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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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

矿井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

矿井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企业名称: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名称:一号井矿长姓名王东煤炭生产许可证号:206523020372编制单位:一号井编制时间: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目录一、矿井基本情况表二、鉴定月一号井基本情况表三、鉴定报告书1、矿井概况2、鉴定组织工作和实施3、瓦斯来源分析4、鉴定结论四、瓦斯登记鉴定测点编号表五、鉴定基础数据表六、实测人员与所用仪器对照表七、矿井鉴定月产量汇总表八、鉴定结果报告表九、通风系统图十、附件1、矿长资格证复印件2、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3 、瓦检仪、风表检定证书复印件4、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和煤尘爆炸鉴定报告复印件矿井基本情况表企业法人:统计人:鉴定月大黄山煤矿矿井基本情况表企业法人:统计人:一、鉴定报告书1、矿井概况大黄山煤矿始建于1958年,矿区位于阜康市以东60km,矿区有柏油公路与吐-乌-大高速公路和216国道相联,交通便利。

大黄山矿设计能力为60万吨/年,2004年开始改扩建,鉴定期内处于正常生产。

矿井可采煤层二层,现主要回采中大煤层,辅助回采八尺煤层、现开采水平+764水平和四水平综采面。

煤层倾角25度左右,矿井采用斜井多水平开拓,通风系统为分区机械抽出式。

鉴定期采煤工作面为+764水平EC02综放面1个、四水平八尺EC03综放面、+733中大东翼备用工作面一个、+770中大回风巷掘进面2个。

其它开采条件概述如下:矿区构造:二工河----黄山倒转向斜是控制矿区的基本构造,在矿区范围内,该向斜轴向近东西,向东翘起。

矿井开采为向斜北翼(为正常翼),倾向南、倾角25°--42°,西陡东缓。

煤层赋存:自上而下为中大槽、八尺槽。

中大槽煤层厚为25.12m,结构简单,不含或极少有夹矸,全区稳定。

八尺槽厚度4.02m,结构简单,不含或极少有夹矸,全区稳定。

根据《大黄山煤矿煤岩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报告》,中大槽、八尺槽顶板抗压强度在43.97-179.36MPa之间,多为60-90MPa,属于坚硬顶板,顶板难以冒落。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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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通用版)第一条矿井瓦斯等级划分:矿井瓦斯等级的分级指标为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

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只作为矿井二氧化碳涌出情况的了解,不进行二氧化碳等级划分。

(一)低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3/t且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3/min。

(二)高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3/t或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3/min。

(三)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低瓦斯矿井中,相对涌出量大于或等于10m3/t或有瓦斯喷出的区域,按高瓦斯矿井标准进行管理。

(四)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1次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为突出煤层。

第二条所有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都必须进行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

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鉴定工作与矿井瓦斯鉴定工作同时进行。

第三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工作应在生产正常时进行,鉴定地点的选择要按矿井、煤层、一翼、水平和采区以及瓦斯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分别选点,被鉴定地点的回采产量应达到该地区总产量的60%。

第四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工作应在每年7至9月份进行,期间任选一个月,在上、中、下旬中各选一天(间隔10天),每天分三班或四班进行。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的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加强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机构,负责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监测、控制和治理工作。

第六条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二)对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监测、控制和治理;(三)对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结果进行审核、发布和存档;(四)对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五)制定和实施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应急预案;(六)协助有关部门对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鉴定程序与方法第七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监测;(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数据收集和整理;(三)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四)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审核和发布;(五)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存档。

第八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监测应当采用科学、准确、可靠的方法,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结果应当及时发布,并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监测与控制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监测体系,对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实时监测。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1. 引言为维护矿井生产安全,防范和掌控矿井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确保矿井工人和设备的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的管理程序、职责和考核标准,以确保矿井安全稳定运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矿井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包含矿井生产管理、瓦斯检测与监测、法务人员等。

