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制度

合集下载

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管理制度

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管理制度

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保证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国家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行为。

第三条权力运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权责对等、监督有力,体现人民主体地位。

第四条国家机关应当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接受监督,并通过加强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提高行政效能,防止权力滥用。

第五条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利,加强对国家机关和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家机关应当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监督教育,促使其依法依规行使权力。

第七条国家支持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利,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和保障。

第八条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应当维护国家秩序,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有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条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部门和监督程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内部控制和监督。

第十条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信息公开制度,便于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监督。

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应当配合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监督,接受其合法监督。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应当依法公正对待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监督行为,保护其权利,妥善处理监督反映的问题。

第二章权力运行监督的方式和方法第十三条权力运行监督的方式和方法包括:(一)内部监督:指国家机关内部组织设置的监督机构,对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

(二)外部监督:指社会组织和公民根据法律规定,对国家机关、国家公职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三)司法监督:指人民法院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律审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舆论监督:指新闻媒体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五)社会监督:指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六)专家监督:指专家学者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学术性监督。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有关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情况报告】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有关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情况报告】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有关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情况报告】2022年关于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情况报告市预防腐败局:自今年3 月份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以来,我处按照市纪委的统一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有效监控权力运行的必要手段,是落实《廉政准则》、构建惩防体系的有效途径。

我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4月7日,全市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培训会后,领导班子专题研究了我处相关部门如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制定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任__同志任组长,副主任__副调研员__同志任副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__同志担任。

同时要求各科防控工作由专人具体负责,细化职责,量化任务,注重效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抓落实,党群参与的齐抓共管网格式推进体系。

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4 月13 日,我处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动员大会,会上强调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必要性、重要性。

会后,我处利用宣传栏,积极宣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法步聚,让“有岗位就有风险,有风险就要防范”、“查不出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的观念深入人心,提高了全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明确职责、规范流程我处以这次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开展为契机,对照机构“三定”方案,按“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重新完善了《岗位职责》,编制完成了《办公用品审批流程图》、《财务报销工作流程图》、《党员发展流程图》、《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流程图》和《干部任免管理流程图》,实现了每一项权力运行流程化。

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立规范权力运行长期监督机制

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立规范权力运行长期监督机制
度的要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绝不姑息迁就 。
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的落实 , 努力形 成齐抓共管
的工作格局 。根据党风廉政建 没责任制 的要求 ,各级 党组织 对惩 防腐 败体 系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 导 ,全面负责。党组 书 记对惩 防腐败体 系建设工作 负总责 , 党组其他成员对 职责 范 围内的惩防腐 败体 系建设负 直接责任 。 0 0年要按 照 《 风 21 党 廉政建设责任书 》规定的内容 ,加大工作考核力度 ,关键 是 要兑现奖惩手段 。按照部 f各负其责 的要求 ,各相关单位根 J 据各 自的职能 、 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承担相应 的 作责 任 。处 ( )室领导除了做好 日常业 务工作 ,还要切实负起 科 带队伍 、管部属责任 ,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 设组 { 领导工作 。各级财政纪检监察部 ¨要嗣绕财政 中心工作 .开
- ●
完善财政惩 防体 系建设为载体 加强制度建设 ,以落实责 任制 和强化监督检查为抓手提高制度执行力 , 全面提升 自治区财

鼗 骥 弼 螽
霹媳 0 毽 0

・ ・
T /



j I 羹 二蔓i &a量 叠I 文
政反腐倡廉建设 的科学 化 、制度化 、规范化水平。
四是强化调查研 究 , 认真分析问题 , 确保财政权力能够
得到正确的行使。 加强对厅领 导班子和领 导干部贯彻执行 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 执 行廉 洁从 政和廉洁 白律制度规定的情 况 、 贯彻执行党风廉政 建设 责任制 、落实 自治区交由财政 部¨牵头 的源头治理腐败 各项 工作情况 的监 督 , 2 1 在 0 0年适 当的时候 , 分南 、 北疆两 个 片区召开财政 源头治腐理论研讨会 。特别加强对领导班子 执行议事规则 、 实行集体决策 、遵守决策程序等情况的监督

单位权力运行管理制度

单位权力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权力运行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程序,防止权力滥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一般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权力运行过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权力行使的公正、公平、公开。

