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试用转正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试用及转正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试用及转正管理制度一、试用期1、试用期期限新员工的试用期将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1-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6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无试用期。
2、试用期工资应不低于同岗位正式员工工资的80%;3、试用期劳动关系解除在试用期内,员工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按照法律规定,将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负赔偿金:(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经查实入职资料虚假的;(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两次以上口头警告或一次以上书面警告的;(4)经常请假影响工作的(一月内事假3天(含)以上);(5)不能完成指定工作任务者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经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6)隐瞒病史的(职业病、传染病、伤残、继发性疾病等);(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名誉、形象损害,或造成2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8)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9)收到《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仍拒绝或拖延签订劳动合同的;(10)入职培训不合格,或延期培训后仍不合格的;(11)发现有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恶劣行为的;(1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试用期转正1、工作周期试用期为1个月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在每周四12:00前公布下发下周转正人员名单;试用期为2-3个月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在每周W12:00前公布下发次周转正人员名单;试用期为4-6个月的,人力资源部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周四12:00前公布下发下月转正人员名单。
2、普通人员转正人事岗在收到名单当日在系统上发起转正流程,经人力主管部门、用人部门、子公司(集团本部员工由集团公司)审批。
在接到转正流程的一个工作日内,经手人应做出是否转正的批复,正常转正的予以批准,不予以转正的应备注原因,并立即做辞退或劝退处理。
员工转正标准及流程规定(含流程图)

员工转正标准及流程规定一、总则1、目的为了公司员工转正工作标准和流程,保证员工转正与其绩效贡献的匹配,确保员工转正程序的透明性和公平公正性。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所有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员工转正考核通过,具备转正资格,将予以转正。
3、定位要求(1)转正是对员工集中系统进行工作评估的过程,对员工工作绩效、工作态度、企业文化认同等进行充分评估,同时也是公司人员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是对员工的肯定和认可,通过转正程序的良好实施,提升员工认同感,促进员工深入地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
二、转正基本条件(1)员工入职所应提交的个人资料已全部提交。
(2)员工已参加公司规定的所有新员工培训课程,并通过培训考核。
(3)员工试用期间未收到公司警告及以上处分。
(4)员工通过公司及部门转正考核,经认定符合转正要求,胜任岗位工作。
(5)按要求完成转正工作总结,并履行完成转正审批流程。
三、试用期阶段及要求1、岗前培训阶段(1)时间阶段:入职三天至七天,根据岗位性质差别确定。
(2)基本要求:按时参加公司安排全部培训课程,并按照要求完成培训记录、培训作业,遵守培训纪律。
无无故早退及缺勤情况。
(3)完成标准:通过公司培训考核,员工培训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培训作业完成及考勤情况由培训讲师及人力资源部共同确认。
2、试用过程阶段(1)时间阶段:培训期结束至试用期满。
(2)基本要求:按部门要求每月提交个人月度工作总结及计划;工作计划完成度高,通过每月绩效考核,经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确认合格。
(3)完成标准:个人月度工作总结及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并确认,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月度绩效考核表)报人力资源存档。
3、转正评估阶段(1)时间阶段:试用期满前一周至试用期满(2)基本要求: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试用员工进行沟通,充分沟通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情况,人力资源部形成面谈记录。
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共同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人力资源部侧重员工培训达成、制度遵守、团队融入等方面考核,用人部门侧重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考核。
员工手册试用期及转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试用期及转正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试用期及转正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试用期及转正员工的各项规定、权利和义务,确保员工在公司期间能够顺利度过试用期,实现个人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第二章试用期第四条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根据岗位性质和公司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五条试用期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条试用期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 积极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3.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4. 服从公司安排,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1.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 擅自离职或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返岗;3. 拖欠公司工资或违反劳动纪律;4. 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章转正第八条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将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予以转正。
第九条试用期员工符合以下条件,可予以转正:1.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2. 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3. 积极参与公司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4. 个人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第十条转正后,员工享受正式员工的各项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试用期及转正管理的具体实施,对试用期及转正员工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试用期及转正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试用期及转正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试用期及转正管理监督小组有权对试用期及转正员工提出批评、建议和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员工转正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转正管理,确保员工在试用期内能够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同时保障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过试用期考核的员工。
三、转正条件1. 员工在试用期内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岗位要求;2. 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3. 员工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和谐相处;4. 员工无严重失误,不影响公司业务开展。
四、转正流程1. 试用期结束前一个月,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表现,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2.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转正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转正条件;3. 人力资源部将《员工转正申请表》提交至总经理审批;4. 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转正;5. 员工转正后,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调整工资待遇等;6. 部门负责人对转正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能够快速适应新岗位。
五、转正时间1. 一般情况下,员工转正时间为试用期满后的一个月内;2. 特殊情况下,如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优秀,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共同认定,可提前转正;3. 如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部门负责人有权延长试用期,直至员工达到转正条件。
六、转正考核1. 部门负责人在试用期结束前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2. 人力资源部对部门负责人的评价进行审核,确保评价客观、公正;3. 如员工在试用期内出现重大失误或违纪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共同认定,可取消其转正资格。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通过以上制度及流程,公司能够确保员工在试用期内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同时保障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
