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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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企业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行为,建立一套完善的奖励、惩罚制度已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奖励制度1. 奖励对象奖励对象包括个人和团队。

个人奖励以员工的安全生产表现和成绩为依据进行评定;团队奖励以部门或项目组为单位进行评定。

2. 奖励标准(1)个人奖励标准个人奖励标准应包括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和工作成绩等方面的指标。

具体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意识:以参加安全培训、遵守安全制度和规定、积极参与安全活动等为评定标准。

2)安全行为:以合理使用防护设施、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参与安全巡查等为评定标准。

3)工作成绩:以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等为评定标准。

(2)团队奖励标准团队奖励标准应侧重于项目组或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整体表现和贡献。

具体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管理:以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安全培训的开展、安全巡查的执行等为评定标准。

2)安全措施:以完善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的配置、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等为评定标准。

3)事故处理:以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评定标准。

3. 奖励形式(1)个人奖励形式个人奖励可以采取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方式。

物质方面可以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品或其他实物;精神方面可以给予口头表扬、荣誉证书等。

(2)团队奖励形式团队奖励也可以采取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方式。

物质方面可以给予项目组或部门发展机会、升职等;精神方面可以给予集体荣誉表彰、休息奖励等。

三、惩罚制度1. 惩罚对象惩罚对象主要是那些违反安全规定、发生事故或者工作不达标的个人和团队。

2. 惩罚标准(1)个人惩罚标准个人惩罚标准应包括违反安全规定情况、发生事故情况和工作不达标情况等方面的指标。

具体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违反安全规定:以不遵守工作岗位安全规定、不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违反工作程序等为惩罚标准。

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员工。

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后果。

二、奖励措施1. 安全文明生产示范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根据其实际工作成绩,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2. 安全生产优秀个人奖励对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主动参与安全生产,认真履职、勤勉工作的个人进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3.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或团队进行表彰,给予集体奖励和荣誉奖励。

4. 安全宣传教育奖励对在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积极参与、贡献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5. 安全技能竞赛奖励对在安全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进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三、惩罚措施1. 安全违规行为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况和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记过、降职、停职、解聘等。

2. 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对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个人追究责任,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四、责任追究制度1. 企业领导责任企业领导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果企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企业领导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2. 部门主管责任部门主管应当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有效进行。

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部门主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3. 员工个人责任每个员工都有责任保障自己的安全,同时也有责任保障他人的安全。

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并承担可能带来的后果和损失。

五、监督和检查1. 监督机构企业应当设立相应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

2. 内部检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内部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二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具有先进典型事迹的个人、团队或单位,可以给予以下奖励措施:1. 表彰通报: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团队或单位,将进行表彰,并在公司内部通报,树立榜样。

2. 奖金激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团队或单位,给予一定的奖金激励,以表彰其贡献和努力。

3. 荣誉称号: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团队或单位,可以授予荣誉称号,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三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给企业带来安全隐患的行为,将采取以下惩罚措施:1. 通报批评: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并予以警示,要求其改正错误。

2. 记过处分: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情节较重的个人,给予记过处分,文山会海一次。

3. 降职或解聘: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后果的个人,将视情节给予降职或解聘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奖罚实施细则第四条奖励和惩罚的具体条件、程序及实施细则按照以下要求执行:1. 奖励和惩罚的依据:奖励和惩罚行为必须有明确的依据和事实基础,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2. 奖励和惩罚的程序:奖励和惩罚的程序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规定,按照程序进行,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3. 奖励和惩罚的公示:公司应当将奖励和惩罚的决定及理由进行公示,确保信息透明、公开。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监督与管理机制:1. 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对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协调机制:建立奖罚制度与其他管理制度之间的协调机制,确保奖罚制度与其他制度的配合和协调。

3. 定期评估:定期对奖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3篇)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3篇)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我矿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和我矿财产安全,根据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奖惩暂行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遵守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抓生产的同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搞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把安全处罚与安全奖励相结合,体现安全管理有奖有惩、奖惩分明的原则,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矿井整体安全防范效果,达到强化管理,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我矿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专职管理、群防群治和群众监督,全体员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有义务确保他人的人身安全,对任何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损害本矿利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我矿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五条我矿以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执行三大规程、我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控制指标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效果等,作为进行奖惩的主要考核依据。

第二章奖惩原则第六条安全奖惩应重点体现在与原煤生产安全相关的责任者和与之相关的管理人员身上。

第七条全奖惩应体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所确定的责任大小,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效果、安全指标控制和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上。

第八条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安全教育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矿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实事求是、以错定罚的原则。

第九条各部门按其责任大小制定奖惩办法,落实分配,完善奖惩。

并将奖惩方案报安通部。

第三章奖励第十条奖励范围、对象各级行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检举违章,防止或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

