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进料加工业务中加工费如何纳税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账务及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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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措施:该企业需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包括合同管理、单证审核、税 务筹划等方面,确保业务顺利进行并降低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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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总结与启示:通过该案例的分析,提醒其他生产企业在进行进料加工复出口业 务时,需注意相关事项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 的定义和特点
账务处理的基本原则和流 程
消费税的定义和特点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消费税的申报和缴纳流程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及注意事项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 税务处理概述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 税务处理注意事项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 税务处理案例分析
增值税的处理:根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具体情况,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并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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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定义:生产企业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辅料和包装材料,经 生产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返销出口的业务
特点:以等值外汇从国外购进原料、零部件等,生产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以赚取加工 费和价差为收益的一种贸易方式
目的:为了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弥补国内生产不足,满足国内市场 需求,同时也可以为国家多创外汇
范围:适用于生产型企业,如机械制造、纺织、轻工、电子、医药、食品等工业部门
定义:指生产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加工成成品后,再办理正常出口手续,将成品出 口到国外的行为。
特点:与一般贸易出口不同,复出口的料件是保税进口的,不需要缴纳进口环节的 关税和增值税,但加工成成品后需要办理出口手续,缴纳相应的出口关税或增值税。
来料进料加工贸易的会计税务处理

来料进料加工贸易的会计税务处理一、基本概念来料加工来料加工是由境外委托方提供一定的原料、元器件、零部件,不需付汇进口,由加工企业根据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由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来料加工贸易,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免税,货物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耗用国内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金不得抵扣应记入成本。
进料加工进料加工是指企业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经生产加工成成品返销出口收汇的业务。
进料加工贸易,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或按比例免税,货物出口免征消费税,按“免、抵、退”计算退(免)增值税。
主要有以下一些特征:1、自进原料-加工企业用外汇从国外自行购买进口料件。
2、自定生产-加工企业进口料件后自己决定产品生产的数量、规格、款式。
3、自定销售-加工企业根据国际市场情况自行选择产品销售对象和价格。
4、自负盈亏-加工企业完全自行决定进料、生产、销售,其盈亏也由加工企业承担。
二、保税料件仓库管理1、实物管理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不能串料领用;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应当分仓库存储;不同加工贸易手册保税料件按照不同储位列管;保税料件之入库单、领料单、缴库单、出库单等应当对保税品、手册号等作出标示。
保税料件(含原料、节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半成品、成品等)2、仓库帐簿管理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应当分不同仓库账册作数量进、耗(销)、存核算,不能串料登记帐簿核算;不同加工贸易手册保税料件按照手册号、料件品号别作数量进、耗(销)、存核算;保税材料不能先出后进;加工贸易手册间不能串换。
三、来料加工会计处理1、科目设置原材料--来料加工―手册号―XX料件待转来料加工料件款:存货抵减类科目,也可采其它名称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材料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人工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制造费用产成品--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2、会计核算进口免税料件时DR:原材料--来料加工―手册号―XX料件CR:待转来料加工料件款领用保税料件时DR: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材料CR:直接材料--来料加工―手册号―XX料件核算直接人工时DR: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人工CR:应付工资核算制造费用时DR: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制造费用CR:制造费用―XX费用结转产成品时DR:产成品--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CR: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材料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直接人工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制造费用结转销售成本DR: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CR:产成品--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调整主营业务成本DR:待转来料加工料件款CR: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确认工缴费收入DR:应收帐款CR:主营业务收入--来料加工―手册号-XX成品四、来料加工税务处理1、来料加工业务的税收规定(1)出口企业采取“来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设备,海关免征(保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或消费税)。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账务及税务处理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账务及税务处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账务及税务处理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对其进口料件应先根据海关核准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报经所在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以下简称退税机关)同意盖章后,再将此申请表送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并准许其在计征加工成品的增值税时,将当期海关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规定的征、退税率之差的数额从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税额中扣减。
