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资料

消防电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资料
消防电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资料

消防电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一、概述

自动火灾报警系统中心控制室设在消防控制中心,内设火灾联动控制柜,火灾自动报警控制柜,电话广播柜等。

整个工程根据不同的需要将各防火区划分为若干个报警分区,分别安装温感、烟感火灾探测器,同时在各个分区配置楼层显示器,当火灾发生时,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查询主机上显示的地址和楼层显示器上显示的情况,知道火灾发生的区域和具体位置。

消火栓按钮采用编码智能型、报警信号可直接输入消防控制中心,消控中心接到报警信号的同时,也可以直接启动消火栓泵。

在楼梯出口、疏散出口和其他显眼处安装智能手动报警按钮,当火灾发生时,可以将手动按钮的面板玻璃击碎,内置的报警开关动作将报警楼层和探测器报警位置显示在消防控制室的主机上。根据消防规范要求不同场所的报警产品分别采用普通型和防爆型进行布置安装。

二、系统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供电是消防用电设备,系统供电首先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2001版)等有关规定的基本要求。同时,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本身的特点和实际需要,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且主、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

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直流备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用蓄电池或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火灾报警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保证在消防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消防通讯设备等的电源宜由UPS装置供电,以防止突然断电造成装置不能正常工作。

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以防止造成系统断电,不能正常工作。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首先应符合一般建筑电气系统布线的基本要求,同时,还应根据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版(2001版)的规定,且符合以下要求:

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2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采用交流220/380V的供电或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

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选择,除应满足自动报警装置技术条件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⑷消防控制、通信和报警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提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毫米。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取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线槽内。

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电缆竖井,宜与电力、照明用低压配电线路电缆竖井分别设置。

⑹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盒、控制设置盒、扬声器箱的线路均应加金属软管保护。

⑺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宜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或电缆。同一工程中的相同用途导线的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符号。

⑻接线端子箱内的端子宜选择压接或带锡焊点的端子板,其接线端子上应有相应的标号。

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网络不应与其他系统的传输网络合用。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确有必要更改的,必须在事先与有关人员协商一致情况下,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并办理必要的手续,方可更改。严格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8)进行施工。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安装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

⑴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和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⑵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⑶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⑷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做密封处理。

⑸管路超长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便于界限处装设界限盒。

⑹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侧均应套锁母。

⑺在吊顶内敷设各内管线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支撑点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兆欧。

3、探测器的安装

⑴探测器的位置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置,确保其探测效果和作用。

⑵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固,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⑶探测器底座的外接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⑷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⑸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⑹探测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处理。

4、手动火灾报警器的安装

⑴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面(楼)面高度1.5M处。

⑵手动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

⑶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5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⑴火灾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不小于1.5M落地安装

时,其底宜高出地坪0.1~0.2M。

⑵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⑶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规范要求,整齐美观。

⑷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⑸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6、消防控制设备安装

⑴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之前,应进行功能检测,不合格者,不得安装。

⑵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线,当采取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米,且应采取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米。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⑶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⑷消防控制设备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7、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

⑴工作接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⑵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工作接地线,在通过墙壁时,应穿入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管。

⑶工作接地线与保护线,应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

⑷接地装置施工完成后,应及时作隐蔽工程验收。

四、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流程图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流程图

竣工资料整理、

(探测器、

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报验报量

培训甲方工程移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15S

编制说明 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进行编制。 2 设计依据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GB 50974-2014 当依据的标准规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规出版实施时,本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容、限制或淘汰的技术或产品,视为无效。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分,并应对本图集相关容进行复核后选用。 3 编制目的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对于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GB 50974-2014是新编规,专门针对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编制,涵盖了基本参数、消防水源、供水设施、给水形式、消火栓系统、管网、消防排水、水力计算、控制与操作、施工、系统调试与验收、维护管理等诸多方面容,其中许多容是以往的规没有涉及到或没有规定的,还有些容是对以往的规定做了更改。在规执行过程中,也会像以往的规一样,存在理解偏差、不能正确合理把握、具体措施不当等问题,广大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者等相关技术人员,特别是工作经验不是很丰富的技术人员需要有一个过程来深刻理解和掌握规的规定。本图集旨在系统地、直观地、权威地对规予以解析,将会给技术人员带来极大的方便,不仅提高工作效率,也能保证工作质量。 4 适用围 本图集供从事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施工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使用。工业建筑、市政工程可参考使用。 5 编制原则 5.1 以规的条文为依据,正确、形象地解释规的条文。 5.2 尽量采用图示解释规的条文,不便图示的辅以文字说明。 5.3 本图集选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的条文、执行中容易产生分歧的条文及关联到其他相关规的条文。 5.4 图示中着重强调条文的含义、执行方法、适用条件以及设计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等。 5.5 图示只是对规条文的解释与示意,不按工程设计中图纸绘制深度要求编制。本图集的图示不能代替施工图或初步设计图纸。 6 编制方式 6.1 图中蓝底部分为《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GB 50974-2014的原文。黑体字为强制性条文;宋体字为普通条文。编号为规的条、款、项的原有编号。 6.2 白底部分为与规相对应的图示容,是对规条文的理解和解释。

