公车接送的不予报销);

异地任职、挂职是指因阶段性工作需要,组织安排的任职、挂职,并且家庭不在任职、挂职所在地;异地工作的员工就地提拔后任职,不属于异地任职。借调人员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费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领导班子和同一部门内工作。

第十六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党组及人力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七条实行干部免职制度。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干部,并且经组织考察认定为不称职的,实职干部予以免职,重新确定其职级待遇;非实职干部予以降级。

第十八条实行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一)自愿辞职: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经组织批准保留原有的职级待遇,重新确定岗位;

(二)引咎辞职: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经组织批准保留相应的工资待遇,重新确定岗位;

(三)责令辞职:党组根据干部引咎辞职条件,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

任职务,重新确定岗位及其职级待遇。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重新确定岗位及其职级待遇。

第十九条实行干部降职使用制度。因工作能力较弱或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降职或降级使用。降职或降级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使用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免职、辞职、降职使用的干部,达到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内或男性达到工龄30年、女性达到工龄25年的,经个人申请,组织批准,可提前退二线、离岗休息,并以免职、辞职、降职前工资为标准,参照市局(公司)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退二线、离岗休息待遇。

第二十一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建立人力部门与纪检、审计等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沟通、交流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联席会议一般半年召开1次,由人力部门负责召集。

第二十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度。凡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申诉。

第二十四条设置督导员(主任科员)

(一)县级局可设置督导员、副督导员。副科级干部提任督导员的,需任副科级职务满7年;副督导员任职满7年,并且业绩明显、表现优秀的,经考核也可提任督导员;正股级干部任职满7年,并且业绩明显、表现优秀的,经考核可提任副督导员。

(二)市局(公司)机关提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参照第(一)项执行。

第二十五条提任或改任科级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属于在编在岗人员,须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列入考核范围。

第二十六条县级局领导职数为2至3人,设局长、党组书记1人,副局长1

人(规模较大的单位可适当增加1职数),营销部经理1人。市局(公司)机关内设机构科级干部的职数按省局(公司)规定配置。

烟草专卖管理制度范本(一)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烟草专卖管理制度(一)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0142烟草专卖管理制度(一) Tobacco Monopol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 第三条烟草专卖局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局发放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烟草专卖局违法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受法律保护。 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废止,或者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烟草专卖局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三类。 第七条烟草专卖局依法审批发放和管理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人所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领取烟草专卖

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有关规定(试行)

烟台市烟草专卖局(有限公司) 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有关规定(试行)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干部管理工作,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和《山东烟草局(公司)系统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试行),结合烟台烟草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合理使用干部、有计划锻炼培养干部的工作方针,加大干部交流、挂职锻炼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为全市烟草系统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有利于工作原则; (三)个人服从组织原则; (四)工作与培养锻炼相结合原则。 三、干部挂职锻炼 (一)干部挂职锻炼,分别在市局(有限公司)与各县(市、区)局(部)之间、各县(市、区)局(部)之间组织实施。 (二)干部挂职锻炼适用于全市系统优秀中青年干部。

四、挂职干部基本条件 (一)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法纪观念,自觉执行行业规定。 (二)热爱烟草事业,积极进取;事业心、责任感强;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扎实、勤恳、任劳任怨,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三)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党校等)。 (五)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烟龄。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拟挂职职务工作需要。 五、选拔挂职干部的方式及程序 选拔挂职干部,一般采取竞争上岗、组织推荐的方式。其基本程序是: (一)制定实施方案 人事部门根据全市系统干部队伍状况,按照党委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二)推荐上报人选 1、各县(市、区)局(部)及市局(有限公司)机关各部门,按照市局(有限公司)党委确定的挂职岗位及数量、要求,认真搞好宣传发动,采取组织推荐和干部自荐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推荐上报,并填写《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

烟草专卖局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烟草专卖局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二)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应当与**烟草企业文化相一致,能够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和保障全体员工的权利和利益得以实现。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条考勤是企业计发工资和绩效薪酬的一项主要原始依据,各单位、各部门应严格执行。 第七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机关人员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经劳动部门批准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岗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安排作息时间。 第八条严格考勤管理 1、各科室(部门)应设兼职考勤员,负责每天记录本科室(部门)人员的考勤,并认真填报考勤表。 2、考勤以部门为单位进行,以月为周期,考勤记录必须按每个工作日进行登记,考勤记录须字体工整,次月5日前考勤人员将考勤表交科室(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督察考评部门备案,并将有关考勤整理归档。 3、上报的考勤表不得随意更改,记录考勤错误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考勤员改正,并由负责人签字报督察考评中心(部门)。 4、各单位(部门)和员工必须认真执行考勤制度,不许弄虚作假。对不执行考勤制度者,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员工因自身原因未能在制度规定的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岗位的,视为迟到;员工因自身原因在制度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迟到、

