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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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2.18•【字号】浙政办发[2004]15号•【施行日期】2004.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报送紧急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我省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紧急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

紧急突发性事件的处置,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有利于省领导迅速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件。

各地、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紧急信息及时报送制度。

一旦发生紧急突发性事件,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时限上报信息:凡发生在市区或县城的紧急突发性事件,必须在3小时内将信息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非工作时间报送省委、省政府值班室,同时报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凡发生在乡镇或乡镇以下地区的,必须在4小时内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非工作时间报送省委、省政府值班室,同时报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对特别重大的,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并及时报告后续情况。

紧急信息报送范围和标准详见附件。

三、进一步明确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

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办公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紧急信息的报送工作,并由办公室(厅)主要领导负责签发紧急信息,特别重大的紧急信息应由政府或部门主要领导签发;紧急信息报送必须真实、准确、及时。

郑州市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粮食局•【公布日期】2011.05.31•【字号】•【施行日期】201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市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郑粮办〔2011〕25)各县(市、区)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在推进全市粮食跨越发展过程中的参谋助手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报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信息是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和帮助指导工作的依据,是反映工作情况、促进工作交流、加强业务指导的平台和渠道,也是加强对外宣传,树立粮食系统良好形象的重要桥梁和平台。

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是粮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重要职责,全系统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信息搜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确定分管领导负责信息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

二、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一)各单位开展工作的好方法、好经验;(二)各单位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三)最新工作动态;(四)其他需要上报的内容。

三、几点要求(一)严格报送信息时限。

重要活动、工作情况,如上级机关督导检查方面的情况,要及时报送,一般不超过两天;日常性工作开展情况应随时报送;新闻媒体宣传方面的信息要在媒体采用后及时报送。

(二)提高报送信息质量。

一是报送的信息要内容翔实、主题鲜明、客观全面。

二是注意从多侧面、多角度采集、分析、整理宣传信息,报送有新意、有特色、有分量、有“亮点”的信息。

三信息内容必须符合政策规定,严肃、准确、权威。

(三)加大信息采用数量。

局办公室要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认真进行分类处理,被确定采用的信息登载到市局门户网站或《郑粮信息》,对一些质量高、份量重的信息应同时上报省粮食局、市委办、市政府办等上级信息部门,并推荐到市级新闻媒体。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13•【字号】榆政办发〔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切实解决信息报送责任不清、渠道不畅、质量不高、报送迟缓等问题,确保及时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妥善处置重大紧急事件,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紧急情况信息报送主体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本区域、本部门、本行业重要情况和紧急事件信息报送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重要紧急情况报送“主渠道”的功能作用,坚决杜绝迟报、压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向上一级政府报送重要紧急情况信息,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报送的信息负责。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重要紧急情况信息。

市政府总值班室作为全市政府系统重要紧急情况信息中转枢纽,负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省政府总值班室报送重要紧急情况信息,传达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的职能部门、具体科室和责任人,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二、加强规范重要紧急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信息质量(一)严格落实信息报送时限规定。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首报意识,确保重要紧急情况信息首接首报。

重大以上突发事件和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发生后,事发单位要在30分钟内向事发地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报告;事发地政府要在接报后30分钟内向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事件概况;事发地业务主管部门要在接报后30分钟内向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事件概况;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信息进行汇总、核实、研判,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事发地政府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信息报送到市政府总值班室的时间距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13•【字号】•【施行日期】2018.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通知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黄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和水平,切实树立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健全规范全市各级各部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信息研判,切实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根据《黄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预案规定的突发事件处置标准,重点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类典型突发事件综合研判,确保敏感性、热点性或可能诱发突发事件升级发酵类信息及时上报。

(二)增强信息报送准确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要简明扼要、表述准确,上报内容主要包括:事发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对突发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总结评估和终报。

(三)提升信息报送时效性,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相关专项指挥部要明确专人,负责对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并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书面报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书面报告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涉密信息的报送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坚决杜绝信息误报和敏感信息泄密。

二、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应急工作责任(四)各级各部门办公室是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责任主体,本级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认真研究和部署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亲自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4.24•【字号】鲁卫办字[2009]32号•【施行日期】2009.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鲁卫办字〔2009〕32号)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的报送工作,推进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厅领导指示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政务信息是各级政府决策的依据和基础,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政府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各市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准确、及时、全面地向省卫生厅报送信息。

二、紧紧围绕全省卫生中心工作报送,严把质量关要重点报送全省卫生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事关全局、领导关注的重大课题调研和政策研究,等等。