安全管理奖罚办法

安全管理奖罚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抓好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做到奖励先进、处罚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的奖罚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有序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各部门及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分包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奖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奖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处罚应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的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处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二章安全奖罚的种类、管辖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四)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五)责令停工整顿;(六)记过、记大过,开除公职;(七)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八)犯罪行为上报司法机关进入司法程序。

第六条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工整顿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决定,同时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获得授权处理此类行政处罚;记过、记大过,开除公职;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犯罪行为上报司法机关进入司法程序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中层以上管理干部联席会议决定,工会组织监督执行,工会组织有义务为受处罚者提供辩护。

第七条对报告或者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受理;第八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五条公司将实行激励机制,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进行惩罚和责任追究。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第六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奖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称号、奖状、证书等。

第八条奖励的标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可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和职责设置不同的奖励标准。

第九条员工获得奖励后,公司将记录在员工的档案中,并在相关会议、活动中进行宣传。

第十条奖励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应该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罚制度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给公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纪律处分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

第十三条纪律处分的程度由公司依照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具体情况和轻重进行决定。

第十四条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追究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员工的刑事、民事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事故发生后,责任清晰、代管明确的情况下,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第十六条对于因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监管不力导致事故的监管部门负责人,公司将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为了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二、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绩效奖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评选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2. 安全岗位大赛奖励定期举办安全岗位技能比赛,表现优秀的岗位人员可以获得一定奖金或奖品。

3. 安全知识竞赛奖励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表现出色的参与者将获得奖励,并将成绩作为岗位评优的参考依据。

4. 认可奖励对于事故多发岗位成功实施安全措施并无发生事故的,将给予一定的认可奖励,鼓励员工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操作规程的遵守。

5. 安全创新奖励对于提出创新安全措施、有实施效果的员工,可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荣誉。

6. 安全意识月活动奖励在安全意识月期间,员工参与企业组织的各种安全宣传活动,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或礼品。

三、惩罚制度1. 违规行为处罚对于安全生产违规行为,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和次数给予相应的警告、扣款或停职处分。

2. 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员,将进行严肃的调查和追责,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安全事故赔偿对于因个人或团队的过失造成的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按照企业制定的赔偿标准进行处理。

4. 岗位调整对于多次犯错或违规的员工,将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对其进行岗位调整,甚至辞退处理。

5. 安全教育培训对于违规行为较轻的员工,将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记录在案,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能力。

四、监督和管理1. 监督制度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对奖励惩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有效实施。

2. 公开公正奖励惩罚制度的执行公开、公正、透明,对于员工的奖惩决定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接受自查、申辩、复核的程序。

3. 严禁报复严禁对因举报或参与现场处理事故的员工进行打击报复,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能够得到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奖罚管理制度。

二、奖励规定1. 优秀安全生产员工奖励(1)每月评选出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作为本月的优秀安全生产员工,给予奖金与荣誉证书的奖励。

(2)每季度评选出表现优秀的安全生产员工,授予“安全生产标兵”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金。

(3)每年评选出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员工,并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丰厚的奖金和奖品。

2. 安全生产团队奖励(1)每月评选出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和荣誉证书。

(2)每季度评选出优秀的安全生产团队,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团队”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

(3)每年评选出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团队,并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丰厚的奖金和奖品。

3. 安全生产创新奖励(1)每季度评选出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创新思路和有效措施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和荣誉证书。

(2)每年评选出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团队,并授予“安全生产创新奖”荣誉称号,并给予丰厚的奖金和奖品。

4. 安全意识教育奖励(1)每月评选出安全意识教育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和荣誉证书。

(2)每年评选出在安全意识教育工作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并授予“安全意识教育先进个人”或“安全意识教育先进团队”荣誉称号,并给予丰厚的奖金和奖品。

三、处罚规定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扣罚(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每次扣工资10%并进行警告。

(2)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每次扣工资20%并进行停职检查。

2. 发生安全事故处罚(1)发生轻微安全事故的,责令进行安全培训并作扣工资处理。

(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责令进行安全培训并扣工资一至三个月。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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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700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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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遵章守纪、和谐安全发展宗旨,规范和保障各级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效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项目部,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级生产管理主体、各分包管理主体及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活动进行奖罚。

第三条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环境安全监督处
在接受公司监督管理下,代表公司行使对各生产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应当公开、公正,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第五条本办法以公司内部经济奖罚为主,达到国家行业奖励标准,由公司推荐上报奖励,触犯有关安全生产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奖励
第六条凡在年度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
生产和文明施工、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方面,有创新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
(三)安全生产设施齐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合理、有效,无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及时,全年未发生任何大小事故,获得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
以上对单位或责任人给予表彰并奖励500—2000元。

(四)在公司组织的专项检查中,名列前三名的分别奖励责任人500元、300元、200元。

第三章处罚
第七条环境安全监督处及参加月度施工现场综合检查的部门和个人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2000元处罚。

