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防雷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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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顶防雷规范标准最新

房顶防雷规范标准最新

房顶防雷规范标准最新房顶防雷是建筑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规范的更新,房顶防雷规范标准也在不断完善。

以下是最新的房顶防雷规范标准概述:一、基本原则房顶防雷设计应遵循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环境友好性原则,确保建筑物在雷电天气中的安全。

二、防雷分类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将建筑物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重要建筑物,如医院、学校等;第二类为一般建筑物,如办公楼、住宅楼等;第三类为次要建筑物,如仓库、车库等。

不同类别的建筑物应采取相应级别的防雷措施。

三、防雷系统构成房顶防雷系统主要由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和防雷等电位连接组成。

接闪器负责吸引雷电,引下线将雷电能量安全引导至地面,接地装置负责将雷电能量释放到大地,防雷等电位连接则保证建筑物内部不同金属构件之间的电位平衡。

四、接闪器设计接闪器应根据建筑物的形状和高度合理布置,通常采用避雷针、避雷带或避雷网等形式。

接闪器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能和足够的机械强度。

五、引下线布置引下线应均匀分布在建筑物的四周,且数量不少于两根,以保证雷电能量的均匀分布和安全引导。

引下线应采用耐腐蚀、导电性能好的材料,如铜或镀锌钢。

六、接地装置要求接地装置应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土壤条件设计,通常采用深埋式或地面式。

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以确保雷电能量能够迅速释放。

七、防雷等电位连接建筑物内部的金属管道、电缆桥架、电梯井等应与防雷系统进行等电位连接,以避免雷电产生的感应电压和电流对设备和人员造成危害。

八、防雷检测与维护建筑物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防雷系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防雷系统的有效性。

检测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九、特殊建筑物防雷对于特殊结构或特殊用途的建筑物,如高层建筑、大跨度钢结构建筑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防雷措施。

十、规范的更新与执行房顶防雷规范标准应随着科技进步和实践经验的积累不断更新。

所有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筑物都应遵循最新的防雷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防雷规范标准最新

防雷规范标准最新

防雷规范标准最新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建筑业的快速发展,防雷规范标准也在不断更新以适应新的技术和环境要求。

以下是最新的防雷规范标准概述,旨在为建筑和电气工程提供指导,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开头:在现代社会,随着电子设备的普及和高层建筑的增多,防雷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雷电不仅可能对建筑物造成直接损害,还可能通过电气系统对电子设备造成间接损害。

因此,制定和遵守防雷规范标准是确保安全的关键。

防雷规范标准的基本原则:1. 风险评估:在设计防雷系统之前,必须对建筑物和设施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雷电可能带来的损害程度。

2. 综合防护:防雷系统应包括外部防护(如避雷针、避雷带)和内部防护(如浪涌保护器、屏蔽电缆)。

3. 系统兼容性:防雷系统的设计应与建筑物的结构和电气系统兼容,确保整体的协调性和有效性。

4. 维护和检测:防雷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以确保其始终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外部防雷系统:1. 避雷针和避雷带:高层建筑和突出结构应安装避雷针或避雷带,以吸引雷电并将其安全地传导至地面。

2. 接地系统:所有防雷设施必须与有效的接地系统相连,以确保雷电能量的快速、安全排放。

内部防雷系统:1. 浪涌保护器(SPD):在电气系统中安装浪涌保护器,以保护电子设备免受雷电产生的高电压和电流冲击。

2. 屏蔽和接地:对电缆进行屏蔽,并确保所有电气设备和系统都正确接地。

特殊环境的防雷措施:1. 敏感区域:对于医院、数据中心等敏感区域,应采取额外的防雷措施,如使用更高级别的SPD和更严格的接地要求。

2. 易燃易爆场所:在这些场所,除了基本的防雷措施外,还应考虑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特殊的接地技术。

技术更新和规范修订:随着新技术的出现,防雷规范标准也在不断更新。

例如,智能防雷系统利用传感器和数据分析技术,可以更准确地预测和响应雷电事件。

结尾:遵循最新的防雷规范标准对于保护人员、设备和建筑至关重要。

通过不断更新知识和技术,我们可以更有效地减少雷电带来的风险。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防雷技术规范-最新国标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防雷技术规范-最新国标

