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学校分类建设总体框架

合集下载

“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分类发展的路径研究——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专业委员会2017年学术研

“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分类发展的路径研究——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专业委员会2017年学术研

2018年第1期(总第219期)No.1,2018General,No.219 THE MODERN EDUCA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广东省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提升广东省各类高等学校的综合办学实力,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创新发展的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专业委员会2017年学术研讨会于2017年11月11日-12日在广东省韶关学院召开,约260名专家、教师和研究生代表参加会议。

大会正式开始之前,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魏中林教授的精彩致辞,给与会代表留下了深刻印象。

面对广东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他提出了一系列值得深思问题和研究的课题:第一,如何厘清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思路;第二,理工科高校如何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发展;第三,新工科的概念虽已提出两年,但对它的研究还比较缺乏,应如何深入研究广东特色新工科发展模式特征和路径;第四,教师培养是基础是关键,传统师范教育进行改革,提倡“新师范”,新在哪里?第五,广东省一流高职建设已经两年,2018年将面临中期检查 ,如何继续推进一流高职建设;第六,高校中的专业评估如何实施并服务新一轮高考改革;第七,学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创新不足,质量不高,如何解决?魏教授站在全省高等教育发展的高度,倡导高等教育研究者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研究,更好地促进广东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清华大学史静寰教授给大会作主旨报告。

史“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分类发展的路径研究——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专业委员会2017年学术研讨会综述鲁伟伟 王方霞摘 要: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学专业委员会2017年学术研讨会于2017年11月11日-12日召开,与会者围绕“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水平大学建设和高校分类发展的主题,分别从文化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国际化、校企合作、创新驱动等方面探讨不同类型高校争创一流的发展路径和实践探索。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十三五”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十三五”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十三五”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9.07•【字号】粤教高函〔2015〕189号•【施行日期】2015.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十三五”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89号各高等职业院校:为引导全省高职院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和专业发展规划,紧密对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特色专业建设,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提高“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十三五”期间实施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设目标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3年行动计划等,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文化产业、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等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择若干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发展前景广阔的专业,作为省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点进行重点建设,实现“校校有特色专业”,推动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办学特色、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我省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作出贡献。

二、建设要求(一)基本原则。

1.对接产业。

紧密对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2.强化特色。

在符合学校办学定位的前提下,立足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积极培育、实践、凝练、提升专业特色。

3.遵循规律。

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11.25•【字号】粤财科教〔2019〕57号•【施行日期】2019.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57号有关省直部门:为完善我省部门预算管理体系,推进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标准化管理,提高管理的规范化、精准度和合理性,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准》适用于省级财政投资的高校基本建设项目,自筹资金项目可参照执行,但不受上限限制。

二、部门所辖省属高校新增的2020年及以后年度的项目预算应按《标准》编制。

试行期间,《标准》未作规定的内容或标准,学校可根据其他相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编制预算。

《标准》中有关支出标准原则上作为编制预算支出的上限。

确因特殊情况个别单项支出需突破《标准》中相关标准的,学校应在编制方案中详细说明原因。

三、《标准》主要适用于预算编制。

《标准》作为省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审核依据,省级财政支出保障水平按财政管理规定核定。

预算执行中,对按照《标准》编制的预算,在不突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情况下,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调剂。

同时,学校开展基本建设要落实资金来源,避免半拉子工程。

四、《标准》于印发之日起试行,之前已批复或备案的投资计划项目可不调整。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

省财政厅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对《标准》进行调整。

广东省财政厅2019年11月25日广东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广东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项目预算管理,促进预算单位和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和审核中科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财政部制定支出定额标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现行造价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省省属高等院校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6.16•【字号】粤教高函〔2016〕155号•【施行日期】2016.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55号各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实施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打造广东高职教育品牌为目标,以综合改革、教师队伍建设、高水平专业建设、加强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为重点,建设15所左右全国一流、世界有影响的高职院校,推动我省高职院校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发展能力,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和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技术支撑。

二、建设要求(一)基本原则1.服务发展。

主动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广东自贸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2.改革驱动。

以协同创新、协同育人为引领,以学生受益、学校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突破制约学校办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关于加强全省高等学校分类管理系统和分类指导地意见