浙江省消防技术要求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设计-2017修订稿子(定稿子)

省消防技术规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2017年修订稿) 《建筑设计防火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等多部国家标准已经相继修订、发布并执行了一段时间,2015年编制发布的《省消防技术规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并解决实际项目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7年5-8月组织召开了《省消防技术规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8月30-31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2017年修订稿)》,具体容如下: 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1、《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14(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防火规》)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高度”应按建筑层高计算;“室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层数,对于住宅建筑还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 无楼梯到达且与其他建筑功能空间采取无洞口的墙体和楼板完 全分隔的建筑屋顶的闷顶层(采用不燃性结构)可不计入高度和层数。

附图1.1 坡屋顶建筑高度计算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起算)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附图1.1)住宅建筑单元平-坡结合的屋面,应按照最高屋面计算建筑高度,当平屋顶部分占屋面面积(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投影线起算围合面积)不大于1/4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建筑高度。(附图1.2) 附图1.2 平-坡结合屋顶建筑高度计算:b≤1/4 a

消防系统安装工程基础知识

一、消火栓给水系统 (一)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分类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是由消防给水管网,设有消火栓、水带、水枪的消火栓箱柜,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增压设备等组成的固定式灭火系统。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厂房、库房和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建筑。低层建筑利用室外消防车从室外水源取水,直接扑灭室内火灾。 对于10层及10层以上的建筑、建筑高度为24m以上的其他民用和工业建筑为高层建筑。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是扑救高层建筑室内火灾的主要灭火设备之一。 根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提供的水量、水压及建筑物的高度、层数,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给水方式有以下几种: 1、压水泵和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室外给水管网的水量、水压在任何时候均能满足室内最高、最远处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压力要求。这种方式为独立的消火栓给水系统。 2、仅设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该系统适用于室外给水管网的流量能满足生活、生产、消防的用水量,但室外管网压力在1d中变化幅度较大。 3、设消防水泵和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适用于室外管网的水量和水压经常不能满足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初期火灾所需水量和水压的情况。 4、区域集中的室内高压消火栓给水系统及室内临时高压消火栓给水系统 区域集中是指某个区域内数幢建筑共用1套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设备,各幢建筑内的消防管网由区域集中消防水泵房出水管引人并自成环状布置。 5、分区给水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当建筑物的高度超过50m或消火栓处的静水压力超过800kPa时,考虑麻质水龙带和普压钢管的耐压强度,应采用分区供水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即各区组成各自的消防给水系统。分区方式有并联分区和串联分区两种。 (二)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主要设备 1、室内消火栓设备组成 室内消火栓设备由水枪、水带和消火栓组成。 2、室内消火栓的设置 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甲或乙类厂房的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 30m;多层或单层建筑的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 50m。消火栓的栓口应在地面上1.1m处。 (三)消防水泵接合器 在超过4层的厂房和库房,高层工业建筑、设有消防管网的住宅及超过5层的其他民用建筑内均应设置水泵接合器。 水泵接合器的形式有地上式、地下式和墙壁式3种。 (四)室外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按安装条件分为地上式和地下式。地上式消火栓大部分露出地面,易寻找和操作,但亦易冻结、易损坏,仅适用于气候温暖地区,地下式消火栓设置在消火栓井内,不易冻结和损坏,适用于气候寒冷地区,但不易寻找和操作。 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 m。 二、喷水灭火系统 (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根据使用要求和环境的不同,喷水火火系统可分为:湿式、干式及预作用式三种类型。喷水灭火设备按射流水雾的特点和用途,又可分成喷雾水冷却设备、喷雾水灭火设备和喷洒水灭火设备(亦称喷水灭火设

