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_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办法

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_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办法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_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办法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应制定规范的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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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规范危险性作业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公司区域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
3职责3.1综合管理部为危险性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危险性作业许可证的审批、存档、现场检查等。
3.2各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性作业具体实施单位,负责作业风险分析,许可证填写,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作业许可证存档等。
3.3各与作业有关的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审查,确认。
4内容4.1在公司区域内进行以下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4.1.1在检修室以外的所有生产场所、库房、公共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包括电、气焊接,切割)4.1.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如:各种储罐、塔、釜、槽车、地下池、炉膛、沟道、烟道、排气道等。
4.1.3破土作业,包括断路作业。
4.1.4临时用电作业。
4.1.5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4.1.6起重作业,起吊20吨以上重物或吊物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等情况下的起吊作业。
4.1作业申请4.1.1作业单位进行作业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必须认真仔细,列出一切可能发生的风险,风险分析结果要填写在作业许可证上。
4.1.2作业单位填写作业许可证。
作业许可证必须认真填写,不得空缺,作业许可证上未列出的事项必须在补充栏内详细填写,签名必须由本人签写。
4.2审批4.2.1作业申请人持经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作业许可证到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安全员应到作业现场,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逐一核实,确认所有措施都落实后,进行签字批准。
7-3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办法

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范和控制高风险作业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术语和定义(一)高风险作业,是指特殊作业及风险识别较大的作业项目;(二)非常规作业,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无规律或固定频次的、缺乏相应作业规定或作业指导书的作业;(三)升级,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作业许可需要提高级别管理的情况,分为票证升级和管理升级。
分等级的作业,应票证升级;未分等级的作业,应管理升级,审批权限提级。
第三条、作业许可管理原则(一)按照“属地管理、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高风险作业实施许可管理,未经许可禁止相应作业;(二)实施许可的作业应从严控制作业次数、作业时限、作业人员;(三)禁止超作业许可时间、超范围作业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企业生产过程涉及的高风险和非常规作业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属地单位负责对作业许可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作业许可管理,并对属地内的作业许可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安全部及各部门负责作业许可审批、监护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资格认定,负责作业许可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章作业许可的范围第八条、涉及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必须实行专项作业许可管理。
具体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的相关制度。
第九条、生产经营过程的高风险非常规作业必须施行许可管理,高风险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临边作业;(二)交叉作业;(三)脚手架作业;(四)吊篮作业;(五)清罐作业;(六)深基坑作业;(七)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八)管线或设备打开;(九)设备堵头(封头)拆卸;(十)低温、高温、高压、易燃易爆、高毒等介质临时接管线;(十一)危险能源隔离(如电气上锁等)。
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作业许可管理,实现作业受控,确保作业安全,依据《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作业,指在油气田企业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从事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的非常规作业(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也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高风险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挖掘、高处作业、吊装、管线打开、临时用电、动火等)。
公司对以上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控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办法,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增加)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按要求执行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程序,开展相应培训,落实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及时开展检查指导,确保作业安全。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七条作业许可范围在所辖区域内或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应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非计划性维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或无规程指导的维修工作);(二)非常规承包商作业;(三)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工作;(四)交叉作业;(五)油气处理储存设备、管线带压作业;(六)缺乏操作规程的工作;(七)屏蔽报警、中断连锁和停用安全应急设备;(八)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其他高风险作业。
如果工作中包含以下工作,还应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票:(一)进入受限空间;(二)挖掘作业;(三)高处作业;(四)移动式吊装作业;(五)管线与设备打开;(六)临时用电;(七)动火作业。
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结合企业作业活动特点、风险性质,明确需要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作业类型,并建立作业许可工作范围清单。
