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

效能监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有效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预防、保证、参谋、促进作用,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效能,推进公司党风廉洁建设,使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效能监察是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及其质量、效果、效率、效益以及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及其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行为及其正确性和效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管理缺陷,纠正行为偏差,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和自我完善,提高公司效能的综合性管理监控工作,是管理的再管理,是监督的再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党风廉洁建设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公司效能监察的对象是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及其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效能监察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通过监督检查,查找公司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降低管理成本和生产成本;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促使监察对象认真履行职责,廉洁从业,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第五条效能监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科学发展原则。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心工作,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大局,促进建立节约型企业,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效益。

(二)依法监察原则。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执纪必严,激励守法合规行为。

(三)实事求是原则。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客观公正。

(四)协调统一原则。纪检监察与其他部门相协调;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履职行为与服务经营管理目标相统一;勤政监察与廉洁监察相统一;促进制度建设与提高企业效能相统一;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控制机制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教育与奖惩相统一。

第二章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责任体系

第六条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实行由总经理负责,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实行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直接对总经理负责,部门、项目对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负责,管理人员对部门、项目负责的层层负责工作机制。

第七条总经理负责公司效能监察工作,主要责任是:

(一)建立公司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在经营管理中的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二)确定公司效能监察的范围和应当接受检查的事项和人员,批准效能监察立项、工作报告、监察建议和决定等重大事项,定期听取公司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汇报;

(三)建立健全公司监察机构,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与监察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察人员,为公司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第八条公司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成员:副总经理、纪检监察审计、物资设备、成本控制、技术质量、总经理办公室、财务、人事、安全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效能监察工作部署和立项,实施方案、终结报告、监察建议书的审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培训动员、抽调人力及重大问题,做出奖惩决定等。

第九条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效能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总经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或集团公司有关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提出效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和效能监察立项意见,负责公司效能监察日常工作;

(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参与效能监察工作,形成综合监督力量;

(三)根据选定项目,建立相应的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实行效能监察项目负责制;

(四)受理对效能监察决定有异议的申请,并组织复审;

(五)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理论研讨、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六)完成公司总经理、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在效能监察工作中负有参与配合、通报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并负责落实针对本部门的效能监察建议或决定,以及向公司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效能监察实际情况和需要,成立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依据总经理的授权,具体负责效能监察项目的实施。

第十二条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成员负责效能监察项目的检查,检查组成员应当熟悉效能监察业务,了解公司管理制度和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公正廉明。

第三章效能监察的任务、权限和方式

第十三条公司效能监察的主要任务是:

(一)监督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以及管理人员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严格执行部门、项目相应的管理制度,尽职尽责,勤政高效,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服务工作;是否正确行使职权,科学决策,加强指导;发现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意见,加强内部管理监控,促进公司加强执行力,确保公司制度、决定、文件的执行、维护指令畅通;

(二)按规定参与调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问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避免和挽回公司经济损失;

(三)按规定参与调查处理公司发生的质量、安全特大、重大责任事故,促进公司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按规定及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线索,移交公司纪委处理,督促公司依法经营和各级管理人员廉洁从业;

(五)督促监察建议或决定的落实,纠正管理人员行为偏差,总结推广管理经验,健全管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第十四条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权限:

(一)列席、召集被检查单位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的会议;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及人员报送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合同、帐目及其他相关的文件,对效能监察项目的相关情况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查阅、复制、摘抄与效能监察项目、资料,核实效能监察项目的有关情况;

(四)向监察对象提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的建议或作出相应决定;

(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责令有关单位或人员停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建议相关部门暂停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违纪人员的工作或职务;

(七)有权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八)国家有关法律及公司有关规定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十五条效能监察可以采用下列监察方式:

(一)针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重点、难点,针对资产管理的风险因素和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等,开展单项或者综合事项的效能监察;

(二)针对公司、项目、场、站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或重点环节,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或全过程的效能监察;

(三)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第四章效能监察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监察对象有以下权利:

(一)对批评、处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批评、处罚的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或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监察建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监察文书次日起30日内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监察文书的效力;

(三)对监察决定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监察决定的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或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监察决定的执行;

(四)有权要求与监察对象或监察内容有利害关系的效能监察承办人员回避;