员工转正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公司规章制度转正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转正管理,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过试用期考核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转正评价。
第二章转正条件第四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转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无违反公司纪律行为;2. 完成试用期工作任务,达到岗位要求;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4. 无重大医疗事故或安全事故;5. 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试用期的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试用期。
第三章转正流程第六条员工在试用期满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转正申请。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转正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1. 工作表现:完成工作任务的效率、质量及创新性;2. 团队协作:与同事的沟通、协作及支持;3. 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4. 职业素养: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及职业形象。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向员工发出转正通知或延长试用期的决定。
第九条员工接到转正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正手续,包括但不限于:1.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 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手续;3. 参加公司举办的入职培训。
第四章转正待遇第十条转正员工享有以下待遇:1. 正式员工工资待遇;2. 正式员工福利待遇;3. 正式员工晋升、培训等机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公司规章制度试用期转正

公司规章制度试用期转正
第一条试用期
1.1 员工入职后将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
1.2 试用期内,员工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完成被安排的工作任务。
1.3 试用期内,若员工表现优秀,公司有权提前予以转正;若表现不佳,公司有权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转正条件
2.1 试用期结束时,员工需通过公司综合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表现、考勤情况、工作态度等方面。
2.2 考核合格后,员工可以正式成为公司员工。
2.3 不符合公司要求、不合格或违反规定的员工将被视为未通过转正。
第三条转正待遇
3.1 转正员工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薪资、福利、培训、晋升等。
3.2 转正员工有权参加公司内部培训,提升自身能力。
3.3 转正员工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如健康体检、年终奖金等。
第四条转正后权利和义务
4.1 转正员工应继续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2 转正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4.3 转正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的工作安排,服从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其他事项
5.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5.2 本规章制度如有变动,应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3 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公司规章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公布实施,敬请员工们遵守并严格执行。
员工转正晋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转正和晋升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个人职业发展,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内部调动员工。
三、员工转正1. 转正条件(1)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良好,无重大违纪行为;(2)试用期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岗位职责,具备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3)试用期员工经所在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
2. 转正流程(1)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转正申请;(2)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转正条件;(3)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与试用期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转正手续。
四、员工晋升1. 晋升条件(1)员工在本岗位工作表现优秀,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2)员工具备晋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员工在考核周期内,业绩达到晋升岗位要求。
2. 晋升流程(1)员工在考核周期结束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提交晋升申请;(2)部门主管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晋升条件;(3)审核通过后,部门主管将申请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4)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晋升条件;(5)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与晋升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办理晋升手续。
五、考核与评价1. 公司设立定期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的重要依据。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合作、创新精神等方面。
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晋升条件为考核结果达到优秀或良好。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员工入离职及转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入离职及转正流程,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性,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员工入离职及转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公司及员工权益。
2. 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员工公平对待,确保入离职及转正过程的公正性。
3. 高效便捷原则: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员工顺利办理入离职及转正手续。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四条入职条件:1. 符合公司招聘条件,通过面试及背景调查;2. 签订劳动合同;3. 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入职所需材料。
第五条入职流程:1.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发布招聘信息;2.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交简历,参加面试;3. 面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4. 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包括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领取工号牌、办理社会保险等;5. 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提供入职培训,帮助其尽快融入公司。
第三章转正管理第六条转正条件:1. 试用期满;2. 完成试用期工作目标;3.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重大违纪行为。
第七条转正流程:1. 试用期满前一个月,人力资源部对试用员工进行综合评估;2. 评估合格者,人力资源部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转正手续;3. 评估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离职管理第八条离职条件:1.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2. 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九条离职流程:1. 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离职申请;2. 人力资源部审批离职申请,并与员工协商离职事宜;3.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退还公司物品等;4. 人力资源部根据离职员工情况,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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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试用转正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试用及转正管理规定
第1条新进员工须经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
第2条员工进入公司后,将由办公室人员具体介绍公司、部门的基本情况和工作任务、管理制度,指导员工如何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等有关具体事务。
第3条员工聘用后,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6个月后仍不符合要求者,中止试用。
第4条转正申请流程:
(1)员工到达转正期限后,由办公室填写《入职人员试用考核表》,填写转正申请;
(2)由该员工各级主管按《入职人员试用考核表》有关规定审核签字;
(3)由办公室呈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5条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试用考核表》转回办公室存档,办公室据此为该员工办理及补缴(试用期)社会保险,行政部在月底报送考勤记录时,将职工转正情况报财务部,以便办理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的款项,重新确定岗位工资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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