消防火灾报警技术规范

消防、火灾报警装置 技术规范 买方:上海****集团有限公司 20**年**月

目录 1 总则 (1) 1.1. 总则 (1) 1.2 技术要求 (2) 1.2.1 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2) 1.2.2消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范围 (2) 1.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及功能要求 (4) 1.2.4 设备规范 (7) 2 供货范围 (10) 2.1. 一般要求 (10) 2.2. 供货范围 (10)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15) 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7) 3.1 一般要求 (17) 4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8) 4.1总则 (18) 4.2. 培训 (19) 5 售后服务保证 (20)

1 总则 1.1. 总则 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山东**钢铁有限公司煤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项目 消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其中供货范围包括灭火器材等设施,脱硫系统的火灾报警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2)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相同容量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5台/套以上运行 业绩并成功运行2年,保证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3)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 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4)投标方所提供的火灾检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中的电气及电子设备、仪表 及装置必须经过中国消防器材检测中心鉴定,并有通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证明的合资产品,其中凡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要求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均应通过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简称3C认证)并提供3C认证证书。投标方负责本工程消防、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负责提供所需资料,并负责整个系统通过有关消防部门的审查、竣工验收等直至交付招标方。 5)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要求高的 标准执行。 6)本技术规范书经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一式四份,与合同正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所有往来文件及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均采用中文。 8)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 报价中,投标方承诺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9)在合同签订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 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投标方及时修改调整。

消防系统安装方案

第一节消防系统安装方案 6.6 室内消防管道及设备安装 6.6.1 材料要求及连接方式 6.6.1.1 消火栓管道采用材质为焊接钢管;连接方式为焊接。阀门及拆卸部位采用法兰连接。 6.6.1.2 自动喷水灭火管道和水喷雾管道采用热镀锌钢管,加压泵出口至立管的管道采用厚壁镀锌钢管,工作压力为:高区2.0Mpa;低区1.6Mpa,DN<100mm 者螺纹连接;DN≥100mm 者采用沟槽柔性连接,沟槽式管接头的工作压力应与管道工作压力相匹配。 6.6.1.3 气体灭火系统管道采用厚壁高压无逢钢管,内外镀锌,镀锌法兰或沟槽连接。 6.6.1.4 镀锌钢管及管件管壁内外镀锌均匀,无锈蚀、无飞刺,零件无偏扣、丝扣不全、角度不准等现象。镀锌层表面均匀,无锈蚀、无偏扣、乱扣、方扣、丝扣不全、角度不准等现象。特别是法兰盘要内外镀锌,镀锌层完整,水线均匀,不得有断裂、粘着污物等现象。 6.6.1.5 焊接钢管和无逢钢管管材不得有弯曲、锈蚀、重皮及凹凸不平等现象。镀锌碳素无缝钢管或加厚镀锌碳素钢管,内壁无卡筋,管壁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选择管材时,内部经受的压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6.6.1.6 消防喷洒系统的报警阀、控制阀、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组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齐全、铸 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纹,启闭灵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6.6.1.7 喷头的规格、类型、动作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型规矩,丝扣完整,感温包无破碎和松动,易熔片无脱落和松动。有出厂合格证。 6.6.1.8 消火栓箱体的规格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箱体表面平整、光洁。金属箱体无锈蚀、划伤,箱体开启灵活。箱体方正,箱内配件齐全。栓阀外形规矩,无裂纹,启闭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完好,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均应有消防部门的制造许可证及合格证方可使用。 6.6.2 主要机具:套丝机、砂轮锯、断管器、台钻、手锯、手电钻、电动试压泵、压力表。 6.6.3 施工准备: 6.6.3.1 人员、机械、材料准备: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尽快落实施工人员的组织情况,并有计划的分披进场;落实好需用的机械,做好机械检修工作;施工所用材料,要早做好定货工作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6.6.3.2 技术准备:正式施工前,对各参与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技术性交待,使参与施工的有关人员对施工对象有一个比较全面了解。 6.6.4 工艺流程: 6.6.4.1 吊架制作安装:本工程选用固定管卡支吊架,支吊架采用角钢或槽钢制作。 6.6.4.2 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必须按照施工图中的大样和给排水标准图集中的样图进行。 6.6.4.3 受力部件如膨胀螺栓的规格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定 6.6.4.4 管道支吊架的焊接按照金属结构焊接工艺,焊接厚度不得小于焊件最小厚度,不能

