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法规科
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案件规范权力运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图及风险防范

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案件规范权力运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图及风险防范一、责任单位怀化市森林公安局法制科二、责任人法制科实行科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科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对科内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权力行使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三)《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四)《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五)《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六)《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七)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四、工作责任范围(1)负责市本级办理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各类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2)负责对全市森林公安系统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3)负责各县森林公安(分)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各类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复议工作。
五、办理程序和时限(1)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受理—核审时间在7个工作日内,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2)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核—复议决定时间在20个工作日内,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工作流程图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作出的当场处罚决定;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办案人员少于2名;没有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就进行调查取证。
风险②:依照简易程序,对当事人作出超出法定幅度的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未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未给当事人陈述、申述的权利;当场处罚决定书没有当场作出;没有取得违法证据就对相对人实施处罚;无法律依据当场收缴罚款。
防范措施: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业务素质。
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3、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4、强化政务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5、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
行政执法一般程序工作流程图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违反国务院三定方案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超越职权办理案件;未经批准,违反地域管辖规定,跨地域办案;以立案为由索要财物;通过巡查、投诉、举报、申诉、其他机关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应该立案调查而不予立案。
搞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的几点提示

搞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的几点提示搞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的几点提示随着现代化的进步,国家、社会及组织都日益重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制度的建设不仅关系到组织的生死,也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在这个不断发展的时代,如何做好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建设工作,成为了我们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一、坚持法制建设的方向法制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规范权力运行的基础。
发展法制、落实法治,是搞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必要条件。
要加强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使法律法规为所有人所熟知,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来制定制度。
二、优化制度管理的体系制度管理是实现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环节。
在做好制度管理工作时,应依照制度的管理要求来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价。
同时,为了达到高效的管理效果,还需要建立符合管理要求的管理体系,做到流程清晰,责任明确。
三、做好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制度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的工具,要建立科学、公正、完善的制度制定和实施程序。
在制定制度时,应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尊重制度规定的程序,以科学的方式制定制度,并将制度下放到不同层级,以确保制度能够得到执行。
四、保障制度执行的顺畅建立好制度只是一个开端,如何保障制度的执行也是十分重要的。
要做到对制度的执行过程进行关注、监督、评价,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谨性,保证制度执行的顺利进行。
同时在维持制度执行过程中,还需坚持法制原则,补充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跟踪答复相关信息。
五、完善发现和纠正制度异常的机制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各种异常情况。
针对制度异常情况,应建立完善的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异常,以确保制度执行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适时并合理地对干部队伍进行权力清单的排查和权力结构体系的合理优化,建立协调机构,并对错误减少并防范它们再次发生做好思想工作。
最后,做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在实践中,需要全面深入地理解制度的内涵和要求,理清发展的方向和目标,量化规范制度的完备和效果,把思路放到规模和实效上,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发挥制度的功效,最大限度地提高全局覆盖面和资源利用效率,为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化建设提供制度支持。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资料汇编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前言无以规矩,难成方圆。
市政府决定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这是树立规矩、锻造方圆的源头之举,对于规范权力行使、预防执法腐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市执法局高度重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两个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经过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严密组织,循序渐进,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
由于省政府尚未批准《莆田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因此,我局尚无独立的执法职能。
现有的执法职能主要包括三块:一是市城建监察支队的执法职能;二是市建设局委托市城建监察支队部分执法职能;三是市规划局委托市城建监察支队部分执法职能。
我局严格按照这三块职能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对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共梳理行政处罚权力141项(其中市城建监察支队自有职能43项、市规划局委托职能5项、市建设局委托职能93项)、行政强制权力4项(其中市城建监察支队自有职能6项、市建设局委托职能1项)、行政监督检查权力2项,共涉及法律1部、行政法规6部、地方性法规3部、部门规章10部。
徒法不足于自行。