(五)检举、控告效能监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事实与行为。

第十七条监察对象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公司效能监察检查组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出具伪证,不得包庇违法违纪行为;

(二)积极采纳效能监察检查组提出的监察建议,认真执行效能监察检查组作出的监察决定。

第五章效能监察的标准

第十八条合法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合约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认真执行和完成计划、任务、预算、合同等预定的目标。

第二十条合理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从公司和本部门、本项目实际出发,进行科学管理,并取得预期效果。

第二十一条效能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完成计划规定的任务、进度、工期、质量、成本、盈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第二十二条岗位职责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是否正确行

使工作权限等。

第二十三条程序性标准。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能否遵守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是否违反工作程序。

第六章效能监察的范围与内容

第二十四条效能监察的主要范围:

(一)项目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工程计量、结算、支付等管理活动;

(二)物资、设备采购、租赁、使用等管理活动;

(三)财务、会计及资金管理活动;

(四)人力资源管理活动;

(五)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六)行政后勤、职工福利、厂务公开、廉洁自律工作情况;

(七)其他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及上级部署、领导交办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税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贯彻执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劳动、人事、教育及后勤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五)贯彻执行集团、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情况;

(六)贯彻执行民主管理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

(七)贯彻执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定的情况。

第七章效能监察的基本程序

第二十六条效能监察的基本程序包括确定效能监察项目、实施准备、组织实施、拟定监察报告、作出监察处理、跟踪落实、总结评审和归档立卷等。

第二十七条效能监察项目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一)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效能监察项目;

(二)公司总经理直接指定的效能监察项目;

(三)纪检监察审计处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及领导交办的任务,选出在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立项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的效能监察项目。

第二十八条效能监察实施准备的主要过程是:

(一)成立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检查组成员以纪检监察审计处人员为主,相关部门派人参与,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技术的人员参加,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效能监察项目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监察的,不得作为检查组成员;

(二)对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成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学习与培训;

(三)收集整理监察依据,理清监察项目的主要业务流程和关键岗位权限,找准主要监察点,明确监察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制订实施方案;

(四)向被监察的单位发送效能监察通知,相关部门、项目应当提供效能监察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九条效能监察组织实施的主要内容是:

(一)向被检查的部门、项目通报实施效能监察的目的、要求和相关事宜;

(二)听取被检查的部门、项目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三)依据效能监察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对有关经管理人员进行检查;

(四)深入现场,通过查阅有关帐目、会议记录、合同、文件及相关规定,检查效能监察项目有关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完成管理目标任务的情况;收集与监察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陈述;

(五)运用实际调查、资料分析、目标考核、效益审计、因果分析等方法,检查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正确性,发现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

(六)向被检查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项目、场、站通报检查情况,听取其意见,并予以确认;

(七)会同相关部门对发现的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进行分析,并查找其在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的存在原因,研究提出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意见。

第三十条为保证效能监察顺利进行,效能监察项目实施后,效能监察项目检查组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拟定效能监察报告,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效能监察报告内容包括监察依据、检查过程、发现的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管理控制制度分析和监察建议或决定意见等。

第三十一条效能监察检查组对监察中发现的需要追究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责任的问题,报公司党委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进行监察处理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监察建议或者监察决定;对涉及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问题,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第三十二条纪检监察审计处应当对监察建议或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意见的落实,及时将效能监察结果及整改情况抄送给公司各部门。

第三十三条已经完成的效能监察项目资料要及时立卷归档。卷宗应包括:1、《效能监察立项表》;2、《效能监察方案》;3、《效能监察终结报告》;4、《效能监察建议书》及执行情况回复;5、对有关人员的奖惩意见;6、效能监察过程中收集的各种材料及有关会议记录。

第三十四条公司每年底对全年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完成的效能监察项目进行效果统计和成效评定,年度书面工作总结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上报集团纪检监察审计室。

第八章监察建议和决定

第三十五条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对查明的下列尚不够作出纪律处分的行为偏差事实,报批后,下达整改监察建议:

(一)不执行、不正确执行或者拖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重要决策、决议、决定等,应予纠正的;

(二)不执行、不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或存在管理缺陷的;

(三)经营管理决策、计划、指令以及经营管理活动不适当,应予纠正或应予撤销的;

(四)违反公司选人、录用、任免、奖惩工作原则和程序,决定明显不适当的;

