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交接工作程序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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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会计工作交接制度1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是会计工作的一项紧要内容。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20xx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国财政经济出书社07年12月版第30页离职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是会计人员应尽的职责,也是做好会计工作的要求,具有十分紧要的意义。

1、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

2、防止因会计人员的更换显现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等现象。

3、是分清移交人员与接管人员责任的有效措施。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就是之前的会计不做这个职位了,有个人来接替他,然后前会计把东西交给新上任的。

第一,做好会计交接工作,一是可以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

在连续经营的会计期间,会计工作是不间断进行的,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是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的必需措施。

第二,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防止因会计人员的更换而显现的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的现象。

在会计人员更换时,假如不办理睬计工作交接,或交接不清,不但会造成账目不清、财务混乱、资产丢失等,也会给非法分子在经济上混水摸鱼以可乘之机。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2为了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明确责任,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

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人员调动或者离岗离职,必需将本人分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接交人员必需认真做好接管工作,并做好办理交接的未了事项。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第二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需及时做好以下工作:1、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必需填制完毕。

尚未登记的账目,必需登记完毕。

2、无论在月末或在月中移交,移交的账簿均须结出余额、移交人须在余额后加盖印章或签字。

3、填写账簿启用表的有关移交项目,有关人员须加盖印章或签字。

4、整理应当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料子。

会计交接工作注意事项

会计交接工作注意事项

会计交接工作注意事项一、交接工作的准备1.做好交接准备:(1)熟悉新的会计交接的概念,理解新的会计交接的过程;(2)根据新的会计交接的要求,备齐新的会计交接所需要的资料;(3)熟悉新的会计交接相关的技术文档,理解其中的要点。

二、双方建立信任1.双方要加强沟通,营造良好的氛围。

2.双方要切实遵守双方达成的协议,保持信任关系。

3.双方要积极配合,相互信任,共同完成会计交接工作。

三、确定交接时间1.双方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交接文件的内容,明确会计报告的实施时间。

2.根据交接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报告的各项细节作出精准的分析,以确保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会计报表的审核1.双方要认真审核会计报表,以确保它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会计报表应按时审核,确保会计报表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会计报表要审核完毕后,应双方签字盖章,以表示双方都同意本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检查细节1.检查交接会计文件中账户的期末余额是否与实际一致;2.核对会计凭证的数量、性质和金额的正确性,以及凭证的流水号是否正确;3.确认期末账簿的准确性;4.检查会计交接期间是否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并及时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5.检查会计报表,检查是否与账户余额相符;6.检查会计报表中的科目余额是否有异常现象;7.审核收入和支出的数额,检查是否与其他会计凭证相符。

六、会计交接的注意事项1.在会计交接中,严格遵守会计交接的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交接,以确保财务会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在会计交接中,双方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在会计交接中,双方要充分了解有关的财务会计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便在会计交接中有条不紊地完成审核。

4.在会计交接中,双方要保证审核人员的审查内容符合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应注意会计凭证的时效性,以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在会计交接中,双方要做好会计资料的保管工作,以便在会计交接期间随时检查。

会计人员交接工作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交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程序,明确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会计人员的岗位调动、离职、退休、长期休假等情况下的工作交接。

第三条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交接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文件等资料必须完整无缺。

2. 真实性原则:交接的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

3. 及时性原则: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 责任明确原则: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明确责任。

第二章交接程序第四条交接前的准备工作1. 移交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交接所需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文件、电子数据等。

2. 移交人应将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向接收人说明,并写出书面材料。

第五条交接流程1. 移交人向接收人提交《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清单》,列出应交接的资料和物品。

2. 接收人对照《交接清单》逐项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3. 监交人对交接的资料、物品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完整、合法。

4. 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监交人填写交接意见。

第六条交接后的工作1. 接收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接后的账务处理,确保会计工作的连续性。

2. 接收人发现移交的会计资料有错误或遗漏,应及时与移交人沟通,要求更正或补充。

3. 移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交接的会计资料进行复查,确保无遗留问题。

第三章责任第七条移交人的责任1. 移交人应保证交接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合法。

2. 移交人应协助接收人熟悉会计工作,解答接收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八条接收人的责任1. 接收人应认真核对交接的会计资料,确保其真实、完整、合法。

2. 接收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接后的账务处理,确保会计工作的连续性。

第九条监交人的责任1. 监交人应监督交接过程的合法性、完整性。

关于会计交接手续及注意事项

关于会计交接手续及注意事项

关于会计交接手续及注意事项会计交接是企业内部重要的财务管理活动,对于确保财务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关于会计交接手续及注意事项的详细解析。

一、会计交接手续的基本流程:1.确定交接时间:在进行会计交接之前,双方应商定具体的交接时间,确保交接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2.制定交接计划:交接方应根据企业情况,制定详细的交接计划,包括涵盖的内容、时间安排、交接形式等。

3.移交会计文件:交接方应将所有会计文件、凭证、账簿等相关财务材料一一列清,逐一进行移交。

移交时应仔细核对清单,确保准确无误。

4.移交财务软件资料:如果企业使用财务软件进行账务处理,交接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资料的备份和转交,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5.账务处理交接:交接方应将当前未完成的会计处理工作与下一任接手者详细讲解,确保后续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减少后期纠错的可能。

