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9部(局)关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孟连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全县统一领导,各级政府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周密部署,强化监管力度,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积极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查处重大案件的职能,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正确处理各方利益关系,在规范中保发展,在发展中抓规范,推动我镇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坚持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和内容1、抓住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四个重要环节,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农副产品的质量监测,严厉打击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在生鲜乳生产收购中添加三聚氰胺(蛋白精)等非食用物质和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
预防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2、加强饲料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专项整治以饲料、兽药生产企业、蛋白饲料原料生产企业和奶牛养殖场(户)自配料为整治重点,对全镇范围内的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经销点进行拉网式排查。
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方案

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方案一、背景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也是各级政府和各个行业部门的工作重心之一。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食品工业的极度商业化,食品安全问题也层出不穷,其中非法添加物是其中之一。
非法添加物是指生产、加工、流通、销售过程中,未经许可或者未按许可的范围使用,搀杂于食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色素、防腐剂、增发剂等,这些非法添加物会危害人体健康,给社会和市场带来严重的影响。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和健康,应采取措施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二、针对非法添加物的存在和对策1、对食品工业市场的监管加强针对非法添加物的存在,应该加强对食品工业市场的监管,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食品质量监测定期对市场上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监测,重视对高风险、易被非法添加的食品进行监测,同时建立质量监测技术、方法和标准,不断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如果发现食品存在非法添加物,要及时查处,限期改正,严禁流入市场。
(2)加强行业管理和企业自律对涉及非法添加食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加强行业管理,建立行业管理档案,加强企业自律,对不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企业实施吊销生产许可证、关闭营业、责令停业等处罚措施。
(3)加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加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为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2、建立非法添加物监督检测机制建立深入贯彻落实有效的食品检测机制,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监测与预警体系,采取多种手段加强非法食品的侦查、处理和监管。
(1)调整和完善现有的食品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食品质量监测、监督和惩罚措施,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把食品质量安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政审批、财税、购买政府采购等方面。
(2)加强现代食品检测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加大对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优化食品检测手段,提高检测效率,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非法添加物的检测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3)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和管理,提高检测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建立和完善检测报告的记录和上报机制,确保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定期对检测机构和检测员进行考察和评价。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亚硝酸盐、罗丹明B等非法添加物质的严重违法行为,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继续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
通过整治,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依法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倡导守法经营;疏导解决一批,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证无照餐饮,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证照;整治取缔一批,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又拒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查处。
同时,建立有效的餐饮监管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遏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餐饮消费经济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整治范围:大型、中型和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各类“农家乐”餐饮经营单位。
整治重点:以居民小区,车站及周边,旅游景区,集贸市场附近,学校周边为重点部位。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一)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含有效期内《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二)新开办的未申请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三)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的;(四)使用“地沟油”及食用油来源不明、资质手续不全的;(五)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的;(七)未建立和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的;(八)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的;(九)餐饮服务环境严重“脏乱差”的。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一、监管制度加强为了有效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我们必须首先加强监管制度。
这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法律责任。
同时,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他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二、风险监测与评估风险监测与评估是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重要手段。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评估食品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
同时,加强风险评估工作,对食品中非法添加的物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和风险等级,为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食品生产者责任食品生产者是确保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食品生产者的责任意识,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性。
同时,建立健全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原料、生产过程、成品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此外,食品生产者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主动报告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四、消费者教育与宣传消费者是食品安全的最终受益者,也是监督食品安全的重要力量。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消费者教育与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让消费者了解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性,学会识别食品安全风险,选择安全、健康的食品。
五、多部门协作机制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多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
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行为。
同时,加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网络。
六、法律责任追究为了维护食品安全的法律尊严和监管效果,我们必须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法律责任追究。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通用9篇)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通用9篇)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
当工作将要开展的时候,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上级做决策,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方案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1为加强对全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排除餐饮服务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依据国家、省市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原则。
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措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永明副组长:陈锋成员:栾景林、兰景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股,办公室联系电话:582xxxx,具体负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一)整治范围全县所有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
