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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发展,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实施的目标是通过奖励激励和惩处警示来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操作方式,提高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本制度的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岗位调整等形式;惩处包括警告、罚款、降职、停职、解雇等形式。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考核管理第五条本企业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奖励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突出、安全事故率低、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情况好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安全生产奖励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1. 所有员工;2. 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员工;3. 具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及集体表彰的员工。

第七条安全生产奖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2. 发放奖金;3. 提拔晋升;4. 调整工作岗位和职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奖励的评定指标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事故率;2. 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程度;3. 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4. 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参与程度;5. 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的表现。

第九条安全生产奖励的程序:1. 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年底进行评定;2. 考核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参考员工的安全记录、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参与安全培训的纪录等资料;3. 根据评定结果确定获奖名单;4.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给予奖励。

第十条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员工,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让其他员工借鉴和学习。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处考核管理第十一条本企业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惩处考核,对安全工作不到位、安全事故责任人、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进行惩处和警示。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惩处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1. 涉及严重安全事故的责任人;2. 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3.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4. 参与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管理,贯彻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规范管理,奖罚标准统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管理的奖罚范围、类型、措施。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车间及外委施工队伍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四条各部室及车间负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安全奖罚;第五条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奖罚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控制要求第六条安全奖励:1.我公司鼓励搞发明创造,经车间领导审核,对效果良好者给予50元奖励,有突出贡献者报公司,经公司鉴定效果良好者给予50〜 1000元奖励。

2.在工作中,岗位工发现隐患,避免造成重大事故者,经公司调查研究后,给予50〜500元奖励。

3.对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一经釆纳,奖励本人50 元/条。

4.受到上级检查单位表扬者,奖励受表扬员工50元。

5.举报“三违”等不安全行为者,视情节给予举报者奖励50〜 500 元。

6.抓住偷盗行为者,奖励100元/次。

7.在作业现场,出现危险情况,保护他人不受伤害者,奖励50 元/次。

8.车间每兑现的奖罚均要通告,如出现罚款未通告,有人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对该车间处以100元罚款。

并对举报人奖励50元。

9.部室每兑现的奖罚均要通告,(特殊情况由领导审批)如出现罚款未通告,有人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则对该检查人员处以100元罚款;对举报人奖励50元。

如无故栽赃、要挟、诽谤检查人员,查实处以100元罚款,重者予以开除处分。

10.各单位如有违规奖罚,对单位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举报人奖励20元。

11.对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及时制止并纠正者奖励50元。

第七条安全处罚:1.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领导必须深入现场,靠前指挥。

领导干部未认真履行跟值班制度每次处罚100元。

2.交接班时间内,接班领导尚未到达,交班领导应继续值班或找替班领导,防止空岗,空岗一次罚交班领导100元。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内容与要求3.1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车间、部门负责人与厂部签订,班组与车间签订,每一名员工与主管人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3.1.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1)具体时段(2)负责内容(3)责任目标(4)奖惩办法(5)监督人员(6)责任人3.1.2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1.3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随时改签。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

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3.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4各部门、各级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奖惩,按月份汇总。

3.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年度、季度、月度奖惩。

各项奖惩决定均须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3.6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

4相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形成安全生产文化,建立一套奖励和惩罚机制来激励员工遵守和执行安全规定,并惩罚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5篇)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5篇)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一)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罚款处理并通报批评,如造成经济损失,百分之百进行赔偿。

(二)在禁烟、禁火场所,发现有违规吸烟、用火的行为,发现后要严格处理,如造成严重事故的要除名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在生产中有实用价值的建议、设备改进,公司予以奖励。

(四)公司对于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者给予奖励。

(五)在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六)总经理在年度生产计划中,应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基金,由财务部保证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奖励方案与办法,安全技术部草拟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工会监督执行。

(七)安全生产奖励,应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生产技术进步,事故应急处理、班组安全生产竞赛等方面结合起来,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安全生产奖励,应同安全生产“五同时”工作相结合,是企业激励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达到长效化、制度化的要求,同时要做好安全生产奖励的档案工作。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2)是指通过给予安全工作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单位一定的奖励,对不遵守安全规定、发生事故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以激励和约束各方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实施:1. 奖励表彰:设置一定的奖项,如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给予奖品、荣誉或奖金等奖励。

2. 绩效评价:将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将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指标之一,通过绩效评价结果给予奖励,例如加薪、晋升等。