要把提高信息报送质量贯穿于信息处理和报送的全过程,信息的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文字要精练,反映的情况要客观全面,对全省的卫生工作要有指导意义。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队伍建设各市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已确定一名负责同志靠上抓好信息报送工作,并安排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具体抓好信息的编写和报送(名单附后),如需进行调整,请将有关人员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电子邮箱)于5月4日前以传真方式报厅办公室。

四、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完善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考核机制各市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的信息要经分管负责人审阅把关后,统一通过卫生厅机关网站后台管理系统进行报送(操作流程详见鲁卫办字【2008】7号《关于做好省卫生厅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52号

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52号

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52号2012年5月18日)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为切实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信息报送责任,现将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通知如下:一、信息接收单位。

电监会总值班室是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信息的第一接收单位,事故事件信息应当统一及时报送至电监会总值班室(电话:************传真:************)。

二、信息报送单位及时限。

事故事件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事件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电监会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接到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送至电监会总值班室,报送的信息应当经过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同志核定。

三、信息报送内容及方式。

信息报送应当采取书面方式上报,具体报送内容和格式按照《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报送效率,首次书面报告应当简明扼要,不具备书面报送条件的可先通过电话立即报告,随后提交书面报告。

信息报告后又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四、事故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组织或配合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并在调查报告经批复或同意后5日个工作内报送至电监会。

五、各单位应当根据本通知和电监会关于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单位信息报送制度,理顺信息报送流程,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和信息报送的及时和准确。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分公司、各项目公司(部)、公司各部门:信息是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成绩、促进上下沟通、服务领导决策的重要方式和快捷渠道。

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工作力度,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有价值的参考。

在公司主要领导的关心下,中原高速手机报已开通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不断提高,为手机报的成功试运行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素材,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少数单位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信息数量达不到要求,报送不及时,质量有待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信息报送数量。

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公司已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报送数量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1),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任务分解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各运营管理分公司要指定1至2名专(兼)职人员并于5月16日前报公司备案,负责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的手机报信息报送,每日16点前至少报送1条信息(过时不再采用),用于中原高速手机报采编,保证信息报送全年不断档。

二、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

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体性上访等紧急突发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上报,一般不超过半小时,并持续跟踪,每隔2小时反馈一次后续情况。

各级领导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以及重要活动、学习培训、交流考察等内容的信息,务必当日上报。

反映工作成效、经验类的信息,由上报单位或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上报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一个工作日。

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通过信息系统上报的信息,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登陆信息系统补报,以便统计、存档。

三、提高信息质量。

要按照“全面、准确、规范”的原则,加强调研,精心采编,层层把关,进一步提高信息编辑水平和信息质量。

一要做到信息主题突出、要素齐全、条理清楚、言简意赅,内容要真实可靠、客观公正、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既不夸大事实,也不掩盖问题。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10•【字号】泰政办字〔2015〕42号•【施行日期】2015.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字〔2015〕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全面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在服务决策中的作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选题研究,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一)加强选题研究。

把信息选题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围绕领导的关注点、问题的关键点、工作的闪光点、群众的期盼点遴选信息题目,进行深入挖掘,使政务信息更加贴近领导决策、贴近工作一线,始终保持正确的工作方向。

各县(市、区),列入A类考核对象的部门和单位(见附件),每周一上午10点前都要向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提报1-3条有价值的信息题目,其他部门要积极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线索,市政府办公室会商定题后,确定信息报送重点。

提供的信息题目形成信息上报,并经省政府办公厅或国办信息刊物采用后,除采用得分外,每条信息题目另加3分。

凡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约稿报送的信息,除对上报送外,择优在《政务信息专报》、《要情快报》或《泰安政务信息》中采用。

(二)提高信息质量。

坚持以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调整工作重点,突出经验类、问题类、建议类等调研类信息的报送,全面提高报送质量。

经验类信息通过总结归纳,能够提炼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便于面上工作推进;问题类信息着眼于政策制定、制度设计、配套措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研判,透过表象看本质,把问题总结出来、反映上去,为完善政策、修订制度、推进落实提供依据;建议类信息遵循发展规律,用敏锐的视角和超前的思维,作好上级政策和本地实际结合的文章,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便于指导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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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
信息工作是党委、政府掌握情况、了解实情的“窗口”、沟通内外的“桥梁”和联系上下的“神经”,也是促进科学决策和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强化信息工作,提高信息质量,逐步实现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分析形势、发现问题、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信息工作是政府政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领导机关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领导科学决策水平的重要依据。

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信息的报送工作,做到信息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有成效。

要将工作责任心强、政治思想坚定、有培养前途的同志安排到信息工作岗位上锻炼;信息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发挥作用,积极报送有价值信息。

为了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抓好以下三点:一是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

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确定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并指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名单于4月底前报党政办)。

