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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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是一份企业内部的组织文件,它规定了企业工会的任务、组织架构、工作程序、职责范围等方面的内容。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旨在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权益,促进职工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决策,发挥职工在企业中的积极作用,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益。

一、企业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为实现这一基本任务,企业工会应开展以下主要工作:1. 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健康活动等。

2. 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文化培训和职业培训等。

3. 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

4. 代表职工与企业方面进行沟通协调,处理职工的诉求、问题和困难。

5. 参与企业管理,代表职工与企业方面进行协商和谈判,发挥职工在企业中的积极作用。

二、企业工会的组织架构1. 总工会:由企业总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企业工会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

2. 分工会:由不同部门或不同地区的职工组成,主要负责本部门或本地区职工的权益维护和服务工作。

三、工作程序1. 工会成立:企业工会的成立必须经过全体职工的投票表决,由企业政府批准成立。

2. 选举产生:企业工会的领导成员必须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两年。

3. 活动开展:企业工会应根据工作任务开展各项活动,保障职工权利,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健康活动、技能培训等。

四、职责范围1.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职工与企业方面进行沟通协调,处理职工的诉求、问题和困难。

2. 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参与企业管理,代表职工与企业方面进行协商和谈判,发挥职工在企业中的积极作用。

3. 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健康活动等。

4. 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文化培训和职业培训等。

5. 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

五、总结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是企业内部的一份重要文件,企业工会在其中规定了自己的基本任务、组织架构、工作程序、职责范围等方面的内容,为确保职工权益的维护、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80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80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2006年7月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第九次主席团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工会组织第三章基本任务和活动方式第四章工会主席第五章工作机制和制度第六章女职工工作第七章工会经费和资产第八章工会与企业党组织、行政和上级工会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发挥企业工会团结组织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三条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贡献。

第四条企业工会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二章企业工会组织第六条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维护职工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是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

企业改制须同时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第八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2006年7月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第九次主席团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发挥企业工会团结组织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第三条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第五条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第七条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第八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

经企业工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企业本届工会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三)选第十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须分别行使职权,不得相互替代。

第十一条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大型企业工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可设立常务委员会,负责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下属单位可建立工会委员会。

第十二条企业工会委员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会员监督。

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关工作机构或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小组。

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一般按不低于企业职工人数的千分之三配备,具体人数由上级工会、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许可,工会可从社会聘用工会工作人员,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干部队伍。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2006年7月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第九次主席团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工会组织第三章基本任务和活动方式第四章工会主席第五章工作机制和制度第六章女职工工作第七章工会经费和资产第八章工会与企业党组织、行政和上级工会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发挥企业工会团结组织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三条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贡献。

第四条企业工会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二章企业工会组织第六条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维护职工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是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

企业改制须同时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第八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建设,推进企业工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工会组织的主体和中坚,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三条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第四条企业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企业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的密切联系,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二章企业工会组织第六条企业工会应当维护本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工会的权利,组织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职工加入工会。

第七条会员25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职工不足25人的企业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就近按地域或行业建立联合基层工会。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集团公司工会所在地的分公司、子公司工会由集团公司工会直接领导,集团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分公司、子公司实行由地方工会和集团公司工会双重领导,以分公司、子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工会领导为主。

第八条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结果须报上级工会审批,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

依法成立的企业工会组织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

国有企业改制应及时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企业工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条件,报上级工会批准,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企业工会主席是企业工会的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二)2024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二)2024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二)引言概述: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在企事业单位中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旨在对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以便各级工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全面了解和遵守。

正文:一、工会组织的设立与职责1. 工会组织的设置程序和条件2. 工会组织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划分3. 工会组织的选举与任期4. 工会组织的工作经费和资金管理5. 工会组织与企事业单位管理层的协调与合作二、职工基本权益的保障1. 职工劳动报酬与福利保障2. 职工劳动条件与环境保障3. 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与争取4. 职工参与企业决策与管理的方式与途径5. 职工权益的维权途径与程序三、劳动关系协调与处理机制1. 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建立与运作2. 企事业单位与工会组织之间的协商与谈判3. 劳动争议的处理与调解方法4. 工会组织参与劳动纠纷仲裁和诉讼的程序规定5. 劳动关系争议解决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四、工会组织的培训与教育工作1. 工会组织的职工培训需求调查和评估2. 职工技能培训与提升的具体方案和实施3. 工会组织的职工权益教育与宣传工作4. 职工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内容与方法5. 工会组织培训教育效果的考核与改进五、工会组织的监督与评估1. 工会权益保障工作的监督与评估机制2. 工会组织的自我评估与改进措施3. 工会组织对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监督与评估4. 工会组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与沟通途径5. 工会组织工作满意度评估与改进建议收集总结: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维护企业和谐稳定、促进职工合法权益十分重要。

通过工会组织的设立与职责、职工基本权益的保障、劳动关系协调与处理机制、工会组织的培训与教育工作以及监督与评估机制的建立,可以使工会组织更好地履行职能,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2024年《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2024年《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2024年《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2024年《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是中国政府出台的关于企业工会管理的法规文件。

这个文件对于企业工会的运作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过学习这个条例,我深刻认识到了企业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推动企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享我在学习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强调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作为职工的代表组织,工会在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升职工福利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升工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尤为重要。