(二)整治重点内容1.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
全面落实学校校(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核查学校(含托幼机构)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是否层层签订责任状,是否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应管理制度和规定。
2.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认真核查是否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认真核查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索证索票;是否认真填写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存在腐败变质食品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镇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食药监局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东莞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整顿和治理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严厉打击在饲料中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滥用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有效遏制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突出问题。
全面规范食品添加剂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根据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印发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见附件1),结合我镇以往监督监测情况,确定我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
(一)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使用环节。
针对当前个别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存在违法添加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磺胺类药物、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使用的监管,严厉打击在饲料中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滥用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由镇农业办负责)(二)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
以复合食品添加剂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原料索票索证制度,规范产品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
(由镇质监站负责)(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针对个别企业在腐竹、米面制品中添加“吊白块”和硼砂,使用“碱性橙Ⅱ”浸泡豆腐皮,在肉制品中添加“黄金粉”等工业染料,在辣椒制品中添加苏丹红,在河粉中添加荧光增白剂或石蜡,在乳制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在含乳饮料中添加甘氨酸,在肉制品、米面制品和蜜饯等食品加工过程中滥用着色剂、增白剂、甜味剂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原料索票索证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食品生产环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生产环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和非法添加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重点排查整治粮食加工品、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等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的问题。
二、整治措施
(一)排查整治添加非食用物质问题。
重点排查非法声称有“通便、减肥、纤体''等预防、治疗或辅助功能的产品使用非食用物质。
如配制酒添加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西药和中药材;代用茶违规添加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新的食品原料;固体饮料、压片糖果、蜜饯添加匹可硫酸钠;水产制品使用甲醛;面粉改良剂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二)排查整治使用非法原料问题。
严查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未按规定检疫、检疫不合格的肉品原料,来源不明、无质量合格证明的食用油等问题。
(三)排查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如茶叶超范围添加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等着色剂;酒类(黄酒、白酒、葡萄酒)超范围使用甜味剂;糕点、蜜饯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等。
(四)排查整治掺杂掺假问题。
以蜂蜜及蜂产品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为重点。
三、其他要求
此项工作于8月18日至10月17日开展。
请各所于10月21日前形成专项整治总结,并通过OA系统报送至食品安全股,严重风险问题及处置情况即时报告。
2023年打击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方案

2023年打击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方案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食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
然而,由于一些厂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法的添加食品添加剂行为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广大民众的食品安全,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手段打击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食品市场的规范运作。
本文将提出一套针对2023年打击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方案。
一、加强监管体系1.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细化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
2.增加监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提高监管力度,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频次和力度。
3.加强与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合作,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二、加强食品添加剂的审批和监管1.建立严格的食品添加剂审批制度,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2.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其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3.推动食品添加剂的透明化,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信息的公开和公示。
三、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和质量控制1.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
2.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自查自纠,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和追溯机制。
3.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技术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和控制能力。
四、加大公众宣传和教育力度1.加强对公众的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其对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认识和警惕性。
2.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知晓度。
3.增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渠道和形式,提高宣传效果和覆盖面。
五、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1.开发和应用更快速、准确的食品添加剂检测技术,提高对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检测能力。
2.加强对食品添加剂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食品添加剂行业的科技创新。
六、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1.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和处罚力度。
2.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水平。
结语:打击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是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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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系统而有序地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规范食品涉及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各个环节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和使用,依法打击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各个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防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重点地区:食品涉及的种植、养殖和生产加工储存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大中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各类餐馆、饭店、宾馆、学校食堂、水产品养殖场、畜禽产品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兽药生产厂等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重点产品:米面制品、淀粉制品、豆谷制品、蔬菜制品、糕点、糖果、饮品饮料、保健产品、水发制品、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饲料、医药、保鲜剂、增白剂、抛光剂、增筋剂等易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的各类产品。
三、工作时间从XX年4月29日至7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阶段:宣传动员摸底排查和企业经营者自查自纠阶段。