为保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我局依法全面清理行政权力,摸清权力底数,编制了内容详实、职责明晰的职权目录,绘制了程序严谨、执法有序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和模式,使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据此可望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今后,各执法单位要把抓好目录、流程图、制度实施作为执法工作重点,在工作中要明确各自责任,合理分工协作,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为我市实现“以港兴市,工业强市”战略目标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目录一、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1 )二、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成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9 )三、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制度……………………………………………………( 10 )四、莆田市城市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集体讨论制度……………………………………………………( 12 )五、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5 )六、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职权统计表…………( 20)七、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职权目录……………( 21 )八、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涉密不宜公开行政职权目录……………………………………………………( 35 )九、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权力执法依据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36 )(一)行政处罚………………………………………( 36 )(二)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 110 )(三)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111 )(四)行政强制措施.......................................( 112 )(五)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 (113)(六)行政强制执行 (114)(七)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强制执行流程图 (115)(八)行政监督检查 (116)(九)莆田市城建监察支队行政监督检查权运行流程图 (118)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市效能办《关于印发〈莆田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法〔2009〕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工作方案

实施与监督阶段
CHAPTER
05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保障与支持
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
制定详细的人力资源计划,合理配置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工作原则与目标
工作范围: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工作涉及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涵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干部选拔任用等各个方面。
工作重点
1.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制定和完善权力运行制度,明确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确保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强化权力监督与制约: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权力运行进行全过程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背景和目的
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以人民为中心,确保权力运行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实现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公信力,增强群众满意度。
投入必要的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CHAPTER
06
制定制度
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制度的审核与修订,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规范权力运行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权力运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图及风险防范一、责任单位:洪江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二、责任人洪江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行队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
队长主持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权力行使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5)、《失业保险条例》(6)、《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7)、《工伤保险条例》(8)、《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9)、《社会保险稽核办法》(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四、工作责任范围(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五、办理程序和时限立案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 个工作日。
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 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流程图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未在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填写立案审批表;风险②:未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
防范措施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3、强化政务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4、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
一、责任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二、责任人洪江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行队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
队长主持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权力行使依据1、《劳动法》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集体讨论制度(试行)

荥阳市环境保护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集体讨论制度(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环保机关行政权力运行,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公正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荥阳市环保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集体讨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局长副组长: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长成员:监察室、办公室、法制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集体讨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第三条集体讨论的案件包括:(一)行政处罚需要在“级”和“档”调整处罚的案件;(二)上级机关或党政领导过问、交办或新闻媒体关注的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处罚的案件、跨区县需协调的案件;(三)作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四)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五)其他重大、复杂的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案件。
第四条审批、办案单位对需提交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集体讨论领导小组研究的案件,须提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领导小组组长决定集体讨论具体时间。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人员。
审批、办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兼职法制员、直接参与审批、办案人员携带案卷材料参加集体讨论案件。
第五条集体讨论案件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担任主持人,审批、办案单位负责人或直接审批、办案人汇报。
第六条审理、办案单位在汇报前应制作汇报提纲,汇报时需实事求是,严禁凭主观推测、想象汇报。
汇报完后将汇报提纲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
第七条参加集体讨论案件人员在听取汇报后,就案件的定性以及拟作出行政许可、不予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意见情况各自发表意见,阐述的内容要明确、具体。
经过讨论研究,最后形成统一的意见,由参加集体讨论案件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集体讨论案件情况作完整、规范的记录,并对领导小组所形成的意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审批、办案单位未按规定执行领导小组决定的,由审批、办案人员及单位负责人承担责任。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

