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转递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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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入转递与转出须知

档案转入转递与转出须知

档案接转须知名目1.档案转进须知2.档案转递须知3.档案转出须知正文档案转进须知一、政策依据〔一〕?中共中心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淌人员人事档案治理暂行 >的通知?〔人发〔1996〕1一八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条件〔一〕工作要求工作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国有企事业单位、D政机关、社会团体〔编外聘用,需纳进人事代理的〕;〔2〕非国有企业;〔3〕个体工商户〔限户主〕。

工作单位注册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成都市六城区内;〔2〕在成都市郊区〔市〕县〔在成都市六城区拥有个人房产〕;〔3〕在成都市外〔限成都市户口〕。

3.出国〔境〕工作〔限成都市户口〕。

〔二〕档案要求1.档案存管在成都市内政府所属的人才中心、D政机关、事业单位、有档案治理权限的国有企业或社会团体;2.档案存管在成都市外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D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一般高等院校〔民办除外〕。

三、办理流程〔一〕持以下材料到成都市人才流淌效劳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函?〕:1.有效身份证原件〔如系代办,那么提供托付书、托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用工证实〔市人才中心代理单位职员除外〕;3.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文件〔限事业单位、D政机关、社会团体编制内人员,成都市内的国有企业人员〕;介绍信〔限市人才中心代理单位职员〕;5.房屋产权证,假设无,那么提供购房合同和物管公司开具的进住证实〔限成都市郊区〔市〕县就业,且在成都市六城区拥有个人房产〕;6.户口簿原件〔限成都市外就业或出国出境工作,且为成都市户口〕。

〔二〕持?商调函?〔?调档函?〕到档案存管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详见档案转递须知〕。

〔三〕档案存管单位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将档案转递至市人才中心。

毕业生调派数档案转递注意事项

毕业生调派数档案转递注意事项

毕业生调派数据、档案转递本卷须知毕业生同窗们,你们好!你们即将完毕国科大生活,开场人一辈子新的旅程。

在你们忙于毕业的同时,请不要忽略记载你们成长足迹的学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

为了每位同窗的档案能够准确、迅速的转递到接收单位, 请你们对以下本卷须知必然给予重视,而且严格遵循执行。

一、签定三方协议的毕业生(1).就业毕业生向所在院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灵活就业及未就业学生提交?二分回省申请表? 。

(2).毕业生登录国科大学籍系统填报个人调派信息;院系负责就业工作教师审核毕业生调派数据;就业中心上报就业方案。

(3).就业中心去教委打印报到证〔上联?就业报到证?、下联?就业通知书?〕。

(4).毕业生在院系领取?就业报到证?上联;院系整理学生档案,将下联?就业通知书?归入档案;院系转寄材料齐全的学生档案,缺材料者无法转档。

(5).毕业生凭报到证上联领取户籍卡〔在户籍办领取,中关村青年公寓东平房131室〕。

(6).落户北京的毕业生到调派(就业)单位人事部门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 落户京外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籍卡、到所在派出所〔中关村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

(7).单位人事部门接收毕业生及毕业生档案。

二、申请出国的毕业生毕业生出国程序凭二分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到国科大户籍治理办公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中关村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手续。

将户档落回生源地后到本地公安局办理护照。

具体流程:1〕联系国外境外学校:收到国外境外大学接收函或录取通知,本人经慎重考虑,申请出国〔出境〕留学,不参加就业调派。

2〕了解户档政策3〕落实户档去向:就业指导中心原那么上将出国毕业生户档统一依照二分回原籍手续办理。

出国毕业生户档转到生源地正规人材效劳机构。

毕业生在填报就业调派信息时,“毕业去向〞要选择“二分〞,不要选择“出国〞!办理户档转出:(1).批准同意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在规定日之前到所在院系办理户口档案二分回原籍的相关手续。

2024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归档迁移工作流程及应注意事项

2024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归档迁移工作流程及应注意事项

2024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归档迁移工作流程及应注意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需要对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归档迁移。

这个过程需要一定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以确保档案的精确性和完整性。

以下是2024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归档迁移的工作流程及应注意事项:工作流程:1.确定迁移范围:首先,需要确定需要归档迁移的毕业生范围,即2024届毕业生。

这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系统或其他记录来确定。

2.准备归档材料:收集2024届毕业生的所有相关人事档案材料,包括个人信息、合同、培训记录、考核评价等。

3.核对档案准确性:核对每个毕业生的档案是否准确,包括个人信息、工作记录等内容。

如果有错误或缺失,需要及时纠正和补充。

4.确定归档方式:确定如何归档这些档案,可以选择电子档案或纸质档案的形式。

如果选择电子档案,需要备份和存储这些档案;如果选择纸质档案,需要整理和标注每个档案。

5.迁移档案:根据确定的归档方式,将毕业生的档案进行迁移。

如果是电子档案,可以通过复制和转移文件进行迁移;如果是纸质档案,可以通过整理和装订进行迁移。

6.验证档案完整性:在迁移完成后,需要验证档案的完整性。

可以逐个对比档案清单和实际迁移的档案,确保没有漏掉或丢失任何档案。

7.存储和保管档案:归档迁移完成后,需要妥善存储和保管这些档案。

对于电子档案,可以使用云存储或其他安全存储设备;对于纸质档案,可以将其放置在专门的柜子或保险库中。

注意事项:1.保护档案的机密性:人事档案包含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公司的机密信息,需要严格保护和保密。