(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需要予以经济赔偿的;

(六)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第三十六条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对查明的下列尚未涉嫌犯罪的违规违纪事实,报批后,作出监察处分决定: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应当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的;

(二)不按规定追缴,或者不按规定退赔非法所得的;

(三)已经给国有资产或公司利益造成损害,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四)其他需要作出监察处分决定的。

第三十七条监察建议或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被检查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项目,被检查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项目应当采纳或必须执行。

第三十八条被检查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项目应当在收到监察建议或决定之日起的15日内提出采纳或执行意见,采纳或执行情况要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报公司纪检监察审计

处。

对监察决定有异议的,被检查的单位或管理人员可以在收到监察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纪检监察处申请复审;复审应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第九章奖励与惩处

第三十九条效能监察奖惩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效能监察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由效能监察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经总经理批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条效能监察的结果要作为考核、使用和提拔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四十一条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部门、项目、场、站及其管理人员实行层层责任追究;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按经济损失的一定比例进行经济处罚。防止或挽回了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按处罚同等比例进行奖励。

四十二条在效能监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按规定,建议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一)正确认真履行职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管理得当,决策科学,经营管理成效显著,为公司创造出良好经济效益的;

(二)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三)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消除不良政治影响有突出贡献的;

(四)廉洁勤政成绩突出的管理人员和主动开展效能监察获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单位和效能监察工作人员;

(五)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

(六)其他应当奖励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三条被检查的人员及其所在部门、项目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主管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外,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管理混乱,盲目决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三)利用职权包庇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四)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五)阻挠、拒绝纪检监察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

(六)拒不执行监察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

(七)打击报复监察人员或举报人的。

(八)其他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四十四条纪检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二)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

(三)利用职权包庇或者陷害他人的;

(四)滥用职权侵犯他人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

(五)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

(六)其他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将适时地根据需要,不断地充实、细化和完善。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试行。经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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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项目、场、站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工程结算、材料、设备管理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经营目标。

第二章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人员职责

第四条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监督,纠正违规行为,规避经营风险;

(三)组织对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四)组织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项目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组织对公司物资采购、设备购置、项目招投标、项目分包、工程结算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七)对公司及项目、场、站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意见反馈,对其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和意见反馈;

(八)参与公司效能监察审计,组织对公司内部经济责任指标完成情况或经营绩效及

有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价;

(九)加强思想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十)其他事项。

第五条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处要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同时,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接受集团纪检监察审计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检查。

第六条公司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可成立内部审计小组,内部审计小组负责对内部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完成公司下达的内部审计任务。

第七条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职业能力:

(一)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

(二)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

(三)具备审计专业方面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四)有一定的审计、会计、工程造价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判断、文字表达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第八条内审人员应严格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必须严格遵守职业行为准则,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勤奋忠诚去执行审计业务,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九条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应当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检查、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保障纪检监察审计处和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公司内部各职能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保证审计处所必需的审计工作经费,并列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 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场、站、员工;

2. 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范围:

1.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 各项计划、合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 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4. 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5. 项目施工管理情况;

6. 项目经理经济目标责任;

7. 领导临时安排的审计事项;

8. 其他认定事项。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依据:

1.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 公司规章制度;

3. 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 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财务报表等进行监督检查审计。

2. 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 专项审计包括:

(1) 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制度履行的有效性、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 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决策、计划、经济合同、投资效益、经营效益等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工程审计:从项目中标到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

(4)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及离任的审计及综合评价。

(5)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项目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纪检监察审计处接受审计

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的内容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 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

2. 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3. 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4. 资产管理情况;

5. 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实施情况;

6. 工程计量、结算、支付,材料采购、耗用情况;

7. 项目经理经济目标责任或离任审计;

8. 配合集团纪检监察审计部,对公司、有关部门、项目的审计;

9. 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

1.参加公司有关经营和财务管理决策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协助公司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2.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

3.检查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资料、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和现场勘察相关资产,有权查阅相关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计算机软件等相关资料;

4.有权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可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6.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可暂予以封存;

7.对工程结算、支付、经济合同签约、经营成果兑现等经济事项有不经审计不得实施的事先控制权;

8.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9.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10.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11.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1.制定公司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实施,必要时报送集团纪检监察审计室;