早退半小时以内,每次扣罚1分当月考勤得分;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每次扣罚2分当月考勤得分。 2、因特殊情况,员工在上班期间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方可离开,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早退处理,每次扣罚2分当月考勤得分。 第十条旷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未经领导批准,自行不到岗者; 2、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不到岗者; 3、病(伤)假虽有医疗部门建议,未按规定经领导批准,自行休假; 4、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休假证明,虽然领导批准,事后被查实者; 5、经医疗部门鉴定,病(伤)已愈,仍不上班者; 6、未经领导同意,擅自补休者。 旷工1天扣员工本人当月绩效考核10分,超过3天停发当月绩效工资。连续旷工15天(含15天)以上或一年累计30天(含30天)以上的,当作员工自动辞退处理,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休假和请假 第五章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应及时说明。 第十九条文明礼貌接听电话、接待来访,保持行业良好风貌。 第二十条遵纪守法。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第二十二条具有强烈的安全观念,遵守操作规章,杜绝责任事故。 第二十三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单位以下资料: 1、单位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单位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策划、经营项目及经营

烟草专卖(公司)干部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干部管理制度 本质要求:德才兼备,注重实绩。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干部指副科级以上的实职和非实职干部。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在市局(公司)党组领导下,由人力部门会同纪检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条任用基本条件 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岗位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第三条任用具体资格 (一)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三)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四)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原则上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一级正职提任上一级副职的,原则上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五)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干部任职回避规定。 第四条干部原则上从后备干部中选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应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五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制度。 (一)市局(公司)各部门原则上推荐1—2名后备干部;各单位原则上按照正职1:2,副职1:1的数量推荐后备干部。后备干部应当注重吸收、培养、使用原聘用工,原则上各单位推荐不得低于一名原聘用工作为后备干部。后备干部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其中35岁以下的比例应达到50%左右。 (二)人力、纪检部门在各部门、单位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候选人员的工作绩效、民主测评得分在相应序列中的排序(原则上在前三位)等条件,向市局(公司)党组提供人选及考察材料,由市局(公司)党组研究确定后备干部。 (三)在市局(公司)组织的副科级以上岗位竞争中,排序在竞聘岗位前三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有关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有关管理规定(试 行) 为加强国家局、总公司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内部管理,培养机关工作人员的优良作风,创造有序、整洁、文明、安全的办公环境,根据国家局、总公司机关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工作纪律 (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事情。 (三)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工作的,要按规定程序请假。 (四)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不服从组织调动、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分配、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均视为旷工。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月7日前将上月的考勤登记表报送人事劳动司,考勤登记表作为工资发放、年终考核的依据。考勤登记表要如实填报。

(六)各类假期、请假审批权限、有关待遇以及检查和考核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规定》(国烟人[2006]253号)执行。 二、办公秩序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要穿戴得体,仪容整洁、大方,不得穿拖鞋及其他暴露透明等有碍观瞻的服装。 (二)办公室内布置力求简洁、整齐、庄重,办公家具摆放布局合理,整体效果好。桌面文件、文具放置有序。公用部位及柜顶、台面不得堆放杂物。 (三)涉及机关的资产由机关服务局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登记。需要配置或调换办公用具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部门领导签字报机关服务局统一办理立项、预算等相关手续。 (四)爱护公物,文明使用公用设备和各种公用物品,不准随意挪动、拆卸、占用和损坏公用设施。 (五)自觉维护办公楼的环境卫生,办公室要做到窗明几净、无积尘。不得随地吐痰、泼水,乱扔烟头及杂物;废弃物品、垃圾要按规定放置到指定地点;不准擅自在楼道、庭院等一切公共场所堆放器材、箱柜和其他杂物,保持环境优美。 (六)培养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节约用水用电和办公用品。 (七)要文明礼貌办公。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待基层办事人员