在归档迁移过程中,确保档案的安全性,防止档案被泄露。

2.确保档案的准确性:核对和校准每个档案的准确性,防止错误或遗漏。

如果有问题,及时纠正和补充。

3.组织档案存储方式:无论选择电子档案还是纸质档案,都需要有清晰的组织和存储方式。

建立档案分类和编号系统,方便检索和维护。

4.留存合规期限: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毕业生人事档案的留存合规期限。

在归档迁移过程中,要确保档案的留存合规性。

档案转入转递与转出须知

档案转入转递与转出须知

档案接转须知目录1.档案转入须知2.档案转递须知3.档案转出须知正文档案转入须知一、政策依据(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一八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条件(一)工作要求1.工作单位性质工作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编外聘用,需纳入人事代理的);(2)非国有企业;(3)个体工商户(限户主)。

2.工作单位注册地工作单位注册地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成都市六城区内;(2)在成都市郊区(市)县(在成都市六城区拥有个人房产);(3)在成都市外(限成都市户口)。

3.出国(境)工作(限成都市户口)。

(二)档案要求1.档案存管在成都市内政府所属的人才中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或社会团体;2.档案存管在成都市外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普通高等院校(民办除外)。

三、办理流程(一)持以下材料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函》):1.有效身份证原件(如系代办,则提供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市人才中心代理单位员工除外);3.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文件(限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编制内人员,成都市内的国有企业人员);4.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介绍信(限市人才中心代理单位员工);5.房屋产权证,若无,则提供购房合同和物管公司开具的入住证明(限成都市郊区(市)县就业,且在成都市六城区拥有个人房产);二、办理条件(一)与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档案管理费逾期半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收取)。

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合集5篇)

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合集5篇)

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合集5篇)第一篇: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1、学院将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地址”栏办理档案转递,即“报到地址”就是档案转递地址。

(1)、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了经单位或就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就业协议书》),个人档案材料转往就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

(2)、未正式签约也未升学的毕业生的报到地址是本人“生源所在地的人事局”(上述情况指福建省生源的毕业生)。

(3)福建省生源之外的毕业生报到地址将按照各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毕业生档案将由招生就业办档案室通过邮局以机要件方式转递或直接送达,每年7月份开始。

毕业生应关注本人档案去向并于9月初向本人档案转递地查询个人档案是否已到达。

如未到达,应及时与招生就业办联系,办理档案查询手续。

3、各类就业状况的毕业生档案转递方向:(1)参加专升本已录取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各系办理领取档案手续,暂由毕业生本人保管,报到时交至录取学校收。

(2)毕业前通过学院和系统一办理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招生就业办于8月底前将档案转至相关的人才市场。

(3)各自与用人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招生就业办于7月份开始按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上所规定的地址和单位寄发。

(4)结业生及办理休学的同学,档案暂由学生所在系管理,待确定毕业或结业后再依据就业去向确定如何转寄。

(5)生源属厦门市区及所辖区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6)生源属泉州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泉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7)生源属莆田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莆田市人才服务中心。

(8)生源属宁德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宁德市人才服务中心。

(9)生源属三明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三明市人才服务中心。

(10)生源属南平市所辖区、县的待就业毕业生:学籍档案将于9月底前转至南平市人才服务中心。

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

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

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毕业生同学们,你们好!你们即将结束大学生活,开始人生新的旅程。

在你们忙于毕业的同时,请不要忽略记载你们成长足迹的学生人事档案。

为了每位同学的档案能够准确、迅速的转递到接收单位, 请你们对下列注意事项一定给予重视,并且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部分:档案转递步骤须知一、确保在网站上填写的档案转递信息准确无误毕业生在网站上填写档案转递信息时,应特别注意:请填写准确的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及详细地址,单位名称不得使用简称。

请毕业生依据个人情况对应以下六种类别。

1、有派遣单位的毕业生(1)凡派遣单位有接收机要档案权限的,比如毕业生签约单位是国家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应直接填写其单位接收档案部门的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2)凡派遣单位不符合机要通信投递范围的,比如签约单位是某中学或某个企事业单位,则要填写与机要局有直投关系的上级单位的名称及详细地址。