2.书面通告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

3.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帐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

4.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及审计处理意见;

5.下达审查处理决定;

6.复审。被审单位,个人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复议;

7.进行后续审计。

第二十一条审计程序过程注意事项:

1.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由总经理签章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知书;

2.审计处理决定由总经理批准下达;

3.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4.重大事项审计报告集团纪检监察审计室报备案;

5.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及时制止。

第八章审计档案制度

第二十二条纪检监察审计处应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 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2. 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 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 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 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 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 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 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 其他应保存的。

第二十四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公司制度、效益显著行为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二十六条审计人员对下列行为之一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七条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八条对审计过程的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纪检监察审计处根据本办法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其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的客观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颁布的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法规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纪检监察审计处解释、补充,经公司办公会通过试行,公司职代会通过执行。

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

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后将贯通158县 2011-01-06 17:09:55 人气:33380 查看更多资讯信息,请进入56135平台 省政府常务会通过我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高速路规划总里程1.2万公里 增加里程 增加8条纵向路线、7条横向路线和10条联络线,高速路规划总里程由8600公里增至1.2万公里,直接连接全省158个县(市、区),98.3%川人受益 连接成渝 强化成渝经济区高速路网,“资阳-安岳-潼南-武胜”和“泸县-荣昌-大足-潼南-南充”高速公路纳入规划,增加了“巴中-广安-重庆”高速公路 出川便利 规划路网增加了10条进出川通道:增强了四川与云南、贵州等省市的交通联系,增加通往滇中、东盟的高速公路通道,进出川通道将由23条增至33条 老路升级 成都-广元、成都-雅安、成都-南充、成都-隆昌、成都-乐山、成都-彭州等六条通道升级,一种方式是原路加宽改造,二是另选通道修建复线 绕城高速 包括广元、绵阳、乐山、眉山、雅安、资阳、内江、宜宾、巴中、达州、广安、南充、德阳、攀枝花、自贡15个地级市将增加过境的绕城高速公路 省政府2009年批准的《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08-2030年)》总规模约8600公里,目前,建成、在建和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里程已占总规模9成以上。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西部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布局,省政府决定对该规划进行调整。省长蒋巨峰1月4日主持召开的省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定了调整方案。 调整后的规划增加了巴中-重庆等8条南北纵向路线、平武-广元等7条东西横向路线、绵竹-德阳-中江-大英等10条联络线,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总里程约1.2万公里。调整后,进出川通道由23条增加到33条,四川与重庆、云南、贵州等省市的交通联系更加顺畅;规划路网连接目前所有城镇人口超10万的城市和地级行政区政府所在地,直接连接全省158个县(市、区),全省98.3%的人口将直接感受便利;高速公路网有效覆盖全省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高铁客运站、内河港口、枢纽机场,全省综合运输能力将大大加强。 规划路网强化了我省五大经济区之间的联系通道,优化了成渝经济区、天府新区等经济增长极和四大城市群的城际路网,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得到重点支持。四川日报记者谭江琦王代林 ■新《规划》解读 出川高速增至33条15城市要建“绕城高速” ■规划总里程从8600公里增至12000公里 ■新增8纵7横、10条联络线,进出川通道增至33条 ■连接目前所有城镇人口超10万的城市 ■高速公路网覆盖全省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高铁客运站、内河港口、枢纽机场 亮点1 新增10条进出川高速 与现行2009版《规划》相比,《调整方案》增加了南北纵向路线8条,达到13条;东西横向路线由原来的5条增至12条;联络线由原来的8条增至18条。 规划路网增加了10条进出川通道:增强了四川与重庆、云南、贵州等省市的交通联系,

建筑百强企业

NO. 1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NO.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 限公司NO.5 北京建工集 团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 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 有限公司湖南省建工集 团总公司浙江省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1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2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3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4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6 上海建工集团 7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8 中国太平洋建设集团 9 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11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 中国海外集团 14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 15 广州市建筑集团 16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17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 18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19 中建国际建设公司 20中国建筑一局集团 21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22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23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24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25上海城建集团 26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27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28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9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30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31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 限公司 32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集团) 33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34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 司 3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 司 36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 37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38江苏苏中建设集团 39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 司 40中国交通建设集团第二 公路工程局 41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 司 42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 公司 43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 司 44中铁建工集团 45浙江中成控股集团 46江苏南通四建集团有限 公司 47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 司 48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 司 49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50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 51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 司 52中铁十五局集团公司 53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 54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55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 司 56中国第二十冶金建设公 司 57广西建工集团 58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 公司 59山东三箭集团 60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 61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 62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 司 63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6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65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66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 67广东中人企业(集团)有 限公司 68青岛建设集团 69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 70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71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 72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 73正太集团有限公司 74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75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 76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 77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 78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79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 司 80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 公司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名单

