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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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方案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方案

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学生综合素质培育实行方案一、指导思想突出中职特点,以学生社会素质教育为基础、职业素质培育为中心,整合校内各样教育资源和教育力量,不停更新教育内容,改良教育方法、创新培育模式,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工作水平,特拟定本培育方案。

二、培育目标(一)经过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基本国情教育,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育他们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感情,拥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政治信念。

(二)经过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以改革创新为中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培育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市场竞争的意识、团结协作的作风和开辟创新的质量。

(三)经过对学生进行基础文明教育、诚实守信教育和感恩教育,使学生养成文明的言行举止行为,尊贵的道德情操,懂得奉献和回报,增强社会责任感。

(四)经过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和法制教育,使他们拥有优异的组织纪律看法、法制看法和安全意识,教育他们爱惜生命,喜好和平,成为友好社会建设的踊跃实践者。

(五)经过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教育和专业技术的培育,教育学生热爱学习,勤苦研究,养成优异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具备扎实的专业基本理论和较强的实践着手操作能力,拥有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经过对学生进行文化素质,特别是听、说、读、写、文学、艺术、审美等方面的训练,提高他们的人文修养以及就业竞争力和适应社会生活、工作的能力。

1(七)经过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培育他们健全的人品和健康的心理,使他们具备较强的心理适应和调理能力,增强他们战胜各样困难和挫折的毅力。

(八)经过引导和鼓舞学生增强体育锻炼,养成优异的生活习惯,使他们增强体质,拥有强健的体魄。

三、培育的详细内容及要求(一)政治素质:要修业生一定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旌旗,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拥戴中国共产党,拥戴党的各项路线、目标、政策,保护祖国和人民的利益,不屈不挠地走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道路。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三篇)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三篇)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推动初中生综合素质教育的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本实施细则制定。

本细则所称综合素质评价是指对初中生的学业水平、品德发展、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的一种方式。

第二章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一、学业水平评价学业水平评价是对学生学科知识和能力的全面评价。

以考试成绩为基础,结合平时表现、小组合作等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在各学科中的学业水平。

二、品德发展评价品德发展评价是对学生品德修养和行为习惯的评价。

以日常行为表现、参与社会实践、班级管理等为基础,评价学生的品德素质和行为表现。

三、身心健康评价身心健康评价是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和心理发展情况的评价。

以体质测试和心理测评为基础,评价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

四、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总体评价。

综合考虑学业水平、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评价结果,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第三章评价方法一、学业水平评价方法1. 考试评价:按照学科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进行考试,评价学生在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掌握情况。

2. 平时评价:结合课堂学习、作业完成情况、小组合作、参与讨论等方面,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

二、品德发展评价方法1. 日常行为观察评价:教师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观察记录,评价学生的品德表现和行为习惯。

2. 社会实践评价:结合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评价学生对社会问题的认知和积极参与程度。

三、身心健康评价方法1. 体质测试评价:对学生进行体育测试,评价学生的身体素质水平。

2. 心理测评评价:通过心理测评工具对学生进行测试,评价学生的心理发展情况。

四、综合素质评价方法综合考虑学业水平评价、品德发展评价和身心健康评价的结果,综合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评价指标一、学业水平评价指标学业水平评价指标分为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两方面。

知识掌握包括基础知识、扩展知识和应用知识等方面。

能力发展包括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合作能力等方面。

中学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中学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中学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下简称“评价”)是指对中学生在学习、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实践活动、艺术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的一种方法,旨在全面、准确地了解中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一、评价原则1.综合评价:评价不仅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还要考虑学生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实践活动、艺术素养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2.个性发展:评价要注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和特长,鼓励学生发展自己的潜力和兴趣,提供个性化的培养和指导。

3.多元评价:评价要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和形式,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考虑学科成绩、综合实践、学业竞赛、学校社会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二、评价内容1.学习成绩评价:主要评价学生在学科知识学习方面的成绩,包括考试成绩、作业质量、课堂表现等。

2.思想品德评价:评价学生在思想道德、品行表现、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包括思想表达、品德修养、公民素质等。

3.身心健康评价:评价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包括体育锻炼、健康习惯、心理调适等。

4.实践活动评价:评价学生在实践活动(如社区服务、实验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参与和表现,包括活动设计、实施情况、成果展示等。

5.艺术素养评价:评价学生在艺术领域的表现和发展,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方面的学习和创作。

三、评价方法1.定性评价:通过观察、访谈、文件分析等方式,对学生的表现进行描述性的评价,包括学生在各个方面的优点、不足、进步等情况。

2.定量评价:采用量化的评价指标和工具,对学生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包括百分制、等级制、积分制等。

