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
河湖健康评价导则

河湖健康评价导则河湖健康评价导则1. 引言河湖是自然资源中重要的一部分,对于维持地球生态平衡和人类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对河湖环境的不合理利用,很多河湖已经遭受了严重破坏,生态系统失衡,水质恶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成为常见现象。
为了维护和恢复河湖的健康,河湖健康评价导则成为了必须的工具。
2. 河湖健康评价的重要性2.1 河湖健康评价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义河湖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栖息地,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河湖健康评价,可以及时发现河湖环境变化和生态系统恶化的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保护和修复,从而维护和提升生物多样性。
2.2 河湖健康评价对水资源管理的意义河湖是重要的水资源供给源,对于农业、工业和居民生活等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河湖健康评价可以评估水资源的供应能力、水质状况和水量变化等,为水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合理的水资源利用和保护。
2.3 河湖健康评价对人类健康的意义河湖水是人类的生活、饮用和农业灌溉等重要水源,河湖健康评价可以评估水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确保人类健康和生活安全。
3. 河湖健康评价的基本原则3.1 综合性原则河湖健康评价应考虑水质、水量、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等多个方面,综合评估河湖的健康状况。
3.2 可操作性原则河湖健康评价应具备可操作性,即评价指标应易于测量和监测,方便实施和管理。
3.3 公正性原则河湖健康评价应公正、客观和科学,基于可靠的数据和科学的评价方法进行。
4. 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4.1 水质评价指标水质是评价河湖健康的重要指标之一。
常用的水质评价指标包括溶解氧、水温、pH值、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等。
4.2 水量评价指标水量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流量、水位、年总径流量等,用于评估河湖的水资源状况和水文变化。
4.3 生态系统评价指标生态系统评价指标用于评估河湖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包括湿地面积、湖泊面积、河道长度、岸线类型等。
4.4 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标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标用于评估河湖中物种多样性和生物数量,常用的指标包括生物多样性指数、生物密度、优势种等。
河道内生态需水估算方法及其评述_钟华平

河道内生态需水估算方法及其评述钟华平1,2,刘 恒2,耿雷华2,徐春晓2(1.河海大学,江苏南京 210098;2.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江苏南京 210029)摘要:针对目前常用的水文指标法、水力学法、整体分析法和栖息地法,4大类河道内生态需水估算方法就其适用条件和范围作了相关评述。
认为不同的估算方法有其不同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在实际应用中需根据已有资料条件和研究的目的,选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关 键 词:生态需水;估算方法;河道内;栖息地中图分类号:X143;X171.1;G35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791(2006)03-0430-05收稿日期:2004-12-18;修订日期:2005-04-30基金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资助项目(2003CB415104)作者简介:钟华平(1964-),男,江西赣县人,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政策法规研究。
E -mail :hpzhong @nhri .cn河道内生态需水通常是指河流为了维持某一特定生态系统的基本生态功能,河道应保持的流量。
河道内生态流量一般指维持水生和岸栖生物生存的最小需水量[1]。
国外经过多年来的研究,已形成了一些相对成熟的生态需水估算方法。
基本可以分为:水文指标法、水力学法、整体分析法和栖息地法等4大类。
不同的计算方法各有其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选定生态需水评估方法应考虑下列因素:河流类型;人们的生态环境价值观;计算结果的精度要求;收集资料的费用和困难程度等。
一些国家的生态需水评价,还依据计算的精度进行评价结果分级[1]。
1 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方法1.1 水文指标法(Hydrological Index Methods )水文指标法(也称历史流量法)是生态需水评价中最简单的、需要数据最少的方法,它依据历史水文数据确定需水量。
最常用的方法有Tennant 法或称蒙大拿(Montana )法、水生物基流法、可变范围法、7Q10法、德克萨斯(Texas )法、流量持续时间曲线分析法、年最小流量法和水力变化指标法(IHA )等。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指导性技术文件SL XXX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征采建议稿)Regulation for River and Lake Eco-Environmental Water DemandComputation201X-XX-XX 公布201X-XX-XX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前言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计划安排,依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要求,编制《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