四川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单位 1 匡明男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 黄平男四川中成煤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陈林男四川中成煤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郑尚军男四川中成煤炭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陈清太男四川广通建设有限公司 6 冉亨龙男四川广通建设有限公司 7 陈勇男江油市康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 王成炳男四川省江油市城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9 黄安成男江油市双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 罗文斌男四川省江油市城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1 康胜兵男江油市军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 郑磊男江油市宏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 黄兴平男四川省江油市建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 赵登全男四川省江油市建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 宋子金男四川省阆中市诚信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6 蒋继坤男四川省阆中金地建筑开发有限公司 17 曾文男四川省名兴建筑有限公司 18 彭雄华男四川亨帝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19 乐晓鸣男四川乐城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 陈建忠男四川乐城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1 向守坤男四川乐城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2 尹华力男四川永发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 陈诗武男四川竞辉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24 何荣华男成都市成华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25 陈雪亮男成都市新都桂林建筑工程总公司 26 谢军男成都沃特供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7 冷长明男四川华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8 陈军男四川省福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9 李兴枢男四川省达县立志建筑有限公司 30 潘晓华男四川省宣汉恒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1 黄中宣男大竹县金星市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办公室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办公室 川华西认证〔2009〕2号 关于印发《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 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报告》的通知 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部门、工程公司/区域公司、各有关项目部:现将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报告》 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人员根据报告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对不符合项认真分析原因,尽快制订纠正预防措施,并加以落实;对做的不够完善、不够规范的工作及记录,尽快完善、规范,以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附件: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报告 二00九年五月十四日 抄报:集团公司各领导。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2009 年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报告 为了验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和充分性,评价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策划的安排,体系的要求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推动管理体系的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 年5月12 日至14 日进行了2009 年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现将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核范围:GB/T19001 —2000;GB/T24001-2004 ;GB/28001- 2001 标准的各要素覆盖的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工程公司/区域公司、项目部及所覆盖 的产品。 二、审核依据的文件 1 、GB/T19001-2000 ;GB/T24001-2004 ;GB/28001-2001 标准; 2、公司管理体系文件: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应的作业性文件; 3、适用的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三、审核实施情况简述 1、本次受审核部门/单位有:公司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办公室、生 产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经营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十二公司、八公司、安装公司及所属成都东方凯特瑞环保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大型电站烟气脱硝装置SCR 系统催化剂扩能技术改造项目、郫县经济适用房“上河苑住宅小区一期工程二标段等项目,整个审核时间共3 天。 2、审核采用抽样方式。 3、本次内审过程中受到公司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各下属公司及项目部的关心、支持和配合,使全部审核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 4、本次审核中对公司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审核检查,对公司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充分性、运行的有效性作出了客观的评 2

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移交(BOT)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和《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BOT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投资人招标投标及项目建设、经营、移交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四川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授权市(州)人民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依法特许经营的高速公路。 第三条项目特许经营的期限包括准备期、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三个阶段。 准备期是指投资协议签订起至项目开工;建设期是指项目开工起至交工验收;运营期是指项目通过交工验收至收费期届满,其中收费期是指项目批准收费起至收费期届满。 第四条项目投资人应依法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投资人招标 第五条开展投资人招标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高速公路专项规划; (二)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 (三)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并经审查; (四)省政府已授权采用BOT方式建设。 第六条项目投资人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制度,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净资产、投融资能力、初步融资方案、从业经验和商业信誉等。 第七条项目投资人招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标公告; (二)发售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四)招标人组织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 (五)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七)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签订投资协议。 第八条招标人应通过国家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步在省指定媒介发布。 采用国际招标的,应通过相关国际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案例

