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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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建筑物内部的重要设施,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标准,提高其可靠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标准。

一、系统设计与布局。

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功能、结构和人员密集程度进行合理设计和布局,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为人员提供足够明亮的照明和清晰的疏散指示。

2. 照明和指示系统的布设应符合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合理设置照明灯具和指示标识,确保全面覆盖和清晰可见。

3. 系统设计应考虑到建筑物内部的特殊环境和结构,采用合适的照明灯具和指示标识,避免光污染和视觉干扰。

二、设备选用与安装。

1.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LED照明灯具,具有低能耗、长寿命、高亮度等特点,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稳定可靠的照明。

2. 疏散指示系统应选用清晰明确的指示标识,采用防水防尘、耐高温、耐腐蚀的材质,确保在恶劣环境下仍能正常使用。

3. 系统设备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固定牢靠、连接可靠、线路整洁,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照明和指示失效。

三、系统联动与监控。

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与建筑消防控制系统联动,能够实现火灾报警后自动启动,保障人员疏散安全。

2. 系统应配备相应的监控设备,能够实时监测照明和指示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四、维护与管理。

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2. 系统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档案记录和应急预案,对设备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进行详细记录,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提高系统的应急响应能力。

五、总结。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建筑物内部的消防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设计和布局、设备选用与安装、系统联动与监控以及维护与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能够有效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保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

应急演练
演练计划
制定详细的应急演练计划,包括演练的时间、地点、人员、物资等, 确保演练的顺利进行。
演练实施
按照计划实施应急演练,模拟火灾等紧急情况,测试员工的应急处 理能力和疏散能力。
演练总结
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和建议,不断完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
定义与范围
定义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指在 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 照明和疏散指示的设备及系统。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 筑物、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 计、安装和维护。
02
CHAPTER
系统设计
电源设计
01
02
03
独立电源
系统应采用独立电源,确 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 够正常工作。
更换灯泡和电池
应急照明灯具使用的灯泡和电池应定期进行更换,确保在 紧急情况下能够持续工作。更换灯泡和电池的频率应根据 产品说明书和使用情况进行确定。
定期检查
检查工作状态
定期检查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运行状态, 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启动并工作。
检查标识清晰度
检查疏散指示标识的清晰度,如果发现有模糊或 难以辨认的情况,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安装方式
灯具的安装方式应牢固稳定,不能 有晃动或倾斜的现象,以确保在紧 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
维护规定
定期检查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所有设备 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检查频率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规范要求 进行安排。
清洁保养
灯具和指示牌应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去除灰尘和污垢,保 持其良好的可见性和工作性能。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与调试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与调试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与调试一、前期准备工作在进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前,需要进行一些前期准备工作,以确保安装与调试的顺利进行。

1.设计方案:根据建筑的特点和消防安全的要求,设计一个适合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方案。

方案应包括照明灯具的类型、数量和位置,以及疏散指示器的类型、数量和位置等。

2.材料准备:根据设计方案,准备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如照明灯具、电缆线、电源、疏散指示器等。

确保所选购的材料和设备符合国家的标准和要求。

3.工程施工计划:制定施工计划,包括工程的时间安排、施工人员的人员安排、工作任务的分配等。

确定好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的配送计划,以及安全措施和应对突发情况的预案。

二、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安装1.照明灯具的安装:根据设计方案,在建筑的不同区域或位置,安装相应类型和数量的照明灯具。

在安装过程中,要根据灯具的特点和安装位置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安装方法。

2.电气布线:根据设计方案和安全要求,进行电气布线工作。

确保电缆线的铺设合理、固定牢固,并且与其他设备和设施隔离。

三、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1.疏散指示器的安装:根据设计方案,在建筑的不同区域或位置,安装相应类型和数量的疏散指示器。

疏散指示器应能够清晰地显示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的位置,以提供准确的指示。

2.电气布线:根据设计方案和安全要求,进行电气布线工作。

确保电缆线的铺设合理、固定牢固,并且与其他设备和设施隔离。

四、系统调试1.电源接通: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与电源进行连接,确保电源的正常供电。

2.灯具测试:逐个对每个照明灯具进行测试,在测试过程中,检查灯具的亮度和照射范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必要的调整。

3.指示器测试:逐个对每个疏散指示器进行测试,在测试过程中,检查指示器的显示效果和可读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必要的调整。