在学习中,我认识到工会要做到真正服务于职工,就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工会干部队伍。

工会干部应该具备良好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积极掌握企业中的重大事务,及时关注职工的需求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同时,工会干部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与企业管理层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为职工争取更多的权益。

此外,工会组织还应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座谈会和讲座等活动,提高职工的法律水平和维权意识,增强职工的参与工会活动的积极性。

只有这样,工会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为职工服务,推动职工的全面发展。

二、加强职工权益保护,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明确了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职责和权力,要求工会积极履行维权工作,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学习中,我发现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关键是要有有效的沟通和协商机制。

工会要与企业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企业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纠纷和问题,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在处理纠纷和问题时,工会应该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真正为职工着想,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还认识到工会还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监测,确保企业依法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职工的权益。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2006年7月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第九次主席团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发挥企业工会团结组织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三条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贡献。

第四条企业工会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二章企业工会组织 第六条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维护职工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企业的会员按地域或行业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同时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是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

企业改制须同时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第八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工会的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

经企业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企业本届工会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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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条例
1.1总则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工会工作,发挥工会团结组织员工、维护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和集团《工会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的员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公司全体员工和会员合法权益的代表。

工会在公司中依法开展活动。

1.2工会设置和隶属关系
公司工会满足规定条件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后,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公司工会接受上级工会和公司党委的领导。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和上级工会批准,公司设工会委员会,机关、厂、中心设工会基层组织。

公司工会组织根据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和会员变动情况,及时相应调整机构的设置,保证工会组织的健全。

公司行政按规定划拨工会经费。

1.3工会机构设置
公司工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按高效精干的原则设立机构。

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基层工会选举推荐产生,每届任期3—5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在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工会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检查、督促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各基层工会委员会由该基层单位全体会员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每届任期与公司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

公司工会委员会由5—7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

按照党群干部选拔标准,选配工会领导班子成员。

具体人选可由公司党委推荐,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

1.4工会职责、权利与义务
(一)工会主要职责:
(1)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员工的生活;
(2)代表和组织员工进行民主管理和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3)动员和组织员工积极投身公司的改革、建设;
(4)教育和帮助员工全面提升思想道德、科技文化和劳动技能素质;
(5)组织员工积极参加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6)调解和协调员工与行政双方的关系;
(7)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和公司党委的指示、决议和精神。

(二)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涉及员工利益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用工、劳动条件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问题,工会代表要参加讨论,并提出建议意见。

(三)维护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职权,协调好公司行政与员工劳动关系,建立平等协商机制。

(四)组织员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活动,做好推荐、评选、表彰、宣传和管理先进集体、个人的相关工作。

(五)组织和支持员工学习科技、文化、管理知识,提高岗位工作技能。

(六)密切联系群众,接受会员的批评、监督。

经常了解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帮助会员解决实际困难,要特别关注特困员工及家庭的实际问题(七)开展正常工会活动,举办生动活泼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八)做好经常性发展工会会员工作,对符合条件、承认《工会章程》的员工,皆可接纳入会。

(九)及时收缴会费,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避免流失。

(十)工会代表员工与公司行政进行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

(十一)因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会对公司违反法律、法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处罚员工或解除劳动合同等行为,有权要求依法重新处理。

(十二)监督公司切实履行劳动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维护和保障员工正当权益不受侵犯,有权制止和消除歧视、侮辱、虐待、体罚、摧残、迫害员工的一切非法行为。

(十三)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

(十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员工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五)工会对不按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卫生条件,安全设施不合要求的,均可提出意见,。

(十六)工会发现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有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有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权提出建议,要求及时纠正。

(十七)督促公司及时、足额缴纳员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基金。

(十八)公司发生停工、怠工等事件,工会积极参与调解,协商解决员工的合理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

(十九)公司因经营严重困难或濒临破产,在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减人员的,公司提前30天通报工会。

工会有权调查、核实,并与公司协商、谈判。

(二十)定期或及时向上级工会和公司党委汇报、请示工作。

(二十一)做好公司党政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1.5工作制度与方式
公司工会根据上级工会和公司党委的指示精神和年度
工作规划,制定工会(年度)活动计划。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司工会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有:
(1)传达上级工会和公司党委重要决定、指示和精神;
(2)听取和讨论工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制定或修改工会年度工作计划;
(4)审议公司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奖惩条例、劳动保险等方案;
(5)审议公司富余人员精简裁减方案;
(6)与公司行政协商谈判,签定集体劳动合同;
(7)审议公司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方案;
(8)审议公司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
(9)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认为需要提请工会讨论的问题;
(10)工会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问题。

(二)公司工会定期组织召开各种表彰会、技术比武大会、座谈会等,褒扬先进。

(三)工会与公司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气会、恳谈会,协调行政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四)公司工会积极参与公司内部劳动调解,工会主席出任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并确保行政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1.6工会财产财务
公司工会经费包括会员缴费和按规定以员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拨付给工会的部分。

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工会单独列账,核算其财务收支状况。

工会按照规定的比例向上一级工会上解经费。

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在(会员)代表换届选举大会上报告工会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工会的经费、财产和公司拨给工会使用的资产,不得被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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