本规范共 9 章 15 节 93 条和 2 个附录,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资料采集与检查剖析;——河流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湖泊、沼泽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河流水系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河流外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流域生态环境需水综合剖析。
本标准同意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资源司本标准解说单位:水利部水资源司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本标准主要草拟人:本标准审察会议技术负责人:本标准体例格式审察人:目次1.总则 ..................................错误 !不决义书签。
2.术语 ..................................错误 !不决义书签。
3.基本规定 ..............................错误 !不决义书签。
4.资料采集与检查剖析 ....................错误 !不决义书签。
5.河流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 ................错误 !不决义书签。
基本要求 ........................错误 !不决义书签。
生态环境状况与保护目标剖析 ......错误 !不决义书签。
河流控制断面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 错误 !不决义书签。
河口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错误 !不决义书签。
6.湖泊、沼泽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错误 !不决义书签。
水库工程建设时的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分析

水库工程建设时的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分析现行规范、导则及指导性文件对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的规定不一而足,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要花费很大精力进行梳理,选取的方法和计算结果在审查会上也常有争议。
本文以陕南Y水库为例,通过分析对比现行的8个规范、导则及指导性文件,采用Qp法、近10年最枯月平均流量法、流量历时曲线法计算并推荐壩址段面生态基流为0.07m3/s,采用Tennant法、径流百分数法计算并推荐该河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宜为786万m3~1201万m3,目标生态环境需水量宜在1703万m3以上的分析思路和结果得到各级审查部门认可,希望能为同类工程规划设计时参考。
期待各类规程、规范和导则、指南等指导性文件,能尽快统一对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的规定或引用指向,使之能更简化和便利的用于指导工程规划设计和论证评估工作。
标签:水库工程建设;生态基流;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目标生态环境需水量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时,通常要分析工程建设对河流生态的影响,提出满足下游生活、生产和生态保护需要的最小下泄流量。
本文根据《水资源规划规范》(GB/T51051-2014)、《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Z712-2014)(以下简称《生态需水计算规范》)、《河湖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SL/Z479-2010)(以下简称《生态需水评估导则》)、《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技术规范》(SL429-2008)(以下简称《供需预测规范》)、《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45-2006)(以下简称《规划环评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2011)(以下简称《导则》)及《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需水预测部分》(修订)(以下简称《细则》),以陕南Y水库为例,综合分析提出了水库坝址断面生态基流及适宜的基本、目标生态环境需水量。
1 坝址断面生态基流在各类规范中,生态基流也称为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最小值。
河道内最小生态需水量计算 PPT课件

附录C:常用计算方法
• (3)输沙需水量(对多沙河流):可在专 题研究或根据相关成果基础上确定输沙需 水量。
• (4)河口生态需水量:可通过典型年入海 水量分析确定(也是一种水文学方法), 有条件时可采用分项计算方法。
三、河道内最小生态需水计算
• (一)现阶段规范中关于生态需水量的有 关规定(已颁)
• (二)河道内最小生态需水量常用指标 • (三)河道内生态需水计算及评价中有关
问题
(一)现阶段规范中关于生态需水量的 有关规定