4.灯具和指示器的协调测试:同时进行灯具和指示器的测试,检查两者之间的协调性和相互配合的情况。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
详细描述
根据规定,系统的照明亮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的规定。具体来说,系 统的照明亮度应能够在各种紧急情况下(如火灾、地震等)保持足够的亮度,以帮助人员识别逃生路线和指示标 志。此外,系统的亮度还应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景和场所进行调整,以满足实际需要。
指示准确度要求
总结词
定期对指示标志进行检查,确保 其完好无损、清晰可见。
及时修复
如发现指示标志有损坏或模糊不 清的情况,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
换。
清洁保养
定期对指示标志进行清洁保养, 保持其整洁美观,提高疏散引导
效果。
04
CHAPTER
系统性能要求
照明亮度要求
总结词
照明亮度是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重要性能指标,要求系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足够的亮度,确保人员能 够清晰地看到指示标志和逃生路线。
定制化与人性化
针对不同场所和人群的需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 统将趋向定制化和人性化,以满足不同场所的特殊要求和 使用体验。
THANKS
谢谢
定义与范围
定义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在火 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照 明和疏散指示的设备系统。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 筑物中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 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
02
CHAPTER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规范
照明灯具选择
01
02
03
照明灯具类型
应选择高效、低功耗的 LED灯具,具有较长的使 用寿命和稳定的照明性能。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规范
目录
CONTENTS
• 引言 •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规范 • 消防疏散指示系统规范 • 系统性能要求 • 安全注意事项 • 结论

消防应急照明和紧急疏散指引装置施工及安装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和紧急疏散指引装置施工及安装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和紧急疏散指引装置施工及
安装规范
本文档旨在为消防应急照明和紧急疏散指引装置的施工和安装提供规范。

以下是关于该装置的施工和安装的一些重要指导:
1. 设计要求
- 根据消防法规和建筑设计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紧急疏散指引装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规模和使用情况来设计。

- 确保紧急疏散指引装置的位置明显可见,易于察觉,并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提供足够的光线。

2. 施工要求
- 选择合适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消防应急照明和紧急疏散指引装置的施工。

- 系统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并由合格的消防设施安装专业人员进行。

- 焚烧性低、热损失小、使用寿命长的材料应用于装置的制作,以确保其可靠性和耐久性。

3. 安装要求
- 消防应急照明和紧急疏散指引装置应布置在建筑物内外的关
键位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必要的照明和指引。

- 对于大型建筑物,安装多个装置以覆盖所有区域,并确保其
彼此之间的连贯性。

- 配置紧急疏散指引装置时,应考虑人员的高度差异,以满足
所有人的需求。

4. 测试和维护
- 定期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紧急疏散指引装置进行测试和维护,
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 执行实地演练,以验证装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 对于有故障的装置,应立即采取修复措施。

请务必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以及使用的具体设备和材料进行详细的施工和安装计划。

本文档提供的规范仅为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一、疏散照明应敷设耐火电线、电缆,电线采用额定电压等于或高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

装前一定按设计要求验收导线。

火灾应急照明导线截面宜适当放宽。

应急疏散照明线路的保护管无论明敷还是暗敷,一般要求使用钢导管,暗敷时,只要求保护层的厚度不小于30mm。

当采用塑料管暗敷时,应采用难燃型材料且塑料管。

建筑物吊顶内必须采用金属管敷设,金属管应选壁厚1.6mm上的热镀锌管。

二、应急照明线路的敷设:应急照明线路单独敷设,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不能与普通照明线路混用。

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应有防火隔堵措施。

当火灾应急照明线路的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在同一桥架敷设时,中间加隔板。

明敷管线时,钢性导管上涂防火涂料保护。

线管、线槽的PE保护线连接完成后,经检查确认才能穿线。

不进人的吊顶,管子的支架和接线盒固定在主、副龙骨上;进人的吊顶,电气配件应敷设在主龙骨上。

应急照明线路不能与其他普通照明线路混用。

三、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工艺同普通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工艺,但应急照明配电箱与其他普通照明配电箱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应急照明配电箱结构及电气元件宜选用耐火耐热型,当用普通型配电箱时,其安装位置应尽可能避开易受火灾影响的区域。

EPS电源柜安装在电气竖井内时,电源柜周围应留有散热通道。

EPS输出端的中性线N应与建筑物的接地装置直接相连。

EPS电源柜出线端的低压断路器应选用四极开关;支路断路器选双极型开关。

四、应急照明灯具及安装:安全照明、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可用普通节能灯、荧光灯(配电子镇流器)。

疏散指示标志灯必须采用消防认证产品。

灯具安装部位一般在走道及楼梯转角处。

疏散标志的箭头应指向通往出口的方向。

灯具安装高度由设计决定。

如无规定,一般疏散出口标志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0.2m处,上边缘距天花板应等于或大于0.5m。