6.整体交接确认:交接双方应共同核对移交的资料和处理情况,确保双方的一致性。

7.交接流程的文书化:完成所有交接手续后,交接双方应撰写交接流程及详细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会计交接的正式文件。

二、会计交接的注意事项:1.了解企业情况:接手者在交接前,应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会计制度、账务处理规定等内容,以帮助顺利进行交接。

2.严格保密:交接者应严守保密义务,确保财务信息不被泄露,避免造成损失和不必要的风险。

3.核对凭证:接手者应对移交的凭证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性,并确认凭证与账簿的一致性。

4.备份数据:在移交财务软件资料前,交接者应提前进行资料的备份,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详细记录:交接者应详细记录交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包括移交资料清单、交接细节、存在的问题以及后续处理方案等。

6.交接培训:交接者应向接手者进行详细的会计处理培训,确保接手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相关处理流程有全面的理解。

7.避免并行运作:在交接过程中,旧会计和新会计应避免并行运作,确保交接后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程序及注意事项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程序及注意事项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程序及注意事项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及移交要求一、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在移交过程中的关系一般来说,移交人、接收人都比较明确,但是,监交人,有的单位可能比较模糊,特殊情况下移交人与接收人可能也难以确定。

现根据《会计法》将几种情况解释如下:移交人是指工作将要变动的人,接收人是接收变动人工作的人,监交人负责监督移交过程与移交内容是否规范、全面与正确的人,这三方的确定存在这几种情况:一是会计机构内部人员移交,或者不涉及财务负责人的工作移交,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就行了。

二是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按《会计法》规定须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又分几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单位负责人直接监交;第二种情况是有主管部门的,同时主管部门也应派人监交。

什么是主管部门呢?首先,财政部门是各单位会计业务的主管理部门;其次,有直接经费管辖关系的上级单位也是主管部门。

三是单位之间会计业务的移交。

移交人、接收人一般比较明确,监交人应是双方单位负责人与财政部门安排的业务处(科)室的相关人员。

四是单位拆分或者合并的情况下如何办理移交。

比如:单位之间业务移交,移交单位相关业务的会计随事移交。

这种情况,也要移交,也就是移交人是移交单位的具体会计人员(也是随事过来的会计人员),接收人是接收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指定的接收人,随事过来的会计人员由会计机构内部再作分工安排。

监交人应是双方单位负责人与财政部门安排的业务处(科)室的人员。

二、交接时三方的责任1.移交人责任:编制《交接清单》,并按照《交接清单》逐项移交。

负责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工作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2.接收人责任:检查交接人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并与移交清单相符。

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

熟悉工作的各项流程和运作。

3.监交人的责任: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为保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避免会计人员由于工作变动或离职等原因造成交接遗漏等问题,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工作交接的条件和要求(一)会计人员离职、因病休息或工作调动,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将本人所经手的工作全部办理移交,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移交人员因故或者因病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可委托他人代办移交。

调动或离职的会计人员应接受审计部的离任审计。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会计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及其他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5.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写出书面材料。

6.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出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三)财务部经理、会计主办人员移交时,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等情况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需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四)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新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继续办理移交的待办事项。

二、会计工作移交程序(一)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监交人员在场。

一般会计人员和会计主办交接,由财务部经理监交,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交接时由审计部监交。

(二)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

3.银行存款账户金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若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各种财产、债权、债务的明细账余额要与总账余额核对相符。

总会计师交接注意事项

总会计师交接注意事项

总会计师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人物,其交接工作非常重要。

以下是总会计师交接注意事项:
1. 制定详细的交接计划:在交接前,需要制定详细的交接计划,明确交接的时间、地点、人员和内容。

交接计划应该包括交接的范围、重点、难点和注意事项等方面。

2. 整理和归档相关文件和资料:在交接前,需要将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以便于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些文件和资料包括财务报表、账簿、凭证、合同、协议等。

3. 确保交接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交接过程中,需要确保交接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需要对交接的财务数据进行核对和确认,确保没有遗漏和错误。

4. 确保交接过程的保密性:在交接过程中,需要确保交接内容的保密性。

需要对交接的内容进行加密和备份,以防止信息泄露和损失。

5. 确保交接后的工作衔接:在交接完成后,需要确保交接后的工作衔接。

需要及时与新的总会计师沟通和交流,以便于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总会计师的交接工作非常重要,需要制定详细的交接计划,整理和归档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交接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交接过程的保密性,确保交接后的工作衔接。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企业财务管理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会计经验:刚刚从事会计工作应该怎么交接工作

会计经验:刚刚从事会计工作应该怎么交接工作

刚刚从事会计工作应该怎么交接工作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移交办理。

应该注意的事项: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

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

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

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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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交接工作程序注意事项
会计交接工作的程序、注意事项
会计交接工作的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

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具体要求是: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

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

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

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威胁。

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①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所谓必要时由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是指有些交接需要主管单位监交或者主管单位认为需要参与监交。

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代表主管单位监交。

如因单位撤并
而办理交接手续等。

二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尽快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督促监交。

如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交接手续时,主管单位就应派人督促会同监交等。

三是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

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

此外,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时,也可派人会同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会计交接注意事项:
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

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第二:发票要看仔细。

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

企业帐要与银行帐相符。

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

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

要清点仓库。

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第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帐要相核对。

个人帐要核对。

总之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

否则后果自负。

所以不要怕麻烦。

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

前任会计交接后没有责任的。

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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