室内消防管道及设备安装

室内消防管道及设备安装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民用和一般工业建筑的室内消防自动喷洒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 1 消防喷洒管材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一般采用镀锌碳素钢管及管件,管壁内外镀锌均匀,无锈蚀、无飞刺,零件无偏加、方扣、丝扣不全、角度不准等现象。 2.1.2 消火栓系统管材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一般采用碳素钢管或无缝钢管,管材不得有弯曲、锈蚀、重皮及凹凸不平等现象。 2.1.3 消防喷洒系统的报警阀、作用阀、控制阀、延迟器、水流指示器、水泵结合器等主要组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齐全,铸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纹,启闭灵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1.4 喷洒头的规格、类型、动作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型规矩,丝扣完整,感温包无破碎和松动,易熔片无脱落和松动。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1.5  消火栓箱体的规格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箱体表面平整、光洁。金属箱体无锈蚀,划伤,

箱门开启灵活。箱体方正,箱内配件齐全。栓阀外型规矩,无裂纹,启闭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完好,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2 主要机具: 2.2.1 套丝机,砂轮锯,台钻,电锤,手砂轮,手电钻,电焊机,电动试压泵等机械。2.2.2 套丝板,管钳、台钳,压力钳,链钳,手锤,钢锯,扳手,射钉枪,倒链、电气焊等工具。2.3 作业条件: 2.3.1 主体结构已验收,现场已清理干净。  2.3.2 管道安装所需要的基准线应测定并标明,如吊顶标高、地面标高、内隔墙位置线等。  2.3.3 设备基础经检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安装条件。 2.3.4 安装管道所需要的操作架应由专业人员搭设完毕。  2.3.5 检查管道支架、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是否正确。 2.3.6  喷洒头安装按建筑装修图确定位置,吊顶龙骨安装完按吊顶材料厚度确定喷洒头的标高。封吊顶时按喷洒头预留口位置在顶板上开孔。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安装准备→干管安装→报警阀安装→立管安装→ 喷洒分层干支管、消火栓及支管安装→水流指示器、消防水泵、高位水箱、水泵结合器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喷洒头支管安装(系统综合试压及冲洗)→节流装置安装→报警阀配件、消火栓配件、喷洒头安装→系统通水试调

消防系统维保技术要求

消防系统维保技术要求 一.总则 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XXX有限公司的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包括全厂消防系统的维保内容、维保质量等技术要求以及现场施工和安全的相关要求。 2.维保目的﹕为使能对本工程的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有效的维护及保养,使其处于 最佳工作状态。保证在发生意外状况时能立即发挥其作用,将人员及财产损失降至最低。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有限公司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2. 工程地点:XX市XXXXXXX。 3. 维修保养项目如下,乙方针对以下项目提供维保方案,维保方案中应包含但不 限于本技术文档中提及维护保养内容及技术要求: 3.1 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主要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通讯控制柜、感 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铃等); 3.2 消防给水系统(主要包括: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水泵 接合器、消防水池、浮球阀、屋顶水箱、管道阀门、管网等); 3.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包括:水灭火系统控制柜、喷洒头、湿式报警 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泵、管道阀门、管网、水力警铃等); 3.4 气体灭火系统(主要包括CO2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等) 3.5 防排烟及联动系统(主要包括:防排烟阀、防排烟风机、电控箱等) 3.6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主要包括应急照明电源、应急照明灯,疏散 指示牌等)

3.7 防火分隔设施(主要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卷帘门控制箱、电机、限位器、帘片、按钮盒等) 3.8 应急广播系统(主要包括广播喇叭,话筒,消防电话等) 3.9 灭火器维护管理 三. 乙方资格要求 1.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消防维修保养资质证。 2. 应具备丰富的维修保养经验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3. 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3.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2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3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国际认证企业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优先考虑。 四.维护保养内容及技术要求 1. 概述 乙方需根据本技术要求描述的维护保养范围及内容、“附件A-2 消防系统维保记录表”的内容及技术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当本技术要求与“附件A-2 消防系统维保记录表”中的技术要求和内容有不一致时,以“附件A-2 消防系统维保记录表”优先),确保厂内所有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在设备发生故障的情况下能够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另外,乙方需遵守公司所有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的要求,履行公司对供应商规定的义务,加强在物料、成本、培训方面的管理。同时须严格按照以下规