二是强化对信息工作的考核。

把信息工作纳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激励机制,形成人人都当信息员,齐心协力抓信息的良好工
作局面。

三是努力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

各村(社区)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各单位、各部门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

二、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
信息的采编要客观地反映真实情况,不夸大、不缩小、不掩饰、不做假。

反映情况要准确,要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认真做好核实工作,务求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情况清楚。

提供信息要全面,既要有经验做法,又要有对问题的反映,既要报喜又要报忧。

特别要善于抓住那些带有方向性、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讲真话、报实情。

1、信息报送原则
1)中心性原则: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全镇工作大局,围绕“两型社会”先导区建设,有针对性地反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社情民意。

2)严肃性原则: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必须实事求是,语言精炼,层次分明,态度明确,不得报送虚假信息。

3)时效性原则:信息报送必须及时,尤其是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4)全面性原则:各单位报送信息要力求全方位、宽领域、多角度、高起点、重质量。

2、信息报送内容
1)、学习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及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
2)、各级领导的视察调研和部门专项重大活动,领导重要指示(讲话)、有关批示精神、有关工作思路和对某个问题具体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3)、工作中遇到的倾向性、苗头性以及群众反映的热
点、难点问题;
4)、各级各部门中心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及新经验。

本单位、本部门最具工作特色的信息,包括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

5)、针对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信息调研,报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信息。

6)、发生的急事、要事、重大突发性事件和事故、重大灾情和疫情、其它紧急重大事情以及处理情况;
7)、每个月各部门工作情况(总结)和下个月工作计划。

3、信息报送要求
1)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性。

对于日常信息,各部门要及时上报;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重大伤亡或影响较大的事故以及其它重要紧急情况,除按照安全生产、疫情上报等特殊规定外,必须在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将紧急、重大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应急处理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准确上报,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原因、后果以及汲取教训、开展工作的情况,直至有关事情处理完毕;遇到特别紧急重大情况发生,来不及形成文字报告,应先用电话报告,然后再补报、续报。

2)、确保信息报送的准确性。

信息报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以偏概全。

信息报送内容必须翔实准确,反映的事件应当真实可靠,有根有据,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透过事物的表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深层次问题,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

重大事件上报前,
应当核实。

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应当力求准确,要彻底杜绝漏报和瞒报。

3)确保信息报送质量。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大工作部署,围绕改革和建设的重点、难点,围绕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利因素,如实反映情况,认真提出对策和建议。

文字表述准确、严谨、恰当。

涉及到多家部门同时参与的重要活动,由牵头部门负责信息的报送工作。

上报的信息力求主题鲜明、文字简练、一目了然,使领导用较少的时间掌握更多的信息,为领导统揽全局、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三、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奖惩制度
1、全镇信息报送归口镇党政办(镇信息专干:,联系电话:)。

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对重要事项、重要活动、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紧急重要信息、突发性事件、重大灾情疫情,要迅速编写信息,紧急重要信息、突发性事件、重大灾情疫情要在事发半小时内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初步情况(值班电话:),详细情况要在事发1小时内书面报告(传真:),对确实因客观条件难以在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初步情况的,要随时电话报告事件进展,确保镇党委政府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各方面的重要情况。

报送紧急信息,不仅要报送事件的基本情况,而且要报送采取的措施、效果及社会影响。

2、强化信息报送考核。

全镇信息报送实行量化规定(具体任务为各村(社区)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各单位、各部门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按照报送数和采用数分别计分(考核总分100分,各占50分),实行目标考核。


被区委办、政府办及区职能部门采用的信息计10分/条,凡区政府领导批示的,另加10分/条;专报信息(调研类)20分/篇,区领导批示的,另加10分/篇。

②同一条信息被多个刊物采用可累计加分。

对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和上报信息失实的,视情况扣分:迟报重要信息扣10分,漏报、瞒报重要信息扣20分,上报信息失实扣30分。

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上报以及被镇以上政府采用情况,党政办公室将每月通报一次,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对切实履行责任,信息报送高质、及时、准确,较好地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年底由镇党委政府根据年度内信息任务完成情况及信息被采用累计分值,予以表彰和奖励,将综合评选6个“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个村(社区)、2个镇属企事业单位、2个机关办公室)、5名“信息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同时,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信息报送及被镇以上政府部门采用信息的总量为依据,对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奖励。

3、进一步严肃紧急信息报送的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紧急重大突发事件不得越级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对于违反重要信息报告制度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凡发生紧急信息迟报、漏报、借故缓报、隐瞒不报的单位和部门,或违反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要求,造成事实失误、工作被动的,在通报批评的同时,取消当年参评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资格。

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以上各项,请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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