内容提示: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0年5月,是四川省重要国有骨干企业、省政府重点培育的30家"迅速做强做大的大企业大集团"之一,集团主业为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具备"科研-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延伸阅读:信息化华西四川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0 年5 月,是四川省重要国有骨干企业、省政府重点培育的30 家“迅速做强做大的大企业大集团”之一,集团主业为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具备“科研-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能力。集团公司直属分支机构(含境外)23 家,所属子公司(含企业、事业单位)24 家。 四川华西集团的信息化是随着整个行业信息化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的,并随着近年来企业加大投入而逐步走在全行业信息化前列的。2006 年,四川华西集团正式启动了新阶段下的管理信息化全面建设,是国内建筑行业第一家严格按“规划咨询、监理、建设”的规范进行信息化建设的单位。咨询规划单位为华西建团规划了“一个协同,两套体系,三层平台,九大应用”的蓝图,并由监理单位对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等进行全程控制。 一、主要内容与架构 华西集团管理信息化以项目管理为核心,以成本管理为主线,以运营管理为支撑,实现华西集团工作流程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华西集团各级单位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华西集团经济效益,提升华西集团核心竞争力,实现华西集团十年“三步

走”的战略目标。 华西集团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将是以提高执行力为核心,消灭信息孤岛,打通华西集团的数字神经,为企业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提升华西集团的综合信息处理能力和管理现代化水平,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即实现战略决策科学化、经营过程可控化、信息管理网络化、事务办公自动化和执行效率高效化。

成都大型施工单位

1、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3、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4、中国第五冶金建设公司 5、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6、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8、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9、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10、中国第十九冶金建设公司 (以上前10名为优势骨干企业) 11、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 12、攀钢集团冶金建设公司 13、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14、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15、成都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6、四川电力建设三公司 17、四川省泸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18、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公司 19、四川电力建设二公司 20、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21、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2、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 23、成都铁路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24、四川广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5、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26、四川君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7、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28、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 29、成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30、成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31、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32、四川省泸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3、成都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 34、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 35、四川省泸县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6、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 37、四川贵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8、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 39、四川忠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0、四川华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41、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公司 42、成都市龙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3、成都市第八建筑工程公司 44、四川省化工建设总公司 45、四川省煌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6、泸州市纳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7、成都龙双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48、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 49、四川新兴建筑工程总公司 50、四川省达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建工程…2012?45号 关于下发《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单位: 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管理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基础。文明施工水平的高低,体现了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并影响着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因此指定本管理办法,现予以下发,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1—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主要包括:现场平面布置、场容场貌、料具存放、现场标识、环境卫生、成品保护等。 第二条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管理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的基础。文明施工水平的高低,体现了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并影响着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全面落实现场管理标准化、精细化要求,在确保现场管理规范、有序、可控的基础上,兼顾成本节约,鼓励项目经理部和分公司管理创新,培育、树立、推广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和标杆工地。 第四条文明施工管理除了硬件设施配置和人的行为管控以外,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建立宣传、教育、培训机制,提升所有参建人员文明施工的意识、习惯和素养。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为集团公司文明施工管理的基本标准,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结合本单位和工程所在地管理需求,在本办法的基础上进行细化、提高、创新。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2—

第六条集团公司工程部是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为: 1.研究、制定、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制度、办法。 2.推进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发展。 3.指导、监督、考核分公司和项目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培育、树立、推广集团公司现场管理标准化工地和标杆工地。 第七条分公司总经理是本单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人,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是直接责任人,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为本单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职能部门。分公司管理职责为: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文明施工管理的制度、办法。建立、健全、细化本单位管理标准、制度和要求,推进本单位现场管理标准化。 2.对项目部的文明施工管理进行指导、协调、监控、检查和持续改进。 3.培育、树立、推广本单位现场管理标准化工地和标杆工地。 第八条项目部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程经理是直接责任人,并牵头落实本工程施工现场文明 —3—