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XX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境外项目部和作业区(以下简称“各单位”),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办法中作业许可是指在从事非常规作业及高危作业之前,为保证作业安全,必须取得授权许可方可实施作业的一种管理制度。
第四条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许可的范围界定、申请、批准、取消和关闭,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第五条公司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培训、监督和考核,HSE 主管部门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六条作业许可管理主要针对非常规作业和高危作业。
非常规作业是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和承包商作业的活动。
包括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和无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承包商在作业区内的临时作业,在其它承包商区域进行的作业,偏离安全标准、规则和程序要求的作业,屏蔽报警、中断联锁或移动安全应急设备,以及交叉作业等。
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 1 —的其他工作,选择开许可证。
高危作业是指从事高处、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对作业人员产生高度危害的作业,包括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管线打开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等。
第七条非常规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还应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对于频繁进行的高危作业,如进行了风险识别和控制,并有操作规程或方案,可不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八条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作业活动特点、风险性质,确定需要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作业类型,确保对所有高风险的非常规和高危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并建立现场作业许可清单。
第三章申请、批准和实施第九条作业申请人(一般为实施作业的直接负责人)向作业批准人(作业所在区域属地主管,一般为基层生产单位负责人)提出作业许可申请,并组织对作业进行风险评估,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风险评估应由作业人员和属地主管共同完成,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风险及相应的控制措施等,必要时应编制HSE工作方案。
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作业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作业风险管理操纵,正确识别、评估与分析与作业有关的危险因素,以采取有效的预防与应急措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作业许但是对存在较大风险或者潜在重大危险的作业进行规范与操纵,保障作业人员、环境与设备的安全,针对不一致风险类型而采取的专项组织管理措施。
第三条本办法明确了作业许可的管理范围与操纵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石化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作业许可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HSE部负责制定与修订作业许可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参建单位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工程部负责会签作业许可证;审批占道/断路作业许可。
第七条项目经理分部负责会签作业许可证,对作业许可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监理单位负责审核会签作业许可证,对作业许可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EPC/PC承包商EPC/PC承包商的要紧职责如下:(一)落实作业条件与各项HSE预防措施、应急措施;(二)负责审批本单位承包项目的作业许可证;(三)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四)监督、检查作业过程。
第三章作业许可证管理范围第十条EPC/PC承包商务必对下列作业办理作业许可证。
作业及作业许可证审批权限与有效期见下表。
* 假如受限空间内曾含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时,有效期为8小时。
** 关于起重量小于5吨的吊装作业,作业开始前务必填写起重作业评估表,进行风险识别分析,制定施工方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安全技术交底。
经风险识别后确定为高风险的起重作业,除执行上述措施外,还务必由作业许可证进行管理。
第四章作业许可申请第十一条作业单位在作业前按照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确认现场的作业条件、落实各项风险预防措施与应急措施,提早24小时向作业许可证审批单位/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作业许可由作业单位施工主管人员提出申请,不得安排HSE人员申请办理作业许可。
第十二条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处理险情)下,可由作业负责人或者其他领导在采取安全措施、指派专人监护的前提下,口头批准进行,如需连续作业补办作业许可。
大票青海油田公司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办法

附件1青海油田公司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青海油田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作业许可安全管理,实现作业受控,确保作业安全,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等规定, 结合油田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安全托管单位及承包商(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作业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从事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的非常规作业(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及有专项程序规定的高危作业(如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管线与设备打开、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移动式起重机吊装、挖掘等)。
油田公司对以上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炼油化工、电力、建筑行业有相关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紧急状态下的作业,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及“管业务管安全”的原则,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控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第六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培训,生产、设备、基建、安全、用电等职能部门负责相应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安全、监督、消防等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和考核,同时,安全部门提供咨询指导。
第七条各单位在属地范围内执行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现场的属地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八条作业许可范围在所辖区域内或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应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办理“作业许可证”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一)非计划性维修作业(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或无规程指导的维修作业)。