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一般要求 (3)5 直击雷防护 (3)6 雷击电磁脉冲防护 (5)7 防雷安全标志 (7)8 防雷装置检测和维护 (7)附录A(资料性)作业点防雷安全标志示例 (8)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防雷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的一般要求,直击雷防护、雷击电磁脉冲防护、防雷安全标志、防雷装置检测和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的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定期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02.22—2019 低压电涌保护器第22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SPD)选择和使用导则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作业点 operating spot用于地面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地点。

[来源:QX/T 151—2012,8.13]人影弹药库房 ammunition warehouse for weather modification存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炮弹及火箭弹的建筑。

[来源:QX/T 226—2013,3.2]营房 barrack作业人员值班、生活的建筑。

[来源:QX/T 226—2013,3.3]作业平台 platform of operation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场所及设施。

固定作业点 fixed operating spot有固定建构筑物、设备、观测仪器、作业装备、作业平台等的作业点。

[来源:QX/T 151—2012,8.14]流动作业点 mobile operating spot具有作业平台,作业装备可移动的作业点。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最新版】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最新版】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以下简称防雷减灾),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雷减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防雷减灾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履行防雷减灾管理职责,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雷电灾害防御监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减灾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防雷减灾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市、县级市(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雷电监测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工作,负责易燃易爆等相应领域建设工程、场所的防雷减灾监督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相应领域内建设工程的防雷减灾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县级市(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监测系统建设,开展雷电灾害预警工作。

第七条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规范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可以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八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

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检测工作。

建筑幕墙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幕墙防雷技术规范

建筑幕墙防雷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幕墙防雷的基本要求、防护措施、施工与检测、维护与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构件式幕墙,单元式幕墙、点支承幕墙或采用金属支承结构的建筑幕墙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 51348—201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JGJ/T 139—2020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365—2015 太阳能光伏玻璃幕墙电气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建筑幕墙由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组成,具有规定的承载能力、变形能力和适应主体结构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墙体结构或装饰性结构。

[来源:GB/T 34327—2017,2.1]3.2构件式幕墙在现场依次安装立柱、横梁和面板的框支承建筑幕墙。

[来源:GB/T 34327—2017,3.3.1.1]3.3防雷装置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雷电防护装置组成。

[来源:GB 50057—2010,2.0.5]3.4均压环围绕建筑物形成一个回路的导体,它与建筑物雷电引下导体间互相连接并且使雷电流在各引下导体间分布比较均匀。

[来源:GB/T 19663—2005,3.18]3.5接闪器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以及金属屋面、金属构件等组成。

[来源:GB 50057—2010,2.0.8]3.6防雷等电位连接将分开的诸金属物体直接用连接导体或经电涌保护器连接到防雷装置上以减小雷电流引发的电位差。

[来源:GB 50057—2010,2.0.19]3.7构件构成建筑幕墙结构体系的基本单元,包括面板、支承装置和支承构件等,可以是单件或组合件。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科研机构、公共建筑等。

第三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可靠、效果良好的原则。

第四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

单位在建设、改造或维护防雷、防静电设施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或施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五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

第二章防雷设施安全管理第六条防雷设施的建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避雷系统、防雷接地网、防雷装置等。

第七条防雷设施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合理布局:根据危险区域、建筑物结构和设备特点,合理布设防雷设施;(二)系统完整:建设完整的防雷体系,包括接闪器、避雷带、引下线、接地体等;(三)安全可靠:确保电流不会对设备和人员造成危害;(四)防雷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材料,如耐腐蚀的钢材、避雷针等;(五)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系统不会影响防雷设施的功能;(六)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雷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第八条防静电设施的建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静电接地、静电消除、防静电设备等。

第九条防静电设施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合理布局:根据危险区域和设备特点,合理布设防静电设施;(二)静电接地:对设备和设施进行静电接地,确保静电能够安全排除;(三)静电消除:采用合适的静电消除设备,如静电消除器、静电消除剂等;(四)防静电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静电材料,如防静电地板、防静电衣等;(五)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静电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矿山防雷标准最新规范

矿山防雷标准最新规范

矿山防雷标准最新规范随着矿山行业的发展,矿区的防雷安全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保障矿山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矿山设施的完好,制定和实施矿山防雷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根据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制定的矿山防雷标准规范:一、总则1. 矿山防雷标准旨在规范矿山的防雷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工作,确保矿山在雷电天气中的安全运行。