货物出口后,比照一般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退税机关在计算其退税或抵免税额时,在当期退税申报时,将当期海关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规定的退税率的积从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中抵扣。
1.进料加工“免、抵、退”税操作流程生产企业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退税机关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手册备案登记)—进料当月向退税机关办理进料加工料件明细审批(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货物出口当期及前期(报关单3个月内,核汇单6个月内)收齐单证后,申报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并计算免、抵、退税(适用于实耗法)。
如果是采用购进法的可在进料的当期以全部国外进料组成计税价申请出具免税证明,并参与当期的免、抵、退税计算一退税机关出具免税证明并审核审批免、抵、退税—取得主管海关核销证明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退税机关申报办理核销手续。
(1)手册备案登记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在第一次境外进料之前,海关核发《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之后的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持进料加工贸易合同、《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根据实际数据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向退税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A.进料加工《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进料加工《加工贸易业务(合同)批准证》及《加工料件备案清单》原件及复印件;C.《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D.进料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E.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加工费的税率一般是多少

加工费的税率一般是多少?最近有小伙伴咨询说公司主要加工芝麻成散装芝麻油,给对方公司开具17%的加工费增值税专票,对方税务局评估时说农产品加工应该是13%税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快来一起看看吧。
加工费的税率为多少?加工费的税率是17%.征收率为3%.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2017年7月1日起,简并税率取消13%的税率,改为11%):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我们是一家化工品生产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开具增票;现遇到如下业务:一外贸公司委托我工厂代其加工一批"进料加工"货物A,我工厂加工完后将成品运给外贸公司,同时收取外贸公司付给我们的加工费,因为外贸公司需要退税,现需要工厂给其开具加工费发票,请问,工厂是直接在增值税发票的"货物品名"上填开"加工费"字样么,还是说需要开成品的品名?税率是多少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发票项目应根据实际业务内容开具。
五金加工费的发票具体怎么开?1、直接开加工费也可以,那我们不就成了要有进项,销货清单貌似跟进项没有关系,取得发票领购资格(行政许可),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2、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发票领购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发票项目应根据实际业务内容开具.加工费亦称"工缴费".是指委托加工单位按合同规定,付给受托单位的劳动报酬以及补偿受托单位耗用主要原材料以外的零星物料消耗,提料和送交成品的运杂费等.支付加工费通常分为预付加工费和结算加工费两种情况.预付加工费是指尚未收回加工商品之前,为解决受托单位资金困难而预先付给的部分加工费;结算加工费,是指收回部分成品或全部成品,根据合同规定的加工费标准而支付给受托单位的加工费.来料加工发票怎么开?来料加工属于增值税业务,应当到主管国税缴纳增值税.加工费怎么开票?只就加工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仍然由地税征收.来料加工贸易是指外商提供全部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承接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承接方收取工缴费,外商提供的作价设备价款,承接方用工缴费偿还的业务。
【老会计经验】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涉税成本分析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涉税成本分析在对外贸易中,进料和来料是加工贸易的两种主要经营方式,出口货物分别享受退(免)税与免税政策,由于贸易方式与税收政策密切相关,是进料还是来料,是退税还是免税,税负低是主要影响因素。
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区别一是贸易。
进料加工是出口企业用外汇从国外购进原材料,经生产加工后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而来料加工是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或技术设备,出口企业根据要求进行加工装配,将成品出口收取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
二是风险。
进料加工使用外汇占用周转资金,承担着出口货物质量与国外销售的风险;来料加工不占用资金,也不考虑销售存在的风险。
三是物权。
进料加工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出口企业与外商是买入与卖出的交易关系。
来料加工不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出口企业与外商之间是受托与委托的协议关系。
四是税收。
进料加工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生产企业增值税执行免、抵、退税办法,其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
外贸企业增值税执行免、退税办法,其应税消费品退还消费税。
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办法,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所耗用国内原料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转入生产成本,其国内配套的原材料已征税款也不予退税。
税收政策比较与分析在加工贸易中,进口料件的占比、征退税率之差的大小以及出口价格的高低,都会影响出口企业对进料还是来料加工方式的选择,在同等条件下,看点就是税负的差异(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一)征、退税率之差的大小按照税法规定,外销收入乘以征、退税率之差的积要计入主营业务成。