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鸡西市城乡规划局二O一一年八月目录一、行政许可类(5项)1、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制度2、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制度3、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制度4、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制度5、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二、行政执法类(1项)1、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制度三、行政确认(共1项)1、竣工规划核验四、其他主要行政执法行为(1项)1、建筑物外装修审批制度五、工作流程图1、规划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图2、规划行政违法案件(一般程序)处罚工作程序图3、规划行政确认工作流程图一、行政许可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管理科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科长、分管局长。
二、权力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三、许可范围和标准在鸡西市鸡冠区规划范围内1、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2、符合城市总体规划;3、取得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或意见书。
四、受理(一)所需材料建设项目依法应当核发选址意见书的,持以下材料按照管理权限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一)包含建设单位、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情况说明的选址申请书;(二)审批类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核准类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类项目的备案文件;(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文件;(四)标明拟选址位置的地形图;(五)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区域性重大项目、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在成片建设用地范围外独立选址的建设项目、需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重大项目,还应当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
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公正、透明、高效的制度,对行政权力的行使进行规范和监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完备的制度体系,明确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规定行政机关的行为范围及其所属行政权力的行使条件和程序。
同时,要保障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的能力,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明确行政审批的范围、程序和时间限制,规范行政机关的审批行为。
在审批过程中,要加强监督,严禁滥用权力、享有特权和索取贿赂等行为,保证公平公正地进行审批,减少行政审批的不确定性和成本。
3.行政决策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和参与机制,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广泛征集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和成本效益分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行政责任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机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行使权力不当的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进行问责。
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依法追究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责任,以维护公共利益和法制权威。
5.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机关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要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公开管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通过建立和完善以上制度,可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
同时,还能提高行政效能,减少行政成本,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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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国税局规范权利运行制度目录政策法规科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制度一、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二、责任人:钟建平三、权力行使依据:(一)《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92号。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四、受理(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享有上述相应资质的生产企业。
五、申报条件符合上述“权利行使依据”所具有的相应资质的生产企业。
六、申报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具有相应资格证书(三)与资质相关的其他资料七、办理程序和时限由地、市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为30个工作日。
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八、监督检查对受理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的企业,按照“权利行使依据”的有关要求,有权对申请企业进行检查审核申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九、责任追究即征即退的审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减免税管理办法执行。
对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严格按照内控管理制度及《征管法》第84条执行。
政策法规科增值税即征即退工作流程图主管局长签审政策法规科享受协定待遇审批制度一、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二、责任人:曾洪波三、权力行使依据《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124号)。
四、受理(适用)范围在中国发生纳税义务的非居民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
五、申报条件非居民需要享受以下税收协定条款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或者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一)税收协定股息条款;(二)税收协定利息条款;(三)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四)税收协定财产收益条款。
六、申报材料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审批申请时,纳税人应填报并提交以下资料:(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二)《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三)由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四)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产权书证、合同、协议、支付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或者中介、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五)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与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的其他资料。
七、办理程序和时限(一)备案事项由县、区级税务机关办理。
审批事项由县、区级税务机关初审后,报市、州级税务机关审批。
(二)县、区级税务机关受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审批事项,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报送市、州级国家税务局;市、州级国家税务局应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八、监督检查主管税务机关发现非居民已享受的税收协定待遇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按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处理:(一)未按本办法规定提出审批申请;或者虽已提出审批申请但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未做出或未被视同做出准予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决定的;(二)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备案报告的;(三)未按本办法规定或者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九、责任追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时,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分别以下情形处理:(一)对按国内税收法律规定应实行自行申报纳税的,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向纳税人补征税款,加收滞纳金。