2.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矿山,包括露天矿和地下矿。

二、防雷设计1. 矿山防雷设计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气候等因素。

2. 应根据矿区的具体情况,设计合理的防雷系统,包括外部防雷设施和内部防雷设施。

三、外部防雷设施1. 矿区应设置避雷针或避雷线,保护矿区建筑物和设备免受直接雷击。

2. 避雷针或避雷线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内部防雷设施1. 矿区内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安装浪涌保护器,防止雷电感应造成的损害。

2. 矿区通信、监控等系统应采取防雷措施,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五、防雷施工1. 防雷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

2.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六、防雷验收1. 防雷工程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验收,包括外部防雷设施和内部防雷设施的检查。

2.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进行整改,直至满足防雷标准要求。

七、防雷维护1. 矿山应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发现防雷设施损坏或失效时,应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

八、培训与宣传1. 矿山应加强对员工的防雷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防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防雷知识的宣传,提高矿区整体的防雷安全意识。

九、应急措施1. 矿山应制定详细的防雷应急预案,包括雷电天气的预警、人员疏散、设备保护等措施。

2. 应急措施应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雷电天气来临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十、附则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防雷标准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防雷一类二类三类建筑标准

防雷一类二类三类建筑标准

防雷一类二类三类建筑标准防雷一类、二类和三类建筑标准是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划分的,旨在确保建筑物在雷雨天气中的安全。

以下是这些标准的简要介绍:1.防雷一类建筑标准:一类建筑是指对雷电防护要求最高的建筑,通常包括国家级重要建筑物、国际性重要建筑物、大型文化、体育、医疗场所等。

一类建筑物的防雷措施包括:(1)建筑物应安装独立接地的避雷针或避雷带,以保护建筑物免受直击雷的侵害。

(2)建筑物内部应采用等电位联结,以减少雷电感应和电磁干扰。

(3)建筑物内部的电气设备应采取雷电防护措施,如加装电涌保护器、安装过电压保护装置等。

(4)建筑物外部的金属构件、金属管道等也应进行等电位联结。

2.防雷二类建筑标准:二类建筑是指对雷电防护要求相对较高的建筑,通常包括省级重要建筑物、大型工矿企业、大型仓储场所等。

二类建筑物的防雷措施包括:(1)建筑物应安装独立接地的避雷针或避雷带,以保护建筑物免受直击雷的侵害。

(2)建筑物内部的电气设备应采取雷电防护措施,如加装电涌保护器、安装过电压保护装置等。

(3)建筑物外部的金属构件、金属管道等也应进行等电位联结。

与一类建筑相比,二类建筑在防雷措施上可以有所简化,但仍然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防雷三类建筑标准:三类建筑是指对雷电防护要求相对较低的建筑,通常包括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小型仓库、机房等。

三类建筑物的防雷措施包括:(1)建筑物应安装避雷带或避雷针,以保护建筑物免受直击雷的侵害。

(2)建筑物内部的电气设备应采取雷电防护措施,如加装电涌保护器、安装过电压保护装置等。

相对于一类和二类建筑,三类建筑的防雷措施可以更加简化,但仍然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和内部设备的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防雷类别和具体标准可能会略有不同。

因此,在进行防雷设计和施工时,应结合当地的气候条件和相关规范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建筑物在雷雨天气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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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604-2010《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074-2011《石油库设计规范》(快要出新的了)
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 9361-2011《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A/T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B 50222-95(2001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10-2002《建筑工程装修质量规范》
GBT 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045-95(2011板)《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54-83《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98-2011《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J19-87(2012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系统规范》
GB6650-86《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
GA371-2001《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
GB 7450-87《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
IEC61312-1《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
GBT19271.1-2003《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通则》
GA173-2002《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保安器》
GB/T 3482-2008《电子设备雷击试验》
GB 50057-2010《建筑防雷》
ITU-T.K20(1991)《电信交换设备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
GB/T 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定》
GB 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2887-201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YD/T1095-2000《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
YD/T1051-2010《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YD5079-2005《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GB/T2887-2011《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2008《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标准》(IEC364-4-41)
《计算机站场地安全要求(GB/T 9361-2011)》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DBJ15-23-1999)《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A6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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