(二)非常规承包商作业。
(三)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作业。
(四)交叉作业。
(五)油气处理储存设备、管线带压作业。
(六)缺乏操作规程的作业。
(七)屏蔽报警、中断连锁和停用安全应急设备。
(八)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其它高风险作业。
作业许可管理解决方案

作业许可管理解决方案
1. 明确需求:首先,确定需要进行作业许可管理的工作场所和作业活动。
2. 制定政策:制定作业许可管理的政策和程序,明确许可证的申请、审批、执行和关闭的流程。
3.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培训,使他们了解作业许可管理的重要性、程序和要求。
4. 许可证申请:员工或团队负责人填写许可证申请表,包括作业描述、风险评估、安全措施等信息。
5. 风险评估:对作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的危险和控制措施。
6. 审批流程:许可证申请提交给相应的审批人员进行审查和批准。
审批人员可以是主管、安全专家或其他指定人员。
7. 安全措施:在批准许可证之前,确保已经制定并落实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以降低风险。
8. 许可证执行:一旦许可证获得批准,作业可以开始执行。
作业人员必须遵守许可证上的要求和安全措施。
9. 监督与检查:在作业期间,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并且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10. 许可证关闭: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通知许可证签发人,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所有工作已经完成,现场安全无隐患后,关闭许可证。
作业许可管理办法PPT课件

高危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 压、易燃、易爆、剧毒、放 射性等对作业人员产生高度 危害的作业,包括进入受限 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 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 业、管线打开、临时用电和 动火作业等。
第12页
申请和审批
•要求 •流程
组织和实施作业,应当在作业前结合作业内容 技术难度、作业环境等进行作业策划,按要求 申请、审批相应的作业票。
作业申请 作业批准 作业实施 作业取消 作业延期 作业关闭
• 策划
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研究方案 明确人员、资源保证、填写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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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和审批
• 查阅资料 查阅、学习、熟悉涉及本作业的作业任务书 施工设计、作业指导等对健康安全与环境有 要求的文件;
•查看现场
查看作业现场或者进行作业现场调查, 辨识危害因素、评估风险、拟定风险控制措施;
第20页
• 策划
申请和审批
作业许可策划、申请和审批程序
组织作业的生产单位分管领导或者部门负责人、站队长负责, 组织安全环保管理、专业技术等部门负责人、作业单位和 作业涉及的属地站队长、班组长共同进行作业策划
• 填票
由作业单位的站队填写《作业许可证》;
第21页
• 审查
申请和审批
作业许可策划、申请和审批程序
所属各单位和 承包商执行作 业许可管理办 法,并提出改 进建议。
员工接受作业 许可安全管理 培训,执行作 业许可管理办 法。
第11页
作业许可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承包商在生产或施工作 业区域内,进行下列非常规作业、高风险 的临时作业和高危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办理作业许可证。
非常规作业是指临时性的、 缺乏程序规定的和承包商作 业的活动,包括未列入日常 维护计划的和无程序指导的 维修作业,偏离安全标准、 规则和程序要求的作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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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编号:GZ/XM 005-2015施行日期:2015-06-01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发布文号:中油建〔2015〕8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防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等不良后果的发生,按照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企业标准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直属项目部、承包商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的非常规作业(非常规作业是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检维修作业、工程施工,同时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特殊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挖掘、高处、吊装、管线打开、临时用电、动火等作业。
突发事件应急情况下发生的作业项目不纳入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国内专业分公司、海外分(子)公司、国内直属项目部组织的各类生产、施工中非常规作业和特殊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办法。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公司作业许可的执行提供咨询和支持,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国内专业分公司、海外分(子)公司、国内直属项目部负责项目现场作业许可的管理和实施,并提供相关资源保障。
第七条各项目部(厂)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作业许可实施细则并遵照执行,报上级单位备案。
第三章作业许可范围第八条下列工作均应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办理作业许可证:(一)非计划性维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维修计划或无程序指导的维修工作);(二)临时性的、缺乏安全程序的作业;(三)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作业;(四)交叉作业;(五)夜间作业;(六)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七)动火作业;(八)高处作业;(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十)临时用电作业;(十一)挖掘作业;(十二)放射作业;(十三)管线打开作业;(十四)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十五)易燃易爆场所作业;(十六)其他作业。
即项目部经过风险识别,确认作业过程非常危险,有必要专门进行严格控制的作业。
(十七)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其他工作,应办理作业许可证。
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参见附件1。
第九条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工作,应按照《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程序》、《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程序》、《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程序》、《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程序》、《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管理程序》和《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管线打开安全管理程序》的要求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一)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二)动火作业;(三)高处作业;(四)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五)临时用电作业;(六)挖掘作业;(七)放射作业;(八)管线打开作业。
第四章作业许可申请第十条作业前申请人(作业班组)应填写“作业许可证”,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作业许可证、作业内容说明、相关附图、工作安全分析、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
