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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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

传染病概述
(二)、传染性 传染性是指感染轻易传播给新宿主旳程度
。全部旳传染病都有一定旳传染性,这是 传染病与其他感染性疾病旳主要区别。例 如耳源性脑膜炎和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在 临床上都体现为化脓性脑膜炎,但前者无 传染性,不必隔离,后者则有传染性,必 须隔离。
传染病概述
(三)、流行病学特征 在自然和社会原因旳影响下,传染病旳流
传染病概述
2、经水或食物传播:经水或食物传播旳传染病涉及许多肠 道传染病和某些寄生虫病,个别呼吸道传染病也可经过食 物传播。
经饮水传播旳疾病常呈暴发流行。其流行特征为: 病例分布与供水范围一致,有饮用同一水源史; 在水源经常受到污染处病例终年不断; 除哺乳婴儿外,发病无年龄、性别、职业差别; 停用污染水源或采用消毒、净化措施后,暴发或流行 即可平息。
传染病概述
临床症状期病人旳传染源作用不但取决于所排出 旳病原体旳数量,也有赖于病人旳行为特点,因 为这些特点能够限制或增进疾病旳传播。
如重症病人在隔离条件下,其向外传播旳可能性 大大降低。假如隔离条件不好则有可能造成传播 。轻型或非经典病人往往不加隔离,能够自由活 动,故流行病学意义相对较大。
传染病概述
传染病潜伏期 旳意义: 5)潜伏期旳长短可影响疾病旳流行特征。
一般短潜伏期传染病来势猛,常呈暴发型 ,如流行性感冒;而长潜伏期传染病旳流 行连续较长; 6)根据潜伏期评价疫源地旳消灭。只有在 传染源被消灭,采用了终末消毒措施,并 经一种最长潜伏期后不再有新发病例,才 干宣告消灭疫源地。
染,都能产生针对病原体及其产物(如毒 素)旳特异性保护性免疫。 部分传染病,如麻疹、天花、流行性出血 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等,一次得病后几乎 不再感染。 而其他许多传染病其病后免疫状态均不能 连续终身,当免疫力下降或消失时,可第 二次得病。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内容—1.组织机构职责
遵循原则:
分级负责 属地管理
1.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
修订要点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卫生计生委及省级以上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 或各省(区、市)疾病预防 控制工作需要,可调整传染 病监测报告病种和内容。
既往
卫生部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或各 省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 可增加传染病监测报告病种 和内容。
施办法》
地方性卫生法规
卫生行政规章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136部)
(2015年版)
地方性卫生规章
其他
传染病报告法制建设历史
沿革 十届人大修订通过:《传
七届人大审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 9月1日
染病防治法》(主席令 (第十七号)),12月1 《乡日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86号))
★2015年10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 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5]53号)
★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技术指南 (2016年征求意见稿)(中国疾控中心)
小结
与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
1.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方各级疾控:
(1)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 训和工作指导,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 关方案,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 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 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动态监视本辖区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 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 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传染病与紧急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规定

传染病与紧急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规定

传染病与紧急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规定1. 目的为确保对传染病和紧急公共卫生事件的及时、准确报告和有效处理,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公共场所、工矿企业、农(牧、渔)村等,以及与传染病和紧急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处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3. 报告责任(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为传染病报告的责任单位。

(2)上述单位的从业人员为传染病报告的责任人。

(3)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

4.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1)病例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

(2)病例发病情况:发病时间、症状、体征、诊断等。

(3)病例相关接触者信息:姓名、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等。

(4)其他可能有助于疾病防控的信息。

5. 报告时限(1)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甲管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于2小时内报告。

(2)发现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报告。

(3)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报告。

6. 报告方式(1)通过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无法使用信息系统进行报告时,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报告。

7. 调查与处理(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了解病例发病情况、接触者健康状况等,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医疗机构应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对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并采取必要的消毒、灭菌措施。

(3)相关部门应依法采取措施,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8. 培训与宣传(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应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防控能力。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为了及早发现、控制和应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建立的一套报告机制和相关法规体系。