关于加强全省高等学校分类管理系统和分类指导地意见

关于加强全省高等学校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的意见各高校: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推动全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现就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各类高等学校的分类指导。

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和分类服务,推进高校特色发展。

根据我省高等学校办学类别、办学类型、学科专业发展水平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明确不同类型学校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实施更加有针对性地支持引导。

实施“1161”工程,支持“985”工程院校建设,使其成为世界一流大学;支持“211工程”院校建设,使其达到国内同类院校一流水平;重点建设10所省属本科院校、6所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使之建成国内有广泛影响的高水平大学,为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引导和支持其他普通本科院校主要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强化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

重视和加强高职院校建设,重点建设1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

推进省部、省市共建若干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地方高校或学科专业;实施高校对口支援计划,促进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类别高等学校协调发展。

二、实施学科专业建设的分类指导。

引导全省高校主动适应“八大经济区”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调整学科专业结构,继续加强优势学科建设,积极支持特色学科建设,大力扶持社会急需学科建设,构建结构合理、有机互补、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整体布局。

坚持“扬优、助特、扶需”的原则,建设一批重点学科专业。

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建立产学研联盟机制,进一步整合学科专业资源,建立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和社会急需学科群。

三、实施高校人才培养的分类指导。

积极促进高校人才培养多元化建设,构建多领域、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依托“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和省属重点本科院校的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积极培养创新型高素质人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十大工程”建设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实施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培养大批社会急需的应用型人才;在高职院校实施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计划,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落到实处,培养大批地方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高职类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高职类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高职类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1.22•【字号】粤教高函[2013]13号•【施行日期】2013.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高职类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13号)各高等职业院校: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80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了2012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高职类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现将立项建设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立项建设项目经学校培育建设、申报、评审等程序,确定立项建设55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8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717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以上为立项建设项目,经省教育厅组织验收通过后,正式公布为省级项目,并授予相关称号。

项目建设期自2012年6月起计算。

二、建设要求(一)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

有关高职院校应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加大投入,以建设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联合依托单位从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改革校外实践教学模式、建设专兼结合指导教师队伍、建立开放共享机制、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等方面,加强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项目建设期为2年。

(二)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

有关高职院校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12]2号)、《关于组织开展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和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170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暂行办法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暂行办法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职称评聘工作,保证评聘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11号)、《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人〔2017〕5号)、《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和《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分类评审。

结合专业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明确不同类型职称评审条件,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科学评价。

坚持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强化工作业绩在职称评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导向与激励作用,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包括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民主评议情况等,定量评价包括学术水平、科研成果、教学成果、教学工作量及教学效果等。

(三)规范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坚持申报职务、评审材料、评审结果公示制度及申报条件、评审程序公开制度。

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合理划分评审权限,加强评审过程监督,提高评审工作效率。

(四)系统推进。

坚持评聘结合,职称评审与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制度相结合,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用人制度。

第二章评审范围与权限第三条适用范围(一)与学校建立了聘用关系的省事业编制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经批准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与学校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满1年的学校编制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学校每年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情况决定组建涵盖若干相关专业的学科组。

为什么要进行高等学校分类

为什么要进行高等学校分类

【专题名称】高等教育【专题号】G4【复印期号】2011年01期【原文出处】《中国高等教育》(京)2010年20期第30~32页【英文标题】Why to Classify the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s【作者简介】马陆亭,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关键词】EEUU176031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颁布实施,提出提高质量是未来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促进公平是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

质量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学校是教育质量的具体承载者和实现者。

因此,《规划纲要》明确要“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

”十多年来,高等教育发展很快,但高等学校同质化现象却很严重,这不仅影响到质量而且影响着公平。

本文结合《规划纲要》对高校分类问题提出看法。

一、分类源于高等学校的多样化谈高校分类是因为大学发生了分化,高等学校不一样了。

1.世界范围内大学的变迁先看传统大学模式的演变。

法国的巴黎大学是最早的中世纪大学。

教师按行会模式聚集在一起招收学生;稍后英国的牛津、剑桥大学在学院制模式上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学生与教师学习、讨论、生活在一起,在教授“烟斗的熏陶下”成为绅士;1810年,德国创立的柏林大学提出教学与研究相结合,初步确立了近代大学的人才培养模式;美国在学习了英国和德国的模式后,催发出高等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产生了现代密集研究型大学。