作业申请人应是现场作业负责人,要求明确到施工班组或施工队。
当作业许可涉及到多个负责人时,被涉及到的负责人均应在申请表内签字。
作业许可证的格式参见附件2。
第五章风险评估第十一条申请人应组织对申请的作业进行风险评估,完成工作安全分析。
风险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的风险及危害程度、相应的控制措施等。
第十二条对于一份作业许可证项下的多种类型作业,可统筹考虑作业类型、作业内容、交叉作业界面、工作时间等方面因素,统一完成风险评估。
第十三条作业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通过风险评估确定的危害和不可承受的风险,均应在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第六章安全措施第十四条作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措施。
需要系统隔离时,应进行系统隔离、吹扫、置换、交叉作业时需考虑区域隔离。
第十五条许可证审批之前,对凡是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环境,都应进行气体检测,并确认检测结果合格。
同时在安全工作方案中注明工作期间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
第十六条许可证得到批准后,在作业实施过程中,申请人应按照安全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气体检测,填写气体检测记录,注明气体检测的时间和检测结果。
气体检测证明表参见附件3。
第十七条凡是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作业,作业单位均应按照相应要求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监督相关人员佩戴齐全,执行相关个人防护装备管理的要求。
第七章许可证审批第十八条项目部在收到施工单位(或承包商)的作业申请后,工作区域负责人(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和相关方人员,集中对许可证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论。
审查内容包括:(一)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二)确认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包括风险评估、安全工作方案、作业区域相关示意图、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三)确认安全作业所涉及的其他相关程序遵循情况,如Q/SY GCJ 03005、Q/SY GCJ 03002、Q/SY GCJ 03004等;(四)确认作业前、作业后应采取的所有相关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五)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施;(六)确认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七)其他。
第十九条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许可证上所涉及的工作区域进行现场核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现场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与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二)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三)系统隔离、置换、吹扫、检测情况;(四)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五)安全消防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六)培训、沟通情况;(七)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八)确认安全措施的提供方,并确认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第二十条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后,工作区域负责人和其授权人、申请人、受影响的相关各方均应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第二十一条如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对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案。
申请人按要求完成整改后,重新提交一份带有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申请,由审查方重复上述工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批准人应为每次作业指派监护人。
监护人应经过作业许可培训并考核合格,作业前应了解本次作业的风险控制措施并确认落实。
第二十三条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现场关键人员变更时,应经过批准人和申请人的审批。
第八章许可证取消第二十四条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各方都有责任随时取消作业许可,停止作业并通知相关方。
许可证一旦被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请作业许可证。
取消作业应由申请人和批准人在许可证正本上签字,并将副本收回。
(一)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二)作业内容发生改变;(三)实际作业与计划作业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四)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机生命的违章行为;(五)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六)已超过许可证有效期而没有申请延期的作业;(七)事故状态下。
第二十五条一份作业许可证控制多种类型作业时,若其中任何一项作业因上述原因被停止,其他相关作业应同时停止,该作业许可证及其项下所有许可证也同时取消。
第九章许可证延期和关闭第二十六条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同意一致确定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
第二十七条如果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申请人可申请延期。
申请人、批准人及相关方应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业条件未发生变化。
若有新的安全要求(如夜间工作的照明)也应在申请上注明。
在新的安全措施要求都落实以后,申请人和批准人方可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延期。
许可证未经批准人和申请人签字,不得延期。
第二十八条在规定的延期次数内没有完成作业,需重新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作业完成后,申请人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后方可关闭作业许可证。
第十章许可证管理第三十条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
第一联(正本)交给申请人放置在作业现场;第二联张贴在现场办公室或公开处以示沟通,让现场所有相关人员了解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位置和内容;第三联送交相关方以示沟通;第四联由批准人留存。
许可证编号应由批准人按要求填写。
第三十一条作业许可分发后,不得再做任何修改。
工作完成后,许可证第一联由申请人、批准方签字关闭后交批准方存档。
许可证存档并保存一年(包括已取消作废的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在工作实施期间,申请人应时刻持有有效的作业许可证的第一联,并将作业许可证第一联、专项作业许可证第一联和安全工作方案置于工作现场的醒目处。
第三十三条当同一工作有多个施工单位参与时,每个施工单位都应有一份作业许可证(或复印件)。
当工作需要中断(正常工作间的休息除外)和工作已超过许可证规定的时间限制时,许可证第一联应交回批准方保留。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应对作业许可证和相关的作业证明进行统一登记保存和管理,填写《作业许可证登记表》(参见附件4)。
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中油建安字〔2013〕302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1. 作业许可证办理流程2. 作业许可证3. 气体检测证明表4. 作业许可证登记表附件1作业许可证办理流程附件2作业许可证受影响相关方共同签署许可证取消保存单位(部门):保存期限:附件3气体检测证明表保存单位(部门):保存期限:附件4作业许可证登记表保存单位(部门)保存期限:-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