3. 定义3.1 矿井瓦斯等级:指依据矿井内瓦斯浓度等级划分制度,对矿井瓦斯浓度等级进行分类和定义的标准。

3.2 二氧化碳涌出量:指矿井内二氧化碳气体的涌出量,反映矿井的通风状态和安全风险。

4. 管理标准4.1 矿井瓦斯等级管理 4.1.1 矿井应订立瓦斯等级管理制度,将矿井划分为不同的瓦斯等级,确保各等级的通风排放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4.1.2 矿井瓦斯等级应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进行划分,划定不同等级对应的瓦斯浓度范围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4.1.3 对于每个瓦斯等级的标准和措施,应编制相应的管理文件,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4.2 二氧化碳涌出量管理 4.2.1 矿井应建立二氧化碳涌出量管理制度,依据矿井通风系统情况和作业情况,订立相应的二氧化碳涌出量标准和掌控措施。

4.2.2 矿井二氧化碳涌出量管理应与瓦斯等级管理相结合,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维持良好运行状态,保证工作区域内二氧化碳浓度掌控在允许范围内。

4.2.3 矿井应定期进行二氧化碳涌出量监测和评估,对超出标准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掌控和处理措施。

5. 职责分工5.1 矿井生产管理部门 5.1.1 负责订立和实施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和培训。

5.1.2 负责订立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标准,并组织实施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

5.1.3 负责建立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档案,对矿井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向上级报送相关报告。

5.2 瓦斯检测与监测部门 5.2.1 负责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监测和测定工作,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021新版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2021新版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2021新版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2021新版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根据各井工矿的具体实际,并参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制定的《矿井通风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特制定本标准与考核办法。

第二条参加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2、矿井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讽设施;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产要求,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3、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4、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监控系统,且系统运行正常。

第三条检查评定内容:一、通风系统;二、局部通风;三、瓦斯管理;四、井下爆破管理;五、通风安全监控;六、防治自然发火;七、综合防尘;八、通风设施;九、瓦斯抽放;十、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十一、管理制度。

第四条评定单位和检查评级办法:1、以自然井为基本评定单位。

2、根据检查结果,各大项均达95分及以上为特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达90分及以上为一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达85分及以上为二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3、检查大项中,最低得分项为通风专业的定级分。

4、年度等级的确定:以四个季度的平均得分为基础,报集团公司验收,以集团公司验收分为定级分。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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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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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
时间:202X 年X 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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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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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
转,依据单位进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状况,特制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
1、新建矿井揭露煤层前,应严格依据经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煤层瓦斯含量与涌出量猜想报告确定的瓦斯等级施工与建设。

在揭露煤层后应马上进行瓦斯与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在联合试运转期间,务必进行矿井瓦斯鉴定。

建设矿井在有关证件齐全,转入正式生产后三个月内务必按正常生产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2、每个矿井每年务必对矿井进行一次瓦斯等级与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并严格依据批复的瓦斯等级进行瓦斯管理。

3、低瓦斯矿井生产过程中,毁灭个别区域(采区或工作面)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有瓦斯喷出时,该区域即按高瓦斯矿井进行管理。

同时由矿总工程师支配对该区域的瓦斯涌出状况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报集团本单位备案。

某某单位(人)
202X年X月X日。

2024年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瓦斯等级鉴定机构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瓦斯等级鉴定是指对各类瓦斯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进行评估和划分的工作。

第三条瓦斯等级鉴定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依法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瓦斯等级鉴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瓦斯等级鉴定机构的资质管理第五条从事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机构应具备一定的实力和能力,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固定的检测实验室、开展等级鉴定工作的场地;(二)设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三)拥有符合国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独立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四)具备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所需的设备、仪器和标准样品等。

第六条瓦斯等级鉴定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过期需重新办理资质认定手续。

第七条瓦斯等级鉴定机构应接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监督检查,应配合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向检查人员提供相应的检测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八条瓦斯等级鉴定机构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请撤消资质证书:(一)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伪造等级鉴定报告;(二)严重违反瓦斯等级鉴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三)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为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情况。

第三章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实施第九条瓦斯等级鉴定机构应按照标准和规范,制定相应的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指南。

第十条瓦斯等级鉴定机构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一)接受鉴定申请:接受瓦斯等级鉴定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二)检测准备: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设备的校准和检查;(三)样品检测:按照鉴定申请确定的检测方法,对样品进行检测;(四)数据分析:对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等级划分和评估;(五)发放鉴定报告:根据等级鉴定结果,向申请单位发放相应的等级鉴定报告;(六)记录和保存:对鉴定结果和相关数据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日后审查和查证。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通过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矿井内部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问题,保障矿工的安全与健康。