2. 规范有序原则:权力运行程序规范,确保权力行使的有序、高效。

3. 权责一致原则: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确保权力行使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4. 依法依规原则:权力运行必须依法依规,确保权力行使的合法性。

第二章权力运行范围第四条本单位权力运行范围包括:1. 决策权力:包括重大决策、日常决策等。

2. 管理权力: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

3. 监督权力:包括对下级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等。

第三章权力运行程序第五条权力运行程序如下:1. 提出申请: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向有权部门提出申请。

2. 审查批准:有权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形成审查意见。

3. 决策实施:有权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做出决策,并通知申请人。

4. 跟踪监督:有权部门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决策落实到位。

5. 反馈评价:决策实施完毕后,有权部门对决策效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

第四章权力运行监督第六条本单位设立权力运行监督机构,负责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

第七条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1. 监督权力运行程序是否符合本制度规定。

2. 监督权力行使者是否依法依规行使权力。

3. 监督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

4.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九条责任追究方式:1. 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

2. 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党委(党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工作方案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工作方案
实施
实施与监督阶段
CHAPTER
05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保障与支持
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
制定详细的人力资源计划,合理配置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工作原则与目标
工作范围: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工作涉及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涵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干部选拔任用等各个方面。
工作重点
1.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制定和完善权力运行制度,明确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确保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强化权力监督与制约: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权力运行进行全过程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背景和目的
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以人民为中心,确保权力运行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实现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公信力,增强群众满意度。
投入必要的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CHAPTER
06
制定制度
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制度的审核与修订,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

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

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制定本方案,以期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率。

一、制定行政权力清单1.针对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制定详细的行政权力清单,明确各项权限的具体内容和程序要求,以及行使权限的限制和审查程序,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依法行使。

2.行政权力清单应包括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监督执法、行政裁决等方面的权限,并规定各种行政权力的行使方式、时限、责任等,以确保行政权力的规范和透明。

二、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2.建立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制度,提供行政机关的权力清单、行政许可的依据与程序、行政裁决的理由等信息对社会公众开放,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加强行政权力的内部监督,建立行政机关内部的权力运行审查机制,定期对权力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

三、加强行政权力的培训和素质提升1.组织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增强行政机关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2.建立行政权力运行评估制度,定期对行政机关的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控,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公布和通报,激励先进、警示违法。

3.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交流与学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能力和职业素养,增强行政机关的执行力和效率。

四、加强行政权力的依法行使1.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操作,不得超越法律赋予的权限行使权力。

2.建立行政权力监督和问责制度,对滥用权力、徇私舞弊、任意扩大权力等行为进行查处和追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3.加强行政许可的审查和监管,严格依法办事,减少审批环节和时间,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综上所述,通过制定行政权力清单、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权力的培训和素质提升、加强行政权力的依法行使等措施,可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率,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是保障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从规范行政权力的范围和程序、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机制等方面展开论述,以期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进行全面阐述。

一、规范行政权力范围和程序规范行政权力范围和程序是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的授权程序和行政决策程序,明确行政机关的职权边界和责任限制。

首先,要加强行政权力授权程序的规范化。

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建立在法律授权的基础上,任何行政机关超越职权行使行政权力都是违法行为。

因此,应当明确规定行政权力的授权方式和范围,具体细化法律对行政机关的授权事项和权限,并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符合法律规定,不滥用权力、任意扩大权力。

其次,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的公开透明机制。

公开透明是规范行政决策的重要保障,可以有效防止腐败、权力滥用等问题的发生。

因此,行政机关在做出重要决策时,应当明确公布决策的依据、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还可以通过公众参与、听证等方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

首先,要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

行政机关内部应当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行政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和不作为行为。

此外,还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财务和效能的监督,防止腐败和资源浪费的发生。

其次,要加强行政机关外部监督机制的建设。

外部监督机制可以有效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和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为此,应当加强司法审查和民主监督,提高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力度。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
是指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及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和规范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权限、程序和方法,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防止滥用行政权力,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制度安排。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和界定行政权力的范围和权限。

通过法律和法规,明确不同行政机关在各个领域内行使权力的权限和职责,防止超越权限行使权力。

2.规定行政程序和决策程序。

确立适当的程序和流程,包括公示、听证、决策、申诉、复议、诉讼等,保障行政机关的决策过程公正、公平、透明。

3.建立行政权力监督机制。

加强对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防止滥用权力。

4.建立法治化的行政管理制度。

依法制定和实施行政规章和行政处置决定,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和规则化。

5.加强行政机关职能和权力的公开和透明。

通过公开行政机关的工作流程、决策依据、决策结果等信息,增加行政机关的责任感和透明度,保证公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6.加强行政机关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加强对行政机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管理,提高行政机关人员的法治素质和服务意识。