3. 安全投入补贴:对单位和个人在安全投入方面积极投入的行为给予一定的补贴,例如购买安全设备、培训人员等。

4. 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组织安全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研讨会等,对分享有效经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5. 安全文化建设奖励:对在安全文化建设方面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鼓励大家形成良好的安全理念和行为习惯。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总则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

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技术业务知识,掌握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4、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第二条奖励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1)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____律和法规,长期坚持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绩显著的。

(2)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消除职业危害方面,取得成效或者有重大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提出被采纳合理化建议而取得成效的。

(4)在消除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

(5)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2、对员工的奖励分为。

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____元—____元。

3、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三条处罚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1)严重违____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提供伪证,情节严重的。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三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三篇)

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第一篇)1内容与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生产及经营管理。

2奖励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别贡献,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公司制定相关标准进行表彰和奖励,先进个人奖励标准不低于200元,先进单位奖励标准不低于给予2000元。

2.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到年底进行评比表彰,对获奖人员给予50—1000元的奖励。

2.3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和歪风邪气,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财产免受损失者,公司根据贡献大小以通报嘉奖的形式,给予50—1000元奖励。

2.4对出现事故进行积极抢救,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公司将给予100—500元奖励。

2.5对于积极举报违章指挥者、违章作业和隐瞒事故的人员,一经查实,将给予50—5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2.6对于在其他各项评比中获得嘉奖的人员,按照各项评比的相关标准进行奖励。

3处罚3.1安全生产事故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参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处罚。

3.2违章违纪处罚。

违章违纪处罚参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和《习惯性违章管理规定》。

3.3事故隐患处罚:对事故隐患和整改处罚参照公司《信息闭合管理规定》。

3.4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3.4.1公司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3.4.4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5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3.5.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范文(5篇)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范文(5篇)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___第____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____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依本制度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部门和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分。

奖励与处分,须以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的形式进行,表决通过。

任何奖惩决议,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须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通过。

对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四条对员工的奖励和处分决定须依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奖励的等级与处分的轻重要与员工贡献的大小和责任的轻重成正比。

奖励与处分要充分体现民主性原则,要充分听取工会和广大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对奖励和处分的依据、标准要向全体员工公开。

奖励与处分的整个过程要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第五条受奖惩的员工对奖惩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申请复查,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员工作出的奖惩是最终决定。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单位和员工,依其贡献的大小,依本制度给予奖励。

-1的相应扣减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违法(规)员工作出罚款和其它只有法律、法规才能规定的处罚措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规定的纪律处分分为。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不得作出超出这六种处分外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对员工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对开除处分,除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外,一律须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它处分,须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十五条员工违纪的,应当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对员工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员工本人;员工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内容:1、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施工人员工伤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____%,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第三条:管理目标: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项目部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首先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部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四条:安全责任:1、项目经理对实现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考核办法:1、实现逐级考核的办法,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搭救中有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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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法令、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部门或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不力、管理混乱而造成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公司或部门以及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遵照国家执行“问责制”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包括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4、对公司管理层的奖励和处罚由总经理审批,对总经理和领导层的奖励和处罚由董事会审批,董事长签批。

5、公司对部门、工段和领导的奖励及处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称安管组)审定,公司总经理签批。

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和处罚
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由总经理签批。

二、奖励
对安全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做出贡献的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公司、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改善劳动
条件或防止工伤事故和员工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劳动卫生防护方面采取措施得力,使公司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

3、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并及时消除,避免事故发生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检修、设备安全运行做出贡献的。

4、在事故处理、事故抢修(含救火)中做出突出贡献、避免事故扩大的有功人员。

5、敢于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进行批评教育取得效果达到消除隐患,并向上级反映的员工(包括操作工和管理人员)。

6、符合以上2.1款至2.5款的人员,按200----2000元给予嘉奖。

7、实现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控制目标、指标的部门、工段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中有关规定执行。

8、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50----200元奖励。

三、处罚
1、对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及损失在5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相关
责任人均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事故主要责任者要处以罚款500----5000元,另给一定的行政处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和后果轻重对责任者(违章者)给予处罚:
造成人员轻伤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以500---1000元经济处罚。