(完整版)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7修订稿(定稿)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2017年修订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已经相继修订、发布并执行了一段时间,2015年编制发布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并解决实际项目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7年5-8月组织召开了《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8月30-31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2017年修订稿)》,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内高度”应按建筑层高计算;“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层数,对于住宅建筑还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 无楼梯到达且与其他建筑功能空间采取无洞口的墙体和楼板完全分隔的建筑屋顶的闷顶层(采用不燃性结构)可不计入高度和层数。 附图1.1 坡屋顶建筑高度计算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起算)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附图1.1)住宅建筑单元平-坡结合的屋面,应按照最高屋面计算建筑高度,当平屋顶部分占屋面面积(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投影线起算围合面积)不大于1/4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建筑高度。(附图1.2) 附图1.2 平-坡结合屋顶建筑高度计算:b≤1/4 a 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3%时,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含商业住宅组合楼)屋面面层算至屋面的建筑完成面(包含绿化层、保温层等屋面构造厚度);住宅(含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屋面面层可算至屋面结构板面。(附图1.3) 附图1.3 屋面面层计算

消防系统安装

消防系统安装 消防系统安装准备及材料要求 (1)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未经设计审核或设计审核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 (2)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进场许可证. (3)所选用的材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经过登记并具有消防部门发放的准销证. 喷头安装 (1)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喷头安装时宜采用专用的弯头、三通。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2)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板手。喷头更换,其规格、型号应相同。 (3)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10mm时,应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 (4)安装在易受机械操作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 (5)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墙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6)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mm时,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报警阀组安装 (1)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再进行报警阀

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2)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3)湿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湿式报警阀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 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而且是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 其它组件安装 (1)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15mm时,其长度以不应大于6m;当直径为20mm 时,其长充不应大于20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2)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流指示器应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的

室内消防喷淋系统安装施工工艺.

室内消防喷淋系统安装施工工艺

1.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 1.0MPa 的民用及一般工业建筑消防喷淋系统管道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 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及验收: 2.1.1消防喷淋部分材料的采购和验收 2.1.1.1消防喷洒系统的报警阀、作用阀、控制阀、延迟器、水 流指示器、水泵结合器等主要组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配件齐全,铸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纹,启闭灵活,应为国家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具有材料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否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1.1.2管材、管件的外观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

⑵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完整,不得有镀锌层脱落、锈蚀现象; ⑶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提有毛刺及径向沟槽。 2.1.1.3喷头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喷头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制造厂及生产年月等标 志齐全; ⑶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⑷喷头螺纹密封面应完整、光滑、不得有伤痕、毛刺,缺丝或 断丝的现象; 2.2 主要工机具: 2.2.1 套丝机,砂轮锯,台钻,电锤,手砂轮,手电钻,电焊机,电动试压泵等机械。

2.2.2 套丝板,管钳、台钳,压力钳,链钳,手锤,钢锯,扳手,射钉枪,倒链、电气焊等工具。 2.3 作业条件: 2.3.1 施工现场已安排好适当的现场工作场地、工作棚、料具库,在管道层、地下室、地沟内操作时,要接通低压照明灯。 2.3.2 配合土建施工进度做好各项预留孔洞、管槽。稳栽各种型钢托、吊卡架及预埋套管。 2.3.3 在进行管道等各项预制前要根据施工图纸及材料计划,将需用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确认合格并准备齐全, 运到现场。 2.3.4 主体结构已验收,现场已清理干净。 2.3.5管道安装所需要的基准线应测定并标明,如吊顶标高、地 面标高、内隔墙位置线等。 2.3.6安装管道所需要的操作架应由专业人员搭设完毕。

智慧消防综合管理平台技术规范书(水压检测)

智慧消防综合管理平台技术规范书 二零一九年六月

目录 1.前言 (3) 2. 技术服务内容 (3) 3.系统架构及部署方案 (3) 3.1总体架构设计 (3) 3.2 架构规划 (4) 3.3平台部署方案 (5) 3.3.1 设计原则 (5) 3.3.2 云平台架构 (6) 3.3.3运维管理模块 (6) 4.云平台及配套软件业务介绍 (7) 4.1平台登录 (7) 4.2地图展示 (7) 4.3设备信息展示 (7) 4.4设备管理 (8) 4.5 系统设置 (8) (1)用户设置 (8) (2)信息设置 (8) 4.6监控中心 (8) 4.7通知功能 (9) 4.8操作日志 (9) 4.9保单信息 (9) 5. APP业务功能介绍 (9) 5.1 APP登录 (9) 5.2 查看APP设备异常消息 (9) 5.3 地图 (9) 5.4 查看设备信息 (10) 5.5 智能消防设备详情查看 (10) 5.6 APP账户管理 (10) 5.7 远程升级 (10) 6. 微信公众号业务功能介绍 (10) 6.1 安装设备 (10) 6.2 个人中心 (11) 6.3 报警信息 (11) 6.4我的设备 (11) 6.5推送通知 (11)