3.群体评价:对班级、年级、学校整体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包括班级、年级综合素质水平的对比分析。

4.自评互评:鼓励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和互相评价,提高学生对自己和他人的认识和理解,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四、评价结果运用1.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引导学生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制定个人发展计划,提高学习动力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初中评估方案

初中评估方案

附件3:
寿光市二○一三年初中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
寿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一三年五月
一、说明
1.为督促学校贯彻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引导学校落实教育方针,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工作重点,制定本方案。

2.本方案设A级指标5项,B级指标11项,C级指标27项,合计1000分,另附设奖惩指标。

3.本方案适用于初级中等(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素质教育实施情况评估。

当被评估学校包含小学时,其小学部分作为一个级部,占四分之一权重;共用设施不能分别计算时,按初中标准计分。

4.评估结果作为各类评优树先和考核校长业绩的依据,并按一定比例计入镇街区教育工作评估成绩;提取相关指标考评有关单项工作实施情况。

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扣减相关指标分值外,取消年内有关项目的表彰资格:
(1)发生导致师生伤亡、集体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的;
(2)校园内发生恶性刑事案件的;
(3)校园内存在D级危房或使用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校舍的;
(4)稳定工作及违规办学被市(县)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或通报批评的;
(5)在督导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本方案由寿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二、指标体系
三、评估标准。

田柳镇初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田柳镇初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寿光市田柳镇初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精神,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潍教办字〔2014〕1号)、寿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寿教字[2014]32号)、《关于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5号)、《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潍教字【2015】7号)和《关于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现制定田柳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1.成立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由校长、分管副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教师、学生、家委会成员和社会人士组成。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总体决策与监督者,其职责包括: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组织专家对初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进行论证、审批,加强对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过程性监督,接受并办理各类咨询、申诉事项,查处违规行为等,确保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平稳顺利。

2.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班级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等组成。

评价小组成员不少于9人,名单提前向评价班级的学生公布。

其职责包括:对本班学生进行培训,指导学生做好成长记录,组织开展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有关评价数据进行汇总整理,组织学生标志性成果的展示、交流及认定,解答学生与家长的咨询等。

二、评价的基本原则1.激励性原则。

坚持以正向评价为主,通过评价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优势,引领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化的发展。

推动学校不断深化素质教育实施,积极构建多元育人体系,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

2.客观公正性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重事实、重依据。

初中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三篇)

初中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三篇)

初中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举措,是引导社会和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的重要举措。

根据市、县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充分发挥评价的正确向导作用,营造真正有利于学生终身发展,有益于学生人性和智慧成长的教育环境。

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一定做到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把综合素质评价与我校“271”特色课程、“271”特色课堂、“271”特色学生自主管理结合起来,____学生全面协调发展,____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让每个孩子的一生成为一个精彩的故事。

二、综合素质评价____机构及职责(一)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组长:滕丽红成员:何放潘明娟华明思职责。

①制定初中年级评价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各级部评价工作;②对各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进行过程监督;③主动向家长和社会介绍、宣传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做法,争取社会的认同、支持和参与,接受社会各方面的咨询、质疑与监督;④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督委员会主任:孙波成员:杨志国张海港____刘文涛职责。

监督综合素质评价过程,确保评价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家长及学生____、申诉,接受质询,协助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组长:各班班主任成员。

各自主管理团队领袖、3—____名任课教师、家长委员会成员。

职责。

具体负责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做到公平评价、科学评价,落实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性材料的积累、汇总、公示。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准、具体内容、评价主体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与实践等六个方面。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一、引言综合素质评价是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实施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定本实施细则,以规范评价工作,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目标1. 全面发展:评价学生的知识、能力、素养等多个方面,注重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 个性发展:注重评价学生的个性差异,促进个性发展和自主学习。

3. 终身学习: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提供学习的动力和支持。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1. 公正公平:评价过程公正公平,遵循评价标准和程序。

2. 鼓励激励:注重鼓励学生的积极进取和持续进步。

3. 综合评价:评价内容综合多样,全面反映学生的多方面能力。

4. 及时反馈: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反馈评价结果,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

5. 个性发展:评价考虑学生的个性差异,促进个性发展。

四、评价内容和形式1. 知识水平评价:考察学生对课程知识的掌握程度,通过笔试、作业、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评价。

2. 创新能力评价:评价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表达能力,通过项目制、科研报告、课堂展示等形式进行评价。

3. 实践能力评价:评价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实验、实习、社区实践等形式进行评价。