严重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待岗15天。

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已整改但结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门(包括外包单位),追究部门、工段、外包单位负责人责任,并处以500元或以上的经济处罚,罚款后仍需整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违章行为,则由部门或工段提交安全办审核,由公司办直接安排就地待岗一个月以上,并再次参加相关安全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酒后上岗的生产作业人员在高处或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打架、打闹的作业人员严重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无故未参加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及考试不合格就参与生产作业并发生事故的责任者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不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管理或在同一生产岗位现场屡次违章的操作工未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或未办理安全(动火作业票)就组织动工,并造成事故的单位负责人(组长或机长)含外包单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作业违章行为,按现场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同一班组内经常出现同一类型违章的,组、机长要负责任,并处以100元罚款;
在严禁烟火的场所抽烟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进入生产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或不符合生产作业要求的着装进入生产车间的罚违反者50元;
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挪作他用的,罚违反者100元,设备员、组、机长、安全员未发现或自己发现未及时监督恢复者,罚设备员、组、机长和安全员各100元;
操作大型机械的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刊杂志、睡觉等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罚违反者50元;
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带电作业,罚违反者100元;
没有焊工证擅自动火焊割作业的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
电焊机二次线或接头铜芯裸露,未作包扎绝缘,罚违反者50元;
不按规定安全要求使用氧气、乙炔进行焊割,周围五米内有易燃易爆物;
工作结束后留下火种存在事故隐患的,罚违反者和批准者各100元;在金属容器和锅炉内检修作业,不戴安全帽和不使用低压安全电源的,罚违反者和班组长各100元;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违反者100元;
没有驾驶证偷开叉车、汽车、抓车、铲车者,罚款100元,对纵容者罚款200元,或虽有证但开快车撞伤人或造成财产损失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另给行政处分;
未拉闸停电、未挂警示牌就进行设备、电气检修作业,罚违反者各100元;
未拉闸停电、派人监护就进入给料槽处理卡料,罚违反者和指挥者各50元;
不走安全通道,横跨高速运转的皮带和设备,罚违反者50元;
上班打瞌睡或擅自脱岗者,罚款50元;
使用工具器前未作常规检查,罚使用人50元;
操作链条葫芦时,禁止链条打扭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芦下方,罚违反者50元;
吊物捆轧不牢,吊装方法不当或吊物上堆放悬挂不牢固的零星物件,罚当班起重操作人员100元;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无安全措施的罚指挥者审批者各100元;
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砂轮面不戴防护眼镜,使用钻床、车床戴手套者,各罚款50元;
不准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罚责任者50元;禁止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打手机或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就动火,罚违反者50元;
不关乙炔、氧气瓶阀门就下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罚违反者50元;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或取用消防水当施工用水,罚责任人50元;
原料堆场和生产厂区不准用明火取暖,违者罚款50元;
严禁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
罚违反者100元;
射线作业区未设警示标志的,罚工段长和安全员各100元;
生产车间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存在有触电危险的,罚工段电气员和值班电工各50元;
制胶操作工使用甲醛配料时不戴防毒口罩的,罚款50元;
在粉尘严重区域工作的员工不戴口罩的,罚款50元;
边班作业的操作工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或交接不清就下班的,罚款50元;
操作台有杂物,操作工不搞清洁卫生就下班的,罚款50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性违章行为,对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新员工上岗的,罚安排责任人100元;
使用民工不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就安排有危害作业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没有特种工种合格证或虽有证但未及时年审过期仍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罚公司办负责人100元;
高处作业区域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的,罚车间责任人100元;
凌空处和坑凹处无安全防护栏,罚管理辖区域负责人和安全员各100元;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示牌和警戒线,夜间无警示红灯的,罚管辖区负责人100元;
原料场和成品库安全通道堵塞,三天以内不处理的,罚原料场和成品库负责人200元;
原料场转运车辆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罚原料场负责人200元;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未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或配备已过期失效的,罚消防专干和安全办主任各100元;
易燃易爆仓库间距或与明火道路距离不能满足防火规程要求的,罚安全员100元;
氧气库、乙炔库的照明未使用防爆电器具,通风不良,罚仓库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
制胶车间或热压车间排气扇坏了不及时维修或更换的,造成车间通风不良,罚工段组长100元;
热压工段液压站漏油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罚设备员100元;
热能工段锅炉房和热磨车间高温高压设备设施10米内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如氧气、乙炔等),罚工段设备员100元;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的,罚责任人、作业班组负责人各100元;
公司、部门、工段领导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章指挥生产作业的,罚责任人500元;
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安全资质不合格的外包施工队伍的,罚签合同的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
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罚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各100元;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及安全员发现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不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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