进料加工业务税务及财务处理

于计 算机系统,对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免税进口 料件进展及时处理,目前,大多数地区采用的
进料加工业务的 涉税单证及其管理
〔1〕 获得?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时的涉税手续 消费企业自海关获得?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
会计核算
一、采购入库〔购入免税料件时〕 PO接收 借:存货(料号)—进料加工—手册号
贷:应付账款—暂估 料号:物料—库存—物料维护 产品码: 产品码—分配账户—
库存科目 〔本钱负责〕
成品—1461库存商品 科目
副原料—1401原材料-进料加工 科目
在制品账户—消费本钱-进料加工
AP 借:应付账款—暂估 应交税金—进项(进料加工无此项)
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免税,货物出口免征增值 税、消费税,出口货物耗用国内材料支付的 进项税金不得抵扣应记入本钱。
进料加工的定义
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 外汇购置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 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成品 后再返销出口国外市场的业务。
进料加工应具备的条件
1.经营人必须是经主管部门或其受权主管部门 批准的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的进出口公司, 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出口货物假设已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得免征 和抵扣税额并已经转入本钱的,相应的税额 应转回进项税额。
〔1〕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 金额=主营业务本钱×〔投入的保税进口料件 金额÷消费本钱〕
主营业务本钱、消费本钱均为不予退〔免〕 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主营业务本钱、消 费本钱。当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大于不 予退〔免〕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金额时, 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为不予退〔免〕税 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金额。
进料加工业务(操作手册)

进料加工业务(操作手册)进料加工业务退(免)税操作指南一、业务方式及适用范围进料加工业务包括“作价加工”和“委托加工"两种方式。
(一)“作价加工”方式适用范围:外贸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转售给加工厂,加工厂再将加工成品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的业务。
对加工厂既收取加工费,又提供原材料(单独收取原材料价款)的进料加工业务,外贸企业要采用“作价加工"方式。
(二)“委托加工”方式适用范围:由外贸企业提供进口料件和采购国内材料,加工厂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业务。
双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或协议,加工厂只开具加工费(可含代垫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另外开具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退(免)税流程(一)备案登记出口企业开展进料加工业务,应按照署监〔1996〕32号中第七条的规定,须先持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送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签章,税务机关须逐笔登记并将复印件留存备查。
海关凭盖有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印章的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方能办理进口料件“登记手册”;对事先未到税务机关审核签章而以“进料加工”名义出口的货物,凡属于外贸企业出口的,其保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应按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征销售料件的1增值税.外贸企业办理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报之前,应先办理进料加工业务备案登记。
需提供以下资料:(1)进料加工手册(实行电子帐册管理的,自行打印)(2)海关打印的水单(含加工贸易备案手册、进口料件清单、损耗对应清单)(3)外经局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业务申请审批表"、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损耗对应清单、进料加工协议、进料加工合同。
(4)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或合同。
(5)企业如有变更增加料件的需提供海关打印的已变更的所有水单和外经局批准的所有变更资料。
(二)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经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签章后再将此申报表报送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并据此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按规定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主管出口企业征税的税务机关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应交税额不计征入库.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按照出口货物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免税进口料件的抵扣税额。
工业企业加工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和一般贸易进出口会计核算方法

工业企业加工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和一般贸易进出口会计核算方法一、购进货物的会计核算1、采购国内原材料(1)价款和运杂费入采购成本借:物资采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2)对可抵扣的运费金额按7%计算进项税额借:物资采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3)原材料入库借:原材料贷:物资采购2、进口原材料(1)报关进口,出口企业应根据进口合约规定,凭全套进口单证,作:借:物资采购——进料加工(**材料名称)贷:应付外汇账款(银行存款)支付直接费用借:物资采购——进料加工(**材料)贷:银行存款货到口岸时,计算应纳进口关税或消费税借:物资采购——进料加工(**材料名称)贷: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应交进口消费税(2)缴纳进口料件的税金,出口企业应根据海关出具的完税凭证借: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应交进口消费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对按税法规定,不需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的企业,不作应缴税金的上述会计分录。