该制度的目的是快速、准确地收集和传递关于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公众健康。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报告者和报告对象:明确哪些机构和人员有责任向相关部门报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应该报告什么样的信息。

2. 报告渠道和时限:确定报告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明确最迟应报告的时限,以确保及时传递信息。

3. 报告内容:规定应该报告的相关信息,包括疾病或事件的名称、病例数、症状、传播途径等具体内容。

4. 报告机构和责任:明确哪些机构负责接收和核实报告信息,以及对报告者的保密义务和奖励机制。

5. 数据收集和分析:规定如何收集、整理和分析报告信息,以便及时发现疫情和公共卫生风险。

6. 信息共享和通报:明确信息共享的渠道和方式,确保及时向相关机构和公众通报疾病和事件信息,以便启动有效的应急响应。

7. 处理程序和措施:确立针对不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不同应对措施和处理程序,包括病例追踪、隔离措施、药物研发等。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对于及早发现和控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非常重要。

它能够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帮助决策者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保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5.经节肢动物传播: 其传播方式有两种:
①机械性传播 ②生物性传播 流行特征包括: (1)地区性分布特征; (2)明显的职业性; (3)一定的季节性; (4)青壮年发病较多。
6.经土壤传播:
经土壤传播疾病的意义大小主要取决于病 原体在土壤中的存活力,人与土壤接触的 机会与频度以及个人卫生习惯等。
丙类11种: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按一般流感报告)、流行性腮腺炎、 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 、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手足口病。丙类共计。
非法定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肝吸虫病 (不是血吸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恙虫病、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 人感染猪链球菌、人粒细胞无形体病、不明原因肺炎、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症
二、 法定传染病的报告时限
1、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 报告时限: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的疾病控制机构 报告(网络报告)。
2、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的报告时限: 于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网络报告) 。 非法定传染病也要报告。
四、传染病的预防及控制
(一)、传染的概念及特点 传染病的概念
由病原微生物感染引起的,可在人与人之间或人与 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疾病称为传染病。 (二)、构成传染病流行的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 途径、人群易感性
传染源 指体内有病原体生长繁殖,并能排出病原体的人和
动物。它包括: 1.病人 2.病原携带者 3.受感染的动物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传染源:
病人和带菌者是本病的传染源。潜伏期1—7天,一 般为2—3天。病人从潜伏期末开始到病后10天内具 有传染性。 潜伏期——指病原体侵入人体到临床症状出现的这 段时间。不同的传染病潜伏期长短不一样,短至数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工作指标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工作指标
第十章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报告和处理
10.工作指标
①传染病疫情报告率
•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网络报告的传染病病例数/登记传染病病例 数×100%
• 分母“登记的传染病病例数”:是指在某一周期内,根据医疗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机构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实验室检测登记本、出入院登 记本等记录,在指定范围内登记的病例中,凡符合传染病诊断 标准或病例报告标准的病例数量
• 分子“报告及时的病例数” :指在报告传染病病例中,于规 定时间内完成报告的病例数量
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相关信息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100%
• 分母“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 :指医疗机构在发现 应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后,按照相关规定将信息通 过网络直报报告至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中, 或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 告至当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信息数量
估, 参与应急预案制定;
• 4.报告处理流程:发现→报告(责任人、内容、方式、程序、时 限)→处理(①病人医疗救助和管理;②密切接触 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管理;③流行病学调查;④疫 点疫区处理;⑤应急接种和预防服药;⑥健康宣教)
• 5.工作指标:①传染病疫情报告率;②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 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
• 分子“及时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 :指在已报告 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中,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告的信息 数量
小结
• 1.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和分类; • 2.服务对象:含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等; • 3.风险管理:协助风险排查,收集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