• 1、水利行业规范性文件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
Z322-2005) • 《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45-
• 5、对单个控制断面工程最小下泄流量主要是本河 段不同功能(生态、水环境、冲沙)需水的整合。 对建设项目环评,控制断面的生态需水需由规划 统筹考虑。
生态需水评价
• 1、工程泄放生态基流设施评价 • 2、水库生态用水调度方式评价 • 3、对生态需水满足程度评价
四、河道内生态需水量研究及应用 成果介绍
2006) • 2、环保行业
• 《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 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SL/Z322-2005)
• 《导则》第7.4.4条规定:“建设项目取水应保证 河流生态水量的基本要求,生态脆弱地区的建设 项目取水不得进一步加剧生态系统的恶化趋势。”
《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 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环评函[2006]4 号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与国水利行业指导性技术文件 SL XXX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就是指为保护河道内生态环境,需要保留在河流、湖泊、沼泽内得水量及过程。
2.0.2 河道外生态环境需水就是指流域、区域范围内,实现给定得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需要人工供给得水量。
2.0.3 河道内基本生态环境需水量量就是指为维系河流、湖泊、沼泽得基本生态环境功能,需要保留在河道内得水量及过程。
2.0.4 河道内目标生态环境需水量量就是指河道内生态环境实际用水量少于生态环境需水量得亏缺水量。
3.基本规定 3.0.1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包括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与河道外生态环境需水,以及流域、区域生态环境需水综合分析^p 。
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系按维护河湖生态环境各项功能要求分析^p 计算,河道外生态环境需水系按城乡生态环境各项建设要求分析^p 计算、河湖生态环境需水概念见图3。
0.1。
3.0.2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应将河流水系作为整体,按照水资、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得要求,综合考虑水资条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开发利用现状及需求,统筹协调河湖生态环境功能与社会服务功能得关系,合理确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选择合适得方法,进行生态环境需水计算。
3.0.3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体系见图3.0.3。
图 3.0.1河湖生态环境需水概念图河湖生态环境需水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河道外生态环境需水生态林草需水环境卫生需水城镇绿地需水河湖湿地补水基本自净功能需水水生生物需水输沙需水景观需水压咸需水河湖基本形态需水生物基本栖息地需水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过程(外包)河道外生态环境需水过程(相加)流域、区域生态环境需水综合分析^p 内陆河沿河植被需水生物多样性需水其他功能需水调蓄功能需水3.0.4 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按水文年进行计算,应反映水文过程与生态环境功能与生态环境状况得相互关系与变化规律、 3.0.5 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计算包括节点与河流水系得生态环境需水计算、应合理选择河流控制断面、河口、湖泊、沼泽作为节点,计算节点生态环境需水量;进而计算河流水系得生态环境需水量。
《城市水体生态健康评价技术导则》

CECS XXX:20XX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城市水体生态健康评价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urban water body ecological healthassessment(征求意见稿)202X-XX-XX 发布202X-XX-XX 实施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城市水体生态健康评价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urban water body ecological healthassessmentCECS XXX:20XX主编单位:清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行日期:2020年X X月X X日前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8]015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为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评价流程、城市河道生态健康指标与专项调查、城市河道生态监控评价方法、城市河道生态评价报告编制。
本导则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归口管理,由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中意节能楼环境学院;邮编:100084)和上海海洋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解释单位。
