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流程

合集下载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根据新《细则》制定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根据新《细则》制定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 预备党员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接
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有四项: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 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 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支部大会讨论 2 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委审查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审查意见写入《中 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按期转正的注明党员党龄开始计算的时间,延期 转正的要注明延长预备期半年或者一年。并及时(支部大会后一个月内) 汇总资料上报市委组织部。(程序与接收为预备党员相同)。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录到《入党积极分 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党支部应当及时将考察情况反馈给入党积极分子本人, 并指出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 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 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 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 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公示 上级党委备案 支委会或支部大 会讨论确定发展
对象人选 列为发展对象
确定入党 介绍人
政治审查
短期集中培训
在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后,应当将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 情况,在本支部辖区(所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对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发展党员5个主要流程

发展党员5个主要流程

发展党员5个主要流程
发展党员5个主要流程是:组织宣传、招募入党、入党教育、党员考核和发展评定。

组织宣传是发展党员的第一步,需要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采取有效的宣传措施,把党的主张、方针和政策深入群众,让群众了解党的精神和理想,让更多的人加入党的队伍。

招募入党是发展党员的第二步,要把党的招募目标、招募条件、招募程序等搞清楚,采取有效的招募措施,积极招募具有共产主义理想的党员,把他们纳入党的队伍。

入党教育是发展党员的第三步,要把党的纲领、章程、方针、政策等做好入党教育,使党员深入理解党的精神,掌握党的知识,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的组织能力。

党员考核是发展党员的第四步,要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检查党员是否坚持党的纲领、方针和政策,是否做到党性修养,是否做到党的组织责任,是否做到党的工作职责,以及是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

发展评定是发展党员的第五步,要定期对党员的工作和思想作出评定,根据党员的实际表现,对党员的发展进行评估,给予党员相应的奖励和处理措施,以激励党员积极发展。

以上就是发展党员5个主要流程,要想把党员发展好,就要按照这5个流程有条不紊地进行,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发展党员流程详细

发展党员流程详细

发展党员流程
一、申请入党:1、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 2、一月内党组织派人同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1、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留存的表决票、会议记录、汇总表) 2、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3、指定培养联系人的会议记录4、培养教育考察过程(全程记实表、思想汇报)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1、确定发展对象(留存的表决票、会议记录、汇总表) 2、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3、确定入党介绍人的会议记录 4、政治审查(自传、证明材料、政治审查报告) 5、同意为发展对象的批复(机关工委) 6、开展短期集中培训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1、支委会审查(发展对象的公示、进行预审的请示) 2、上级党委预审(机关工委预审的意见) 3、填写入党志愿书 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留存的表决票、会议记录、汇总表、审批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 5、上级党委谈话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机关工委) 6、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审批意见(机关工委) 7、预备党员备案的报告(报县委组织部)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2、入党宣誓 3、继续考察教育 4、提出转正申请 5、支部大会讨论(留存的表决票、会议记录、汇总表、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议、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请示) 6、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审批意见(机关工委) 7、材料归档。

发展党员工作的25步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的25步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的25步流程一、申请入党1. 递交入党申请书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愿意执行党的决议;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组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 党组织派人谈话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3. 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方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

决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亠4. 上级党委备案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

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5. 指定培养联系人数量:1—2 名正式党员。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6. 培养教育考察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 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 次分析。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14步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14步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讨论确定,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

2.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过党员、群众推荐,支委会讨论,党委派人民主测评、超前考察确定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党支部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形成综合的政审材料。

4.发展对象培训由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党(工)委、各高校党委、市直属企业党委组织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五至七天,培训后统一组织考试,并填写长春市委组织部印制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

5.发展党员公示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前,在发展对象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上级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6.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及本人履历,与会党员进行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当场计票并公布表决结果,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决议。

7.上级组织部门对有关材料进行预审审查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

审核结束后,形成《***同志入党材料审核意见》,对发展对象入党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做出评价。

8.组织员考察谈话两名组织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可进行交叉考察谈话。

9.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审议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10.举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适时举行,不得放在转正之后举行。