4. 综合素质评价:评价学生的综合素养,包括学习态度、人际交往、个性品质等方面,通过评价表、自我评价、同学评价等形式进行评价。

五、评价标准和评分方法1. 知识水平评价:根据课程要求和知识结构,制定相应标准和评分方法,按照不同层次进行评价。

2. 创新能力评价:根据创新能力的要求和表现形式,制定相应标准和评分方法,注重创新思维和创新表达能力的评价。

3. 实践能力评价:根据实践操作和解决问题的要求,制定相应标准和评分方法,注重实际能力的评价。

4. 综合素质评价:根据综合素养的要求和表现形式,制定相应标准和评分方法,注重学习态度、人际交往和个性品质的评价。

2024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024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个体全面发展情况的评价,旨在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升,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本方案旨在为2024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指导和实施的具体措施,促使中学生素质教育更具体、科学和有效。

二、评价目标1.全面评价学生的认知能力、情感态度、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体现学生的个别差异和特长,鼓励学生发展潜能。

3.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校整体水平。

三、评价内容和方式1.认知能力评价(1)学业水平评价:通过学科考试、学科竞赛等方式,评价学生的学科知识水平和学科应用能力。

(2)通识教育评价:通过通识教育课程的成绩、作业和论文等方式,评价学生的通识素养。

(3)学术研究评价:通过选题、调查和研究报告等方式,评价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学术道德。

2.情感态度评价(1)品德评价:通过班级评议、学生自评和师生互评等方式,评价学生的品德素养和道德行为。

(2)团队合作评价:通过团队合作项目和活动的表现,评价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能力。

(3)艺术素质评价:通过参与艺术活动和表演等方式,评价学生的审美能力和艺术表达能力。

3.实践能力评价(1)实践技能评价:通过实践技能课程的表现和技能考核,评价学生的实践技能水平。

(2)社会实践评价: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表现和评估报告,评价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3)创新实践评价:通过创新实践项目的实施和评估,评价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四、评价指标和权重分配1.认知能力评价指标和权重分配(1)学科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权重40%(2)通识素养:权重30%(3)学术研究能力和学术道德:权重30%2.情感态度评价指标和权重分配(1)品德素养和道德行为:权重40%(2)团队合作精神和能力:权重30%(3)艺术素质和艺术表达能力:权重30%3.实践能力评价指标和权重分配(1)实践技能水平:权重40%(2)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权重30%(3)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权重30%五、评价方法和工具1.认知能力评价方法和工具(1)学科考试:采用笔试和机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查学生的学科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寿光圣城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寿光市圣城中学弹性惩戒实施办法为落实学校提出的“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的办学理念,强化全体学生纪律意识、规则意识,进一步营造初中部优质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寿光市圣城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保障1.建立分管校长(主任)---级部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会---班干部六位一体的监督体系,负责检查纠正学生的行为。

检查实行扣分单制度,扣分单由违纪学生签字确认有效。

2.级部建立学生会管理制度、班级建立值日班长管理制度,对班级和学生进行量化管理。

每周一统计,每周一公示。

3.建立以级部主任----班主任---班长三位一体的执行体系,具体落实弹性惩戒制度的实施和评价。

二、弹性惩戒措施1.学生个人量化积分基础分为100分,100分以上的同学获得班级以上优秀评选资格。

2.学生的每一项扣分,必须由违纪学生签字,拒不签字或签假名字的经学部核实双倍扣分。

被学校通报的班级,班主任找出事件责任人,并按学校给班级扣分的双倍给该生扣分。

(扣分单样式见附件1)3.学生个人量化积分达到85分时,班主任、班长通知学校给该同学下发提醒通知单。

(提醒通知单样式见附件2)4.学生个人量化积分低于80分时,班主任、班长通知学校下发《弹性惩戒通知书》,由学生自主选择惩戒方式,进行自我反思、自我感悟,自我内化,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弹性惩戒通知书》样式见附件3)5.学生个人量化积分低于70分时,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到校,共同商讨孩子的教育问题,由家长选择如下教育方式:(1)将学生带回家进行教育,让学生自我反省,认识错误返校时,班主任、家长、学生三方签订学生遵规守纪协议书。

(2)家长在校陪读一天,认真观察监督学生的行为表现,及时进行跟踪教育。

离校时,班主任、家长、学生三方签订学生遵规守纪协议书。

6.学生的量化积分70分以下,学校要建立专门的学生档案,并由级部主任承包给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任导师,配合家长,对孩子强化监督和转化。

标志性成果评价细则

田柳一中学生标志性成果评价细则根据寿光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依据《田柳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评价内容和纬度标准“标志性成果”是指能够证明自己某一方面个性发展的实证性材料。