烟草专卖局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烟草专卖局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工作规 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职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管委会是全市系统投资项目、维修加固项目,全市系统集中采购项目和本级工程、物资、服务采购项目的民主管理和决策机构,在市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市局党组负责; 第三条管委会以“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操作、确保监管到位、打造阳光烟草”为基本工作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管委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市局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市局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委员由综合计划科、办公室、人劳科、营销中心、专卖办、内管办、后勤服务中心、法规科、财务科、审计科、监察科、安保科、工会、信息中心、配送中心主要负责人及2名职工代表担任; 第五条管委会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由综合计划科主要负责人任主任,整顿办负责人任副主任,法规科、财务科、审计科、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配送中心、办公室、人劳科、工会、安保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管委会下设廉政监督工作组以下简称廉监组,由监察科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法规科、财务科、审计科主要负责人和整顿办负责人为成员;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管委会工作职责: 一审议决定全市系统投资规划;审议并通过全市系统年度投资计划、维修加固计划及调整方案;审议确定向国家局总公司、省局公司申报审批的投资项目、市局公司审批的投资项目及其他需要管委会审议的投资项目; 二审定市局公司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审定本级采购目录;审定年度采购项目计划及采购方式;审定年度采购项目重大变更事项;审定本级招标代理机构库名单;审定全市系统需要集中采购的项目计划及采购方式; 三听取采购办、廉监组的工作汇报,指导采购办、廉监组的工作,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采购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将综合计划科初步审定的投资项目和维修加固项目规划、计划、方案提报管委会审议通过; 二负责草拟市局公司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并提报管委会审议通过;负责汇总、审核、编制本级采购目录和年度采购计划;负责拟定本级招标代理机构库名单并提报管委会审定;负责本级招标代理机构库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从招标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审定招标文件、谈判文件和询价文件;负责组织本级供应商资质认定,确认和发布中选供应商目录,审核本级供应商库; 三负责落实管委会决议,督导项目实施,处理项目实施中的一般性问题;对本级招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管理;负责受理和答复投标人对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质疑;负责将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管委会报告; 四提请召开管委会会议,筹备会议资料,记录会议讨论情况,起草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做好会议资料归档; 五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廉监组工作职责:

烟草专卖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管理制度 一、规章制度的目的 为了加强对烟草专卖行业的管理,规范经营和利用烟草资源的行为,制定本《烟草专卖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烟草专卖业务的管理,包括烟草专卖的采购、存储、销售、配送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三、制度制定程序 1.明确制度制定的目的、范围、依据和程序。 2.收集企业内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理和归纳。 3.制定草案,征求相关部门和员工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4.报批审批,通过后开始执行。 五、制度具体内容 1.烟草专卖的总体原则 烟草专卖业务的开展应当遵循政策规定、控制质量、维护价格、保护消费者的原则。 2.烟草专卖的采购管理

对于烟草专卖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偏袒或与供应商有利益关系。 3.烟草专卖的存储管理 要加强对烟草专卖产品的仓库管理,合理的规划和布局,确保货物质量安全,实行以先进的管理方法、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为保证的现代化管理。 4.烟草专卖的销售管理 对于烟草专卖产品的销售应当遵循政策规定、加强资讯的沟通和传播,保证销售渠道畅通,确保产品销售量的稳定和增加。 5.烟草专卖的配送管理 在烟草专卖的配送过程中应当加强对车辆,司机的管理,确保货物安全、质量、数量的有力保障,做好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烟草专卖的管理制度 对于烟草专卖业务的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制度,确保烟草专卖业务的流程扁平化,企业内部管理的科学化、准确化。 七、责任主体 公司领导、烟草专卖部门、管理人员、员工。 八、执行程序

本制度的规定应当严格执行,对于不遵循本制度规定的相关人员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九、责任追究 对于严重违反烟草专卖管理的相关规定的人员,企业将会依据相应规定严肃处理。