建筑施工单位排名

中国建筑企业排行 中国建筑企业排行 1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2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3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4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6 上海建工集团 7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8 中国太平洋建设集团 9 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11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 中国海外集团 14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 15 广州市建筑集团 16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17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 18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19 中建国际建设公司 20中国建筑一局集团 21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2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23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24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25上海城建集团 26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27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8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9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 30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31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2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集团)33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34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3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36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37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8江苏苏中建设集团 39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40中国交通建设集团第二公路工程局41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42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43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44中铁建工集团 45浙江中成控股集团 46江苏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47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48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49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50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 51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52中铁十五局集团公司 53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 54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56中国第二十冶金建设公司 57广西建工集团 58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59山东三箭集团 60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 61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 62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63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6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5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6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 67广东中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68青岛建设集团 69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 70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71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 72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 73正太集团有限公司 74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75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 76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 77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 78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9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80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 8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工程总承包试点单位名单(2020版)

四川省工程总承包试点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2.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3.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6. 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8.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9.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11.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12.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13.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14.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5.中信国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6.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 17.中核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8.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9.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中建鸿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1.中晟升博集团有限公司 22.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3.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24.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5.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6.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27.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8.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9.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0.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1.核工业西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2.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3.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34.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5.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36.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37.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8.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9.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40.四川省蜀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1.四川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2.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3.四川瑞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4.四川国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45.四川宏图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46.四川君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7.四川雄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8.四川商鼎建设有限公司 49.四川中亚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50.四川中林建设有限公司 51.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川交发〔2013〕111号)

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川交发〔 2013〕111 号 2013 年 11 月 1 日印发) 第一条为提高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设 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05 年第 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 项目的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项目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 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 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高速公路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 管理。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简称厅造价站)受省交 通运输厅委托,具体负责高速公路项目重大设计变更的造价 审查,动态控制项目工程造价。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项目设计变更活动的监督检查。项目 投资人负责对投资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活动的管理工作。项目 法人具体承担本项目设计变更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建立 设计变更动态管理台帐,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当以提高设计质量、节省建设 资金和综合利用资源为目标,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 标准及技术规范,有利于确保项目质量、提高功效和完善使 用功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五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 和一般设计变更。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一)路线起讫点和控制点发生变化的;连续长度 2 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路基分幅形式变化的; (二)互通式立交的数量、位置、布置形式发生变化的;互通式立交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三)特大桥、大桥、中桥的数量、桥位、跨径、结构 型式发生变化的; (四)隧道的数量、洞身结构形式、行车道宽度改变的; (五)隧道照明、通风、通信、监控、报警、供配电和 消防设施技术方案发生变化的; (六)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路面主 要材料、主要材料料场发生变化的; (七)交通安全设施防护标准或者设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八)项目通信、监控、收费系统总体技术方案改变的; (九)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钢铁企业排名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1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上海市钢铁股份161756528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2 首钢总公司(集团) 北京市钢铁国有61900000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3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辽宁省钢铁国有50142107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4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湖北省钢铁国有40126080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5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钢铁有限31074562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6 莱芜钢铁集团山东省钢铁有限30102773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7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钢铁国有29016920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8 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山东省钢铁国有27396350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钢铁股份26838574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10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钢铁国有26169112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11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四川省钢铁国有25294203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12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钢铁国有25124553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13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钢铁国有23515050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14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钢铁有限22687670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15 北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钢铁国有22091340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16 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浙江省钢铁股份21878372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17 包钢集团内蒙古自治区钢铁国有21534680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18 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钢铁有限20343538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19 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钢铁有限19955700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20 江苏华西集团公司江苏省钢铁集体19784310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21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钢铁国有16371280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22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钢铁股份13139591 中国钢铁企业排名第23 天津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钢铁国有12535361

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

四川省高速公路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为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和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与技术规范、规程的规定,在总结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四川省境内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对于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和一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建设优质工程、安全工程、和谐工程,实现管理上水平、质量上台阶、安全有保障、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 三.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我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促使高速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标准化意识明显提高,工程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人文环境和谐,现场施工更加文明,施工管理更加规范。 四.工地建设标准化基本要求 ㈠项目经理部驻地建设要求 ⒈项目经理部驻地房屋可采用自建活动板房,也可租用沿线适合的房屋,但必须坚固、安全,并满足工作、生活要求,办公与生产、生活分区。自建活动板房的驻地选址应避免设在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塌陷、水流威胁、高空坠落等灾害区域,确保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通电、通水、通信条件。 ⒉项目经理部区域内的场地及主要道路应完全硬化和平整,排水排污设施应完善,公共场所应设置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指路导向牌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宣传专栏,并适当对环境进行绿化,做到环境优美整洁。 ⒊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家具应尽可能满足规范化的要求。办公区内一般应设项目经理室、总工(技术负责人)室、安全生产办公室、财务室、工程部、质检部、合同部、档案室、综合办公室、会议室、试验室等内设机构,项目经理室不小于30㎡,总工