其中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构成不当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而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按照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处罚;(二)对按国内税收法律规定应实行源泉扣缴的,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向纳税人补征税款;对扣缴义务人按照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处理。
(三)税务机关应按本办法规定及时办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相关事项。
因税务机关责任造成处理错误的,应按征管法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下列时间不计入税务机关按本办法规定处理有关事项所占用的工作时间:1、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按要求补充提供资料的时间;2、与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进行情报交换或相互协商的时间。
政策法规科享受协定待遇审批工作流程图主管局长签审政策法规科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制度一、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二、责任人:施侃、刘眉月三、权力行使依据:(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四、受理(适用)范围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五、申报条件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六、申报材料(一)外贸企业提供资料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2.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结汇水单复印件(保税区商贸企业专用);3.出口货物备案清单(保税区商贸企业提供);4.增值税专用发票;5.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消费税产品)6.《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代理出口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收汇,受托方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必需提供已收汇核销单,退税机关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注明“收汇已核销”字样;7.《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8.《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9.《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10.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
11.已进行计算机预审的远程电子申报数据(或电子申报软盘)(二)生产企业提供资料:1.计算机申报生成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一式四份);2.计算机申报生成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一式两份);3.经税源管理部门审核签章的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二(原件);4.属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5.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6.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联);7.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属远期结汇(180天以上)的,应附送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远期结汇证明;8.属代理出口的,须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原件);9. 已进行计算机预审的远程电子申报数据(或电子申报软盘)七、出口货物退税审批程序、权限及时限:出口企业申报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同时将企业申报电子数据读入计算机审核系统。
若发现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可不予受理,但应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修正或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待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后,再按上述程序受理。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1.大厅受理岗将电子申报数据读入计算机出口退税审核系统2.税源管理部门初审岗对单证进行对审后,签署意见,转税政法规科出口退税管理岗进行复审,将计算机申报数据通过“计算机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转税政法规科计算机审核岗,;2.税政法规科出口退税管理岗复审后,在企业申报资料上签署意见,同时将出口企业申报资料存档。
3.税政法规科计算机审核岗运用出口退税计算机审核系统,对出口企业申报的电子数据进行计算机审核。
对审核出现的疑点,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将计算机审核通过的出口货物退税款,确认进审核系统数据库中,4.企业申报资料经基层局负责人岗签字后,,转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5.基层局出口退税审核(包括人工审核和计算机审核)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监督检查对受理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请的企业,按照“权利行使依据”的有关要求,有权对申请企业进行检查审核申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九、责任追究即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减免税管理办法执行。
对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严格按照内控管理制度及《征管法》第84条执行。
政策法规科出口退税审核工作流程图主管局长签审征收管理科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制度一、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二、责任人:赵萍三、权力行使依据:(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6号)。
(二)《关于明确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税函[2006]181号)四、受理(适用)范围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五、申报条件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六、申报材料(一)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
(二)《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三)税收管理员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写明延期缴纳税款原因、税种、税款所属期及金额,属于货币资金不足以缴纳税款的还应写明截止至申请日当天纳税人可用货币资金余额、当期计提应付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和具体意见。
(四)当期纳税申报表。
(五)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1、税款所属当月月末和申请日当天所有开户银行对账单。
要求所有银行对账单需加盖银行印章,且对账单中载明的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与综合征管软件一致,以核对纳税人是否提供了所有银行账户,否则需说明原因;对于存在有撤销账户的需提交相关银行证明。
2、税款所属当月月末和申请日当天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调节表上需加盖银行印章,对于纳税人银行日记账月末余额与对账单金额相符的情况,该项资料可以省略。
3、税款所属当月月末和申请日当天银行存款日记账复印件。
4、税款所属当月月末和申请日当天现金日记账复印件。
5、其他货币资金帐复印件。
(六)当期资产负债表。
(七)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当期“应付工资”明细账、当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欠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八)货币资金占用情况:主要指信用证保证金等抵押性货币资金的资料(如:协议书、合同等),要求提供的资料应为具有法律效率的文书;对于本项资料较多的,必须编制有文书种类、项目、金额和编号的清单并将相对应的资料附后,便于审批人员的核对。
以上资料中涉及银行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必须加盖这两个单位的行政公章;凡属纳税人提供复印件的必须由纳税人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行政公章。
七、办理程序和时限在申报期内收到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核实上报工作,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要及时告知纳税人;凡情况属实,符合审批条件的,按规定程序上报市级国税局。
八、监督检查对受理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的纳税人,按照“权利行使依据”的有关要求,有权对申请纳税人进行检查审核申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九、责任追究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