本文将详细介绍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1. 背景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是矿井生产中普遍存在的有害气体。

瓦斯是煤矿和金属矿井中常见的一种有害气体,一旦达到一定浓度,就会形成瓦斯爆炸的隐患。

二氧化碳则是由于矿井内部燃烧反应或矿石中的氧化反应而产生的气体,过量的二氧化碳会导致矿工中毒甚至死亡。

因此,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管理制度在矿井安全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2.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2.1 瓦斯等级划分根据瓦斯含量的不同,矿井瓦斯等级可以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瓦斯等级表示瓦斯含量较低,矿井内部瓦斯爆炸的风险较小;三级瓦斯等级表示瓦斯含量较高,矿井内部瓦斯爆炸的风险较大。

2.2 瓦斯等级鉴定标准对于不同的瓦斯等级,存在不同的鉴定标准。

一般来说,根据瓦斯含量的测量数据,可以判断矿井的瓦斯等级。

具体的鉴定标准可以根据矿井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2.3 瓦斯等级的监测与控制为了及时掌握矿井瓦斯等级的变化情况,需要建立瓦斯监测系统。

通过该系统,可以实时监测矿井内部的瓦斯浓度,并根据预设的报警值进行报警。

对于高瓦斯等级的矿井,还需要采取相应的瓦斯抽放、通风和防爆措施,以减少矿井内部瓦斯的积聚,降低爆炸风险。

3. 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3.1 二氧化碳涌出量的测量为了准确鉴定矿井二氧化碳涌出量的大小,需要进行定期的二氧化碳测量。

测量方法可以采用传感器、气体分析仪等设备进行。

3.2 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标准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标准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根据测量结果,可以将矿井分为不同的等级,如一级、二级和三级,表示二氧化碳涌出量的大小。

3.3 二氧化碳涌出量的控制与防治对于高二氧化碳涌出量的矿井,需要采取控制和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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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2021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33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
制度(2021年)
第一条矿井瓦斯等级划分:
矿井瓦斯等级的分级指标为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

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只作为矿井二氧化碳涌出情况的了解,不进行二氧化碳等级划分。

(一)低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3
/t且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3
/min。

(二)高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3
/t或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3
/min。

(三)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低瓦斯矿井中,相对涌出量大于或等于10m3
/t或有瓦斯喷出的区域,按高瓦斯矿井标准进行管理。

(四)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1次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为突出煤层。

第二条所有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都必须进行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

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鉴定工作与矿井瓦斯鉴定工作同时进行。

第三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工作应在生产正常时进行,鉴定地点的选择要按矿井、煤层、一翼、水平和采区以及瓦斯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分别选点,被鉴定地点的回采产量应达到该地区总产量的60%。

第四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工作应在每年7至9月份进行,期间任选一个月,在上、中、下旬中各选一天(间隔10天),每天分三班或四班进行。

测定点应选在测风站,若测点无测风站,可选
断面规整,无杂物堆积的一段平巷进行测定。

第五条抽排瓦斯的矿井,在鉴定之日内还必须测定相应区域的抽排瓦斯量。

按照包括抽放瓦斯量在内的相对瓦斯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来鉴定矿井瓦斯等级。

第六条鉴定前必须编制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计划,并召开鉴定预备会。

做好鉴定组织分工,对参加瓦斯鉴定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

所用仪器仪表、设备必须具有校验合格证。

第七条鉴定月产量以矿调度室当月统计的产煤量为准。

矿井要按照核定生产能力安排当月生产计划,防止超能力组织生产。

第八条矿根据测定、化验结果,编制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中对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来源、规律、鉴定月产量是否正常、上年度煤层自然发火及火区发展变化以及近年度的瓦斯鉴定等情况应有详细说明,并提出等级鉴定意见。

要求附通风系统示意图,图中标明风流方向、通风设施、测定点位置等。

第九条测定数据的整理、鉴定报告的编制按照《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AQ1025-2006)规定执行。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报告,经通风科长、副总、项目部(矿)总工程师和项目部经理(矿长)审阅后,一式六份呈报到分公司通风管理部(附电子版)。

第十条未进行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矿井,下一年度不得进行生产。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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