烟草专卖管员规范管理内容及操作流程

烟草专卖管员规范管理内容及操作流程 一、规范化管理内容及相关职责 专卖管理所各项管理推行规范化、制度化,内容主要包括现场管理和软件管理两个部份。 现场管理包括定置管理、办公场所管理、内务管理、安全管理四项。 软件管理包括档案建立与维护、日常工作痕迹管理、信息数据传递管理、制度建设、内部考核管理、应知应会六项,以规范化管理保证制度贯彻执行到位、履行到位。 市管员主要职责:1、片区卷烟市场的监管与服务;2、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任务落实;3、违法违规户教育转化;4、搜集反馈卷烟市场信息;5、联动稽查任务. 二、运行机制 涉及内容:专卖管理所及市管员各类档案,专卖管理所及市管员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日志、周记、月分析,信息反馈单,零售许可证闭环管理执行情况. 操作要求:按照“便于走访、合理定量、远近结合、一个不漏”的原则,将管理所辖区内的所有卷烟零售户(包括以江南村美食街为主线构成的海关路周边区域内的饭店、宾馆、娱乐场所等高档卷烟主销区),按2 人/组、150 户/人的标准进行细分,并将所有市管路线划归相应的市管员,进行定

人员、定对象、定路线、定周期的“四定”走访. 定人员:以共青团路、建设路、琵琶山路、火炬路作为纵线、以吴泰闸路、光河路、红星路、太白路作为横线对辖区市场进行细分,市管员的片区界定以主干道为主、小区为辅进行区别,实行守土有责、责任明确。 定对象:把每一个周期和每次走访的对象以列表的方式进行固定,并把新办证的卷烟零售户调整增加到相应的路线中。 定路线:市管员将管辖路线进行细分,编制走访日程表, 除有特殊情况外,相应的路线和客户要按照走访计划的先后顺序进行挨次走访,不能重复走访或者跨路线走访。 定周期:按照管理所实际监管户数不足1000 户的实际, 市管员走访日程表核定为30 户/天、3 次/月的频率,因天气变化或者工作需要可以酌情减少,具体原因应体现在每天的工作日志中。 涉及内容:专卖管理所及市管员各类档案,信息反馈单、专卖管理所市场检查日志,许可证闭环管理执行情况. 操作要求:市管员应熟练掌握“听、看、访、查”四种能力。 听:市管员一方面应耐心听取零售户对专卖管理工作的一些看法和工作要求,听他们评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行业全面推行专卖内管委派制的实施意见(同名37908)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行业(hángyè)全面推行专卖内管委派制的实施意见 行业各直属单位,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 为有效发挥省级烟草专卖局专卖内管机构作用,充分调动基层专卖内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完善专卖内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行业严格规范水平,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烟草行业的实际情况,现提出烟草行业全面推行专卖内管委派制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卷烟上水平”的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坚持把严格规范作为保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按照 “1+5”的工作重点,强化眼睛向内、管好自己的理念,完善专卖内管长效机制,提升科学有效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按照“垂直管理、双重领导、相对独立”的原则,调整专卖内管机构设置,建立专卖内管委派体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构建起“制度完善、职责明确、监管到位、奖惩严明”的监管体系,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到位。 二、实施范围 各级烟草专卖局。

三、实施内容 (一)机构设置: 省级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zhuānmài)管理监督处(以下(yǐxià)简称内管处)与专卖(zhuānmài)管理监督处分开,不再合署办公;地市级烟草专卖局设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派驻办公室(以下简称派驻办),作为省级烟草专卖局内管处的派出机构,接受内管处和所在地市级烟草专卖局的双重管理,以省级烟草专卖局内管处管理为主;县级烟草专卖局设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派驻工作组(以下简称派驻组),作为地市级烟草专卖局派驻办的派出机构,接受派驻办和所在县级烟草专卖局的双重管理,以派驻办管理为主。原地市、县两级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构同时撤销。省级烟草专卖局内管处为正处级部门;派驻办为正科级部门;派驻组为正股级部门。各省级烟草专卖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卷烟工业企业、烟叶复烤企业等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工作模式。 (二)人事管理: 省级烟草专卖局要制订专卖内管人员(rényuán)准入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专卖管理组织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国烟人〔2007〕186号)的要求配备各级专卖内管工作人员,所需人员内部调剂解决。所有专卖内管工作人员不得兼职。省级烟草专卖局内管处领导职数可配两人。派驻办、派驻组负责人与专卖部门负责人分设。派驻办、派驻组负责人的考核任免由上一级专卖内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负责。派驻办负责人的人事档案由省级烟草专卖