如天花板的高度较低,也可以在疏散门的两侧墙上设置,标志的中心点距地面的高度应在1.3~1.5m之间。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实施指南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实施指南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建筑物内的重要设施,它们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指南旨在为设计师、施工人员和建筑业主提供关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实施指南,以确保这些系统在紧急情况下的有效运行,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1. 概述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是建筑物内的应急照明设施,它们在电力故障或火灾等情况下提供照明,以便人员安全疏散。

疏散指示系统则是用于指引人员疏散的系统,包括指示灯、标识和撤离路线指示。

这两个系统的合理布局和正确使用对于提高建筑物火灾安全性至关重要。

2.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与安装(1)系统设计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需满足建筑物内部照明的基本要求,并能在电力故障时提供照明。

设计时需考虑建筑物的类型、用途、面积、人员密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安装位置和照明亮度。

(2)设备选型在选择消防应急照明设备时,应考虑设备的性能、稳定性和可靠性,选择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以确保设备的品质和安全性。

(3)安装施工在系统安装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设备的稳固安装和电气连接的可靠性。

安装完成后,需进行系统的调试和验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 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与布局(1)系统设计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包括了解建筑物的结构和疏散路线,合理确定安装位置和指示标识的数量。

指示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清晰指引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

(2)标识设备在布局疏散指示系统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指示灯和标识,并合理确定其安装位置和高度。

采用明亮的指示灯和清晰的标识,以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找到疏散出口。

(3)系统联动疏散指示系统应与消防报警系统和消防排烟系统等联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系统能够及时触发并发挥作用。

4. 系统运维与管理(1)定期检测建筑物内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需定期进行检测,包括设备的亮度测试、电源供电测试等,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及安装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及安装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及安装规范施工主要设备规定1、系统中的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等各类产品应是通过国家型式认可(或认证)的产品。

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使用电池应与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一致。

检验方法:核对认可(或认证)证书与产品标志、名称、型号、规格是否相符;核对检验报告(有产品照片)与产品外观是否相符。

检查数量:每个批次、每个规格各抽一台。

2、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抽查应急工作时间和状态转换功能,其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其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状态转换和状态指示应正常。

检验方法:充电24h后放电,期间观察灯具的状态转换和状态指示,测量放电时间。

检查数量:每个批次、每个规格各抽一台。

3、疏散指示牌应是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质检中心检验合格产品。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

核对检验报告(有产品照片)与产品外观是否相符。

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

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

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

安装一、系统的安装规定1、系统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

3、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

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证无其他遮挡物,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上。

4、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疏散方向的与疏散方向相同。

5、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暗装。

6、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7、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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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要求一、系统分类与构成随着时代的进步,在经济、科技迅猛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许多大型展览馆、科技馆、博物馆、购物中心等公共建筑。

这些场所具有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疏散困难、火灾负荷大等特点。

当建筑物内部发生火灾时,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所以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系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消防安全设施,是保障建筑物内人员安全、迅速、有序疏散的前提,并有利于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降低财产的损失。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控制方式可分为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集中控制型系统,按应急电源的实现方式可分为自带电源型系统和集中电源型系统,综合以上两种分类方式,可以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分为以下四种形式:(1)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2)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3)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4)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二、系统安装与调试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要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要求进行布线,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安装与调试。

一、系统安装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安装前,应首先检查产品的外包装是否破损、外观及结构是否存在问题,并严格按照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对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验)和选型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设备、材料、配件及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的产品不得使用。

(一)一般要求1.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能使用插头连接;2.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对人员正常通行不要产生影响,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周围要保证无遮挡物;3.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的疏散方向与疏散方向相同;4.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安装;5.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7.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8.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只能安装在与标志灯具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线上,但不能代替标志灯具;9.消防应急灯具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

(二)系统主要组件安装1.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安装(1)在顶部安装时,尽量不要吸顶安装,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宜大于200mm;吊装时,应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吊杆或吊链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结构件上;(2)低位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时,应安装在距地面(楼面)1m以下的墙上,标志表面应与墙面平行,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应有尖锐角及伸出的固定件;(3)安装在地面上时,灯具的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理,电源连接和控制线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标志灯具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度差不宜大于3mm,与地面接触边缘不宜大于1mm;(4)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线路上设置的保持视觉连续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箭头指示方向或导向光流流动方向应与疏散方向一致。

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1)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均匀布置,最好安装在棚顶或距楼地面2m以上的侧面墙上;(2)在侧面墙上顶部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距离不得低于2m,在距地面1m以下侧面墙上安装时,应采用嵌入式安装,其凸出墙面最大水平距离不应超过20mm,且应保证光线照射在安装灯具的水平线以下;不得安装在地面或1~2m之间侧面墙上;(3)吊装时,要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吊杆或吊链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结构件上。

