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由哪些部分组成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2021年工资总额组成规定解释。
2021年已经接近尾声,对于企业来说,年终总结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在年终总结中,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2021年工资总额组成规定进行解释,并对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
首先,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资总额是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奖金等多个部分组成的。
基本工资是员工在岗位上正常工作所得的报酬,是员工工资的基础部分。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来确定的,是对员工工作贡献的一种体现。
津贴和奖金是企业根据员工的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贡献而给予的额外报酬。
在2021年的工资总额组成规定中,基本工资的范围通常是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基本工资的涨幅不会太大,但是对于一些特殊岗位或者高级职位的员工,基本工资的范围可能会有所提高。
绩效工资的范围则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来确定的,一般来说,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获得较高的绩效工资,而表现一般的员工则可能只能获得较低的绩效工资。
津贴和奖金的范围则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特殊贡献来确定的,一般来说,员工在特殊情况下所获得的津贴和奖金可能会有一定的上限。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企业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工资总额的组成范围,不得擅自调整或者降低员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其次,企业应该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合理确定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且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应该给予适当的奖励。
最后,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工资总额组成规定,明确员工的工资构成和发放标准,避免出现工资发放不公平的情况。
总的来说,2021年工资总额组成规定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企业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工资总额的组成范围,并且合理确定员工的工资构成和发放标准,避免出现工资发放不公平的情况。
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组成对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工资总额的组成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对工资总额的组成进行详细阐述。
二、工资总额的组成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以职工的劳动贡献、职务、技能等因素为依据,支付给职工的固定工资。
基本工资是工资总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构成包括:(1)岗位工资:根据职工所从事的岗位、职务、技能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
(2)职务工资:根据职工担任的职务、级别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
(3)技能工资:根据职工所具备的技能、职称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职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因素,给予职工的奖励性工资。
绩效工资是工资总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构成包括:(1)奖金:根据职工年度或季度工作业绩、工作质量等因素给予的奖励。
(2)津贴:根据职工工作性质、工作环境等因素给予的补贴。
3. 补助工资补助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对职工在特定条件下给予的额外补贴。
补助工资是工资总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构成包括:(1)住房补贴:为职工提供住房方面的补贴。
(2)交通补贴:为职工提供交通方面的补贴。
(3)伙食补贴:为职工提供伙食方面的补贴。
4.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和职工自愿原则,为职工缴纳的保障性费用。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工资总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构成包括:(1)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2)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
(3)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
(4)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
(5)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用。
工资总额包含的范围

工资总额包含的范围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一、工资总额包含的项目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3)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4)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
直接无限计件。
限额计件。
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奖金: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包括:(1)生产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等;(2)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3)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和实物奖励;(4)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5)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4.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1)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a.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
具体有: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干部驻队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收容遣送岗位津贴等;b.保健性津贴。
工资总额基数的计算方法

工资总额基数的计算方法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员工工资的基础部分,通常由员工和雇主协商确定。
基本工资是工资总额基数的重要组成部分。
2.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对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后给出的奖励,通常是基于员工的工作目标和完成情况来确定。
绩效工资也是工资总额基数的一部分。
3.津贴、补贴和奖金等各种福利补贴:
津贴、补贴和奖金等福利补贴是根据员工的特殊工作条件或表现而给出的额外报酬。
这些福利补贴也应计入工资总额基数。
4.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是员工因工作时间超过正常工时而获得的额外报酬。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加班工资也应计入工资总额基数。
5.福利费用:
福利费用包括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等。
这些费用是雇主按一定比例支付给相关机构的,也是工资总额基数的重要组成部分。
6.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员工的薪酬收入按一定比例征收的。
个人所得税也应计入工资总额基数。
7.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员工除了工资以外的各种收入,如股权分红等。
这些收入也应计入工资总额基数。
综上所述,工资总额基数的计算方法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加班工资、福利费用、个人所得税和其他收入等组成。
计算时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来确定各项比例和标准。
最新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精选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方案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方案、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组成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以下六个局部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根底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四〕运发动体育津贴。
第六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第七条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
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
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
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些内容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些内容
工资的计算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六个部分组成。
下面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工资总额组成部分的具体内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些内容
工资总额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要计算在工资总额中。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但不包括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以及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公积金、养老金、医疗费等。
工资总额包括哪些内容主要

工资总额包括哪些内容主要三、奖金。
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等。
四、津贴和补贴。
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指按《劳动法》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包括根据国家和单位的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计件)工资标准或计时(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以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工资总额基数计算按统计局的口径执行。
工资总额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缴存比例。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应按实际发放工资月份)。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组成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1、工资性收入:《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十一条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第十二条前条所列各项按照国家规定另行统计。
2、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等要素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
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
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3、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就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
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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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由哪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包括以下内容:
(一)计时工资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3.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4.运动员体育津贴。
(二)计件工资
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奖金
1.生产奖:
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2.节约奖:
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3.劳动竞赛奖:
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和实物奖励。
4.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5.其他奖金:
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四)津贴和补贴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
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舞蹈、武功、音乐)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岗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收容遣送岗位津贴等。
2.xx性津贴:
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特殊保健津贴等。
3.技术性津贴:
特殊教师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术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4.年功性津贴:
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等。
5.其他津贴:
直接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描捞人员伙食津贴、专业车队汽车司机行车津贴、体育运动员和教练员伙食补助费、少数民族伙食津贴、小伙食单位补贴等)、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性补贴以及书报费等。
6.物价补贴。
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肉类等价格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粮价补贴、煤价补贴、房贴、水电贴。
(以上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整理)
7.货币化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
8.货币化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
9.货币化的通讯补贴。
10.支付给职工节日补助;
11.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
(7-11项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五)加班加点工资:
1.加班工资;
2.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
3.保留工资。
(以上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