烟草专卖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管理制度 前言 烟草专卖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烟草专卖行业的管理、规范销售 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协调烟草专卖工作,促进烟草产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是烟草专卖行业的一项基础性管 理制度。 定义 烟草专卖是指国家独家经营烟草的特殊经营行业。烟草专卖机构 是指在国家烟草专卖局授权下,依法开展烟草专卖业务的企事业单位 和个体经营者。烟草专卖管理制度是国家对烟草专卖行业进行的全面、系统的管理制度,包括各级烟草专卖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的管理办法 和规定。 管理原则 服务消费者,维护公共利益 烟草专卖机构必须树立服务消费者的意识,时刻关注消费者需要,尽可能地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要注重从维护公共利益的 角度出发,合理控制烟草消费,规范销售行为,防止烟草专卖行业对 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宁构成影响。

规范经营,强化管理 烟草专卖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烟草专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依照规定开展烟草专卖业务。要加强对经营者的管理,规范 销售行为,遏制烟草非法交易和烟草产品的虚假宣传。 市场竞争,促进发展 烟草专卖机构要正确看待市场竞争,把握市场机遇和发展趋势, 积极开拓市场,拓展销售渠道,提高销售效率。要加强对行业信息的 收集、分析和研判,推动烟草行业向着健康、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 主要内容 烟草专卖机构的设立和管理 烟草专卖机构的设立、扩建和变更,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烟草专卖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履行烟草专卖的各种 义务。 烟草专卖机构的销售和监督管理 烟草专卖机构进行销售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保证 烟草产品的质量。同时,要加强对销售行为的监督管理,防止烟草非 法交易和烟草产品的虚假宣传。 烟草专卖行业的宣传和媒体监督 烟草专卖行业的宣传必须遵循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不得含 有虚假、夸大和误导性内容。同时,在对烟草专卖行业进行宣传时,

烟草专卖局岗位职责的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局岗位职责的管理办法岗位局长 1、贯彻实施市局(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事项的落实;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规;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抓好落实; 3、坚持安全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四不放过”的原则,熟知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本部门抓好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的落实; 5、组织审定应由本单位处理的事故调查报告,对违章、违纪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及有关部门、人员做出处理决定。 岗位副局长 1、负责主管部门的全面工作,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规; 2、贯彻实施县局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3、负责协调主管部门与其它部门之间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4、负责主管部门与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有关的体系文件的批准; 5、为主管部门协调配置适宜的资源。 岗位安全综合股股长 1、贯彻实施县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事项的落实,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规; 2、监督检查县局系统安全保卫、消防、交通、仓储等安全工作,整改措施,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本系统安全目标管理任务顺利完成; 3、加强安全工作监督力度,严守机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存好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4、加强安全工作的请示、报告、保持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与合作,搞好治安联防。 5、负责宣传、贯彻和落实国家、烟草商业系统及市局(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法规制度。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检查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对各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验收和考核; 7、负责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和抗灾救灾工作; 岗位其他部门负责人

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管理。 三、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科学、规范、高效、公开、便捷。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一、本单位设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二、行政事务管理部门分内部管理、对外服务两个职能,分别设置内部管理科和对外服务科,实行分工管理。 三、内部管理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内部管理工作;编制本单位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和监督落实;负责本单位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对外服务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各项对外服务工作;接待来访人员,回答问题,解决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相关问题;收集、整理、分发烟草专卖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需要,组织人员及物资的调配和移交。

五、行政事务管理部门有权向本单位领导提出有关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建议,对本单位的有关行政事务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工作职责 一、内部管理科的工作职责: (一)审批烟草专卖行政事务部门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章和重要决策; (二)监督并及时反馈烟草专卖行政事务部门的各类工作情况和成果; (三)负责烟草专卖行政事务部门的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二、对外服务科的工作职责: (一)接待来访人员,回答问题,解决问题; (二)收集、整理、分发烟草专卖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 (三)根据本单位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需要,组织人员及物资的调配和移交; (四)负责本单位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 一、烟草专卖行政事务的处理流程

中层管理岗位等级管理实施细则

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中层管理岗位等级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干部管理的政策,推进局(公司)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干部管理工作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鼓励中层干部自我提升,增强中层干部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精神,建立一支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根据区局(公司)、市局(公司)“定岗定责定员定薪”改革要求和局(公司)《员工等级管理办法》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原则 中层管理岗位等级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360度考核(即全视角绩效考核)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局(公司)全体在岗科级、副科级及各县局、中心股级、副股级管理岗位员工。 三、岗位等级设置 根据局(公司)“四定”岗位序列设置,中层管理岗位共设八个等级四十八个档次,具体如下: (一)科级