(3)在“三资”(合资、外资、独资)或私企等报到单位不符合机要通信投递范围,且无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就业的,应提供其专门指定的符合机要通信范围并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档案转递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一般单位集体在某人才交流中心开户的,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栏填写某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将被转递到该中心;综上所述,要特别注意派遣单位和档案接收单位之间的关系,两者有可能不是一致的,因而在填写档案转递信息时,如有必要,请咨询单位人事加以确认。

2、档案转回原籍的毕业生凡回省二分的同学,其报到单位、档案转递地址一般为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等。

上述地址由北京市教委协商各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后提供给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3、继续读研的毕业生(1)已经考取校外研究生的同学,请按录取学校的要求填写转档信息,一般具体到所录取学校的院(系、所、中心)的党委或人事部门。

另外,请将录取学校的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交给学院,由学院统一提交档案室备份留存。

流动人员档案转出办理流程

流动人员档案转出办理流程

流动人员档案转出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档案转递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二、申办材料:
(一)单位派专人提取档案:
1.调档函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如企事业单位获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文件、机关事业单位考录通知、社保缴费清单等);
2.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

(二)个人办理:
1.调档函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如企事业单位获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文件、机关事业单位考录通知、社保缴费清单、学校录取通知书等);
2.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流程:
审核不通过
审核通过。

毕业生个人档案转移流程

毕业生个人档案转移流程

毕业生个人档案转移流程五、毕业生个人档案转移流程【转档说明】1、毕业生档案材料一般包括:高中阶段材料,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资料袋等。

大学阶段材料,如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大学成绩单、就业报到证(白色联)、体检表、党团材料、其它材料等。

2、转移档案的时间: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时凡就业手续齐全的,学校于每年7月底集中办理转移档案的手续。

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就业手续才齐全的,学校每年8月至12月每月为毕业生办理转移档案手续两次,时间为每月12日和27日。

应届毕业生于毕业年份年底还未能就业的,学校按待业记录,并于次年1月将毕业生档案转移至毕业生原户籍所在地的职业介绍所。

应届毕业生拟将个人档案留存学校两年或是委托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管理两年的,按相关规定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按规定执行。

2、转移档案要求:毕业生档案一般为机要转递或是管档机构专人提取,不可邮寄或个人携带。

毕业生档案接收机构必须具备人事档案管理资格。

3、其他规定:获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进沪就业的毕业生,其单位有集体户口并有档案管理资格的,学校可予以直接转档;否则档案将转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单位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进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经上海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确认委托管理的,档案转到中心,否则档案按规定转生源所在地。

已落实外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直接转到接收单位,单位没有档案管理资格的,档案则转到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服务机构。

其它情况下的毕业生档案转移,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转档手续。

一、户口和档案一并托管1、应届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持用人单位已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人才中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受专用章。

如签订的是国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省市单位的,用人单位须出具不接受户口、人事档案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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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转递工作流程
人事档案转递工作流程是指在企业或组织内部,涉及到员工人事档案(包括入职申请、合同、培训记录、薪资调整、晋升等)的传递和归档的过程。

有效的人事档案转递工作流程可以确保员工的信息及时、准确、安全地记录和归档,同时帮助企业管理人力资源。

一、申请人事档案转递
1.员工填写人事档案转递申请表,包括姓名、工号、转递原因、转递目的地、转递日期等信息。

并提供相关的文件或证明材料。

二、审批人事档案转递申请
1.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核对员工信息和申请的合理性。

2.如申请合理,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

3.上级领导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员工将档案交给部门秘书或相关人员。

三、目标部门接收人事档案
2.秘书或相关人员将接收人事档案的日期、目的地、接收人等信息记录在人事档案转递登记表上。

3.秘书或相关人员准备好人事档案的归档位置,并将之前接收的档案移开,确保每个人事档案都有固定的归档位置。

四、归档人事档案
1.部门秘书或相关人员按照人事档案转递登记表上的信息,将人事档案放入对应的文件夹中。

3.秘书或相关人员将新归档的人事档案记录在人事档案转递登记表上,包括文件夹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

五、通知员工档案已归档
1.部门秘书或相关人员将归档完毕的人事档案信息反馈给人力资源部门,以便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员工档案已归档。

2.人力资源部门通过系统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员工,告知档案已归档并
提供给员工档案的存取方式。

六、存储和保管人事档案
1.归档的人事档案根据公司规定统一存放在档案室或档案柜中。

2.档案室或档案柜必须保持整洁、干燥,并设置防火、防潮等设施。

3.档案室或档案柜必须设置门禁,并保证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进入。

4.档案室或档案柜需定期进行清点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
有序性。

人事档案转递工作流程的建立和执行,可以保证员工人事档案的及时、准确、安全的传递和归档。

同时,合理的人事档案转递流程可以提高人力
资源部门的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的错误和遗漏,有利于企业管理和决策。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管理需求,对人事档案转递工作流程进行相应
的调整和优化,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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