通过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可以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增强公民对行政机关的信任和满意度,推动政府行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行使单位和个人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根据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权力实施主体的合法性;
(二)实施行政权力程序的合法性;
(三)权力行使法律依据、现场条件、实施标准等内容的合法性;
(四)权力行使人资格的合法性;
(五)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
(六)履行对被监管单位和个人行使行政权力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七)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中要求专题研究的行权事项;
(八)其它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有关的事宜。

第三条局党组、纪检检察组、局办公室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条对行政权力运行实施监督方式:
(一)听取汇报;
(二)查阅行政许可、处罚等权力行使依据、审批条件标准和申报所需材料;
(三)对权力行使过程,专家评审、考试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四)对局务会制度及监督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对行政权力实施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六)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权力行使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核实;
(七)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形式。

第五条行政权力行使过错通过下列途径发现: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诉、检举和控告;
(二)大众传播媒体曝光;
(三)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大、政府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
(四)政府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中发现;
(五)局党组、纪检监察组、局办公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
(六)其他途径。

第六条实施定期检查。

局每半年对权力运行程序、行使依据、申报资料、审批结果、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如上级部门指定的监督检查,可随时安排,并将检查结果按要求上报。

第七条建立行政权力运行记录管理制度。

权力行使人要如实记载行政权力行使过程的各环节情况,对现场执法检查记录表、行政许可审批记录表等要及时归档,严格案卷管理制度。

第八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局机关设立举报电话0735—6324011,随时受理局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并及时纠正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违反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准确查处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行为,强化权力运行部门的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临武县国税局在执法或行政审批及行使其他行政管理职能中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责任人。

第三条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权责一致、惩教结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第四条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人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依照相关党纪政纪条规进行责任追究,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条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
(一)责任人在受理(立案)、告知、审查、批准(决定)、执行等个人办理环节中违反行权依据、规定、程序,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错误行权的;
(二)责任人在局务会、调查、核查、审议、复议等集体决策环节中违规违纪,导致决定失误的;
(三)责任人违反制度规定未公开公示的;
(四)责任人不尽责,导致行权事项超越制度规定时限办结的;
(五)责任人在行政执法或行政审批过程中索要或者收受财物,接受宴请、礼品或者让其代支其他费用等以权谋私行为;
(六)违反行政处罚法规定自行收缴罚没款的;
(七)在行权过程中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的;
(八)应移送其他部门未及时移送或不移送的;
(九)责任人因其他违反制度规定,导致错误行权的。

第六条责任主体认定:
(一)承办人直接做出的错误决定,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错误行权,追究承办人责任;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查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以纠正,导致行权错误,办理人员负直接责任,审查人负主要领导责任,批准人负重要领导责任;审查人不采纳或改变办理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行权错误,审查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查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行权错误,批准人承担责任。

(二)集体决策环节中经集体讨论做出的错误决定,主持人承担主要责任,未提出抵制意见的其他有关人员负次要责任;两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的造成行权错误,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人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全部责任;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集体决策的正确意见,导致行权错误,批准人负直接责任;集体决策中个人违规违纪造成的行权错误,个人承担责任;应进行集体决策而未实施,追究提交人责任。

(三)不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的,按原因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在各办理环节中,因领导指令、干预,导致行权错误,追究该领导责任;
(五)责任人行权过程中存在收受申请人(处罚相对人)财物、导致行权错误,个人承担责任;
(六)责任人不按法定期限办理,按造成延时原因,依环节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七)其他违规违纪过错行为,按类推法承担责任。

第七条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以下追究责任追究;
(一)科级以下有关责任人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情节较轻的,由驻局纪检部门责令改正或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处罚、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二)科级有关责任人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情节较轻的,由驻局纪检部门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处罚,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较重的,依纪依法由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上述责任人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责任追究意见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制作《问责决定书》。

第九条作出决定前,应当听取被追究责任人陈述和申辩,并记录在案,对其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

第十条《问责决定书》应当送达被问责的人员本人,并派专人与其谈话,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临武县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