基本公卫服务第三版-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基本公卫服务第三版-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 分诊记录
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 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没有设 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 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
◦ 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
2. 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
、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 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等特定目的监成或者可能造成社 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 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 康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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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卡》采用统一格式,可使用纸质或电子形式填报,内容要完整、准确、填报人须签名。纸质报告卡要 求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电子交换文档应当使用符合国家统一认证标准的电子签名和时 间戳。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说明如下:
◦ 1. 卡片编号:由责任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建议按年度编制,如年份(4位数字)+科室代码(2位数字,自行编号)+顺序号(4 位),如“2016-03-0001”,或者采用网络直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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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2周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 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 者相继出现3例及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 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
◦ 临床表现相似性、发病人群聚集性、流行病学关联性 ◦ 健康损害严重性 ◦ 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
◦ 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生成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标准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标准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标准一、服务目标辖区内服务人口。

二、服务内容(一)流行症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情危险办理在疾病防备操控组织和其他专业组织辅导下,城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帮忙展开流行症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情危险排查、搜集和供给危险信息,参加危险评价和应急预案制(修)订。

突发公共卫生事情是指忽然产生,形成或许或许形成社会大众健康严峻损害的严重流行症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食物和作业中毒以及其他严峻影响大众健康的事情。

(二)流行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情的发现、挂号城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标准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挂号本、X线查看和实验室检测成果挂号本。

首诊医生在医治过程中发现流行症患者及疑似患者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流行症陈述卡》;如发现或置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情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情相关信息陈述卡》。

(三)流行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情相关信息陈述2.陈述时限。

发现甲类流行症和乙类流行症中的肺炭疽、感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患者或疑似患者,或发现其他流行症、不明原因疾病爆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情相关信息时,应按有关要求于2小时内陈述。

发现其他乙、丙类流行症患者、疑似患者和规则陈述的流行症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陈述。

3.修订陈述和补报。

发现陈述过错,或陈述病例转归或确诊状况产生变化时,应及时对《流行症陈述卡》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情相关信息陈述卡》等进行修订;对漏报的流行症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情,应及时进行补报。

(四)流行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情的处理1.患者医疗救治和办理。

依照有关标准要求,对流行症患者、疑似患者采纳阻隔、医学观察等办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情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载及其他有关材料并妥善保管。

2.流行症密切触摸者和健康损害露出人员的办理。

帮忙展开流行症触摸者或其他健康损害露出人员的追寻、查找,对会集或居家医学观察者供给必要的根本医疗和防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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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服务人口。

二、服务内容
(一)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

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1.报告程序与方式。

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传染病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按相关要求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报告,同时向辖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送《传染病报告卡》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2.报告时限。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应按有关要求于2小时内报告。

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报告。

3.订正报告和补报。

发现报告错误,或报告病例转归或诊断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传染病报告卡》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等进行订正;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进行补报。

(四)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1.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

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2.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

协助开展传染病接触者或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查找,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

3.流行病学调查。

协助对本辖区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和提供病人、密切接触者、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相关信息。

4.疫点疫区处理。

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协助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5.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协助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工作,并提供指导。

6.宣传教育。

根据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五)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参照有关规定。

三、服务流程
发现、登记
1.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2.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报告处理
1.报告程序和方式:
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传染病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按相关要求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传染病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同时向辖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送《传染病报告卡》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2.报告时限: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应按有关要求于2小时内报告。

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报告。

3.订正报告和补报:
发现报告错误,或报告病例转归或诊断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传染病报告卡》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等进行订正;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进行补报。

1.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

2.传染病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

3.流行病学调查。

4.疫点疫区处理。

5.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6.宣传教育。

风险管理
1.协助进行风险排查。

2.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

3.参与风险评估。

4.参与应急预案制订。

四、服务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协助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

(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做好相关服务记录,《传染病报告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应至少保留3年。

五、考核指标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率=报告卡片数/登记传染病病例数×100%。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报告及时的病例数/报告传染病病例数×100%。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应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100%。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采用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五、考核指标
(一)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二)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

六、附件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
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附件1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注:1.信息类别: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职业病危害、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

2.信息内容:注明发现问题(隐患)的地点、内容等有关情况简单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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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机构名称年度
注: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开展巡查,填写本表。

备注栏填写发现问题后的处置方式(如报告卫生监督机构或帮助整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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