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结合监管职能,于4月30前将中、省、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同时要求每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于5月3日前传达到每个员工。
各级各部门组织专人深入企业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档。
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全面清理集中严打阶段。
由乡镇、街道、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涉及的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销售、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实施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查处一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第三阶段:统一检查、巩固成果、总结阶段。
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各个乡镇、街道进行交叉检查和现场督导,同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各行各业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严打专项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
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食用安全监管搞好源头控制,加强对上市种子的质量抽检,对检测不合格品种,责令经营户遣退,不准上市销售。
加强对农资经营大户的重点监管,开展不定期随机质量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批发大户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的行为。
加大对经营主体的清理,杜绝无证或走村串户销售不合格农资产品。
加强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监管,严查假冒伪劣植物生长调节剂。
进一步规范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严查严控违规使用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为。
畜牧部门负责畜产品食用安全监管加强投入品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安全。
严厉查处规模养殖场使用过期失效兽药,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兽药饲料和氯霉素、盐酸克伦特罗、呋喃唑酮等违禁药物的不法行为。
进一步加大生鲜乳整治力度,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同时,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环节中的三聚氰胺的专项抽检力度。
进一步加大饲料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假冒和“三无”饲料,并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进一步加大兽药整治力度,采取拉网式全覆盖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打击违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不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禁兽药要立即收缴并追踪溯源,对相关责任人要从严、从重处理。
加强检疫,严格执行售前报检制,全面落实产地检疫;严格执行定点屠宰驻厂检疫制,严防病害畜禽产品入市。
进一步加大对猪、禽、牛奶等动物性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类药物残留抽检力度。
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排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重点检查原辅材料库房、配料间等重点部位和原材料的进货台账和配料记录。
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
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
对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使用含非法添加剂食品的,责令停产;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
水务部门负责水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对所有生产、销售水产养殖投入品的渔药企业和渔饲料门市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
查处在水产品药、水产品饲料违法添加非食品添加剂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
重点抽检水产养殖基地的水产品。
按规定对无公害水产品基地进行复检。
粮食部门负责粮油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排查粮食和食用油收购中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使用保鲜剂;粮油储存中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化学药剂;粮油加工中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增白剂、浸出溶剂、抛光剂和增筋剂。
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对所有大型超市、批发及农贸市场、食杂店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开展全面排查。
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
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剂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
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责令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
对贩卖非法添加剂的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从重从快惩处。
商务部门负责猪肉、酒类产品食品监管重点加大对猪肉、酒类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整治。
严厉打击在猪肉中添加瘦肉精和在酒类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追溯非法食品添加剂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对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进行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验收工作,把好采购关。
严格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前移监管关口。
全面推行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建帐制度,动态监控食品添加剂使用过程。
积极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知识培训,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知晓率。
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企业的监管重点检查出口食品企业的添加剂备案资料,严格审查企业备案资料是否真实可靠、企业相关资料是否具有权威性﹑企业新购添加剂是否重新申报,确保一批一证,每批合格。
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添加剂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和进口国的要求,必须向检验检疫部门如实申报;对企业添加剂的购买、保管、领用和使用都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记录,并有专库、专人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管重点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整治,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监管,严格审查企业是否持有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销售的保健食品产品是否有效进行全面排查。
重点检查和抽验降压、降糖、壮阳、安神、减肥、降脂等6类保健品,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药房销售违禁药品的监管,防止不法商贩当作食品添加剂使用。
公安、司法、监察、财政、教育、文广、xx周刊公安、司法、监察等部门要加强与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配合,对那些敢于添加和违法滥用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查处,对涉案政府工作人员,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那些造成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公安、司法部门从重从快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部门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常识,培养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和监测经费。
广播﹑电视、报刊要按照《XX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五、工作措施强化领导。
区政府成立xx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其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
从食品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负责严打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落实职责。
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
区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与下属单位、科室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要与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确保全区范围内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发生。
协调联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凡发现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规范信息通报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的具体措施,严打专项行动期间每周一上午九时前各乡镇、街道、区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要将上周的情况汇总上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坚持每周一通报。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要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投诉。
凡经举报查证属实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根据案情轻重,给予举报单位或个人100—5000元的奖励。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请各乡镇、街道、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专项工作总结于7月20日前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