1.前言 此技术框架为智慧消防综合管理项目技术详解及技术范畴内对应的服务,此框架应视为保证智慧消防综合管理项目所需的最低标准。 2. 技术服务要求 技术提供方需要负责智慧消防综合管理系统布署及相关技术服务,确保以下工作可以顺利开展: 1、可提供全国范围(除港澳台外)内的智慧消防综合管理系统硬件部署取点,并且做好引导指示技术服务。 2、可提供全国范围内的智慧消防综合管理系统平台部署,协助并解决平台布署、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系统障碍服务。 3、负责完成系统所需要的软硬件(如服务器等)的调试工作服务。 4、负责项目整体支撑工作服务,全面规划全国范围内智慧消防综合管理系统解决方案,协调内外部资源,保证本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负责进度控制、风险管理,质量控制等管理过程。 5、负责牵头协助并促进整个业务对接应用服务,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与业务经理保持密切沟通并进行项目的定期回顾,包括业务需求调整,项目完成进度报告,紧急事件处理等,确保时间完成进度。 6、负责项目完成后的售后工作保障,确保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保障服务。 3.系统架构及部署方案 3.1总体架构设计 “智慧消防综合管理项目”的建设,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填补目前智慧消防管理空白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系统,其需要支持各种类型,特别是地理信息、用户信息、第三方数据信息等各类信息和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处理,以实现对智能消防设备的管理,系统建设中需要兼顾信息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数据分析及应用等功能。因此平台架构的设计需要有良好的兼容性、扩展性和高效性,综合运用卫星定位、物联网、云计算、分布式、实时数据处理分析、数据挖掘以及结构和非结构化数据专业处理技术,构建一个标准统一、功能完善、系统稳定、安全可靠、纵横互通、集中统一的管控和服务平台。 3

2015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报批稿)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报批稿) 2014年以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相继修订、发布,2014年编制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5年3月30日至4月2日召开《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5年4月28-29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修订)》(报批稿)。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 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 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3%时,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含商业住宅组合楼)屋面面层算至屋面的建筑完成面(包含绿化层、保温层等屋面构造厚度);住宅(含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屋面面层可算至屋面结构板面。 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不同部位之间采用防火墙(不能用防火卷帘替代)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 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无法满足分别计算各自建筑高度的条件时,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最新技术交底(消防弱电系统安装)

交底内容: 一、施工前准备: ⑴在施工前应认真并熟悉设备安装平面图、接线图、系统图。 ⑵安装人员应熟悉相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钢管内穿线、布线、校线 ⑴工艺流程: 选择导线→扫管→放线→导线与导线的绑扎→带护口→穿线→导线接头→包扎→线路检查绝缘摇测 ⑵在管道内穿线应在建、构筑物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之前,应先将管道内的积水和杂物清除干净。要求埋管到位,引线畅通,否则向甲方报告,办理洽商。 ⑶管内扫管穿带线:管内扫管穿带线其目的是检查管路是否畅通、准确,清扫管内积水和杂物,用空压机吹扫后,用棉布条两端牢固的绑扎在带线上来回拖拉。穿线时须放适量滑石粉,以便线路滑行。 ⑷穿线、布线前,根据设计图纸要求选择导线型号,应对导线的电缆种类、电压等级及是否有断线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⑸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⑹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箱连接。导线外径总截面不应超过管内面积的40%。 ⑺不同用途的导线,应采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分,但同种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⑻管路穿线前,应首先检查各个管口的护口是否齐整,如有遗漏或破损,均就地补齐和更换。 ⑼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的余量,一般为15~20 m。 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导线敷设后,应对每个回路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⑾外围设备及主机外接线预留长度: ①探测器底座外接导线预留长度不小于15cm; ②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模块等预留长度不小于10cm; ③进入主机的导线及电缆芯,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⑿线路检查及绝缘检测:本系统导线敷设完毕后,管内穿线结束后,应按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进行自检互检,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纠正,检查导线的规格和根数,检查无误后再进行

建筑消防系统安装监理细则(正式版)