目前,我们所追求的“一流大学”,参照模式就是美国的研究型大学。

再看应用型高校的发展。

在世界高等教育多样化过程中,应用型高等教育机构产生、壮大与完善最具活力。

强调等级的英国,出现了多科技术大学、城市大学与牛津和剑桥等著名古典大学及新大学的共同繁荣;崇尚理性的德国,通过大学与高等专业学院(Fachhochschulen)两种模式的并进发展,为其制造精致产品的产业界持续注入经久不衰的创造力和实现力;浪漫情怀的法国,更是走了一条与其它工业化国家完全不同的道路,培养高级应用人才的工程师学校其社会地位甚至超过了综合大学;与我们同属东方的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曾出现过一批专门学校,战后被改编为新制大学,废除了专门学校制度,但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后又重新出现了高级专门学校,说明了社会需求和市场的作用;分散治理的美国,逐步建立起了适应市场需求的多样化高等学校体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高等学校分类建设总体框架①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征求意见稿)一、分类建设框架的研制背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

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推进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合理布局。

推动地方开展高等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以人才培养定位为基础建立高等教育分类体系,研究制定高校分类设置、分类指导、分类拨款、分类评估等制度,努力形成高等学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的局面。

”《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实行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和分类指导。

完善高等学校的分类定位与指导。

建立与高等学校分类定位、分类指导、分类发展、分类评估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高等学校科学定位。

到2015年,形成各类型院校定位明确、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分类发展格局”。

《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提出:“推进高等教育分类体系建设。

①该研究报告已经征求过省教育厅相关处室,以及厦门大学副校长邬大光教授、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原院长方展画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卢晓中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原校长张民选教授和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荣长海教授等专家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建立健全高校分类定位标准和分类指导、分类发展、分类评估机制,开展高校分类管理改革试点。

整合高等教育资源,建立完善以办学绩效为导向,适应高校分类发展的办学资源配置机制,引导各高校在本层次本类型中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大力促进全省高校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分类建设框架的功能广东省高等学校分类框架采用二维分类法,将定量与定性分析结合起来,根据社会和人的发展需求及广东高等学校发展的基本现状,在纵向上将广东省高等学校分为3个大型、7个小型,在横向上将广东省高等学校分为4个大类,并拟从办学定位、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与服务、现代大学制度、校园文化建设等多维度确定各类型高等学校的建设标准,一方面为政府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目标与方向、重点与特色等制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另一方面引导各高校根据自身特色进行合理定位,选择发展路径,形成定位合理、竞争有序的高等教育系统。

三、分类建设框架的原则以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及省相关教育规划为依据,遵循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坚持科学性、引导性、适应性、开放性和动态性原则,构建体现国际水平、国家需要、广东特色的高等学校分类建设框架。

(一)科学性原则。

全面掌握高等学校分类建设方面具有代—2—表性的理论、观点、方法和实践探索,系统搜集并掌握全省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广东省高等学校分类建设框架。

(二)引导性原则。

分类框架旨在引导各高校明确办学定位,并根据学校发展历史与现状、特点与优势等适时调整发展方向,科学谋划与确定近期、中期、远期发展战略,在同类型高校中争创一流。

(三)适应性原则。

统筹考虑广东省高等教育发展历史和现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产业结构、人口规模与政策需求等因素,以使分类框架与广东社会需求、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文化传承和教育改革的客观需要相适应。

(四)开放性原则。

为促进分类建设框架在国内外得到充分理解,推动广东省高等学校参与国际对话和国内交流,我省高等学校分类框架将吸收与借鉴美、英、德、日、法、澳等国家和我国上海、江苏、山东等省(市)高等学校分类建设的主要做法与经验,从国际视野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高等学校分类基本框架。

(五)动态性原则。

分类框架在保持一定稳定性的同时,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发展现状与需求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分类建设的基本思路(一)纵向上分“型”:分为一流大学与高水平大学、应用型本科学校和技术技能型院校三类。