四川省内各建筑公司排行

四川省内建筑公司排行详情 一、四川省建筑劳务输出“10强”县 1、仪陇县 2、泸县 3、江油市 4、射洪县 5、华蓥市 6、仁寿县 7、大竹县 8、平昌县 9、中江县 10、苍溪县 二、四川省总承包建筑企业“50强” 1、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3、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4、中国第五冶金建设公司 5、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6、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8、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9、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10、中国第十九冶金建设公司 (以上前10名为优势骨干企业) 11、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 12、攀钢集团冶金建设公司 13、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14、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15、成都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6、四川电力建设三公司 17、四川省泸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18、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公司 19、四川电力建设二公司 20、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21、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2、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 23、成都铁路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24、四川广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5、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26、四川君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7、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28、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 29、成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30、成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31、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32、四川省泸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3、成都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 34、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 35、四川省泸县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6、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 37、四川贵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8、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 39、四川忠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0、四川华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41、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公司 42、成都市龙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3、成都市第八建筑工程公司 44、四川省化工建设总公司 45、四川省煌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6、泸州市纳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7、成都龙双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48、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 49、四川新兴建筑工程总公司 50、四川省达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最终版)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施工分包管 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发展的需要,执行分公司施工分包集采制,依法、合规、有序、可控地使用施工分包,强化分公司的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分为劳务作业分包和专业工程承包,适用于分公司系统内所有使用外部劳务和专业分包企业的单位。 第三条对施工分包的管理,要作为各单位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要求,规范施工分包管理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工程部是分公司施工分包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工程部需设立分管施工分包管理的岗位(由副部长担任),并增加相应岗位编制(配备相应的一名部员)。工程部具体管理职责为:(一)负责动态收集工程所在地对于建筑业企业管理、施工分包管理、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等各项文件和要求,制定本单位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对本单位新引入施工分包企业资质、资格审查,组织实地考察,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 —1—

(三)负责对本单位施工分包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施工队长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并每年对本单位注册施工分包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施工队长的注册资格进行审核。 (四)负责指导项目经理部开展施工分包管理策划工作,配合分公司经济管理部开展施工分包招标工作。 (五)参与本单位施工分包合同审批,对合同条款、价格提出合理建议。 (六)负责监控本单位施工分包履约情况,了解施工分包企业的实际施工能力,协调、调剂施工人员。 (七)负责落实本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监控施工分包企业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八)督促、协调分公司施工分包月结月清和最终结算。 (九)督促、协调分公司施工分包月进度款支付和最终支付。 (十)负责组织开展分公司施工分包考核、评价、分级工作,制定本单位《劳务分包企业名册》、《专业承包企业名册》并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 (十一)负责评选、发布分公司战略合作施工分包企业。 (十二)负责组织召开分公司年度施工分包企业总结表彰大会及相关评优工作。 (十三)会同分公司经济管理部、财务部、办公室处理分公司施工分包纠纷及群体事件。 —2—

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2015年9月25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高速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完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服务、使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所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和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和养护、经营服务、收费等监督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所属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和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高速公路筹资、建设、管理等工作。 高速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层交通安全协助机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协助做好本辖区高速公路沿线交通安全工作。 第六条高速公路经营者依法取得的高速公路收费权、广告经营权和服务设施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高速公路经营者从事高速公路养护、收费和其他经营服务等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第七条高速公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组建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和高速公路附属设施。 第九条鼓励开展高速公路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第二章建设和养护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按照国家高速公路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国家规定的程序编制省高速公路规划。 省高速公路规划的调整,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项目可以采取政府投资、社会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具体筹集资金方式由省人民政府决定。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高速公路。 政府投资高速公路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依法成立的单位负责建设,或者由省人民政府授权单位与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的国内外经济组织合作建设。 社会投资高速公路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布,由省人民政府授权单位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投资人。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拟建高速公路沿线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依法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工作。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费用的相关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核定。

中国建筑公司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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