11.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采取听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12.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及预备期间的教育考察情况,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能否转正为正式党员。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1、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人登记表)2、党支部在一个月内派人谈话(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实表)3、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向党支部推荐(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群团组织推优表)4、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积极分子,报党总支、党委备案(支委会会议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5、党支部确定1-2名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登记表)6、党支部、培养联系人教育、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7、党总支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培训8、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征求党员意见会议记录、群众意见会议记录)9、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报党总支、党委备案(支委会会议记录、发展对象备案表)10、党支部确定2名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登记表)11、党校集中培训发展对象(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考核鉴定表、发展对象党校结业证书)12、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发展对象政审表、情况材料、结论性材料)13、支委会对发展对象严格审查(支部综合审查报告)14、党委对发展对象预审(发展党员工作预审表)15、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7-15天的公示(接收预备党员公示情况表)16、发展对象撰写自传,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填写意见17、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支部大会会议记录、接受预备党员表决票汇总表)18、党支部填写大会决议并将材料上报党总支审议19、党委审批前,指派组织员或委员谈话(预备党员谈话记实表)20、党总支召开党总支大会审议预备党员,填写审议意见21、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党委会会议记录)22、党支部及时开会宣布;党支部负责人与预备党员谈话(预备党员备案表)23、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24、组织入党宣誓仪式(入党宣誓活动记实表附照片)25、党支部、入党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培养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考察记实表)26、党校集中培训预备党员(发放预备党员党校结业证书)27、预备党员到期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28、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提出意见(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意见)29、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预备党员转正征求意见党员、群众意见会议记录)30、支委会对预备党员审查31、党委对预备党员进行7-15天的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表)32、党支部召开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支部大会会议记录、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汇总表)33、党支部填写大会决议并将材料上报党总支审议34、党委审批前,指派组织员或委员谈话(预备党员转正谈话记实表)35、党总支召开党总支大会审议预备党员转正,填写审议意见36、党委召开党委会转正预备党员(党委会会议记录)37、党支部及时开会宣布;党支部负责人新转正党员谈话38、党委及时将入党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1、申请入党人员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①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并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②党支部对虽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对象应进行启发引导,吸收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使其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①对于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对象,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和有关党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进行重点培养;②团组织“推优”;③入党积极分子向党支部提供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的有关材料。

3、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①组织参加党章学习班或听党课;②吸收参加一些党的活动;③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有关情况;④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校党委举办的入党前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学习。

4、定期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定期进行考察,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考察汇报一次,并将有关内容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中。

5、确定发展对象和党委预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同意后,确定为发展对象。

上设党总支部的党支部须将讨论结果报党总支部审核。

经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由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负责向发展对象主要家庭成员发出外调函。

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填写《发展新党员预审呈报表》(一式两份),连同相关的材料报学校党委审查:①入党申请书;②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③团组织“推优”表;④家庭成员政审材料;⑤参加党校学习培训证明材料;⑥个人自传;⑦入校以来的学习成绩及其它有关材料。

经校党委审查后,给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入党志愿书》。

6、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①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按党委预审的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一)申请入党1.党支部接收入党申请。

2.审看入党申请书。

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要妥善保存,指定专人(一般为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审看入党申请书。

3.党支部派人谈话。

收到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与入党申请书一并由组织委员妥善保管。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公司党委备案。

5.公司党委备案。

6.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委同意备案后,党支部及时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应当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

预备党员不能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7.党支部培养教育。

8.党组织考察。

9.公司党委定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10.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党组织要在全面细致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确定发展对象。

11.报公司党委备案。

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报公司党委备案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12.党委认真审查。

公司党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人选有关材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查。

13.确定入党介绍人。

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继续做好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14.政治审查。

党支部选派党性强、作风正、敢于坚持原则的正式党员,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15.形成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下列程序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1、党小组建议。

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教育情况,进行评议,形成一致意见后,向党支部提出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征求群众意见。

党支部可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也可实行公示的方法,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得到绝大多数党员、群众认可的入党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党支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本人和群众反馈。

本人对群众的意见要有正确的认识。

3、支委会讨论确定。

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形成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4、党委审查。

党支部(党总支)向所属党委汇报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人员的情况,并报送所有的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二、由外单位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原单位已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接收单位党支部经过半年以上的考察,确认其已具备党员条件时,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三、政治审查。

经党委审查同意后,党支部(党总支)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
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集中培训。

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入党前要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班。

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学时)。

培训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等文件。

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集中培训结束后进行综合考试,受训人员要做好个人总结,培训班及时将培训情况和个人总结等材料转入有关党支部归档。

因特殊情况确实难以参加集中培训的党员发展对象,基层党委可安排其自学,指定学习内容,进行必要的学习辅导,并加强督促检查。

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