(一)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措施;
(二)深入工地不到位,对工地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单位内部的专项检查;
(三)在履行检查职责过程中,未发现、未提出存在在问题,导致不良后果的;
(四)在日常工作或联系点活动中,由于本部门或本人作为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
第八条基层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2000元的处罚。

(一)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制定本单位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不力;
(二)不经常深入工地,对工地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发现消除,未按规定组织进行单位内部的专项检查的;
(三)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对施工项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资金、物资不予支持的;
(四)项目部管理职能配备不全,采购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导致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的;
(五)未按照要求为项目部配备专(兼)
职安全员以及安全员无证上岗的;
(六)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阻挠调查、掩盖事实、不参与调查、处理、善后工作的;
(七)对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活动不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对提出的问题不及时督促项目部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未按照规定为本单位项目部编制有效、合理的专项方案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

第九条项目部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0-1000元的处罚。

(一)未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分解,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不明确,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方案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制定或制定后落实不到位的;
(二)未按规定组织进行项目部定期安全专项检查的;
(三)对安全员的工作不支持,对安全员提出的隐患和建议不采纳整改的;
(四)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章指挥的;
(五)未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求,一旦发生事故,危害较大的;
(六)现场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挂安全带和其他严重违反安全作业操作规程的;
(七)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阻挠调查、掩盖事实,不参与调查、处理、善后工作的;
(八)对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活动不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对提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未按照
规定组织施工班组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的,不组织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十)未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或方案不全,没有针对性,不能指导安全文明施工的或安全管理资料严重短缺的;
(十一)现场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环境恶劣,由上级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而不及时整改的;
(十二)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十三)未为施工班组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的;
(十四)现场没有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尤其是“四口”、“五临边”等危险部位未进行有效防护的;
(十五)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的;
(十六)现场未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的;
(十七)深基坑支护、特殊架体、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设施未经过验收就投入使用和投入使用后未按照规定例行维护保养造成安全隐患的;
(十八)临时施工用电,未执行JGJ46-2005标准,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和设备未进行有效接地的,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的;
(十九)与高压线的距离不满足安全距离且没有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无效擅自施工的;
(二十)安全技术档案未及时记录,专项施工方案抄袭没有针对性,不能指导实际施工,施工记录不能及时、真实、有效地反映施工情况的;
(二十一)发现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的行为、设施等方面的缺陷和隐患,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的;
(二十二)未及时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能指导安全施工的;
(二十三)未对施工安全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

(二十四)挖沟、洞深超过1.5m,未按规定放坡或使用支撑,大面积取土未按顺序挖洞取土的;
(二十五)在电源和用电两端,未装设开
关箱,开关箱未防雨,对地高度低于1.3m,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未拉闸加锁的;
(二十六)电焊机一、二次侧的接线柱没有罩壳,一次侧电源线使用的橡皮电缆超过
5m,二次侧使用的橡皮铜芯软电缆长度超过30m 的;
(二十七)卷扬机没有绳筒保险,前轧后攀桩不符合要求,未使用点动开关的;
(二十八)卷扬机前面视线不清晰,堆放物品,卷扬机与第一导向滑轮距离少于12m 的;
(二十九)龙门架、井字架揽风绳不使用用钢丝绳,用麻绳、钢丝、钢筋等代替,高度10-15m的未设一组揽风绳,每增加10m未加设一组;揽风绳拴在树木、电杆等物件上,龙门
架未安装超高限位、停靠装置、围挡防护、分层标志、警示铃的;
(三十)吊篮未使用工具式,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围绕挑梁少于3圈,卡头的卡子少于3个的,吊蓝未独立悬挂,与相邻吊蓝连在一起的;
(三十一)木工机械传动部分,未设置防护罩,木工圆盘机上没有防护罩壳,平刨上没有护手装置的。

第十条施工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的处罚。

(一)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违章作业的;
(二)未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
品,不使用和损坏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设施的;
(三)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或者嫁祸他人的;
(四)对批评违章作业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五)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酒后作业的;
(六)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擅自拆动的;
(七)违反规定擅自改动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宿舍内电线私搭乱接的;
(八)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操作者未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的;
(九)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吸烟、明火生活、作业的;
(十)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向下抛扔任何物品的;
(十一)木工支模未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进行下道工序,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的。

第四章奖罚程序
第十一条奖励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公司生产部门建议,环境安全监督处主任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环境安全监督处从“双创”基金中支取,进行奖励;处罚由生产部门监督员提出,环境安全监督处主任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直接转入“双创”基金;综合检查中对下发的不符合规范、标准整改通知书及隐患通知书
不及时整改甚至屡教不改的,由环境安全监督处提出处罚,主管领导审核后罚款由内行直接划拨,转入“双创”基金。

基层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决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奖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环境安全监督处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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