主编单位:清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参编单位:北京清源华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水务局(河道处)苏州科技大学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同济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主要起草人:贾海峰杨珏婕李广贺何培民郑海粟夏坚陆豪席劲瑛潘杨陈正侠孙朝霞朱强张芳张旭刘树模顾澄伟陈颖徐特陈嫣杨宏伟李大鹏黄天寅李勇郭茹张玉虎李骐安翟明洋冷林源陈立婧邵留主要审查人:目次1总则 (1)1.1评价范围 (1)1.2评价原则 (1)2术语 (2)3评价流程 (4)4城市河道生态健康指标与专项调查 (5)4.1一般规定 (5)4.2城市河道生态健康指标及调查要求 (5)4.3河道生态健康调查样点布设 (13)5城市河道生态健康评价方法 (15)6城市河道生态健康评价报告编制 (18)6.1城市河道生态健康评价报告主要结构 (18)6.2城市河道生态健康评价报告附件内容 (19)本规程用词说明 (21)引用标准名录 (22)附录A 河道环境调查数据表 (23)附录B 藻类定性样品数据统计表 (24)附录C藻类定量样品数据统计表 (25)附录D底栖动物调查表 (26)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 (1)1.1Assessment scope (1)1.2Assessment principle (1)2Terms and definition (2)3Assessment procedure (4)4Indicators and special surveys (5)4.1General requirements (5)4.2Indicators and investigative standard (5)4.3Survey sample setting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文件环评函〔2006〕4号关于印发《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函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水生生态与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二○○六年一月十三日主题词:环保水电水利环评技术指南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2006年1月16日印发附件: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一、河道生态用水量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一)河道外植被生态需水量计算1、直接计算法根据某一区域某一类型植被单位面积的需水定额乘以其种植面积计算。
关键是确定不同类型植被在非充分供水条件下的需水定额。
2、间接计算法在非充分灌溉条件下或水分不足时,采用改进的彭曼公式。
ET=ET0×Kc×f(s)式中:ET为作物实际需水量,mm;ET0为植物潜在腾发量,mm;Kc为植物蒸散系数,随植物种类、生长发育阶段而异,生育初期和末期较小,中期较大,接近或大于1.0,通过试验取得;f(s)为土壤影响因素。
θ为实际平均土壤含水率,旱地为占田间持水率百分数,%;θc1为土壤水分适宜含水率,旱地为田间持水率的90%;θc2为土壤水分胁迫临界含水率,为与作物永久凋萎系数相对应的土壤含水率;α为经验系数,一般为0.8~0.95。
3、河道外植被生态需水量计算适用范围直接计算法适用于基础工作较好的地区与植被类型,如绿洲、城市园林绿地等生态用水。
间接计算法适用于我国对植物生态需水量计算方法研究比较薄弱的地区及对植被的耗水定额难测定情况。
(二)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所需水量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所需水量的计算方法主要有水文学法、水力学法、组合法、生境模拟法、综合法及生态水力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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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送审稿)送审资料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08年11月资料清单1.《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编制工作说明;2.《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处理汇总;3.《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送审稿)《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编制工作说明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08年11月《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编制工作说明徐志侠、唐克旺一、工作简况1. 任务来源根据水利技术标准编制合同字[2003]第2号和《生态环境需水评价技术导则》的制定合同,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承担《生态环境需水评价技术导则》的编制工作。
2. 编制目的生态需水是协调生态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是保护生态和管理的技术依据,是改善我国面临的生态系统状况恶化的技术基础之一。
我国生态需水评估工作已经在水资源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等工作中开展,但是,尚缺乏专门的生态需水评估技术标准,给生态需水评价工作造成很大困难。
为满足我国正在开展的生态需水评估工作的需要,统一技术要求,特制定本导则。
3. 工作过程为作好导则编制工作,成立了导则编制工作组,联合人民大学等单位进行起草工作。