建筑消防系统安装监理细则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消防系统安装监理细则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本工程为合肥政务新区ZWQTD-006、007地块项目。该项目包括有商业、办公写字楼、公寓和住宅, 地下负一层为商业, 负二层负三层为停车场。总建筑面积418334m2, 其中地上274630 m2, 地下143704 m2.建筑总高度140.3米。为了做好本消防系统安装工程的管理工作, 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特制定本监理细则。 一.消防系统安装工程的特点 天珑广场工程消防系统概况 (1)本工程设有供整个工程的消防泵和喷淋泵及消防水池, 其中3小时室内消火栓系统用水量(40L/S), 储存于地下室消防水池, 有效容积为432m3; 1小时自动喷淋系统用水量(40/L),储存于地下室消防水池, 有效容积为612m3。屋面设消防水箱, 储备消防用水30m3。 (2)本建筑室外消火栓系统设计水量为30L/S。室内消防用水由室外环装管网市政压力提供。 (3)本系统配置大空间水炮装置(LAS-C25)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水炮最大同时开启个数为2个, 设计流量Q=10L/S。 (4)室内消防箱采用薄型组合式消防箱, 内带DN65龙带长25米, 喷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2.1术语 比例式解压阀,水流从上往下,竖直安装 可调试解压阀,水流水平方向,水平安装 流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维护管理 要求总则安全可靠经济适用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始终高压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平时压力不高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泵等取水的系统 消防水池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高位水池设在高处重力供水 高位水箱设在高处初期供水 3基本参数 3.1消火栓系统组成供水设施消火栓配水管网阀门等组成 一起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室外栓+室内栓+自喷系统,泡沫系统,水喷雾系统中最大用水量+冷却系统用水;两座及以上按最大的一座计算确定;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时,系统给水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生产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淋浴用水宜按15%计。 3.3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3.3.1根据建筑物用途功能,体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 3.3.2室外栓表3.3.2 注1,成组布置建筑按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体积之和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 3,木结构文物,按三级耐火等级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 4,单座建筑总建面大于50万㎡,室外栓设计流量按表的最大值增加一倍 3.3.3宿舍公寓室外栓设计流量按表中公共建筑确定 3.5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3.5.1根据建筑物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 3.5.2室内栓设计流量不小于表3.5.2规定

注1,丁戊类高层厂(仓)室内栓设计流量可按表减少10L/s(2水枪)。 2,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干式消火栓竖管可不计消火栓设计流量。 3,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取最大值。 3.5.3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不超50m且室内栓设计流量 过20L/S时可按表减少5L/m;多层可减少50%,但不少于10L/S。 3.5.4宿舍公寓当为多层时按表中确定,当为高层按表中公共建筑确定。 3.6消防用水量 3.6.1灭火用水量按同时作用的室内外用水之和计算(V总=V外+V内)。 当防护多个建筑分别计算后取最大用水量(不是最大室内外用水之和); 室内一个防护区(对象)用水量=栓+最大自灭系统(自喷、水雾、消防水炮、泡沫等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分隔、防护冷却);多个防护区(对象时),分别计算取最大防护区用水量为室内消防用水量。 3.6.2火灾延续时间 栓:甲乙丙厂(仓)火灾延续时间3h 丁戊类厂(仓)火灾延续时间2h 高商、展、综,大50财、图、书、重(档)、科、高宾(或记忆:当兵图财) 人防<3000㎡1h,其他建筑2h。 自喷1h;当用于防火分隔或防护冷却水幕时,不小于设置部位墙耐火要求。

关于转发总队《关于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实际应用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文件 长公消[2010]44号 关于转发总队《关于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实际 应用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大队,防火处相关科室: 现将总队《关于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实际应用若干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学习并依法贯彻落实。 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防火监督工作技术规范应用转发通知 承办单位:技术科承办人:刘立宪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 湘公消[2010] 50号 关于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实际应用 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公安消防支队及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各式各样的建设工程项目大量涌现,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中如何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不同地区存在理解和掌握不一等问题,并且有些问题由于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尚未明确规定,造成执行困难。针对这一情况,为搞好我省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总队与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管理组进行沟通,并组织我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部分专家就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实际应用若干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对于不能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第6.1.1.2条规定的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问题,住宅窗户应采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或固定的乙级防火窗,窗户和窗框均应满足乙级防火窗的要求;高层单元式住宅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时,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户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二、对于多栋塔式住宅拼接的住宅建筑,相接两面墙应为防火墙,紧靠防火墙两侧的窗户间距不足2m时,应采用固定的乙级防火窗。 三、对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 6.1.3条规定的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的问题,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数量,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管理组将这个指标控制在单层户门总数的1/3,对于一梯只有两户的,户门可以同时开向前室,但应确保火灾时户门能自行关闭,对于一梯两户以上的应按开门总数不超过1/3的比例控制。根据第6.2.5.1条的规定,管道井、电缆井等竖井的门不应开向前室或楼梯间(住宅建筑执行确有困难时除外)。 四、设备房、工具房等经常停留人数只有几个人的用房,在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时,面积不超过75m2,在位于走道尽端时,面积不超过100m2,可以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但疏散门的净宽