科级管理岗位:属于专业管理序列岗位的第一、第二等级,每个等级分六个档次,共十二个档次。 (二)副科级 副科级管理岗位:属于专业管理序列岗位的第三、第四等级,每个等级分六个档次,共十二个档次。 (三)股级 股级管理岗位:属于专业管理序列岗位的第五、第六等级,每个等级分六个档次,共十二个档次。 (四)副股级 副股级管理岗位:属于专业管理序列岗位的第九、第十等级,每个等级分六个档次,共十二个档次。 四、任职条件 (一)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烟草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部门)的实际相结合,

烟草专卖公司制度汇编

设备使用、检查、维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卷烟分拣配送业务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烟草系统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方可使用。 二、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 训。 三、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四、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五、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制度。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 六、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 七、对特种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 八、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检查保养记录。

九、根据设备使用说明的安全性能和技术参数,对设备定期进行检验,确保设备运行过程的安全。 十、分拣机每月底检查维护一次,检查部位:传送带是否正常,不正常需进行调整、传送带轴承上油保养、检查轴承是否异响,有异响更换。 十一、电动叉车每天下班检查一次电量,不足次日使用的立即充电至足量。电水、润滑油每月底检查维护一次。 卷烟入库制度 一、所有到货卷烟必须验收入库。 二、卷烟工业企业直接送达卷烟首先在虚拟库做入库验收。 三、仓储管理系统中的卷烟数量、品名同配送单上的品名、数量必须逐一核对无误后才能开始做卷烟入库验收。 四、卷烟入库验收结束后保管员要在网上确认准运证并给区公司上传准运证。 五、做完验收后通知财务科相关人员签价。

卷烟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防火灾、防盗窃、防抢劫、防卷烟霉变、防鼠患等工作。 二、仓储库房烟箱码放要整齐干净,易于搬运,烟箱与电器设备间距不得少于1米。 三、仓储库房的卷烟摆放时,应严格按照数字仓储的要求堆放。 四、加强温湿度管理,制定防潮、防干、防霉等措施,把库内相对湿度控制在55%-65%,夏季温度控制25℃-30℃左右);以达到保证商品质量防止劣化的目的。 五、应保持仓库通风良好,做好防鼠、防虫、防潮、防火.防霉工作。发现破损、等现象。 六、卷烟库房专人负责,库房门随开随锁,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七、仓库要合理配备安全设施,防火、防盗等设施要专人负责,定期检修、更换,严禁挪用,定期组织对设备进行检修与保养,确保设备保持状态良好。 八、安全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

烟草专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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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烟草专卖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国家和地方的财政税收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以及进出口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烟草制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 第四条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商务、工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海关、边防、税务、交通、铁路、民航、海运、汽运、邮政、物价、城管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实施有关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 (二)执行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烟草专卖管理政策、措施,拟订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管理的政策和措施; (三)对烟草专卖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打击烟草违法活动,解决烟草专卖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应积极协助市、区人民政府做好烟草专卖

管理工作。 第二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 第七条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和运输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和准运证制度。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先取得相应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审验. 第十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地域范围依法经营。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复制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十二条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店(点)”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经营者必须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摆放于经营场所内的显著位置. 第十四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其许可证遗失(含正、副本)或需变更许可证登记项目的,应当自遗失或需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需歇业时,应在歇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歇业手续,交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三章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销售 第十五条烟叶种植应当按国家下达的计划,并与海南省烟草公司*公司签订合同后种植。 晾晒烟按名录晾晒烟实行专卖管理. 第十六条生产烟草制品,必须依法取得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烟草专卖

烟草专卖公司制度

烟草专卖公司制度 烟草专卖公司制度,是指在国家对烟草产品的生产、销售等领域实行垄断经营的一种制度。烟草是一种危害健康的产品,高度制度化的烟草专卖公司制度在保障公众健康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下面将对烟草专卖公司制度进行分析。 一、烟草专卖公司制度的历史 中国的烟草历史悠久,早在明朝就已开始种植,现代烟草工业则始于19世纪。在“新中国”诞生之后,烟草专卖制度也 随之而来。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面实施烟草专卖制度,成立了中国烟草总公司。多年来,中国烟草行业一直在专卖制度下运行。 二、烟草专卖公司制度的内容 烟草专卖公司制度是指国家设置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进行烟草产品的生产、经营和销售,而其他公司则不能从事这一领域。具体来讲,烟草专卖公司制度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生产和经营 烟草专卖公司完成烟草制品的自有生产和经营,负有烟草专卖货物的储存、运输、发售等职责。 2.销售 烟草专卖公司通过其专卖店的形式,向公众销售烟草制品。