于2005年9月编制完成导则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并以通讯方式,通过了由10位生态需水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的审查。
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大纲进行了修改,在2005年11月完成了导则大纲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工作组收集了国内生态需水研究和生产实践的资料,包括水资源规划、生态需水科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领域中生态需水评价情况;广泛收集国外生态需水研究和生产实践情况,包括南非、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某些州、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生态需水评估等相关标准及资料。
分析总结我国生态需水生产和研究情况,借鉴了国外生态需水导则编制的经验。
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导则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于2007年初上交水利部水资源司。
水资源司于2007年4月发出“关于征求《生态需水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共发出80件征求意见函。
编制工作组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分析,并根据意见进行了修改,于2008年11月完成了导则送审稿。
二、标准内容编制说明1. 标准名称根据征求意见稿征求到的意见和本导的内容,将原《生态环境需水评价技术导则》名称改为《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
2. 编制原则(1)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和政策,密切结合自然条件,以合理利用资源为基础,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2)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来制定生态需水评估导则,其内容必须是可行的、合理的或经过实践检验的。
(3)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由于生态需水评估的相当一部分内容尚处于研究阶段,有不少工作尚不能定量。
因此,在评估工作中,应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能定量的则定量,不能定量的则定性。
(4)纳入成熟成果的原则。
主要纳入成熟成果,对争论较大的成果不予纳入,但是,可以给予说明。
(5)评估的生态需水类型是与水资源开发相关的生态需水。
(6)评估方法尽量覆盖和水资源开发相关的生态需水类型。
(7)充分发扬民主,与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共同确认,全面征求意见,保证导则的全局观、社会观和公正性。
(8)做好与现行相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避免重复和矛盾。
(9)标准条文的规定,必须严谨明确,文字简练,不得模棱两可,其内容深度、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应当前后一致,不得矛盾。
3. 确定主要内容(1)生态需水类型从国内看,生态需水评估工作主要涉及河流(包括河口),少量涉及湖泊,个别涉及沼泽,干旱和半干旱地区涉及植被生态需水。
从国外看,生态需水评估标准主要涉及河流与河口,少量涉及湖泊和沼泽,个别涉及地下水水位。
为此,确定本导则包括河流、河口、湖泊和沼泽的生态需水评估,对干旱和半干旱地区,涉及植被生态需水。
(2)生态需水评估包含的主要内容归纳国内外生态需水相关科研和生产实践,得出生态需水评估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确定生态保护目标、满足生态保护目标的生态需水评估、生态需水实施后的监测和评价三个部分。
在我国生态需水的生产实践中,还没有较明确的确定生态保护目标的方法,生态保护目标的确定方法多种多样。
例如,现状生态不再恶化;现状生态不再恶化并局部改善;以某种珍稀生物为保护目标;模糊的保护目标等,生态保护目标确定方法很不成熟。
因此,生态保护目标确定方法不纳入本导则。
由于在我国实施生态需水的过程中,涉及生态需水实施后的监测和评价的实践极少,因此,本导则不涉及该项内容。
本标准涉及的是满足生态保护目标的生态需水评估,是生态保护目标对应的生态需水评估。
(3)生态保护目标和生态需水定义根据国内外对生态保护目标的界定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导则生态保护目标定义为根据生态系统的需要、社会需要和社会期望,由有关政府部门设定,要实现的生态系统状态。
其为生态系统管理的一部分。
由于本导则中的生态需水是生态保护目标相应的生态需水,因此生态需水定义为将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和生态过程维持在一定水平所需要的水量,是指一定生态保护目标对应的水生态系统对水的需求。
(4)生态需水评估程序根据我国生态需水实践中生态需水评估程序,参考国外生态需水的确定过程,确定我国生态需水评估一般程序:基本资料收集;生态保护目标获取;确定评估范围;生态系统特性分析;确定项目对生态系统及其水文要素的影响;确定待计算的生态需水要素;选择生态需水计算方法;生态需水计算;生态需水计算结果合理性分析。
(5)生态保护目标获取制定生态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权衡水量在经济社会和生态系统的之间的分配,使经济社会用水和生态系统用水达到某个平衡点,从而使水的社会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最大化。
从制定生态保护目标的目的看,可以通过分析水和水的社会价值、水的经济价值、水的生态价值关系,通过水资源配置多方案比较,以水的总价值最大化为原则,可以确定生态保护目标。
然而,虽然水的经济价值可以较好的定量计算,但是,水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都难以合理的定量计算。