标志性成果内容包括:参加校内外及班级各项活动中获得的荣誉证书;在各级报刊发表的作品;社团兼职,学生会任职;各类活动的主持人;以及反映学生发展的其他实证性材料。

不包括社会考级(如音乐考级等)。

具体内容和纬度标准见附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志性成果量化表》。

二、信息来源及评价依据上级表彰通知和其他实证材料等。

三、评价方法和程序标志性成果评价,采用写实记录法,每学期一次。

以等级呈现。

具体评价程序如下:1、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田柳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和该细则。

2、每个学生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志性成果量化表》中表明的标准,备好实证材料,装入“学生成长档案袋”保存,作为学期末标志性成果评价的依据。

3、学期末,各班组成标志性成果评定小组, 依据“标志性成果实证材料”,对每位学生在本学期中取得的各项标志性成果进行认定。

4、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志性成果量化表》中对不同等次标志性成果所赋予的分值,将每个学生个体一学期内标志性成果转化为分数,得分总和由高到低排序,确定A/B/C/D等级。

其中,A 等占全班人数的25%,B等占全班人数的35%,C 等占全班人数的35%,D等占全班人数的5%。

5、评价结果由年级汇总,在校园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评定小组中的两人以上签字确认,然后将具体内容和评价结果填写在每生每学期一份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志性成果登记表》内。

四、档案留存各班将每生每学期一份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志性成果登记表》、学生的关键性材料装入学生成长档案袋后上交政教处存档。

同时,各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志性成果评定结果的电子档案上传政教处汇总存档。

田柳一中2014年9月附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志性成果量化表注:1、各项得分可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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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道)教办、市直各学校:一年来,全市初中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08‟29号)和《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寿教字[2009]17号)的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促进了学生全面个性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但是,从随机督评的情况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个别学校领导认识不足、被动应付、机构不健全、学生成长档案建立不及时、评价程序不规范、结果不公示等,影响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为此,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通知》精神,学习先进学校的经验与做法,征求、吸纳基层学校的意见,对《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

请各初中学校根据《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本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坚持内容全面、评价主体多元、定性与定量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应体现学校特色,结合学校的常规管理,将学生的日常表现纳入评价内容,包括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以及参加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学习的情况等。

评价结果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超过30%。

各初中学校要认真落实课程方案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学生学校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的角度,科学设立各种活动的奖励项目和比例,不得以应对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认定为目的乱发奖励证书;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总量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数的30%。

“三好学生”在评选时可采取:一是每学期根据常规性评价和主体性评价的结果,按照评选数量的2倍进行提名,“优秀学生干部”要从本年度班委成员和团干部中产生;二是根据学期末的学业成绩等级进行评选,认定出最后的评优结果;学校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以及学校实施“五个一”工程的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人数的30%。

每次活动结束评奖后,学校要将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

各学校要在每学期结束时,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和学校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以及实施“五个一”工程的学生获奖名单报教育局备案审批。

各初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作为初一新生的入校课程,让学生在从初一入学时就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同时要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成为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的有效手段。

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落实潍坊市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精神,坚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注重过程培养和过程评价,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二、实施目的1、强化素质教育,把初中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改变以升学考试分数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3、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4、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面向全体师生、家长和社会进一步倡导素质教育,宣传基础教育课改实验,促进全社会教育观念的更新。

三、实施原则1、客观性原则。

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确保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2、可行性原则。

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

3、发展性原则。

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差异。

四、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中“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将学生发展性评价分为“常规性评价”、“主题性评价”、“标志性成果”三部分。

“常规性评价”是指对学习习惯、行为养成的评价。

评价的具体指标由初中学校根据实际制定(样表见附件1)。

“主题性评价”是指教育部规定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评价纬度。

评价的具体指标由初中学校根据实际制定(样表见附件2)。

“标志性成果”是指能够证明自己某一方面个性发展的实证性材料。

在评价过程中要确立三个评价主体,包括学生本人、同学、教师。

在主题性评价中,“学生自评”占10%,“同学互评”占40%,“教师评价”占50%。

五、评价的具体实施1、“常规性评价”采用量化评价法,每月一次,等级呈现。

学生个人针对“学习习惯和行为养成”的具体评价纬度,定期进行自我反思。

小组内“每周互评”,记录员通报各人平日累积分数,同伴交流,取长补短。

班级内“每月总评”,班主任根据各小组表现情况,分配各小组评价等级数额;小组汇总个人月内量化分数,在班内公示,接受同学、教师和班主任的共同监督;无异议后由高到低确定“常规性评价”结果,以A/B/C/D呈现(以下所有等级呈现的,均为四个等级),A等比率不超过30%。