(3)进口料件入库借:原材料——进料加工(**材料名称)贷:物资采购——进料加工(**材料名称)3、外购出口配套的扩散、协作产品,委托加工产品现行政策规定,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包括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产品;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同购入国内产品、普通委托加工会计处理二、销售业务的会计核算1、内销货物处理(略)2、自营出口销售销售收入以及不得抵扣税额均以外销发票为依据。
当期支付的国外费用在冲减销售收入后,在当期可暂不计算不得抵扣税额冲减数,而在年末进行统一结算补税;也可在当期同步计算不得抵扣税额冲减数。
(1)一般贸易的核算销售收入:财会部门收到储运或业务部门交来已出运全套出口单证,依开具的外销出口发票上注明的出口额折换成人民币后,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外汇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收到外汇时,根据结汇水单:借:银行存款汇兑损益贷:应收外汇账款不得抵扣税额计算,按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作:借: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运保佣的冲减(做上面两笔分录的冲减调整)借:主营业务收入——般贸易出口贷:银行存款借: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红字)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2)进料加工贸易的核算(又免又退)出口企业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后,依据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作如下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红字)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对补开部分依据注明的“不得换扣税额抵减额”作分录:同上,金额只是补差对多开的部分,通过核销冲回,以蓝字登记以上会计分录(3)来料加工贸易的核算(只免不退)A、合同约定进口料件不作价的,只核算工缴费,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外汇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来料加工B、合同约定进口料件作价的,核算进口原辅料款和工缴费,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外汇账款(工缴费部分)应付外汇账款(合同约定进口价格,汇率按原作价时中间价)贷:主营业务收入——来料加工(原辅料款及加工费)C、外商投资企业转加工收回复出口a、销售收入同A、Bb、进口料件外商不作价,在发出加工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拨出来料——加工厂名(**来料)……只核算数量贷:外商来料——国外客户名(**来料)……只核算数量凭加工企业加工费发票,支付工厂加工费借: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委托加工的成品验收入库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代管物资——国外客户名(加工成品名称)……只核算数量贷:拨出来料——加工厂名(来料名)……核算原料规定耗用数量c、进口料件外商要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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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业务中加工费如何纳税
问:进料加工业务中,我方与国外客户商定由客户直接将加工费支付给加工厂,工厂也不给我方开具加工费的增值税发票。
请问,这样做是否符合有关财税法规?是否涉及其他税务问题?
答:由于不了解你企业实际操作的具体情况在此不便于明确回答。
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关于进料加工税收问题,在料件报关进口时,承接企业应持外经贸部门批准的进料加工审批证书、进料加工合同、协议、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等资料到海关办理料件进口的免税或减税的海关保税监管手续,到当地国税征收机关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进口料件的备案手续,料件进口后,若是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持上述资料向当地国税征收机关办理料件及成品的国内加工、出口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手续,若是1994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应分别持上述资料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向当地国税征收机关或主管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生产企业用)、”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外贸企业在作价加工方式下填开,在委托加工方式下不填),货物复出口后,应分别办理免抵退和手续。
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在货物复出口后,都应到海关和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的核销手续,所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一文中第二十条对其核销作了特别规定。
对外贸企业开展的进料加工业务,加工方应向所在地国税征收机关申请开具专用缴款书,由外贸企业在货物复出口后持此专用缴款书和主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办理手续。
根据国税发[1994]239号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免抵退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432号)、《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1.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新上生产项目生产的并能单独核算的出口货物,下同)在2000年底以前,从事的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免征生产和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2.1994年1月1日以后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但有新上生产项目且新上生产项目生产的产品能单独核算的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的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应执行现行的免抵退或先征后退税收政策;
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装配产品后不直接出口,而是转让国内另一承接进料加工的外商投资企业再加工装配出口的税收问题,即间接出口免税问题,仅限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开展的间接出口业务,可免征中间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其它间接出口按内销征
收增值税、消费税。
此外,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直接或间接进料加工业务和内销业务时,如果兼营免税项目和免抵退、先征后退或内销项目,应分别单独核算销售收入、销项或进项增值税税额(有出口和内销销售并实行免抵退或先征后退的企业,国产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不要求单独核算,但有免税项目的,应单独或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比例分割计算相应的进项税额并计入出口成本中),免税项目与应税项目凡不能分开核算的,一律按内销处理。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