因此,通过定量计算的方法确定生态保护目标的方法还难以实施。
在我国的生产实践中,生态保护目标的确定方法多种多样。
确定的目标类型也很多,例如,现状生态不再恶化;现状生态不再恶化并局部改善;以某种珍稀生物为保护目标;模糊的保护目标等。
我国现在还没有较系统和明确的确定方法,但是,大部分地区通过各种途径制定了生态保护目标。
因此,可从发展改革委员会、水利、环境保护、城市规划、林业、渔业等相关部门和相关成果资料中获取项目所在地河流生态保护目标,也可通过其他途径获得。
生态保护目标包括保护目标物和保护水平。
(6)生态需水计算方法广泛收集了国内外河流生态需水计算方法,分析了我国各种生态需水计算方法,总结较为成熟的计算方法,形成导则附录A和附录B。
三、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本导则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国与生态需水相关的现行强制性标准有《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SL 348-2006)和《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 45—2006)。
本导则与这两个标准不冲突。
本导则引用了《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SL 348-2006)。
四、实施该标准的要求、措施建议由于本导则为我国第一部生态需水方面的专用标准,需要进行通过举行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
水利技术标准意见处理汇总表《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处理汇总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编制组2007 年11月一、意见汇总的依据根据水利部司局函(资源规函〔2007〕10号),对《生态需水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现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处理汇总。
二、意见汇总情况的简要说明本次共发出80件征求意见函,收到意见43份,逾期未收到意见的37份。
对此37份认为是同意《生态需水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对收到的意见进行了汇总。
绝大部分意见对本导则提出了修改意见,大部分意见对本导则给予了肯定,仅有一份意见认为导则不成熟,应该转为指导性标准(本导则本身就是指导性标准)。
三、其他无。
意见处理汇总表注:处理意见分为:采纳、部分采纳和未采纳。
未采纳时应简述理由。
S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指导性技术文件SL/Z XXX—XXXX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送审稿)Guidelines for Assessment of Instream Ecological Water Requirements2008-11-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与环境,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要求,制定《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技术导则(试行)》。
本导则共8章和两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和术语;——基本规定;——河流生态需水评估;——湖泊生态需水评估;——河口生态需水评估;——沼泽生态需水评估;——水质需水、泥沙冲淤平衡需水和水温需水评估;——附录A和附录B。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仅供参考。
有关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建议和意见,向水利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河流生态需水评估 (6)4.1一般规定 (6)4.2基本资料 (6)4.3评估范围 (7)4.4生态系统特性分析 (7)4.5分析项目对生态系统及其水文要素的影响 (7)4.6确定待计算的生态需水要素 (7)4.7生态需水计算方法选择和生态需水计算 (8)4.8生态需水计算结果合理性分析 (8)5 湖泊生态需水评估 (9)5.1一般规定 (9)5.2基本资料 (9)5.3评估范围 (10)5.4生态系统特性分析 (10)5.5分析项目对生态系统及其水文要素的影响 (10)5.6确定待计算的生态需水要素 (10)5.7选择生态需水计算方法和生态需水计算 (11)5.8生态需水计算结果合理性分析 (11)6 河口生态需水评估 (12)6.1一般规定 (12)6.2基本资料 (12)6.3评估范围 (13)6.4生态系统特性分析 (13)6.5分析项目对生态系统及其水文要素的影响 (13)6.6确定待计算的生态需水要素 (13)6.7选择生态需水计算方法和生态需水计算 (13)6.8生态需水计算结果合理性分析 (14)7 沼泽生态需水评估 (15)7.1一般规定 (15)7.2基本资料 (15)7.3评估范围和生态系统特性分析 (15)7.4分析项目对生态系统及其水文要素的影响 (16)7.5确定待计算的生态需水要素 (16)7.6选择生态需水计算方法和生态需水计算 (16)7.7生态需水计算结果合理性分析 (16)8 水质需水、泥沙冲淤平衡需水和水温需水评估 (17)附录A 河流生态需水计算参考方法 (18)A.1水文学方法 (18)A.2水力学法 (20)附录B 湖泊、河口和沼泽生态需水计算参考方法 (22)B.1湖泊生态需水计算方法 (22)B.2河口生态需水计算方法 (24)B.3沼泽生态需水计算方法 (25)本标准标准用词说明 (27)条文说明 (28)1 总则1.0.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与环境,规范生态需水评估工作,统一评估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制定本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