消防系统设备安装施工方案

消防系统设备安装施工方案

消防系统设备安装施工方案 1 工程特性 1.1 消防供水系统 消防供水系统包括地下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和地面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地下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包括地下厂房、副厂房、主变洞、母线洞、尾闸洞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及500KV 细水喷雾灭火系统。地面建筑消包括GIS和继保楼气体灭火系统。 1.2 机电设备消防系统 机电设备消防系统由水喷雾消防和其它消防方式组成。该系统主要由水泵、阀门、管路和喷头组成。主要为:发电机水喷雾消防、主变水喷雾消防、SFC输入输出变水喷雾消防、500KV出线洞低压电缆侧细水喷雾灭火系统及地面GIS和继保楼气体灭火系统。其中地面GIS和继保楼气体灭火系统由于没有安装资质,我部将采取外协分包,此部分的施工技术方案将由外协分包商编写,再由我方即时上报。 发电机水喷雾消防水源从技术总管上引取,水喷雾设备和雨淋阀等由EM1标供货商供货,设备布置在中间层,负责安装和试验。 主变水喷雾消防水源取自主厂房技术供水总管,然后至位于主变洞内12.8m高程的消防水泵。水喷雾设备和雨淋阀等由变压器制造厂供货,3台消防水泵由业主提供,管路和阀门由我部提供,负责安装和调试。 SFC输入输出变水喷雾消防水源也取自位于主变洞内的消防水泵,水喷雾设备和雨淋阀设备等由我部提供并负责安装和调试。 500KV出线洞低压电缆侧细水喷雾灭火系统,消防水泵布置在柴油机房后侧水泵房内,泵房内设有集水箱为500KV出线洞低压电缆侧细水喷雾灭火系统提供水源,水箱水源取自压力钢管上。水喷雾喷头、雨淋阀、管路等均由厂家提供。 2 工程量 消防系统设备主要安装工程量见表2.1-1。 2

火灾报警系统规范书

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兴和2×350MW热电厂工程 火灾报警系统 技术规范书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 月1年2015. 目录

1.总则 2.工程概况 3.系统描述 4.规范和标准 5.设备技术要求 6.设备规范 7.设计范围 8.供货范围 9.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10.交货进度 11.工程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2.质量保证和检验监造、性能验收 13.油漆、包装、运输和储存 14.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5.售后支持 16.差异表 17.火灾报警系统设备规范表 1 1 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兴和2×350MW热电厂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它提出了火灾报警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招标方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2.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3.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1 周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并经招标方确认。 1.5 投标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具有2X300MW及以上机组电力系统或相关工业领域2年以上消防设备成套、安装调试经验。投标方应具有消防专项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和设计资质。 1.6 鉴于火电厂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可靠性,在消防技术和设备选择上,应采用国际消防工业界成熟、优质、国家及地方消防机构认可的产品,主要投标设备或元器件应原装进口,投标设备需有2个至少2年的2X300MW及以上机组电力系统或相关工业领域的成功运行实例的工程。 1.7 投标方应负责本工程除脱硫岛(脱硫岛内的设备由脱硫厂家供货,投标方只负责与脱硫岛火灾探测器的接口)外所有建构筑物和设备的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包括竣工图)、设备安装、调试直至工程消防

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手册( 50页)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报批稿) 2014年以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相继修订、公布,2014年编制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5年3月30日至4月2日召开《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5年4月28-29日召开专家评审会,依照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修订)》(报批稿)。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筑类不和耐火等级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 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放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 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3%时,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含商业住宅组合楼)屋面面层算至屋面的建筑完成面(包含绿化层、保温层等屋面构造厚度);住宅(含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屋面面层可算至屋面结构板面。 关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不同部位之间采纳防火墙(不能用防火卷帘替代)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穿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不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 关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无法满足分不计算各自建筑高度的条件时,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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