3.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的安装(1)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屏前和屏后的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中的规定;(2)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0m。

4.应急电源盒与配套的安装(1)应急电源盒与灯具间的连接线应采用焊接或压接方式;(2)吊装时,应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吊杆或吊链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结构件上;(3)安装在吊顶内时,手动试验装置应安装在能够操作的位置,吊顶处应能打开,并在吊顶下表面设有明显的标识。

5.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安装(1)安装场所应无腐蚀性气体、蒸汽、易燃物及尘土;电池应安装于通风良好的场所,严禁安放在密封环境、有可燃气管道、仓库等场所;(2)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150mm以上,屏前和屏后的通道应能够满足更换电池的需求。

6.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安装(1)在墙上安装时,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为1.3~1.5m,靠近门或侧墙安装时应保证应急照明控制器门的正常开关,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坪0.1~0.2m;(2)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3)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要有明显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应急照明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

接地应牢固,并应有明显标志;(4)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线路要单独穿管。

引入应急照明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导线应绑扎成束;导线穿管后,应将管口封堵。

7.疏散指示标志牌的安装(1)安装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时,其指示的疏散方向应与标志灯具指示方向相同,安装间距不应大于1.5m;(2)固定应牢固,无破损;(3)安装在地面上时,只能采用镶嵌式工艺,其安装后应平整、牢固。

8.电线电缆选择与线路敷设(1)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输出支路和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线路在竖井内敷设、且与竖井内的燃烧性能为B1级以下电线电缆之间没有防火分隔时,应选择燃烧性能为A级的电线电缆;有防火分隔时,可选择燃烧性能为B1级的电线电缆;(2)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线路和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线路选择燃烧性能为B1级电线电缆时,应穿金属管保护;也可敷设在燃烧性能为同级别的电缆桥架或线槽中;选择燃烧性能为A级电线电缆时,可明敷;(3)地面安装或潮湿场所安装时,灯具的供电线路和控制线路,均应选择耐腐蚀的橡胶电缆,接线处应有防腐蚀和防潮处理;(4)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金属隔板分隔;(5)系统的配电支线应采用铜芯导线,控制线路应采用多股铜芯导线。

二、系统调试系统的调试应在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调试前对系统中的消防应急灯具、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盒、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等设备应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

(一)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调试1.采用目测的方法检查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安装位置和标志信息上的箭头指示方向是否与实际疏散方向相符。

2.在黑暗条件下,使照明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的最低水平照度,该照度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3.操作试验按钮或其他试验装置,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4.断开连续充电24h的消防应急灯具电源,使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同时用秒表开始记时;消防应急灯具主电指示灯应处于非点亮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5.使顺序闪亮形成导向光流的标志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目测其光流导向应与设计的疏散方向相同。

6.使有语音指示的标志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其语音应与设计相符。

7.逐个切断各区域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分配电装置,该配电箱或分配电装置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8.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输入联动控制信号,系统内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入与联动控制信号相对应的工作状态,并应发出联动反馈信号;对于设计有手动控制功能的系统,操作手动控制机构,使系统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二)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调试1.分别操作集中电源使其处于主电工作和应急工作状态下,观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主电电压、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主电显示和充电显示灯状态是否与生产企业的说明书相符。

2.操作手动应急转换控制机构,观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该电源供电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的情况。

3.断开主电电源,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该电源供电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均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三)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调试1.操作控制功能,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任何消防应急灯具从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应有相应的状态指示和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的时间。

2.检查应急照明控制器的防止非专业人员操作的功能。

3.断开任一消防应急灯具与应急照明控制器间连线,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并显示故障部位,故障存在期间,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与此故障无关的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4.断开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使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备电工作,应急照明控制器在备电工作时各种控制功能应不受影响,备电工作时间不小于应急照明持续时间的3倍,且不小于2h。

5.关闭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程序,系统内的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按设计的联动逻辑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四)系统功能调试1.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功能调试(1)分别操作自带电源型系统的手动转换装置和模拟消防联动自带电源型系统的应急照明配电箱,系统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2)分别操作集中应急电源的手动转换控制装置和模拟消防联动集中电源型系统的集中应急电源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系统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3)分别操作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转换开关和模拟消防联动集中电源型系统的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供电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2.集中控制型系统功能调试(1)模拟消防联动控制信号,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控制相关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2)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系统内所有的消防应急灯具、消防应急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其它附件的工作状态;(3)手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使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相关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三、系统检测与维护系统检测前应对照图纸检查工程中各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系统中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照明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控制器及相关设备的的接线、安装位置、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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