3.宣传 烟草专卖公司负有向公众宣传有关烟草控制事业的知识,建立公众健康意识。 三、烟草专卖公司制度的作用 1.监管 通过烟草专卖公司制度,国家可以对烟草行业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将烟草行业放入垄断经营的体系中,可以更好的管理市场。过去几年,在烟草行业,专卖公司不停加强各方面管理,对销售市场进行监管,打击偷税漏税的不良行为。 2.控制烟草产品质量 烟草专卖公司可以掌握烟草产品的质量流程,从烟草种植、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全方位监控烟草产品。通过这种方式,能够严格控制烟草产品的质量,减少不良烟草产品的流通。 3.保护公共健康 烟草专卖公司制度可以更好的保护公共健康,因为其机构完善的销售体系,可以更好地履行国家对烟草销售市场的拥有管理权的角色,从而有效控制烟草产品的流通数量。 4.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烟草专卖公司长期经营烟草专卖市场,逐渐扩张,其产生的财政收入也占据了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份比重。同时,“专卖” 也实行了税收制度,通过征收高税率和增值税的方法,为国家的税收做出了贡献。

烟草专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本质规定: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第一节成本费用管理 第一条差旅费管理 (一)交通工具规定及补助:出差乘坐飞机、火车动车组及软席卧铺旳需报经重要领导同意;乘坐长途汽车旳,按票价60%补助;出差乘坐火车旳,乘坐硬(软)席旳按所乘硬(软)席座位票价旳50%计发个人补助,并每夜补助50元,乘坐硬席卧铺旳每夜补助50元,不再按票面比例计发个人补助;乘坐飞机、火车动车组及软席卧铺旳不享有补助。 (二)出差补助规定:全市范围内补助10元/天,省内补助20元/天,省外补助30元/天,特殊地区(北京、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上海、西藏)补助40元/天。 (三)住宿费规定:省内150元/人/天,省外180元/人/天,特殊地区240元/人/天。单人出差,可按住宿费原则2倍执行。由会议、培训、考察学习等统一安排旳据实报销。 (四)出差在外自行就餐必须经重要领导同意后,凭《在外就餐单》报销。 第二条基层工作补助 (一)误餐补助规定:专卖、营销、配送一线人员在基层工作误餐旳(不含城区),补助10元/天,不误餐不补助。 (二)专卖、营销在基层驻点值勤,根据考勤记录,每人补助15元/天。县级局(营销部)根据考勤核算上报,人力资源科和财务管理科审核后,经领导同意,按月统一核报。

(三)专卖人员夜间稽查,根据考勤记录,每人补助10元/天。夜查补助每人每月不得超过5天。 (四)专卖、营销驻点费用定额内实报实销。水电费春秋季120元/月,夏冬季200元/月,液化气费120元/月,固定费60元/月。 第三条通讯费管理 (一)通讯费实行定额管理,在规定旳定额内据实核报。通讯费含移动话费和住宅固定话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定额,超额部分自理。 (二)定额管理原则 对在岗员工予以一定旳通讯费用补助,实行月度定额原则。正处600元/月;副处500元/月;副调研员400元/月;办公室、营销、配送、专卖部门负责人和县级局局长300元/月;市局(企业)各部门重要负责人280元/月;主任科员、县级局副局长与区域营销经理200元/月;副科长180元/月;副主任科员150元/月;正股、市局机关驾驶员120元/月;原在册职工、副股、科员、县级局局长驾驶员100元/月;客户经理70元/月;一般员工50元/月。 (三)费用由各部门、单位汇总,一季度一报。同步到达两项以上补助原则旳,仅合用最高原则。所有享有通信费补助旳员工要保证工作通信畅通,享有高于同级别定额原则旳应保证必要时畅通。 第四条办公费管理 (一)市局(企业)办公由办公室归口管理,办公室统一报装、维修、更换、搬迁、调配、交费(附号码清单)等,财务部门按规定审核报销话费。 (二)费用原则:经理室1000元/月,办公室(含食堂)850元/月,营销管理中心(含电访)700元/月,卷烟配送中心650元/月,信息技术中心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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