—3—1.一流大学与高水平大学。

理论层面上,一流大学与高水平大学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支撑,是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核心力量。

产业层面上,根据《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2010—2015年)》相关战略部署,到2015年,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形成“三、二、一”产业结构,服务业增加值达33000亿元,比重超过50%。

到2020年,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传统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达到10%以上、34%、23%、12.5%和约13%。

因此,未来广东无论是新兴产业发展还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都需要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研究型大学。

政策层面上,2015年4月—9月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并遴选出17所高校整体或部分学科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培育计划。

2015年9月14日,省政府举行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共建协议签署仪式,省教育厅分别与深圳、佛山、东莞市政府签署省市共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协议。

2016年1 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建设服务创新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将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东莞理工学院等5所高校列入首批建设的高水平理工科大学。

2015年11月《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中提出“引导和支持具备一定实力的高水平大学和—4—高水平学科瞄准世界一流,汇聚优质资源,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加快走向世界一流”。

因此将高水平大学作为单独一类进行划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相关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

实践层面上,受发展基础和政策支持力度等因素的影响,全国包括广东,乃至全世界高水平大学的发展差别也非常大。

通过长期政策支持和制度推动,广东高水平大学内部业已形成一定的层次,既有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2所“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有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4所“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含“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省属或市属重点建设高校。

这从我省拟培育的14所高水平大学、5所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含2所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可见一斑,例如深圳大学、广州大学等综合类院校与中山大学相差甚远,广东工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理工类院校与华南理工大学相差较远,并且这些差别将长期存在。

因此,这些在我省具有打造国内“双一流”潜力的大学不宜采取统一的建设思路和方法,应将这些大学划分成一流大学与高水平大学。

2.应用型本科学校。

理论层面上,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深化,社会和企业对实用型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和细化,这就要求大学要为工农业生产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产业层面上,从产业发展看,根据相关产业规划,未来我国—5—将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广东省将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建设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的主体产业群,形成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竞争力高端化的现代产业体系。

现代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发展需要一大批面向生产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清华大学一项大型调查的结果表明:当前明确需求应用型人才的企业占66.2%,需求创新型人才的企业占13.7%,既需要应用型人才又需要创新型人才的企业占9.8%①。

政策层面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2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其中提出创新职业教育模式,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等战略部署。

2014年4月26日,由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和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主办的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国际论坛2014年春季论坛的178所高等学校共同发布的《驻马店共识》指出,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的战略部署,以产教融合发展为主题,共同探讨“部分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和“中国特色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之路”。

2015年11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①李巧兰,孙文莲.多向性、应用型中文人才培养模式的现实意义[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5). —6—见》,根据此意见,省政府正在积极制订《关于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推动省域内部分普通本科学校向应用型本科转型。

高校层面上,经过长期发展,广东已经形成一大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应用型本科学校,并且随着政策出台及扶持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本科高校正在向应用型本科学校转型。

实践层面上,与高水平大学相类似,应用型本科学校这一类型内部也存在很大差别,既有可以招收专业硕士甚至博士的高校存在,也有大量仅招收本科甚至还招收少量专科生的高校存在。

因此,在分类框架中应该将其进行区分,划分成引领型和提升型为宜。

3.技术技能型院校。

理论层面上,人类进入工业化社会之后,工业化大生产促使科技进步与生产关系越来越密切,人才的类型和层次结构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除了高层次理论研究型人才外,社会需要更多的是多类型、多层次、高质量的职业型人才。

教育的对象已从少数“精英”扩大到培养有知识、掌握一定科技技能的劳动者。

职业技术教育完全不同于普通教育,承担着传授职业技术技能和推进继续教育的重要使命,因此要求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产业层面上,根据《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2010—2015年)》,广东省围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目标定位,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7—为核心的六大主体产业。

广东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关键时期,必须从实际需要出发,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同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起来,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和层次结构,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出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政策层面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战略目标。

《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提出,到“2018年,建成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先进省,形成具有广东特色、适应发展需要、基本达到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到“2020年,建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等职业教育纵向衔接、职业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横向贯通、学校企业社会相互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