评价结果填写在相应表格(见附件1)内。

2、“主题性评价”采用主观评价法,每学期一次,等级呈现。

主题性评价于学期结束时集中进行,自评与他评相结合。

因为难以客观衡量,只能定性评价。

为了让同学、老师全面了解自己,评价前以班级为单位举行“个人推介会”,每个学生轮流上台,陈述自己一个学期来六个纬度的发展表现,展示能证明其发展状况的相应成果,在此基础上开展评价工作。

个人评价(占10%):根据平时表现,依据“主题性评价”六个指标,对自己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

同时写出不超过200字的自我评定。

同学评价(占40%):每位学生根据被评价同学的平时表现,结合本人陈述以及所提供的成果,依据评价指标,分别对该同学的六个纬度做出等级评价,以A/B/C/D表示。

班级评价小组对每个学生的等级进行汇总,由高到低确定“同学评价”等级。

教师评价(占50%):班主任组织各学科教师进行评定。

评定时以学生平时表现为依据,参考个人陈述和实证材料进行,结果以等级呈现。

按照汇总结果由高到低确定“教师评价”等级。

对个人评价、同学评价、教师评价进行汇总,由高到低确定每个同学的主题性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A等比率不超过30%。

评价结果填写在相应表格(见附件2)内。

3、标志性成果评价,采用写实记录法,每学期一次。

学期末,各班组成标志性成果评定小组,对每位学生在本学期中取得的各项标志性成果进行认定,然后由年级汇总,在校园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记录在案,评定小组须由两人以上签字确认,作为标志性成果等级确定的依据。

标志性成果具体包括:参加校内外及班级各项活动中获得的荣誉证书,在各级报刊发表的作品,社团兼职,学生会任职,各类活动的主持人,以及反映学生发展的其他实证性材料。

具体的学生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由初中学校制定(注:特长考级除外)。

确定等级时,根据标志性成果的等次,可先赋予一定的分值。

将每位学生的总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A/B/C/D等级,A等比率不超过30%。

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表格(见附件3)内。

六、评价结果的汇总1、学期综合素质等级的认定办法。

每学期末,将学生的常规性评价、主题性评价和标志性成果评价的等级进行汇总,得出本学期该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

汇总时,每个评价层次各占三分之一,A等不超过30%。

2、毕业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对学生的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进行审核后,由学校在校内公示,接受监督;各级部以通知单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无异议后将等级结果填写在相应表格(见附件4)内。

学生毕业综合素质等级的认定办法为:N=(Qn1+Qn2)*20%+(Bn1+Bn2)*20%+(Jn1+Jn2)*60%N代表中考综合素质等级,n1、n2分别代表上、下两个学期的等级,Q、B、J分别代表七、八、九三个年级。

3、等级比例的要求参照中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规定,在评价时各等级比例实行总量控制,A(优秀)等比例不超过30%,C(合格)等比例控制在25%-30%之间,其余基本为B(良好)等,D(待合格)等除严重违纪学生外一般不予评定。

4、综合性评语除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外,班主任老师还要依据学期评价结果、综合荣誉等,给毕业生撰写毕业评语。

对学生在校三年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整体描述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七、评价保障1、档案留存为体现评价过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给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积累第一手资料,学校要给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每一次评定结束后都将相关资料存入档案中。

主要材料包括:每月一张的《常规性评价表》、每学期一张的《主题性评价表》、每学期一张的《标志性成果登记表》和《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各类标志性成果证书(复印件)和其他实证材料等。

2、运行机制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总体决策与监督者。

评价委员会由教师、家长、学生、校领导组成,全面负责学生素质评价工作,研究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认定办法、程序、保障措施等,监督评价过程,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接受学生与家长的咨询与申诉。

政教处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总体协调与管理者。

负责各类评价表格材料的定期印发,督查各级部、各班级评价工作的按期、规范、有序进行;每月将各班常规性评价结果汇总存档(电子档案),每学期末将各班学期综合评定结果向学生及家长公示,最后确定结果后汇总存档;每学期末核算班级目标管理成绩,根据成绩向各班分配评价等级数额(特别是A等数额)。

各年级各班级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落实者。

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具体组织本班级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本班学生评价结果的合成、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咨询等;学校建立每生一袋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室,每月、每学期将评定过程材料纳入档案袋,安排专人负责保管。

3、实行“一票肯定”和“一票否决”为了充分发挥评价的管理功效,对受到学校重要表彰或重大违纪的学生,实行“一票肯定”或“一票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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